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爱是你我(2)

作者:木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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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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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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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6314字

不教而杀谓之虐,被我摧残了这么久应该叫他死个明白。我振振有词:“因为你写的只是皮毛,我要的是血肉。象这个贪污公款的例子,你注重的只是现在,他是一个怎样的人,他有过怎样的经历,他这样做的深层次动因在哪里?只有了解了一个人的过去,他现在的一颦一笑才有了意义。读者要的不是法庭的判决,是你独特的发现。”讲完摔给他几本我当年的事件专访,“如果你的专访结束后你还没有成为当事人的朋友或是敌人,你的专访一定是失败的。”


石磊仰视我,崇拜的目光如长江之水。由不得我继续吹下去:“咱别光说不练。打个比方,刚才在楼下见到的那个人就是你要专访的对象,你会怎样开始?”


“那个人?一看就是花花公子,我怎么会有兴趣访他?”


我啧啧而叹:“你这就是这样不调查就发言,人家可是正人君子!”


“他是正人君子?是不是你们女人都这么浮浅,长得帅就是好人?”


我托着下巴想了想:“倒也不能这么说,不过长得好的人我会先假定他是好人。首先你不必担心他性变态。帅哥身边从不缺少女伴,货源充足且送货上门。你几见性变态者是个溜光水滑的美男?再者他心理变态的可能性也很小,因为帅嘛总有人为他们大开方便之门,受挫的机会少心理自然也不会扭曲;还有就是那么有钱——”


石磊一声冷笑斩断我的话:“你就是这么写一个人的血肉的?亏我还信以为真的听了这半天。”然后拔腿走人,完全不理会我在背后拍桌子瞪眼睛的花絮。


我意犹未尽,再次打开了章俊雷的博克。上面的文字已熟烂于心,可还是象发现新大陆似的一字一叹。不觉想到好舞文弄墨的隋炀帝,本人是极烂的一个风流种子,可看他的诗:“暮江平不动,春花满正开。流波将月去,潮水带星来。”后由不得让人假猜他与风流外尚有一丝温情在;而章俊雷不仅文字空灵,更喜人情深义重,一下子强出那个皇帝百千倍。转念又一想他再好也是鼻凹里的蜜糖,看得到吃不到。自己如此的飞鸽传书不过是为她人作嫁衣裳,一下子没有了学习雷锋的热情。


门外娇娇唤夫君的声音又响起:“磊磊,磊磊,你在哪里——”根本不用看表就知道是北京时间五点整,她的精确度可与大本钟齐名。我拾掇拾掇尊容叹息着准备去做“天涯歌女”。


阿花自从摽上刘全后果然抖起来,穿金戴银,俨然一旧社会得势的姨太或是新社会风光的二奶。那全哥也真把她当回事儿,每天带着小弟捧场,风雨无阻。


这一日风云又起。阿花站在台上风骚独唱,衣衫薄轻,表情轻薄,也怪她浪得太狠引得一明显尚处于成长阶段的男孩子跑上前来献花,那架势恨不能连着童贞一起献上。难怪钱老先生曾这样下定义:一个十八九岁没有女朋友的男孩子,往往心里藏着的女人抵得上皇帝三十六宫的数目,心里的污秽有时过于公共厕所。眼前就是一活生生的例子。


这样的货色哪里入阿花的眼,也合该这孩子倒霉,她一个踉跄没站稳身子朝男孩儿倾了过去,这孩子倒也大方,没有近香情怯,扶住后在脸蛋上亲了一口。阿花待到发怒终是忍住,低语了一句,那孩子象得了亲赐的黄马褂似的欢天喜地地下了台。


我代他可怜,遇到这等姿色的就欢天喜地,可见也没遇到过什么美女;更可怜的是他没听过《欲望都市》里的警句:男人发现了火,但是女人发现了怎么去玩火。


这一幕好戏全落在刘全的眼里,他带着似笑非笑的面容,一摇一摆地朝那孩子走去。明代翰林谢政年少风流,看见宫船跪拜时正值宫女开窗泼水,他诗兴大发道:天上果然花绝代,人间竟有笑姻缘。武宗知道后免了谢职,遣送回乡。岂料这刘全的脾气比皇帝还猛,什么遣送回乡,一个电炮闪过去,打得唱颂歌的直挺挺地仰倒在地。他还嫌不过瘾,象武松醉打蒋门神似的用脚踩住对方的脸吼:“你他妈的小兔崽子,年纪小胆子可不小,动手前也不先想想自己有几颗脑袋!”然后在屁股蛋上补了一脚道:“还不快滚!”那孩子真吓到了,那个滚字还没说完就滚得无影无踪。


这是最快的一次暴乱。安哥还来不及出手就已平息,可他还是有气,冲着刘全喊:“你怎么还在这惹事,有架出去打。”刘全一拱手“报歉”又回到座位上。


最得意的人当然是阿花。她以泼墨山水画的手法大大渲染了一番全哥的伟迹,辛弃疾若是地下有知一定会把他的名言“不恨古人吾不见,恨古人,不见吾狂耳”拱手相让。死人没法抗议,虎牙妹成了代言人,她跳出来叫号:“哥们,你也太能吹了。他对你这么好怎么不想娶你呀?整的跟真的似的,新鲜过后哭都来不及。”


流芳怕激到阿花赶忙打圆场:“别听她的,结婚有什么好,结完又离的还少么。”


虎牙妹掉转矛头:“咦,那你为什么结婚?”


“我——”流芳接不下去,一副受虐的小媳妇状。


“好啦!”阿花突道:“我们就要结婚了!”


“哇,真有你的!”“有本事啊?”结婚永远是女人恋爱的终极目的,有多少正了八经的大家闺秀都嫁不出去呢,这么风光的事我们当然有义务恭维一下。


我忙道:“那什么时候婚礼?在哪摆喜宴?”


“那多土啊!这年头谁还兴这个。”阿花彻底否定了中国二千年的风俗,“我们打算去广州旅行结婚,顺便度个蜜月。”


“那以后还来这不?”流芳小心地问。


“结完婚就不来了,他那个人小心眼,哪能让我再这么抛头露面?恨不能揣在兜里才放心。”阿花竭力要把无奈与厌烦一切摆在脸上,谁知中途发生了化学变化,怎么看怎么是在得意的显摆。


职业无贵贱,一听对方主动失业再逊的职业女性也有资格摆出鹤立鸡群的嘴脸说教。虎牙妹点燃一支烟语重心长道:“还是出来的好,就算他养你一辈子,可一天到晚没事做多无聊啊!”她这句话可以这么来理解:出来陪男人才不无聊。


“怎么会无事?他让我跟着他跑。他的行程安排多得吓人呢!我真怕他吃不消。”阿花颦眉。刘全的行程不过是去犯毒,她不怕老百姓吃不消倒担心刘全的身子骨,简直是天造地设的狼狈组合。


我实在听不下去了,道:“他这不是害你么!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犯了事你也逃不了干系。”


“不会。他是最讲义气的,当年条子没从他嘴里挖出一人,道上的人可服他了。他跟我说真有那天,一口咬定我什么都不知道,所有的罪他一个人担着。”


阿花的这番话倒让我对这个黑道上的刘胡兰起了一丝敬意,无知导制无畏也好,能用生命去守护爱人的人总不是一无可取的,遂真诚道:“你是不是因为这个才爱上他的?”


阿花低头红下脸去:“说实话,开始的时候我也只是想从他身上掏点钱,那种黑道上的人怎么能靠一辈子。所以他以前提出结婚我都没当回事,可就在前几天,我们俩在路上遇到一起车祸,车上的人满身是血,当时挺多人都在旁边瞅着不上前,可他二话没说把人从车里背出来送到医院,血沾了他一身。我当时就想除了犯毒脾气暴,他不搞女人,舍得为我花钱,不比那些找小姐搞暗娼的男人强百倍,这样的男人嫁了也不亏。你说是不?”


我搂过她附在耳边道:“结吧,你比流芳的眼光强。”一句话逗得她心花怒放。


李敖有一句话深得我心,他说凡是一个能最后被女人征服的男人他最后一定不会是一个最坏的男人,最坏的男人都是不听女人的话而又不跟女人结婚的人。刘全虽然职业让人瞧不起可还不是最坏的男人,还有着原始的爱人的能力。有好多道貌岸然的正人君子只为自己活着,心里再也容不下别人。这样一比,不由得羡慕起阿花来。


之后阿花果真消失了,慢慢地大家也就淡忘了曾经还有一个长麻子的俏丽女人在夜总会叱诧风云过。有时候我就在想,人死也不过如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