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九章 田园风光

作者:原霜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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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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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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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4454字

原本秦钦还想在我们家蹭饭吃,可纪雪一个电话,说儿子醒来就要找爸爸,秦钦立刻二话不说,拔腿就跑。


血缘的关系也真是奇妙,不过短短一个月的时间,他们已经彼此相依,无法分离了。对于父亲的缺位,秦钦抱有愧疚,而三岁的Andy也对这个来之不易的父亲,是越发地亲近和黏人。


秦钦走后,不忘给我发了一条信息:“阿宁,如果你遇到了困难,一定要跟我说,帮得上忙的地方,我一定在所不辞。”后面还加了一个笑脸的表情符。


“嗯,谢谢。”可惜我的困难,他帮不上。有些事情,连我这个当事人也无能为力,何况他呢。但他有这个心,还专门跑来问我,这份情谊已经令我相当感动。


能在有生之年交到这样一个朋友,我还是幸运的。仔细想想,我的朋友虽然不多,但都是重情重义,真诚而友好的,包括秦钦、纪雪、易寒,还有叶紫萧。


眼看就到清明节了,乡亲们都很重视这一节日,许多商店门前已经摆满五颜六色的“坟叉子”,这是我们的方言,也是地方特色。


所谓坟叉,就是在一根竹棍上用胶水粘上剪纸,这个剪纸是花的形状,不知是何用意。如今这坟叉,也是做得越来越漂亮,越来越大气。


因为我们老家实行的是土葬,每一个祖先墓碑前都有一个拱起的土包,每到清明,除了拿着果品、酒水祭祀,燃放鞭炮外,还要给坟墓插上坟叉。


我思量着提前回乡下,一则可以在乡村度个假,和阿元体验一下乡村生活,二则为扫墓做准备。阿元和我爸妈没有异议,所以此次势在必行。


原本上次回乡就有久住的打算,可惜遇到舅舅亡故,不得不改变计划。此次正好,没有障碍。只不过,段时间阴气旺盛,不知会否遇到更为稀奇之事。


我们驱车回到乡下,自然先是好好地大扫除一次,整理好内务,才有时间去田间地头走走。


此时的油菜花开得相当旺盛,一片片的黄色,把整个春天都点缀得春意盎然,令人心情大好。


菜油,是我们常食用的植物油,干净而有营养,故很多人家都种了油菜。所以,油菜花也是我们家乡一道靓丽的风景。


“阿元,给我拍照!”因为工作拍得太多,反而生活中很懒,提不起劲头,似乎已经很久没有自拍和与阿元来张合照了。趁此机会,我们得弥补一下遗憾。


不得不说,阿元真是一位糟糕的摄影师,我明明是长腿,为何在阿元的相机里却成了短腿?为什么我闭眼的时候也被拍了下来?为什么我笑容僵硬了,他也不提醒一下?为什么我有了双下巴?


好吧,他很业余,我不能以摄影师的标准要求他。“嗯,还可以。”为了避免对他的打击,我称赞道,顺便给他一个轻轻的吻。


我也给他拍了不少,若论上镜,他比一般的模特还要好看几分,只是插着裤袋站在那里,面无表情,也是一道美丽的风景。


“明明可以靠颜值吃饭,却要靠才华。”我翻着阿元的照片,啧啧惊叹。


虽然阿元心里乐翻了天,却一把抢过手机,傲娇地说,“容颜易老,才华永固,哪天老了,丑了,不至于流落街头”。


“趁着年轻的时候多赚点钱,以后就算老了,丑了,失业了,也能活得好好的。”当演员,吃的是年轻饭,虽然老了也有适合的角色,可人一旦有过辉煌,便不再屑于当配角,要么自己当老板,培养新人,要么转行,进入商界。


而像阿雅这样,凭自己的才华,写出优秀的歌,一辈子都在这条道路上走也不会被淘汰。阿元也是。


“一技傍身,才更可靠。”他依然如此认为,“赚得多,花得也多,老的时候,或许钱已经被挥霍完了。你以为人人都像叶紫萧,有一个商业帝国给他继承。”


阿元说得好像也挺有道理的,但干吗一定要扯上叶紫萧?他这是吃醋?确实不能人人像叶紫萧,但谁叫他老爸有本事呢?


以后他的儿子也可以继承他的家业,代代传承,但也要守得住家业才行啊!这也不是人人都可以做到的。


“创业容易,守业难,盛天集团的总裁怕也不好当。”不过,他年纪轻轻就能独当一面,已是其中的翘楚。


他也培养了自己的势力,加上父亲给他铺的路,别人想要撼动他,也没多大可能。


“怎么?这就护上了?”阿元突然酸溜溜地说。


这醋意也来得太莫名其妙了吧?我不过说了一句公道话,就被他认为是对叶紫萧的维护。是,我确实钦佩他,也感叹他的不易,但跟我喜欢他是两码事啊。


“这种飞醋你也吃?”我揪着他的两只耳朵,左右摇摆,“你还是不是一个正常的男人?”


“正是因为我是一个正常的男人,所以才会吃醋。”他毫不避讳地承认,“他有钱有势,还有颜,又对你念念不忘,而我跟他相差太远,我能不有危机感吗?”


好像说得很对啊,要是我先遇上的是叶紫萧,应该也会喜欢他的吧?可事实却是,我先遇到阿元,并爱上了他,然后就装不下别人了,这有什么办法呢?


人生无法重来,也不可能把遇到的人调整一下顺序,更不可能扭转自己的记忆和思维。所以,阿元的担忧不成立,也不可能实现,那又何必有危机感呢?


“明明时光那么美好,你偏偏要去想那些有的没的,真没意思。”我撇了撇嘴,往家里走去,让这个话题无法继续。


我准备自己动手做饭。厨房有一个柴火灶和一个煤球灶,煤球灶太慢,所以我打算烧柴火。柴火都是附近山里捡来的,还有往年砍的一些木头,供最近之用,应是绰绰有余。


还好往年有过经验,轻松地开了火,便让阿元坐在灶边添柴火。原本以为这是最为简单的一件事,可从未有过这种体验的阿元,却把我的熊熊烈火添成了星火明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