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寄秋
|类型:武侠·玄幻
|更新时间:2019-10-06 17:30
|本章字节:7300字
在这种情况下,心存仁善的云日初二话不说地把馒头送给他。
瞧他似乎很饿的样子,她从包包又掏出两粒大馒头,不在乎自己是否会饿着。
这若是被她好姊妹瞥见,定要怪她一番,然后讲解一堆人性本恶的大道理,要她千万别相信陌生人。
可是……她不忍心呐!
“老伯,你打哪来的?”她好心地拍拍他的背,避免他吃太快而梗住。
“我从前儿个鼓山村来的,小兄弟贵姓?”又是一个颠沛流离的可怜娃儿。
“云。”她顿了一下有些难以启齿地问道:“老伯家境不好吗?”
他怔了怔,吞下一口馒头。“是村里来了一群大人物,他们抢光村里的食物,我要到隔壁打些粮。”
“怎么有人那么可恶,一抢就是整个村子?”要是欢欢遇上这事,恐怕会破财又伤身。
“唉!咱们小老百姓哪能跟尊贵皇室中人斗,人家一句话下来没人敢迟疑,马上全村动员搜刮食物,还得恭敬地捧上前。”
老头感慨的叹了口气,手中的馒头变得又沉又重,咬得牙酸齿摇。
“好可怜喔!他们有没有拿银子补偿你们?”这种有钱又有身份的恶棍是欢欢的最爱,她……
唉!老想这些有的没的,老实说她没有欢欢的胆子和机智,才不敢去教训这些坏人。
“我……”老头哽咽了。“你想怎么可能,我身上只剩一些碎银,买不到一石米养全村人呀!
“这些还是全村人偷偷凑出来,准备买些米粮熬成粥喂小孩子,大人们忍忍吃些野菜山芋里腹倒也还过得去,他们待不久的。”
云日初忍住不掉泪,但是积满泪液的眼眶是瞒不了人的,她悄悄用比较不脏的反面袖口拭去眼角泪滴。
她告诉自己,一定要戒掉好哭的天性,不要让周遭的朋友头痛不已?
但是好难哦!她已经拼命在努力少喝点水了。
唉,真是知易行难。
“老伯,我这里有张银票,数目不是很多,你拿去买些食物回村子吧!”
“你……你有银子?”他惊讶地张大嘴。
这小兄弟明明很潦倒、很乞丐化,怎么会有银票救济人,而且一出手就是一张一百两的银票?
“不要担心,这绝对不是偷来的,是我的朋友……
呃……允许我使用。”云日初心虚地说道、
既然要出来见见世面,路费占很重要的地位。
家里虽然算大富之家,但是爹不可能将银子全放在家中,大部份全存在钱庄里?
她胆小,不敢学丫丫那样偷窃财物,还一副理所当然的骄傲样,所以她写了张借据放在欢欢的银柜中,“自动”地取用一叠银票和几锭小银子。
毕竟女孩子力气小,带太多的银子不但招摇又重得要命,为了省麻烦,她就带了些银票上路。
问她怕不怕一人独行,云日初的心头还有点毛毛的感觉,不太自在,扮起叫花子是图个心安,在遇到事时可以向丐帮求助。
至少他们帮主连祈风不会弃她于不顾。
想想,他挺可怜的,受三个奇怪的小女人蹂躏十来年,却无处可诉苦。
好心行善未必能得善报。
好想哭的云日初一直假装鼻子过敏猛抽气,其实她把泪全往腹里吞。
吞不进去的残存泪滴硬是在即将滑落前被她用力抹去,旁人见了当她在拭汗。
“崔老伯,你们的村子还有多远?”她手酸、脚酸、腰骨酸。
全身上下找不到一处不酸痛的地方,每根骨头都发出尖锐的抗议声。
“就快到了、就快到了,路的尽头就是鼓山村。”
他的粗糙嗓音中有一丝喘息。
路……的尽头?
云日初举目眺望,那路根本见不着尽头,要不是崔老伯一脸敦厚,她真当自己遇上贼子被人坑了。
一时的善心大作竟惹来筋骨劳累,这是她始料末及的事。
养在闺房的女子哪知道一百两可买多少粮食?她又不是锱铢必较的爱财女欢欢,银子全用在刀口上,一分都不许别人多占。
因此她在这条杳无人烟的荒野小道,用五两银子买了辆破破的木板推车,为她的善举付出代价。
那就是帮忙在后面推一车民生用品——好事果真做不得。
“崔老伯,我们为何……不走大路?”抽抽鼻头,云日初低下头好叫人见不到她“又”落泪。
太没用了。她在心里责备自己。
她没那么爱哭,都是被宠的,每回欢欢和丫丫一吼,她就猛压抑,结果长期下来,就养成好哭的习性。
她也很唾弃自己的无能,但是戒不了也没办法。
“不行啦!云小哥,大马路有些大内高手在那出入,我们若光明正大的走进去,食物一定会被掠夺。”
“噢!原来如此。”官竟然比土匪还恶霸。云日初请求道:“崔老伯,休息一下吧!我推不动了。”
崔老伯气喘吁吁地往后望望被麻布袋遮住的小人儿。“好吧!就歇一会,再赶个把时辰就入村了。”
“个把时辰?!”云日初睁大了圆亮双瞳惊呼。
“为了避开那些人,只好绕小路走,是远了些。”
他不好意思地露出抱歉神色。
“送佛送上天,是我的福气。”她苦笑地抹掉腮边泪,坐在大石上咬唇不哭出声。
距离村落是不远,但一老一少推着数百斤的粮食就吃力些,尤其是有位柔弱的女子,路的确是远如登天。
医者的嗅觉总是相当敏锐,一阵淡淡的血腥味传人云日初的鼻间,她下意识地蹙起两眉,抬足顺着味儿往路旁的林子走去。
崔老伯的叫喊她听而未闻,好奇心凝住了她无沛的泪水。
拨开眼前比人高的芒草,云日初只露出一个小小的脑袋瓜瞧着,她那对满是灵气的黑白杏眼有几分疑惑,不太了解是谁闲得发闷,竟动起刀枪。
“哇!好冷的男人,和尉堡主及应庄主有得拼,连剑都冷得泛寒光。”
别离剑应嘲风、绝情剑尉天栩,他们人如其尊称,在外人面前俱是冰冷无情,剑起血落、不留活口,冷酷阴狠到不近人情。
但是在心爱女子面前,全是一反常态的深情,温柔得叫人反胃,直道见鬼了。
“剑法好像不错,他们是在练剑还是厮杀?看不懂耶!”
底下有三个男子迎战数十位身穿银衣的侍卫,虽有伤口却不见有人死亡,她分不出谁恶谁善,只知人少的三人似乎有意在退让,出手在于吓阻不夺人命。
因此云日初太好奇了,想靠近去看个分明,认为不是每天都有人愿意耍剑娱乐她?
头一回,她忘了哭泣,专心地找路上前,
一个没注意,脚底一滑,顺着草势一路溜向剑光血影中,她急着大叫!
“别杀错人了,我只是个看戏的小乞丐。”
第二章
“该死,哪来的乞儿?”
虚晃一招剑式,鲜少有慈悲心肠的凌拨云低喃了几句,以连自己都诧异的飞快身影,接住一边尖叫、一边大喊别杀错人的乞丐。
那恍若无肉的重量让他眉头一皱,这乞儿是个风筝吗?轻得风一吹就飘上天。
“好……心的大爷,你杀你的敌人不用管我,把我往草丛一扔……就行了。”她快吓掉那颗小小的胆。
云日初并不是真那么善良,而是刀来剑去太危险,担心他万一刚好少了良心这玩意拿她挡剑,那她岂不死得无辜?
欢欢说人不自私天诛地灭,该当小人的时候就不要强出头,命只有一条,要好好珍惜,千万别死得莫名其妙,做鬼都不知找谁申冤。
丫丫也说,做人自私是天性,为不必要的陌生人送命是蠢事,没人会夸奖义行可风,只会笑人笨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