第2章 -1

作者:张小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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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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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7 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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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22338字


嘘,程韵,那个男人是不是想偷书,他看来鬼鬼祟祟的。小哲走到柜台,在我身边小声的说。


小哲是我的助手,从第一天开始便在书店里帮忙。来上工的那天,他戴着一顶鸭舌帽,眼神有点忧郁,看起来很像一个人,也许是因为这个缘故,我聘用了他。


我朝小哲说的方向望过去,看到一个男人。他个子高高,架着一副大眼镜,浓密而微曲的头发油腻腻地搭在头上,盖着耳朵,他长得瘦骨伶仃,身上的蓝格子衬衫松垮垮。瘦成这个样子,只消用一根竹竿,便可以把他整个人挑起来,挂在墙壁上。一看他的模样,便想到他是家里堆满了书和过期杂志,半张床也被书占据着,每天跟书睡在一块而不是跟女人睡的书虫。


他常常来的吗?好像有点面熟。我说。


不觉得,但是,我们近来不是常常不见书吗?


他看来是个爱书人。


所以才会偷书。小哲悻悻的说。


那个男人突然转过身去,迅速地把手上的一本书藏在怀里,然后匆匆走下楼梯。


小哲连忙冲上去,一把抓住他的胳膊,说:先生,你身上的书还没有付钱!


那个男人慌张起来,使劲把小哲推倒在地上,没命奔逃。


2


他跑得很快,我以为他是书呆子,没想到他很能跑,虽然他跑起来很明显是八字脚的。或许是八字脚的缘故,他跌了一跤,给我赶上了,我拉着他衬衫的衣角,喘着气说:


你还没付钱!


他坐在地上,脸胀红了,厚厚的眼镜也歪了,那本书从他怀里跌出来。


你知道我们开书店是很辛苦的吗?你不该不付钱!我教训他。


对不起,我不想的。他说。


那为甚么要这样做?


是控制不了自己。他说,可是,只要看过是好书,事后我会回来把买书的钱放在柜台上。


怪不得近来我经常在柜台上发现一些钱。


写得不好的书呢?


那我会把它毁灭,不让不好的书留在这个世界上。他慷慨激昂地说。


他似乎是有书的洁癖。


你没权这样做。我说。


我知道。他用衬衫的衣角抹去眼镜片上的灰尘,忽然之间,我记起他是谁了。


你是大近视?


你是?他讶异地望着我。


那一年,林方文拿了稿酬,送了一把小提琴给我,为了能够用那把漂亮的小提琴拉一支歌,我到老师那里学小提琴,在那里认识了也是来学小提琴的大近视,他拉得和我一样差劲。


你是不是跟杨韵乐学过小提琴?我问。


喔,是你!他尴尬地说,很久没见了。


是的,那些日子多么遥远。


3


你吃一片吧,我们的核桃面包做得很好。我把面包放在大近视面前,又倒了一杯甘菊茶给他。


谢谢你。他骨碌骨碌地把那杯甘菊茶倒进肚子里,一边用衣袖抹汗。


每天下午三点钟,书店会有新鲜出炉的面包售卖,是小哲做的,他从前当过面包学徒,会做很多美味的面包。


除了小小的面包厨房之外,我们还有花草茶,客人可以坐到书店的阳台上,一边喝茶,一边看书。每天下午,面包的香味在空气里飘荡,成为了书店的特色。


要不要报警?小哲盯住大近视,然后问我。


大近视尴尬地低下头吃面包。


不用了,我们原来是朋友。他每次事后也会回来把买书的钱放在柜台,我们不是常常发现有些零钱放在柜台吗?


那倒是怪癖!小哲揶揄他。


每个人都有一点怪癖吧!我替大近视解围。


4


每次读到写得很差劲的书,我也想把它毁灭,但是不可以啊!我不是你,不是杀书敢死队。既然是朋友,你以后买书要付钱啊!我说。


得了!得了!他扬扬手说。


到别的书店也是。


得了!得了!这家「面包树」书店是你的吗?


嗯。我点点头。


开了多久?


一年多了。


为甚么会叫「面包树」?他好奇地问。


是为了纪念一个人。我说。


5


我还不知道你叫甚么名字。我说。


朋友都叫我大虫。


大虫?是不是经常在杂志上写书评的那个大虫?


对了!他得意地微笑。


你的书评写得很好,我是你的读者。


我连忙告诉小哲:原来他便是写书评的那个大虫。


是吗?小哲对他好像有点改观了,他常说大虫的书评很有见地。


你提过的书,很多人来买。小哲说。


是吗?大虫沾沾自喜。


你还有学小提琴吗?我问大虫。


没有了,我根本没有天分。


我记得你说过,是因为对一个朋友的承诺而去学小提琴的。


是的。他带点伤感地回答。顷刻之间,他好像变成一只受了伤的麻雀,瑟缩在那件大衬衫里。


那是一个爱情故事吗?甚么女人会爱上大虫?


6


我回到家里的时候,杜卫平靠在沙发上,一边用一条毛巾抹着刚刚洗过的头发,一边把双脚放在电动按摩机上按摩。


你回来啦?他说。


嗯!累死了!我踢掉脚上的鞋子,四处找我的拖鞋。


你有没有见过我的拖鞋?好像老是找不到。


他不知道在哪里找到其中一只,扔过来给我:因为你总是把拖鞋乱丢。


哪里是!我软瘫在沙发上。


很累吗?杜卫平问。


今天跑了好几百米呢!


为甚么?


追一个旧朋友。我们以前一起学小提琴的。


你学过小提琴的吗?为甚么从来没听你说过?


我还有很多事情是你不知道的。我微笑着说。


按摩机你用完了没有?给我用。我说。


我才刚刚开始呢!我也很累啊!今天餐厅的生意很好,我忙了一整天。


给我用嘛!我用脚把按摩机拉过来。


他踏着按摩机,说:不行!你每次都是这样!


我用力把按摩机勾过来:给我嘛!


他不肯放开脚:是我买的,你自己不是有一部吗?为甚么不用?


那一部比不上这一部嘛!你用那一部吧!我踏在他的脚上。


不行!先到先得!他踢开我的脚。


我勾开他的脚:让给我!


每人一只脚,怎么样?他没好气地说。


我笑了:好吧!


我做了日本柚子凉面,你要吃吗?他问。


我用力地点头。


放在冰箱里。他说。


你去拿。我说。


你自己拿。


那我不吃了。我说。


后来,我还是吃了冰箱里的柚子凉面。用新鲜柚子汁做的面条,清甜得像水果,在这样的夜里轻盈了我疲倦的身体。


不知道从哪时开始,我爱上了吃东西。虽然吃得不多,而且总是无法胖起来,但是,看到美食,便会忘记所有愁烦,觉得人生还是有无限的可能。


我的书店里,有很多关于美食的书,每天做面包,也是想让食物的味道包围着自己。将来,我也许要写一本食谱,那是我的励志书。人只要还有食欲,心里平安了。


7


杜卫平已经睡了。我站在鱼缸前面,霓虹光管下,漂亮的蓝魔鬼鱼在吃饲料。牠们是我从水族馆特别订回来的。蓝魔鬼鱼原产地是太平洋一带,那是我从未去过却有太多故事的地方。


我从来没想过自己会养鱼。从小到大,我没养过鸟兽虫鱼或一草一木。童年时,看到杜卫平养的一条小黑狗,我甚至骄傲地说:


我只会养我自己!


然后,从某天开始,我养了鱼。那是我和海的唯一联系,我深深相信,我所爱的那个人,仍然躺在海里。


杜卫平是我的室友。那个时候,我把跑马地的房子卖了,钱用来开书店。书店已经花去我所有的积蓄,我本来以为自己要住在书店里的,一天,我在街上碰到杜卫平。


你是程韵吗?他叫住我的时候,手上拿着一条木板。


杜卫平是我的小学同学,那时候我常常和他打架。他发育得比我迟,四年级的时候,我比他高出半个头,所以我经常欺负他。谁知道过了一个暑假之后,他比我高出整整一个头,但是我继续欺负他。


小时候,我们住得很近。一天黄昏,我在附近碰到他拖着一条胖胖的小黑狗散步。那条小狗刚好翘起一条腿,把尿撒在电灯柱上。杜卫平充满怜爱地告诉我:


这是我的小狗渡渡。


将来,我只会养我自己!我骄傲地说。


虽然我那样可恶,他却似乎很喜欢跟我一起。


我们曾经在男厕里打架,那一次,给训导主任逮住了,罚我们在烈日当空的操场上站立。


你将来要做甚么?我问他。


我想当厨师。他说。


他家里是开粮油杂货店的,自小已经接触很多做菜的材料,他爸爸的厨艺也非常出色,耳濡目染,他对食物有一种特别的感情。


然后,他问我:你呢?


我要当厨师的老板。我笑笑说。


我会自己当老板。他扬了扬眉毛说。


我望着他,觉得他的样子愈来愈模糊,然后,我便昏了过去。不是因为不能当他的老板,而是热昏了头。听说,我昏倒之后,是杜卫平把我抱到卫生间的,他给我吓坏了。


那天碰到杜卫平的时候,我们已经许多年没见了,却没有一点陌生的感觉。童年的日子,遥遥呼唤,重演如昨。年少时候的感情,好像是一辈子的。


你要不要搬来和我住?知道了我的情况之后,他说。


8


杜卫平的公寓座落在湾仔海傍,朝向西面。这幢公寓已经有三十多年的历史了,外表有些破旧,因为可以看到日落,所有的破旧都变成一种品味。从他家走路到我的书店,只需要二十分钟。我碰到他的那天,他正在买材料装潢房子。


杜卫平的女朋友是舞蹈员。他买房子,原本是打算和她一起住的。可是,她突然决定去荷兰念书。有两个房间的公寓,只剩下杜卫平一个人。


她下星期便走了,到时候我来帮你搬家。杜卫平说。


从前常常被我欺负的小男孩,没想到现在变成我的大哥哥了。


9


搬家的那天,一个女孩子开一辆小货车载着杜卫平来。


我便是要去荷兰念书的那个人。韩漾山爽朗地自我介绍。


韩漾山束起一条马尾,穿着一件横间条背心和紧身牛仔裤,外套搭在腰间,裤子上别了几个徽章,有点不修边幅。这种不修边幅,却又似乎是花了一番心思的。这样的女孩子,在中学时代,该会是个千方百计在校服上做手脚犯校规,上圣经课时偷偷听玛丹娜,跟同学躲在女厕抽烟的少女,任性而不甘平凡。


他一定要我来,说是要我看看他跟甚么女孩子一起住。韩漾山说。


杜卫平尴尬地笑笑。他是要证明他绝对不会对我有任何幻想吗?


他大概希望我放心。开车的时候,韩漾山说。


放心?是指我的人格还是说我没有吸引力?


其实有甚么关系呢?韩漾山说,假如你们爱上了对方,也没有人可以阻止。


我瞅了杜卫平一眼,说:我才不会爱上他。


我也不会。杜卫平朝我扮了个鬼脸。


车子停在公寓外面,杜卫平走下车,替我拿行李。


你知道我为甚么喜欢他吗?韩漾山一边关掉引擎一边问我,然后,她悄悄在我耳边说:因为他做的菜太好吃了!我最容易爱上三种男人:厨师、摄影师、舞蹈员。摄影师是最好的情人,舞蹈员是最好的性伴侣,厨师是最好的男朋友。


我大概猜到杜卫平在那方面的表现了。


你为甚么会去荷兰念书?我问韩漾山。


我喜欢荷兰,这个国家够坦诚嘛!阿姆斯特丹市内,红灯区和色情商店林立,风化案在罪案的比率中却很低。而且,我觉得自己的学问太少了,我哥哥可是神童呢!他十四岁已经上大学,我却不是神童,真不公平。


我诧异地望着她:你哥哥不会是韩星宇吧?


你认识他吗?


嗯。我点点头。


是旧朋友?她问


是的。


你刚才的神色看来不像啊!是情人吧?她甩甩那条马尾说。


我们已经分手了。


为甚么?


是我不好吧。我抱歉地说。


那么,是你抛弃他的吧?她耸耸肩膀,说:没想到哥哥这么好也会失恋呢!你还有见他吗?


我摇了摇头。


或许有一天吧。


韩漾山终于走了。


杜卫平一直闷闷不乐,一天,他买了一堆猪脚、香肠、腊肉、马铃薯、芹菜和荷兰豌豆回来,做了一大锅荷兰豌豆汤,心情才好起来。这个汤,是荷兰水手最爱喝的,从十七世纪开始,便成为荷兰的国菜。


现在好像和在荷兰的她有了一点联系,彷佛是在某个时空生活在一起。他一边喝汤一边说。


我可以在这里养一缸热带鱼吗?我问。


你喜欢养鱼的吗?


也是跟你一样,在天涯某处跟一个人联系。我说。


嗯,我明白的。他说。


这两年来,我常常在想,世上有没有幸福的离别?


没有苦涩的泪水,也没有遗憾,离去的人根本不知道那即将是一场告别。


带着微笑远离,是最幸福的一种离别。所有的不舍,留给等待的那个人。


一天将尽,别离之后,明日我们还会相见吗?


明日,也许是天涯之遥。


杜卫平用肚子回答了想念。我乘着蓝魔鬼鱼,游向思忆的最深处。


从来没有养过鱼的我,并没有想到养鱼是那么困难的。


第一次买回来的两条蓝魔鬼鱼,三天之后便死了。


可能是鱼缸里的盐分调得不好。杜卫平说。


再买回来的两条魔鬼鱼,也相继死去。


不如买一些比较容易养的金鱼吧。杜卫平劝我。


不,我就要养这个。我说。


后来买的蓝魔鬼鱼,也总是活不长。每个夜里,我战战兢兢地呆在鱼缸前面,久久地凝望着缸里的鱼,确定牠们是鲜活的,才敢上床睡觉。


可是,昨夜鲜活的鱼,第二天早上却沉睡了。


我啃了很多关于养热带鱼的书,到水族馆去,向养过蓝魔鬼鱼的人讨教,自以为已经有些把握了,可是,正如杜卫平说,有些人有本事养死任何生物。


我有很多理由去放弃,只是,我已经不是从前那个很容易放弃的人。


后来,我又买了两条蓝魔鬼鱼。他们身上的蓝色,漂亮得像天朗气清的晚空。我夜夜守候直至疲倦,每天早上起来看见牠们依然活着,便是最大的快乐。


这一次应该没问题了。杜卫平说。


然而,一天晚上,其中一条蓝魔鬼鱼反了肚,我用鱼网去碰牠,也没法再把牠唤醒。


我爬上床,用一床被子裹着自己,沮丧地呆望着天花板。杜卫平说得对,也许我该养别的鱼。


第二天早上,当我走到鱼缸前面,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昨天那条反了肚的蓝魔鬼鱼竟然活泼地在鱼缸里游来游去。


是不是你换了我的鱼?我问杜卫平。


我怎可能一夜之间找一条魔鬼鱼回来?听说有些鱼反了肚之后又会奇迹地活过来。杜卫平说。


我怔怔地看着那条死而复活的蓝魔鬼鱼,牠让我知道不该绝望。


这一缸鱼,我养到如今。到水族馆去的时候,反而有人向我讨教养蓝魔鬼鱼的心得。我终于明白,所有的心得,都是战战兢兢的历程。当时忐忑,后来谈笑用兵,就像曾经深爱过的人,才明白孤单是一种领悟。


餐厅的入口有轻微的骚动,每个客人都朝那个方向望去,我知道是葛米儿来了。果然是她,她染了一个泥鳅色的短发,发根一撮一撮的竖起,活像一个大海胆。


漂亮吗?她坐下来问我。


我只可以说是勇气可嘉,你一向如此。我说。


你的发型太保守了,老早该换一下。她说。


我笑了笑:我把创意留给我的书店。


来的时候,我想到一个很好的点子!她说。


甚么点子?


下次歌迷会,在你的书店举行,不就可以替书店宣传一下吗?她兴奋地说。


拜托你千万别来!你的歌迷会把我小小的书店挤破,你饶了我吧!我说。


我还以为你会高兴呢!


等我将来有一家很大的书店,你再来开歌迷会吧。


那好吧!杜卫平呢?我想知道今天有甚么好吃的。


杜卫平走过来,看到葛米儿的头发,不禁朝我笑了。


葛米儿风骚地向杜卫平抛抛眉眼,问:漂亮吗?


我们今天正好有海胆意大利面,跟你的发型很配合。杜卫平说。


甚么嘛!海胆哪有这么漂亮!你跟程韵真是一伙的。对了,可不可以换一张大一点的桌子给我们?


我们不是只有两个人吗?我问。


不,还有六个人来。


六个甚么人?


当然是男人。


你为甚么找六个男人来?


介绍给你的呀!


也不用六个吧?


杜卫平搭嘴说:她知道你挑剔。


多些选择嘛!我让你先选,然后我才选。怎么样?够朋友吧?


当然应该先让我选,我年纪比你大。


谈恋爱是很快乐的!我只谈快乐的恋爱。她一边把面包放进口里一边说。


恋爱对于葛米儿,便像她吃面包一样,只挑她喜欢吃的,只吃她想吃的部分,吃不完的,可以放回篮子里。真想知道,她住的那个岛国,是不是每个人都如此简单快乐?假如真的是,我便放心了。那片地方,是永恒的乐土,就像她从前告诉过我,在斐济,每逢月满的晚上,螃蟹会爬到岸上,比目鱼也会游到浅水的地方,天与海遥遥呼应,在那样的夜里,我们看到的,是同样的月光。


葛米儿说的那六个男人都来了。


s是乐队成员,很积极地跟我讨论乐队里的吸毒问题。


广告导演e告诉我,他前一天用一条狗拍广告,弄得他和那条狗一起口吐白沫。不过,那条狗也真是无话可说,牠能够在一副扑克牌里找出两张小丑。


摄影师w向我讨教养蓝魔鬼鱼的心得。


y是杂志编辑,他告诉我,他每天要读一遍圣修伯里的《小王子》才能够酣睡。


写歌词的c告诉我,他近来常常失眠,y建议他临睡前看《小王子》,他对y说:我的心灵才没那么脆弱!


k是葛米儿的歌迷。


虽然k是六个人之中长得最帅的,但是,他是葛米儿的歌迷,似乎有点那个。


葛米儿说:他对我忠心耿耿,要是他对你不好,我可以对付他。


我跟这六个男人都谈得来,可是,他们似乎全是葛米儿的品味,不是我的。


我喜欢这样的夜晚,享受满桌佳肴,跟新相识的朋友聊天。从前我以为人生最美好的出路是恋爱,现在才知道自己错过了一些甚么。


六个之中,你喜欢哪一个?


离开餐厅,一起走路回家的时候,杜卫平问我。


我微笑摇摇头。


自从韩漾山走了之后,他变得落寞了。他省吃俭用,储了旅费到荷兰探过韩漾山一次。去的时候满心欢喜,回来之后,我又被迫喝了两个星期的荷兰豌豆汤,陪他思念远方的情人。


上个月,韩漾山从阿姆斯特丹跑了去巴塞隆纳。这样还好,我比较喜欢吃西班牙菜。


昨天收到她寄来的信,她找到房子了,住在隔壁的是个舞蹈员。杜卫平说。


舞蹈员?男的还是女的?


男的,是个黑人。


黑人?舞蹈员?完了!我在心中嘀咕。


看见我奇怪的表情,杜卫平问:甚么事?


喔,没甚么。我想起韩漾山对舞蹈员的评价,有点替杜卫平担心。


有想过去找她吗?我问。


我走了,谁来收留你?


你不是为了我才留下来的吧?


我觉得好像有责任照顾你。


我感激地朝他微笑。


卖掉房子去西班牙找她吧,不用理我。我说。


说是照顾你,也许是个借口。杜卫平笑笑说,我舍不得放弃我在这里的工作和朋友,从前我以为当你很爱一个人,你会为她放弃一切。可是,我不想放弃。


你可以为爱情放弃很多东西,却不能放弃自己的人生。这不代表不爱她。我说,可是,隔着这么遥远的距离,是很危险的。


可能我已经习惯了吧。他耸耸肩膀微笑。


你甚么时候改变主意的话,跟我说一声便可以了,我会另外找地方。你已经陪我度过最艰难的时刻。我说。


你也陪我度过了最寂寞的日子。他说。


从前看过一本心理学的书,有一个名词叫做渡人者,渡人者可能是情人、朋友、或者是心理医生,渡人者陪那个人渡过了人生最灰暗的日子。杜卫平是我的渡人者,只是我没想到,我也是他的渡人者。


人生的过渡,当时百般艰难,一天蓦然回首,原来已经飞渡千山。是怎么做得到的呢?却记不起来了。


初夏的一天,我收到朱迪之寄来的信。


程韵:


书店的生意好吗?


你的室友有没有性骚扰你?嘻嘻!收到你寄来的照片,你们很匹配呢。


这阵子伦敦的天气不太好,常常下雨。虽然看到乌云的时候比看到阳光的日子要多,但是,我好喜欢这里,一个人拿着一本书便可以在咖啡店里消磨一个下午。跟朋友泡酒吧又可以度过一个愉快的周末。


我最近搬家了,以前是跟一个同学住,这一次是跟另外三个同学一起住,房子大了许多,租金却便宜了。现在是全职的穷学生,当然要省吃俭用。


我的室友是两女一男。两个女孩子分别来自埃及和印度,男的是伊朗人,我们加起来,便是四大文明古国了。来自伊朗的男生跟伊朗王室有点远房亲戚关系,我们叫他末代王孙。假如嫁给他,我不就像黛安娜一样,要成为王妃吗?那天在哈罗斯百货看见黛安娜,真的很高贵呢!


可惜,我跟末代王孙只是很谈得来,没有恋爱的感觉。从前觉得女人太久没有给男人抱,肚皮都会长出苔藓,如今却很享受一个人的清风明月。


沈光蕙有没有写信给你?温哥华太静了,不适合我,只有她可以忍受。


从来没有想过,我们三个人会像现在这样:一个在欧洲,一个在美洲,一个在亚洲。小时候,我们通常会拣一个中间点见面。假如今天要相见,该在地球上哪一点呢?


心爱的蓝魔鬼鱼安好吗?想念你,珍重。


迪之


九七年


黄昏里,我回了一封信给朱迪之。


迪之:


杜卫平暂时还没有性骚扰我。我们真的很匹配吗?外表匹配的两个人,不一定会相爱的。


书店的生意还算不错。我认识了一个朋友,其实不算新相识,他是以前跟我一起学小提琴的大虫。大虫是书评人,他现在常常在专栏提到我的书店,所以,面包树书店也算有了点名气。


末代王孙长得帅不帅?他真的没可能吗?伊朗的女人都要穿黑袍,一旦嫁到伊朗,只怕埋没了你的美好身段,你是不会甘心的。


沈光蕙在忙着搞自己的地产公司,我们通过电话,她忙得很呢,冷落了好几个追求者。


假如我们相见,中间点可会是月球?


寄上葛米儿的新唱片给你,她游说我写歌词,可我怎么会写呢?何况我已经见过最好的。人见过最好的,便很难走回头路。


蓝魔鬼鱼非常健康活泼,只是无法跟我厮磨,这一点,是鱼的先天不足。


葛米儿介绍了六个男人给我认识,全都一表人才,你一定恨得掉眼珠吧?尽管羡慕我!


我刚刚开始读一个中医课程,并不是打算悬壶济世,而是很想充实自己,很想真诚地投入生活。


班上的同学,有的是教师,有的做生意,连功夫教头也有。跟我比较谈得来的,是郁郁和蒂姝。她们年纪跟我差不多。郁郁长得娇小,脸上常常挂着亲切的微笑,是那种毫无侵略性的女人。她是秘书,光看外表,你一定猜不到她家是卖蛇的,她小时候跟蛇睡在一块。


蒂姝每次上课都打扮得花枝招展,她是迷死中年男人的那种细皮白肉,像粉团一样的女人。我猜不透她是干哪一行的。


我的同学,像武侠那样,来自五湖四海,深藏不露,绝对不会比你的四大文明古国逊色呢!有时候,人要走出自己的小天地,才会发现世界的辽阔。你在英国找到了自己的清风明月,我在这里也找到了雨后彩虹。


好了,我要去上课啦!努力,珍重。


程韵


我躺在床上。这一课,我是病人,蒂姝是医师。我们学的经穴按摩,是中医学比较浅易的东西。


授课的曹老师是个正经八百的中年男人,他是咏春拳高手,偶尔会技痒,扔下课本,在我们面前表演两招,听说他跟李小龙切磋过呢。


曹老师一边讲课,蒂姝一边替我按摩。


翻到笔记的其中一页,曹老师的声音忽然变小了,尴尬地说:接着这一个,喔……是壮阳的……你们不用学了。


蒂姝突然举起手,说:我想学!


可怜的我,被当成男人,躺在床上,任由蒂姝按压搓揉我身上最敏感的地方。


你刚才有没有反应?下课的时候,蒂姝问我。


没有呢!我又不是男人。我说。


那么,到底有没有效呢?她嘀咕。


应该不会马上有效吧!我说。


嗯……要在男人身上试一下才知道。她喃喃说。


这个时候,郁郁正好走过,蒂姝拉着她说:


郁郁,我想问你借一条蛇。


借蛇?你要蛇来干甚么?她吃惊地问。


蒂姝神神秘秘地说:只要一天便可以还给你,好吗?


你要有毒还是没有毒的?郁郁问。


蒂姝吐了吐舌头:当然是没牙没毒的,搞出人命怎么办?我明天来你店里拿,可以吗?


可以的。


明天见!蒂姝匆匆走了。


她要蛇来干甚么呢?郁郁问我,然后,她咂起嘴巴说:会不会……咦……做一些……咦……很变态的事情?


我笑笑说:还是不要去想象的好。


地上全是碎裂的碟子,杜卫平拿着两支藤条,模仿杂技员的凌空转碟子杂技。


你在干甚么?我问。


前几天收到漾山的信,她在学杂技呢!


所以你也要学?无可救药的痴情狂!


等我成功了,你便不会这样说。


杂技可以自学的吗?


我去你的书店拿了一本《西洋杂技自学入门》。他瞄瞄那本摊开在桌子上的书,然后说:可能会学得慢一点,漾山有黑人教她。


住在她隔壁的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