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欢爱不能共存(2)

作者:木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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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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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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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5954字

杨社显然吃了一惊,隔了半晌方道:“晚年得子所以宠坏了,我倒希望她象你。”他说这话的时候用手揽了揽额头的白发,桑榆之年愈发显得凄凉。由不得替社长惋惜,一代英雄竟生出如此上不得台面的女儿,一代兴一代衰。


老天到底是公平的,与以足者去其角,付之翼者夺其齿。杨娇拥有了姣好的外貌,优越的出身,出众的男友,所以没有慈悲。而慈悲才是高级人生的标志。当然很多人都在低级阶段里满意满足满面春风的活着。老天是公平的。


再见石磊时我立码摆出一副祝哽在前,祝噎在后的恭敬表情,把他如大爷般地侍奉着。为赞他呈上来的新闻专访几乎用尽了我毕生所学的溢美之词:什么态浓意远,骨重香严,攀今掉古,风霜姜桂——


石磊终于火了:“我哪得罪你了?要这么羞辱我?”


听听,这样的赞美在他眼里尚是羞辱,真不知他女友说出来的当算什么。“石磊,不日你将成为我东家的乘龙快婿,我想为自己留条后路。”


“谁说的?”


“难道不是么?”


他无语。


你同杨娇相爱不是错,但不该拿我的是非当人情。我是小女人,一瞬间把他对我的好一笔勾销。


“是杨社的意思,他待我如父子。”


好漂亮的措辞。简直就是现代版的卖身抵债。只是若抛开杨社的头衔你还能这么大义凛然不?金屋藏娇是美谈,只可惜藏的是不入流的角色。这些话自是不能说出口,《木雁》一篇须记取,致身材与不材间。


“杨社内举不避子,偏生女儿又青春灿烂。正运当头别不好意思笑啊?”瞧他一副死相我就生气,这样美好的人生还犯愁,那我岂不要自杀?


“我倒希望她象你。”果真似父子,连说话都连相。


我呵呵笑道:“好啊,今晚我就带她去混夜总会。”没有教不会的,只有不会教的。我相信我的实力。


石磊噤声,表情哀怨。其实我是蛮同情他的。蠢女人的本色是反裘负刍。只顾着拾掇那张脸,不晓得腹中也是需要加料的。他要与那样的女人捆一世。值得同情。


展开手心那行字符还在,心中的欢喜滋生到每一个角落。原来这世上尚有一些事儿令我欢愉。打开页面,斗大的标题落入眼底:章俊雷的博克。按照卢梭的讲法,所有诚实的人都在自己所写的东西后面摆上自己的名字,他当是个诚实的人——事无不可对人言。


看完他的日志总结如下:一个罕见的有为青年。做过职业运动员,大报的名记,电台的主持。简直文武双全。更难得的是情深义重。


唏嘘过后打开了校友录。按照上面的邮箱给程露去了一封信:我是蒋搴华,记得么?大学时同系的校友。听说你出国留学了,现在在哪里?如方便请与我联系。祝好。写完信用右手拍了拍自己的左肩腹语道:“好孩子,成人之美,老天会把这笔帐记在你头上的。”


然而老天的事儿我作不得主,好人也得自己赚钱。所以下班后马不停蹄地朝夜总会奔去。


夜总会真是个是非之地。我才赶到门口就被一群武夫逼到了一角。立定后只见眼前片刀,铁棍齐舞。这样近距离真枪实弹的演习超出了我的承受范围,护住头抖作一团。别笑话我无英雄气概,你把你那颗不畏强梁的心放在我这弱小的身躯里,也会滋生出一颗弱小的心灵的。


终于平息下来,按照江湖惯例,倒下的为输,直立的算嬴。所以一身上虽挂了彩儿可尚能直立行走的黑夹克男人顶着油光锃亮的秃头朝一女人走去。那女人虽寒冬腊月可穿的依然单薄,腰姿凸翘。分明就是阿花。


秃头走近前后拍了拍阿花的脸蛋,低语了一句便带着手下扬长而去。那架势简直就是盗版的古惑仔。我紧张地绕开“横尸”冲上前去问阿花:“要报警么?这到是怎么啦?”


阿花兴奋地扭动着肥臀,连带着脸上的花斑也跟着抖起来:“两老大为我争风吃醋咧!全哥好厉害呀!”


我哭笑不得。这傻娘们儿居然崇拜小流氓。才不过几个人群殴而已,设若真象陈圆圆似的挑起种族间的争端不得乐飞了天去。一打眼瞅见了安哥,跑上前去重新问询。安哥掐着腰守住门口,道:“毒犯子刘全跟开矿的王胖子同点阿花,谁都不肯让步,说着说着就要动手,我不能让他们在夜总会里闹事儿啊,这不,跑到外面干起来了。”


阿花扭着水蛇腰过来凑趣:“全哥说明天来找我,我爱死他了。”


“可他是犯毒的呀!搞不好哪天就进了班房。”我实在不明白,跟这种人混在一起用得着这么兴奋么!


“他早进去过了。当年全省大案他可是首犯咧!还上了报纸呢!刚出来这又抖起来了!”阿花说这话时的架势跟老革命讲当年抗战史一样的威风。


我彻底被打败了,拍手道:“好不起呀!”


钱钟书在《谈交友》时有过一段精彩论述:一切罪过,都是一点未凿的天真,一角消毁不尽的个性,一条按压不住的原始冲动,脱离了人为的规律,归宁到大自然的老家。这样一想,阿花的蠢钝浅薄不过是在回归本我的路上比常人多行了一步罢了,细品竟有些无知的可爱。


等到演艺小休时,阿花又开始冲姐妹们乱吹:“你说世上怎么会有这么狠的男人,又帅又有钱,还这么痴心。你们没看见他打架时的样子,太拉风了!”


虎牙妹不服气:“切,你少得意了。论长相他比不过赵毅,论有钱我的胖财主不比你的全哥强多了。更何况他不过是玩玩罢了。”


赵毅是流芳的男人。那小子外表上真叫个帅,白嫩的皮肤,秀气的双目,笔挺的身材,一打眼就跟电影名星似的。这么好的模子却混不出个人样儿来也算是个奇迹,如今的开销都是流芳一个人承担。我要是他宁可自己去做鸭养活老婆也绝不肯让女人受这般委屈。可我若说他不爱流芳,这小妮子准跟我怄气,唯有女人才会爱得这般盲目,班昭的《七诫》功盖千秋啊!


一句话说到了阿花的痛处。是啊,她以前倾倒的男人们哪一个不是同她玩玩而已,即便在风月场你付了真心却被丢开手也是一件丢脸的事儿。阿花沉下脸道:“你们等着瞧吧。”


我拉过阿花低声道:“你们之间怎么样都无所谓,可要记住一样:不许跟他犯毒吸毒。记下不?”阿花点头,下面紧紧握了我的手:“我在帮他戒毒,以前他闻到酒味就恶心,现在都可以喝点儿了。我想他是真心想同我好。对我好的人太少了,你算一个。”


我心凄然。阿花还不算傻的,没有爱的人生谁都承受不来,搞不好明天遇到个对我慈眉善目的,一狠心就跟了他去。明知不是伴,情急且相随。


这当儿大厅里狂野的乐曲响起,热舞的时间到了。虎牙妹叫道:“走啦,哥们儿,去跳舞!”她就喜欢这么叫人,无论男女在她眼里一色的是哥们儿。


众人立码欢天喜地奔进去,随着节奏摇摆姿身。谁说苦命人就不能欢愉,罗马时代的老黑奴尚能指天指心表明身虽受困可心是自由的咧!我们更没有道理不去欢笑!耳边似乎还有一羽扇纶巾的才子对我笑语:浮生长恨欢娱少,肯爱千金轻一笑?


笑啦笑啦,待我跑出夜总会时尚有一丝笑意在唇边。不远处一辆白车安祥地停在那,熟稔的如陈年旧友。我知道他不会是我的白马王子可看见他依然很开心。这一次毫无顾忌地拉开了车门,真想大声地问上一句:如果欢爱不能共存,哥们儿,你是选无欢一生爱还是无爱一生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