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横第一章 有谁替我杀了孙青霞

作者:温瑞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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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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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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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15530字


一、你们错了


“我告诉你们,你们错了。”孙青霞剑指着他在寒芒下尽皆变色、退缩的敌人。“这世


间是有报应这回事的,如果没有,便由我来执行。”


隆的一声,长空划过一道闪电。


他的剑还滴着血。


正滴到了最后一滴血。


刚刚死去的“混天猴”金不闻,对孙青霞作出全力的反扑,他的“混天铖”旋舞起来,


猛烈得就似一道道惊雷劈在冰山上、殛在雪原上。


那不是斧铖之利。


而是一次又一次的爆炸。


可是没有用。


孙青霞递出了他的剑。


金不闻就送了他的命。


——就像他特别往孙青霞的剑锋送上了身子:


他的咽喉。


尽管他的攻势很狂烈,但血却流得并不狂也不烈。


只一点点。


沾在剑口上。


很快,血自剑尖上滴落、滑落。


剑又回到原来的剑。


一把锋利得雪亮、雪亮得锋利的剑,——就像它的主人一样。


霹雳一声,院外又划过一道寒电。


照亮了剑和持剑的人。


孙青霞,高、瘦,雪衣,唇薄如剑,眉扬发剑,目亮如剑,笑纹如剑。整个的人便是一


把剑。


一把已出了鞘、冠绝了天下的剑。


他也正是一个桀骛不驯,独步天下的人。


剩下的还有十几个人,其中“独行狼”明充尔的“行雷斧”在江湖上也大是有名。


——当年他才一出道,“斧头党”党魁“一斧当关”于吼地给他三斧就摆平了,那时他


想不出名都不可以了。


“独行狼”明充尔与“混天猴”金不闻,都是“一线王”、“老张飞”查叫天的两名爱


徒。


他们来到苏杭,只有一个任务:


保护朱仙震


——只要保护得了朱仙震,他们便一切不愁不忧,应有尽有了。


当然包括了:美女华厦、锦衣玉食、富贵功名、名誉地位。


所以他们十分清楚自己的责任:


无论发生什么,第一要务,就是要保护朱仙震。


因为他是他们的荣华富贵,也是他俩的衣食父母,


为了保护他,什么都可以牺牲。唯一例外的,或许只有:死。


一死就什么都没有了。


——死了,什么功名利禄,也就没有了,享用不到了。


所以什么都可以牺牲,性命却不可以。


在这儿的人,不止是金不闻和明充尔,其实谁都是同一个想法。


因为他们都是吃朱仙震的、穿朱仙震的、靠朱仙震的、仗朱仙震起家的。


他们也愿为朱仙震拼——但不是拼命——因为连命也没了就不必再仗谁靠谁的。


可是,不愿牺牲的“混天猴”金不闻,却还是牺牲了。


不止是金不闻,在这“青华别府”里,伏尸于那傲岸剑客白刃之下的已经有一十三人了。


但事情还没了。


对方不但武功高到要命,更要命的是,他不但是要朱仙震的命,也要在场所有人的性命。


他一个也不放过。


当发现自己纵和自己这些人一块儿全力联手、全面反扑,也决非此人之敌手,明充尔就


曾想过弃战投降。


他曾嘶声问过:“你找的不过是朱公子,我们不插手这事,你能不能让一步?”


“不。”


那剑手仗着剑,冷峻的回答:


“你们错了,每一个人犯错都要付出代价。”


听到这种说话,明充尔知道自己不管出不出手保护朱仙震,但除开一拼之外,只怕就活


不出这时、这儿、这一关了。


所以他这次只好拼命。


也只有拼命。


命只有一条。


谁都一样。


拼了命就没有命了。


可是到了这地步,明充尔已不得不拼命。


——只有拼命,或许才能保住性命。


一个人拼命的时候,往往是很要命的。


连自己的命也不要了,还要不了别人的命?


更何况是这么多人在拼命?


当“独行狼”舞着双斧,使他全身犹如两朵开得极大极盛极亮极厉的斧花之际,其他保


护朱仙震的十几名仆从护院,也一齐执着兵刃,红了眼,嘶喊着,杀了出去。


他们也要跟那剑手拼命。


因为对方不让他们活命。


要活下去,就得先要了对方的命。


这时,苍穹又正好殛下一道闪电。


屋里也掠起一道又一道的剑光。


人生在世,有的是这种:不拼命就得丧命的时际。


有时候你并不想要对方的命,可是,你要保住自己的命,恐怕就得要对方丧失性命。


当然,真的用刀剑拳脚拼搏的时候,也许并不太多,但用智谋、诬陷、钱财、名权、利


禄等方式转折使人全丧了活命机会,却在这世间时时都在发生着,常常都在发生着的。


只不过,有时是在商场,有时是在政界,有人明着干,有人暗中来,有的人笑着出手,


有人骂着出招,有的人打着正义的旗号、法统的招牌下其毒手而已。


人活着就要拼命,不管读书、从商、当官、出家都如此。


不如此就得给淘汰,让人奴役。


连出家剃度的僧侣亦如是,不然就只能是当个烧饭砍柴的杂役沙弥,就别说别行别业了。


只不过,在武林中、江湖上的挤命,更明刀明枪、流血流汗一些而已。


至少,在这“青华别府”朱系世家里的这一刻,这些人杀红了眼豁出了性命,更加分明


彰显一些而已。


孙青霞,身高:六尺三,剑长七尺三,外号:朝天一剑。


他从十三岁开始杀人,杀到三十岁那一年,没有人知道他杀了多少人。


他自己也不知道。


在“青华别府”那一场拼命的结果是:


死。


明充尔以及那一干保护朱仙震朱公子的高手、护院们,无一得活。


全都死了。


孙青霞的剑仍淌血。


血沾得越多,滑落得就越快,剑也越来越清亮。


电光乍闪。


剑芒更厉。


这是一把好剑。


“你们付出的代价就是:死。”孙青霞也这么说了,“这是把好剑,拿来杀他们太可惜


了。”


他对早已唬得脸无人色的朱仙震说:“用来杀你,还差不多。”


朱仙震全身抖哆,突然扔掉了手上的剑,跪了下来,向他“冬冬冬”的叩了几个响头,


哭着哀求:


“你可以不可以不杀我?能不能饶我狗命?”


孙青霞笑了。


他剑上的血已流光。


他用手指弹了弹他的剑。


嗡的一声。


清脆好听。


他向他的剑吹了一口气,然后耐心等水气消散,再映出他的眉目。


斜飞入鬓的眉。


锐若飞星的眼。


他淡声道:“奇怪,你那天在蕉市得意之时,我却听不到这句话。”


然后他说:“俟我的剑光重新回复清明之时,我就要你的命。”


他补充说:“你放心,我的剑一如我的心,很快就明亮如镜,也一向清亮如镜。”


只听哗啦啦连声密响,雨,开始倾盆而下。


“青华别府”惨案很快就传了开来,沸沸荡荡。


朱仙震朱三公子死了!


朱厉月的公子死了。


这是骇人听闻的消息:不但朱仙震本来也是剑术上有名的高手,而且还是“东南石塌


天”陈沙河的爱徒,“南面王”朱厉月的儿子!


况且,近三十名高手,不但保护不了朱仙震,反而一起丧命。


其中,连同“混天猴”金不闻、“独行狼”明充尔也未能幸免。


谁都知道,这一猴一狼,都是“老张飞”查叫天的徒弟。


谁敢杀他们?


——孙青霞。


几人下的手?


——只一人:孙青霞。


有无目击证人?


——没有。但已不需要。


因为现场有人用剑刻上几个字:


——杀人者:孙青霞。


二、夜夜焚烧他名字的女人


剑之决断在于利。


剑之神采在于光。


剑之要诀在于快。


剑之意义在于杀掉他的对手与敌人。


这也是孙青霞的用剑之道。


朱厉月恨孙青霞已恨入心、恨入肺、恨人膏盲。


他说道:“谁替我杀了孙青霞,我就让他当应奉局之督运使,井赏他半座太真阁。”


应奉局是最多“油水”可捞的部门,管理的是把天下各种奇花异石、珍宝巧物,献给皇


帝,在转运过程中、大可广征役夫,极尽搜求,任凭劫取。


谁担了这个官职,谁就大富大贵。


至于“太真阁”,那是用来招待迎讶皇帝、丞相的地方,足以度前规而侈后观,极致奢


华,馆舍尤精,乃穷数万民役费七年建成。谁能拥有太真阁,如同坐拥一座城池。


这还不够,半年之后,朱厉月见派出去杀孙青霞的高手已前后送命了二十一名,他又加


了一句。


“外加赐十万两黄金。”


——注意:是黄金,不是银子。


这时际,东南大局,虽哀鸿遍野、民不聊生,但朱厉月却随手出得起这个价钱。


因为他是“南面小朝廷”朱匡的弟弟。


以朱匡的势力,雄踞东南,极尽搜刮,独霸一方,坐拥巨富,江浙无比。朱厉月既是其


近系,又是他左右手,动辄广征役夫,募资数千,一时无俩。


何况,朱厉月出得起这奖赏,既是为子复仇,也是要保任性命。


他一直都认为孙青霞杀掉了自己儿子,也一定不会放过自己。


他对孙青霞下格杀令的丰赏厚赐,同时还来自其兄朱匡的默许与支持。


朱匡的看法也是一样:


孙青霞既杀得了他侄儿朱仙震,也必敢杀他胞弟朱厉月——杀得了朱厉月,便会轮到他


了。


所以他大力促使朱厉月追杀孙青霞,甚至赏赐的一半,都是归入他的账下。


可是没有用。


又隔了半年,朱厉月又公布了新的赏红:


“杀了无耻败类土匪强盗外号‘一直剑’的孙青霞,除原有赏赐外,再加赏黄金十二万


两。”


如此,又多加了二万两。


但仍然无用。


没音讯。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可是去缉杀孙青霞的人愈多,死的人也愈众。


如是者,赏赐黄金每年加一次,足足加到了二十万两。


可是孙青霞仍没死,倒是朱厉月的另一个儿子朱大长,也成了“一直剑”孙青霞的剑下


亡魂。


甚至连朱匡家的大管家“天地神通”朱义伸也死了。


就死在宅里。


孙青霞的剑下。


由于朱义伸丧命时朱匡就睡在只隔了三间的房子里,甚至还隐约听到剑刺入肌骨的声


响,而他刚好那一晚才跟管家对换了房间(朱匡每天都更换睡处,且临时起意取抉,连身边


亲信也不得事先知悉),使得朱匡惊觉:朱义伸是代自己枉送性命的。


看来,孙青霞迟早要杀到他的身上。


这还得了!


朱匡急召正在惊骇中的朱厉月面议。


他们讨论了很多法子。


杀孙青霞的方法。


可是没有用。


重要的是:谁能杀得了孙青霞?


有这个人吗?


就算有这种人,他愿意跟孙青霞结仇吗?


他们熬尽了脑汁,伤尽了脑筋,至少,给朱厉月想到了一个。


朱匡立问:“谁?”


朱厉月犹豫地道:“是有一个,但只怕他不肯出手。”


朱匡嘿怒:“以我名义相请,谁敢不动手?”


朱厉月却忽然一改忧色,“我想到了,只有请动太傅梁师成,只要他开口、下令,这人


不敢不从。”


言下之意,就连坐拥东南,专权宠贵的朱匡,只怕也请不动此人,只有日夕处于帝位之


侧,人谓之为“隐相”,文武百官,莫不畏惮,囊政于朝的梁师成,才有可能请动这个人。


朱匡却因而灵机一动,道:“我也想到了一个人。”


朱厉月皱了皱眉,道:“一个人?”


他不认为:除了他心目中的人选,有谁可以一个人对付得了孙青霞。


朱匡哼哼唧唧的道:“这个人一到,不仅可杀孙青霞,还可以把他活擒交给咱们。”


朱厉月倒吃了一惊!


要知道对付孙青霞这种人,生擒要比格杀更困难三、五倍,真是谈何容易!


朱匡的态度又有些迟疑:“不过,要请动此人,也有点困难。”朱厉月甚诧:“以今时


今日地位,随手一,谁敢不来?莫不是马上要请的人比我心里头那人还难请动么?”


朱匡搔首说:“难,难,难,这人用银子请不动,用权逼不出,用面子——也只怕他不


赏面。”


朱厉月更诧:“世上有这种人么?”


朱匡忽又有喜色,道:“不过说难也真不难,只要请动两个人,下道命令,他就立刻便


来了。事成之后,连金子银子屋子女子,都不必赏赐,都省了!”


朱厉月大奇:“却有这种呆子,倒是要请谁来下达这命令。”


朱匡道:“诸葛先生!”


朱厉月为之膛目,结结巴巴道:“请他下令?他是我们的对头人,要他帮我除敌,只怕


难若登天。”


朱匡笑道:“幸好世上还有一个请得动他的人。”


朱厉月问:“谁?”,


朱匡道:“皇帝天子。”


朱厉月倒呼了一口气:“你说的那人,莫不是……”


朱匡反问:“你心目中的人选会不会是——?”


朱厉月忽道:“若是认为开口不便,不如用笔写下名字可好?”朱匡看了看几上的茶


杯,用手指了指,道:“白纸黑字,不如水干迹隐。”


朱厉月当即会意,以指醮茶,在云台石几上写了一个字。


朱匡也以茶为墨,在几上画了几下。


两人对着一看:


朱厉月写的是一个字:“铁”。


朱匡画如是一只:手。


两人相视,拊掌大笑,都说“就是他。”


“他来了就好办了。”


“这叫一石二乌,谁死对咱都有好处,一齐抱着死则可高枕无忧了。”


我常常问:“有谁替我杀了孙青霞?而今总算有了人选。”


“只要这个人肯出手,孙青霞就一定吃不了兜着走。”


“这还不止。”


“不止?”


“想吃其肉,啖其骨的人有很多,其中有几个,只怕孙青霞随时都得要吃不了兜着走


的。”


“谁?”


“‘老张飞’查叫天。”


“他也给惊动了!”


“谁叫孙青霞连他徒儿金不闻,明充尔也给一齐杀了。”


“还有呢?”


“龙舌兰。”


“京城第一紫衣女神捕!她为什么要趟这浑水?”


“原因有四。”


“嗯?”


“第一,孙育霞奸淫掳掠,恶名昭彰,试想‘巾帼神捕’龙舌兰的性子,能沉得住气,


容得下这种人么?”


“她容不下,那就太好了?”


“第二,就算她忍得下,我也能请得动她——她毕竟还欠王黼一点情,而王黼却仍欠我


九个人情。”


“只要她来了,咱们就如虎添翼了。”


“第三,”朱匡用手指了指茶几,但几上的图和字,已渐消散,只剩下一些水影片段,


“这个人若接手办这件案子,你想她会不跟他缠在一道吗?”


“说的也是,这就好办了,却不知第四个理由是啥?”


“龙舌兰有一位手帕交,名叫苏眉,名号‘狂菊’,可是大大有名的人物。”


“这我知道。‘狂菊’苏眉之母,正是‘更衣帮’的女帮主‘大红狼’铁秀男。”


“对,但这铁秀男,却正是死在孙青霞手里,死前还给这孙一剑蹂躏了,听说苏眉原是


孙青霞的爱侣,却因而恨死了孙青霞。”


“那就太好了,自作孽,不可活,‘更衣帮’、‘狂菊’苏眉,再加上龙舌兰,这次孙


青霞想活命都庶几都矣。”


“最有意思的还是:这回‘纵剑’遇上了‘横掌’,不管谁死谁活、谁胜谁败,都有好


戏可瞧了。”


“那太好了。”朱厉月拍拍他自已的头:“免得我每晚临睡之前,总得要措措顶上人


头,方才安心。只要这些人都出动,晚晚睡不安、吃不下的,该是姓孙的恶果苦报了。”


她每晚临睡之前,都例必做一件事:


她写下他的名字:


孙青霞。


字写得很秀气。


也很猖狂。


她的字把猖狂与秀丽合为一道,连她生命里的精华与锐气,也尽泄在这三个字里。


这三个字,合起来就是一个人。


一个她梦寐不忘的人。


一个她思念入骨的人。


也是一个她恨不得将之杀一千次、挫其骨、扬其灰的人。


她曾是那么深爱着他,但他却蹂躏了她的母亲,发出魔鬼般的狂笑与厉笑,然后扬长而


去。


她恨死他了。


她恨得一定要他死。


她夜夜都记得这件事、这种恨、这般恨、这个人。


她晚晚都写下他的名字。


然后点火。


烧。


她披着发,焚烧他的名字,且喃喃诅咒着:


——然而她仿佛看见火光之中,他的痛苦、挣扎、哀号、求饶。如此之后,她才安心睡


去。


因为她知道,凭她自己之力,无法为死去的父母报仇。


——正如那晚他杀了她母亲,厉笑而去,她也一样拦不住他。


但她已下定决心报仇。


她决定请动她的好友:


“京师第一紫衣巾帼神捕”——龙舌兰。


也许光是一个龙舌兰,还未必对付得了孙青霞。


但只要“她”来了,“他”说不定也会来。


只要“她”和“他”都来了,加上自己,就不愁孙青霞那禽兽飞得上天了。


所以她这一夜把他名字扔在火堆里焚烧之后,睡得很甜,很香。


——因为她知道她的好友已答允她出手对付***孙青霞了。


她甚至梦见他死了:死在火光中、刀光下、铁手里。


可是,到了第二天,她一觉醒来,第一件事却是到那灰烬之处,用一双纤纤玉手,秀秀


十指,翻扒寻察:昨夜的一个烧掉了的名字。


脸上还留着珍珠一般的泪。


她是个夜夜焚烧掉他名字的女人。


可是第二天都为寻找这灰烬里的名字而流泪。


稿于一九九四年四月二~十二日,enane、俊能、紫萍等各路汇集于香港自成一派欢聚。


校于九四年四月十三~廿日温方芳何梁赖“六人帮”畅游深圳、其乐融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