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约翰·高尔斯华绥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17:27
|本章字节:11682字
小法尔离开两个福尔赛第二代时,心里在想:“这趟下来真没意思!索米斯舅舅上算了。不知道这个女孩子怎么样?”他预计不会跟她玩得开心,忽然间他看见她站在那里望他。怎么,她很美呢!真运气!“恐怕你不认识我吧?”他说。“我叫法尔?达尔第我们是堂房表兄妹,你知道。我母亲是你姑姑。”
好丽的一只纤手还让他握着,不好意思抽开;她说:“我们的亲戚我一个都不认识。人多吗?”
“一大堆。讨厌得很多数的人,至少,我也不知道有几个是如此。亲戚大都这样,可不是?”
“我想他们也会觉得别人讨厌,”好丽说。
“我不懂得他们为什么要觉得。当然,他们不会觉得你讨厌的。”
好丽看看他一双浅灰的眼睛带有幽怨和天真,小法尔看见时,忽然觉得自己一定要保护她。
“我的意思是说人与人之间各有不同,”他机警地接上一句。“譬如说,你父亲看上去就非常正派。”
“哦,当然啦!”好丽热烈地说,“他是正派。”
法尔两颊红起来,想起在庞地梦尼姆剧院里那幕情景个插粉红石竹花的黑汉子忽然变做自己的父亲!“可是你不知道那些福尔赛家人的滋味,”他简直带有恶意地说。“哦!我忘了;你不认识他们。”
“他们怎么样呢?”
“哦!小心翼翼到了极顶。谈不上一点义气。你看看索米斯舅舅那个样子!”
“我倒想看看,”好丽说。
法尔想挽起她的胳臂,又抑制住自己。“不必了,”他说。“我们到外面去走走。你一会儿就会看见他的。你哥哥怎么样?”
好丽领他上了走廊,到了草地上,并不答话。她没法形容乔里;从她有记忆时起,乔里在她的心目中一直就是她的领袖,她的主人和理想。“他欺负你吗?”法尔狡狯地问。“我们在牛津会碰头的。你们养马吗?”
好丽点点头。“你要不要看看马房去?”
“也好!”
两个人经过橡树下面,穿过一片稀疏的小树丛,进了马厩的院子。钟楼下面躺着一头蓬松的棕白二色的狗,已经老得站都站不起来,只能轻微地摆动着反贴在背上的尾巴。
“这是伯沙撒,”好丽说;“很老了老得不成样子,跟我差不多大。可怜的老东西!它对爹顶忠心。”
“伯沙撒!怪名字!它不是纯种,你看得出吗?”
“不是纯种!可是顶惹疼的,”她说时弯下身去把狗拍拍。她又温和又柔顺,深颜色的头发没有戴帽子,纤柔的颈子和手晒得黄黄的;在法尔的眼中,她是又陌生又可爱,和他已往的经验全然不同,然而又那么亲切。
“爷爷去世时,”她说,“它两天都不肯吃东西。你知道,它看见他死的。”
“是老乔里恩爷爷吗?妈总说他是个好人。”
“当然,”好丽简简单单地回答,把马厩的门打开。
一匹五英尺来高的栗色马,身上一块块银灰色的斑点,站在散厩里,鬃毛和长尾巴都是黑的。“这是我的马叫仙女。”
“呀!”法尔说,“一匹很不错的小马。可是你应当把尾巴剪短。看上去要漂亮得多。”随即看见她茫然的神气,他忽然想:我一点不知道她喜欢什么!他深深嗅一下马厩里的空气。“马真是有趣得紧,可不是?我父亲”他停止不说。
“怎么?”好丽说。
他几乎忍不住要把心里话倾吐出来,不过总算被他忍着。“噢!我不知道他时常在马身上糟掉不少的钱。我也很迷骑马啊,打猎啊。跑马我也非常喜欢;我很想做一个业余的跑马手。”他忽然忘记自己只能在伦敦再耽一天,而且已经有两个约会,就冲口而出说:
“我说,明天我去租一匹马,一同上里希蒙公园去溜一趟,你说好不好?”
好丽拍手赞成。
“当然好呀!我就喜欢骑马。可是乔里有匹马,你何不就骑他的?就在这里。我喝了茶就去。”
法尔迟疑地望望自己穿长裤子的腿。他想象这双腿,要穿上棕色长统靴和贝德福呢马裤,在她眼睛里一点没有瑕疵才行。
“我不大想骑他的马,”他说。“他也许不高兴。而且索米斯舅舅恐怕就要回去了。倒不是我甘心受他挟制,你知道。你恐怕从来没有过一个舅舅吧?这个畜生倒还不错,”他接上一句,一面打量乔里的那匹枣骝马;那马正朝他眨眼睛。“我想,你们这里恐怕不大打猎吧?”
“不打,打猎我倒不想。一定很有意思;可是残忍,你说对不对?琼就这样说。”
“残忍?”法尔脱口而出。“哦,那全是狗屁。琼是哪一个?”
“我姊姊不是一个母亲生的比我大得多。”她举起两只手捧着马的两颊,用鼻子去擦马鼻子,轻轻哼着;马就象受了催眠一样。法尔打量着她倚在马鼻子的脸颊,她的眼睛对他闪闪发光。“她真是个小鸟,”他心里想。
回到大房子去时,两人之间的谈话少下来;老狗伯沙撒随在后面,比世界上任何东西都走得慢,而且显然指望他们不要走得使它赶不上。两人已经走到橡树下面,停下来等伯沙撒跟上。“这地方真不错,”法尔说。
“是啊,”好丽说,叹了口气。“当然我想各处去跑跑,我愿意我是个吉普赛女人。”
“对了,吉普赛女人最快活,”法尔回答,这个见解是他刚才有的;“你知道,你就有点象吉普赛女人。”
好丽脸上突然泛上红霞,就象深暗的叶子被太阳照成金黄一样。“没头没脑到处乱闯,把什么都见识到,而且吃饭睡觉就在露天底下呀!这多么够味儿?”
“我们也来!”
“对了,我们也来!”
“一定有意思透顶了,就是我跟你两个。”
好丽随即看出不对头,脸红了。
“对了,我们一定要做,”法尔顽固地说,可是脸也红起来。“你喜欢做的事情我认为都可以做。那边是什么?”
“是菜园、池子和小树林,还有农场。”
“我们下去看看!”
好丽回头朝房子望一下。
“喝茶了,我想是;爹在招手呢。”
法尔象只狗哼了一声,随着她向大房子走去。
两人重新走进那间有回廊的厅堂;看见两个中年的福尔赛正在一起喝茶,两人就象受了禁制似的,立刻沉默下来。眼前这幕情景的确给人的印象很深刻。一对堂弟兄并排坐在一张嵌花的长椅上,形状就象三张银红色的椅子拼起来的,前面放了一张矮茶几。两个人都坐得远远的,好象故意挑选了这个位置,避免面向着对方;两个人都只顾喝茶吃点心,不大讲话索米斯的吃相就象是瞧不起那些点心,乔里恩的神情象在暗笑自己。不留心的人会当作他们并不怎样贪嘴,其实两个人都装了不少营养下肚。两个年轻人由人送上茶点,也都不声不响地进行吸收。一直等到抽烟阶段,乔里恩才问索米斯:
“詹姆士二叔好吗?”
“多谢,很龙钟了。”
“我们家的人真了不起,可不是?那一天我从我父亲的家传《圣经》上查了一下十个老辈子的年纪。平均是八十四岁,还有五个活着。他们一定会打破纪录。”说时他古怪相地把索米斯看看,又接上一句:
“你晓得,我们可不是他们那样了。”
索米斯笑了;那意思好象说,“你当真认为我会承认自己比不上他们;你以为我有什么东西,尤其是生命,会随随便便放手么?”
“我们也许会活到他们的年纪,”乔里恩又说下去,“可是你知道总是吃亏在过敏性上,不同的地方就在这里。我们失掉了信念。这种过敏性几时有的,怎样有的,我从来就弄不明白。我父亲有一点,可是福尔赛家其他的人,我知道就从来不曾有过。他们从来不会用别人的眼光看自己,这是绝妙的延年术。这一个世纪的全部历史就表现在我们两代的差别上。还有,在我们和你们之间,”他接下去说,从烟圈里滑稽地盯着法尔和好丽看看,弄得两个很不好受,“还有另外一种差别。我也不知是什么。”
索米斯掏出表一看。
“我们再不走,”他说,“要赶不上火车了。”
“索米斯舅舅从来不肯误掉火车的,”法尔咕了一句,嘴里塞满了点心。
“为什么要误掉?”索米斯简短地回答。
“噢,我不知道,”法尔咕哝着,“别的人可误掉。”
在门口时,他悄悄地把好丽的瘦削的黄手使劲勒了好一会。
“明天我候你,”他低声说;“三点钟。我在路口等你;省得找。我们痛快地溜一下。”他到了园门口,回头望望她;如果不是有碍自己城里人的身份,就会向她招手。这时候,他舅舅找他谈话,他可没有心思理睬。可是他不用害怕。索米斯一直都保持着十足的沉默,心里充满了辽远的思绪。
甥舅两个一路走去时,黄叶纷纷在他们身边落下来;在多年前那些日子里,这一英里半的路程索米斯是时常走的;每次下来看房子造得怎样,心里都暗暗得意。造这所房子原是预备他和那个女子住的,而现在却要解除这个女子对自己的约束。他一度回头望望夹在半黄篱落中间的那条无穷尽的秋色小径。真是如同隔世!“我不想见她,”他刚才跟乔里恩说。这是真的吗?“我也许还得见她一下,”他在想;他打了一个寒噤,突然觉得没来由地毛骨悚然,就象人家说的听见自己坟墓上的脚步声一样。世界多冷酷啊!多怪啊!他从侧面把自己外甥瞄了一眼,心里想:“我最好象他这样年纪!不知道她现在怎么个样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