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官司徒第二族师

作者: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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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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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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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1488字

族师各掌其族之戒令政事。月吉,则属民而读邦法,书其孝弟睦姻有学者。春秋祭酺,亦如之。以邦比之法,帅四闾之吏,以时属民,而校登其族之夫家众寡,辨其贵贱、老幼、废疾、可任者,及其六畜、车辇。五家为比,十家为联;五人为伍,十人为联;四闾为族,八闾为联;使之相保相爱,刑罚庆赏,相及相共,以受邦职,以役国事,以相葬埋。若作民而师田行役,则合其卒伍,简其兵器,以鼓铎旗物帅而至。掌其治令、戒禁、刑罚。岁终,则会政致事。


[译文]


族师各自掌管本族的戒令和政事。每月初一,就会聚民众而宣读国家法令,记录民众中孝顺父母、敬爱兄长、和睦姻戚和学有所成的人。春秋祭酺时,也这样做。


依照王国的校比法,率领所属四闾的长吏,按时会聚民众而登记本族人数的多少,辨别其中的贵贱、老幼、残废疾病和可胜任役事的人,以及民众的各种牲畜和车辆数。


[在家]五家为比,十家为联;[在军]五人为伍,十人为联;[在家]四闾为族,[在军]八闾[所出之二卒]为联;使他们相互担保托付,有刑罚、喜庆、赏赐的事,相互共受共享,这样来承担王国的职事,为国事服役,相互帮助丧葬。


如果征调民众参加征伐、田猎、巡守、劳役的事,就把他们按军事编制加以组合,检阅他们的武器和器械,带着鼓铎和旗帜率领徒众而到[乡师那里],并掌管对徒众的治理、禁戒和刑罚。[夏历]年终,就总结政事呈报政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