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
|类型:人物·传记
|更新时间:2019-10-06 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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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解放区土改斗争策略
(一九四八年一月二十二日)
粟裕[1]同志:
子篠[2]电悉,各项布置均妥。该区地方武装必须分散游击,掩护群众斗争,不应过早与过多地集中组织纵队,你的布置极为适当。惟土改工作不能性急,我们去年曾告你们一年内彻底平分土地,你们应当灵活执行。你们应当按照消灭敌人武装力量的情况,领导土改干部的多少强弱,群众的觉悟程度与组织程度,决定土改工作的速度。大体上长江以北各区三年内积极努力,工作得法,不犯大错误,能够全部按土地法分配土地,就是极伟大的成绩。所谓大体上长江以北各区全部三年内按土地法分配土地,是指中原、华中、华东、邯郸、阜平、晋绥、西北、东北各中央局、中央分局管辖地区一九四七年所占可耕土地,再加一九四八年胜利战争所占可耕土地,应当争取于一九四八年一月至一九五○年十二月的三年内,有步骤地不但从土地的数量上而且从土地的质量上大体上按人口平分完毕。所谓积极努力,工作得法,不犯大错误,是说依照全国土地会议的决议[3]及其后中央及中央工委所发有关土改的指示,有步骤地启发群众的觉悟,团结全体农民,达到平分土地之目的,不犯大的“左”右倾错误,而主要是不犯“左”的冒险主义错误。如果没有这些条件,如果犯了大的错误,则三年解决各区土地问题还是不可能的。所谓有步骤地启发群众觉悟,团结全体农民平分土地,是说土改方法应从宣传群众,寻找群众中的少数积极分子(不是投机分子),调查研究具体的阶级关系,发动群众分大地主的钱财,斗恶霸,组织群众团体,组织党的支部,组织民兵游击队,组织区乡政府做起,然后发展到没收分配土地。
在新区没收分配土地应当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没收分配地主阶级的土地,中立富农,富农的土地原则上不动。在没收分配地主土地时,应当分别地主的大、中、小,地主的恶霸与非恶霸,采取不同的待遇。在此阶段内,以贫农为主体,组织农民协会,除地主、富农不许入会外,一切农民包括在内,不另组织贫农团。在国民党统治的农村中,贫农、雇农及其他无地少地农民约占百分之七十,中农约占百分之二十,地主、富农及其他剥削分子约占百分之十。故农会所包括的群众极为广大,而百分之七十的贫雇农最为积极,自然成为农民协会的主体。中农在初期是徘徊观望的,斗争开展有了胜利希望的时候,中农方愿加入农民协会,故此时期可以不另组织贫农团。第二阶段,平分一切封建阶级的土地,富农的土地此时才动。在此阶段内,是否于农协内部组织贫农团,看那时农协的情况决定。如果农协的领导权确是掌握在贫雇农积极分子手中,可以不另组织贫农团,如果农协有地主、富农及其他狗腿混入,并掌握了领导权,则必须另组贫农团,并改造农协的领导机关。在新区(例如鄂、豫、皖三省)土改工作的发展过程,大体上应当经过这些步骤或阶段,才能启发群众觉悟,斗倒封建阶级,建立稳固根据地。
在群众觉悟程度有很大区别的新区与老区,例如陇海以南与陇海以北,土地法的应用必须有所区别。这就是说,平分土地是反封建斗争的最高目标,必须经过几个阶段,几番手续,才能达到目的,不是一次可以彻底完成的,老区的经验正是如此。老区是经过多少年、多少月方才把土地分好。其所以如此,是因为群众必须在自己亲身经验中,才能教育自己,提高觉悟,认清敌人,取得胜利。共产党员也是如此,必须在斗争中教育自己,取得经验,才能领导群众得到胜利。为了这个原故,你们不应对于全区几十个县的一切区乡同时动手,而应选择若干条件适当的县,每县先从一至二个区做起,做出成绩,取得经验,影响他区群众,然后逐步推广。必须认识,群众工作、土改工作是极细致的工作,必须研究领导艺术。每个乡村,必须有绝大多数群众认为没收分配地主、富农的土地不但是必要的,而且是合理的,由群众自己批驳了落后群众中长期存在的错误思想,比如贫穷是由于命运,分土地是不道德行为等等,绝大多数群众真心愿意平分土地,然后才能行动;否则,就会犯冒险主义错误,被地主、富农及坏干部利用,乱打,乱杀,乱斗,乱分阶级,乱订成分,土地分不好,又要走回头路。必须认识,共产党员领导着缺乏精神准备、缺乏团体生活、缺乏斗争艺术的农民群众,向着鬼计多端、在精神上物质上都占优势的地主、富农作斗争,是一个很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共产党员只有与农民群众一道,逐步完成精神准备,逐步把自己组织起来(党的团体、群众团体、民兵、游击队、区乡政府),逐步学会斗争艺术,才能最后斗倒封建阶级,实现真正的平分土地;否则,必然被地主、富农打败,必然闹出许多危害群众的大乱子,即使平分,也是假平分。这一点不论在老区,在新区,都是如此。因此,我们应当坚决采用逐步推广的方法,不用普遍动手的方法。逐步推广的运动,看来很慢,其实是快;普遍动手的方法,看来是快,其实是慢。如果环境许可,干部又多,又有训练(必须有充分的训练),可以在全区中一切有工作团的县,每县选择一个区,同时进行土改工作,而对其他的区,则是进行准备土改的工作。一县之内,一个区大体上做好了土改,不犯冒险主义,没有乱打,乱杀,乱斗,大体上没有分错阶级,订错成分,全体农民真正自觉地团结起来,得到土改利益,县一级干部及工作团干部,真正学会了土改方法,这个县的土改工作,就会很快地开展,群众运动就会出现真正的高潮,而不是易起易落的形式上的高潮。这里所谓环境许可,是说在新区应当分为两种地区,采取不同策略:第一种,是我军大量消灭了敌人,敌我力量对比起了基本变化,敌人以后不易再来,即使再来,也不可能久占的地区。在此种地区,应当由开仓济贫,斗恶霸,分大地主的浮财,组织农会、政府、民兵、游击队,逐步发展到没收分配地主阶级的土地,这种地区的环境,是许可我们进行土改的。第二种,是敌人还能再来,并将久占的地区。在此种地区,我们的工作,是向群众做宣传,开仓济贫,分发一部分财物,寻找积极分子,成立秘密的精干的党的组织与群众的组织,相机组织精干的游击队,并须教育群众准备敌人再来时的应付办法。在这种地区,环境还不许可我们进行土改,土改工作还要有所等待。
新区工作中,还有一个地主、富农左翼分子问题应当好好地解决。历来经验,新区游击战争时期,地主、富农阶级有一部分左翼分子,拥护我党反帝反蒋反大地主的政策,愿意参加这一斗争,而在新区群众尚未起来,工农积极分子尚未形成,没有或很少现成的本地干部,我党不得不和这些左翼分子合作,经过这种合作,打败蒋军及大地主阶层,成立政权,发展地方武装及地方军。这些左翼分子,就在这个过程中加入了党,成为当地党政军民各项工作骨干之一部分。他们有些是知识分子,有些不是知识分子,有些能在党内教育下改变其地主、富农立场,继续执行党的路线,有些则在群众起来实行土改的时候,发生动摇,有些竟至成为土改的严重障碍。你们到新区,对于这个问题应取正确态度。首先不怕同他们合作,不怕吸收他们中的积极分子入党,但须加重对于他们的教育工作。到了实行土改时期,则应分别情况处理:有些人继续任用;有些人调职受训或做他事;对于把持权力,压迫人民,障碍土改,无法教育者,则坚决发动群众洗刷他们。
此外,为着了解农村情况,为着进行土改,区党委书记以下,政治部主任以下,必须亲自调查几个区乡的土改工作,否则,就不可能正确地领导土改。
以上望告知豫皖苏区党委及你们政治部各同志(此件可印成单张发给各级区党委及工作干部),并望将你们的经验电告。
毛泽东
子养
根据中央档案馆保存的抄件刊印。
注释[1]粟裕,当时任华东野战军副司令员。
[2]子德,即一月十七日。
[3]指中共中央工作委员会一九四七年七月十七日至九月十三日在河北建屏县(今属平山县)西柏坡召开的党的全国土地会议通过的《中国土地法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