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十四半个鲁迅在淘气

作者:赵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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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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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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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5676字


在许广平的眼睛里,她所看到却是,头发蓬乱的孩子,穿红袜子或者当着众人的面叫娘的孩子。


喝酒,吹牛,并且在日记里用暧昧的词语来记忆两个人的感情。从1925年3月11日通信开始,到7月上旬,短短四个月的时间,两个感情枯萎的人便被同一把爱情的火点燃,且一发而不可收拾。


关于鲁迅与许广平具体的定情时间,曾有不少人考证,据鲁迅研究学者倪墨炎考证说,鲁迅与许广平的恋爱正式确立的时间为:1925年8月8日至14日这一周里。原因是这一星期许广平因为学潮而遭遇开除学籍,并要被学校遣送回乡的处罚,不得不躲进了鲁迅所住的西三条胡同的南屋里避风头。为了佐证自己的观点,倪墨炎还搬出鲁迅十年后写给许广平的一首诗来:“十年携手共艰危,以沫相濡亦可哀;聊借画图怡倦眼,此中甘苦两心知。”这首诗写于1934年底,那么,十年前,应该是1925年了。


其实,若细读后来的《两地书》原信,便可知,早在鲁迅醉酒的那个端午节后,已经和许广平确立了恋情。证据如下:“中华民国十四年七月十六日下午七点二十五分八秒半”致许广平的书信一枚。


如果说前一天的书信无意中写错了日期,那么这枚精确到下午某某点某某分八秒半的书信,则一定是定情的书信了。


许广平把这封信称之为“一封滑稽文”。


这篇精确到半秒钟的“滑稽文”其实是一个淘气的剧本,除在形式上以剧本的方式行文以外,在内容上还用孩子式的调皮回击了许广平的孩子气。


在上一封信里,许广平孩子式的顽皮,没大没小地和鲁迅打情骂俏,譬如在信的结束时,还调戏鲁迅说,你若是非要用教鞭打我,那么,我有办法,就是“师古”,学习我的哥哥,和先生围着桌子乱转,若是先生要伸长手将鞭子打下来时,我就蹲下。而鲁迅的淘气在“滑稽文”中表现得更为淋漓,在这封信的第五章中,小标题便起作“师古无用”。为何呢,有如下解释:“我这回的‘教鞭’,系特别定做,是一木棒,端有一绳,略仿马鞭格式,为专打‘害群之马’之用。即使蹲在桌后,绳子也会弯过去,虽师法‘哥哥’,亦属完全无效,岂不懿乎!”


除了淘气的“定做”这样一根教鞭之外,鲁迅老师还在此信里淘气地做了下面的事情:


其一:不承认自己是嫩弟弟,因为他头发没有短至二寸以下,也没在脸上涂雪花膏,更没有穿莫名其妙的材料做成的绣花衣服。


其二:不承认自己的日期写错了,其实明明是写错了,这一点纯属孩子式的无赖。


其三:关于剪贴的《京报的话》。因为鲁迅剪贴了一点反正两面都是广告的《京报》,并在上面写上标题,叫做《京报的话》,署上鲁迅的名字,又在文章的末尾处写下两句议论。让许广平费神半天,也“莫名其抄”,所以鲁迅在这里露出孩子般的牙齿,笑着说“就算大仇已报。现在居然姑看作正经,我的气也消了。”呵呵,这是如何的淘气啊,被别人用一篇剪报给骗过以后,必须也要以同样的方式骗回来不可,每每到此处,我都会想到自己童年时的骗人,那时幼稚异常,每一次被骗以后,都要用同样的方式再骗别人一通,结果自然不灵通,所以每每郁闷。现在看到,鲁迅先生以同样的方法也能骗倒对方,不由得佩服十分,自然是佩服他的孩子气是也。


当然了,这封信若是深入地看,发现还有更为淘气的句子,譬如在第七章标题后的括号内,有这样的一句:这题目长极了!然而,这么长的题目仍然没有调皮够,还在书信的末尾,写长长的时间,甚至还细节到“二十五分八秒半”。


“半”仿佛是一个约摸的词语,譬如鲁迅在此前的信里也曾经用过,说自己醉酒的情形,一共有过一回半。


那么,根据鲁迅的模糊逻辑,在《两地书》中,淘气的内容毕竟不多,最多也只占半个。即使是一贯淘气的这匹“害群之马”,在两个人关系确立以后,多的是寒暖衣饰的担忧,而不是再称呼先生为弟弟般的胡闹。


呵呵,胡闹在鲁迅的“滑稽文”后达到了高潮。收到信的第二天,即“中华民国十四年七月十七日某时某分某秒半”,许广平又一次给鲁迅画了像,依旧是“嫩弟弟的特征”:


a想做名流,或初到女校做讲师,测验心理时,头发就故意长得蓬松长乱些。这是真的,鲁迅刚到女师大做讲师时,不修边幅是出了名的。


b(冬秋春)有红色绒袜子穿于足上。穿红袜子成了鲁迅的一个笑话,大约不止一个学生看到了,所以,许广平以此来攻击鲁迅,说他像个嫩弟弟一样地胡乱着衣。


c专做洋货的消耗品,如洋点心,洋烟,洋书……(未完)。


d总在小鬼前失败,失败则强词夺理以盖羞,“嚷,哭”其小者,而“穷凶极恶”则司空见惯之事。


e好食辣椒,点心,糖,烟,酒程度不及格……


f一声声叫娘,娘,犹有童心。


g外凶恶而内仁厚的一个怒目金刚,慈悲大士。


这些要点组合在一起,就成了一个私人珍藏的鲁迅画像。是啊,不管鲁迅在外人的面前如何“睚眦必报”,如何博


学勇直,如何开风气之先,在一个铁屋子里呐喊,但在许广平的眼睛里,她所看到却是,头发蓬乱的孩子,穿红袜子或者当着众人的面叫娘的孩子,或者是一个“外凶恶而内仁厚的一个怒目金刚,慈悲大士”。在这封回信里,许广平有一句话当是定情之声音,如下:“《京报的话》,我本晓得‘其妙在此’,但是这种故意捣乱,不可不分受,所以也仍旧照抄,使嫩弟弟也消耗些时间来读一读,那么我的‘大仇’也算报了。但是‘兄弟阋于墙,外御其侮’,所以我希望和嫩弟弟同仇敌忾,何如?”


在“但是”之后,是伸出的一双手,字面的意思是和解,而内里却是问情。那句“我们同仇敌忾,何如?”,其实就是我们以后站在同一个战壕里吧,我们亲昵吧,我们恋爱吧。


始初,每一次《两地书》,我总会感觉先生的恋爱谈得太一本正经,不管是讨论学校里的事还是社会上的事,两个人几乎都保持着矜持的坐姿,我想,大约是鲁许二人年纪相差太大,而不敢放肆吧。直到后来,在别的途径看到《两地书》中未收录的这几封书信,才被先生那淘气的文笔所触动。除了大家找到的这几封淘气的书信之外,鲁迅与许广平的通信中,仍然遗失了很多,我相信是这样的,除了自然遗失的信件之外,一定还有鲁迅和许广平故意隐藏的,感情浓郁时的那些卿卿我我是不能让第三个人听到的,那么,我们所看到的鲁迅先生一定是隐藏了半个淘气的面孔,在夜晚的时候,偷偷地笑着。


爱情足以让一个四十五岁的男人变成孩子,不信,你可以看看《两地书》第一集中的最后一封信的最后一句话,鲁迅在信的末尾写下的日期是:七月二十九或三十,随便。


呵呵,那就随便吧,有人会原谅这种淘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