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1)

作者:楚妆

|

类型:都市·校园

|

更新时间:2019-10-06 16:38

|

本章字节:7374字

一只孤单的小兔子,她正往东边跑着。


可是呢,她却频频回头往西边看。我问她:


为什么?她说:衣服是新的好看,人呢,还是旧的知心。


人潮人海中,又看到你。


——黑豹《无地自容》


我曾无数次想象过与傅辉的重逢,然而无论如何都不是以现在的这一种方式。


大学毕业时,在我悉心经营如何给他一个深刻的离别留念却得知他早已离去的一刻,在我恍然惊觉是他故意告诉了我错误时间的一刻,我已经开始千百次地想象会如何与他重逢了。


有时,会是趾高气扬的我,身边最好有体贴的丈夫或男伴,甚或一双儿女,遇见了独身一人而无奈落魄的他;也有时,会是孤单的我,遇见他与他的娇妻幼子,恍惚得自己不知身在何处。我乐于去细心揣摩每一个细节,包括我那时会穿什么样的衣服鞋子,以至于在挑选衣服时,我时常便会想象,若穿着这件衣服碰见他,够不够好看,够不够搭调。


还是有点咬牙切齿的吧,所以,也许我很不愿意再碰见他。


今天跟老友何自芳出来吃饭。酒足饭饱,她却意犹未尽,于是拉我来到一家酒吧,说要跟我叙叙旧。我进来的时候并未往周围多看,安静地坐下来,要了一杯柠檬水,默默地看着自芳喝酒。这家酒吧是怀旧风格的,灯光似有似无,自芳的脸隐在暗处,她身后半垂的窗帘被换气机卷得轻轻晃动,一切都仿佛还在昨夜的那个旧梦中,从来未曾苏醒过。疑真疑幻间,一个清亮略带沙哑的声音由身后响起来:


“人潮人海中,有你有我


相遇相识相互琢磨……”


黑豹的《无地自容》。


我永远都记得他的声音。容颜易老,世事多变,可是,我永远记得他的声


音。我在那一刻僵住了身体,转头向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


我看见他一边抚琴,一边对着麦克风低唱。如泣如诉的歌声,在这间空旷的大屋子里缓缓回荡。他坐在一张折椅上,却仍是有些疲累的样子,面目间颇有些风尘之色。头发已经很长了,甚至于掩住了他那双光彩夺目的眼睛,也许这就是他想要的吧,他一向是个低调的人。


我这才开始向四周打量,原来这酒吧的一侧设了一个小小舞台。可是外行如我也知道,恐怕是落魄的乐者才会到这里来。


我心底的震惊无以复加,待对面的自芳唤了数声我才回过神来。她一边给自己斟酒一边轻笑着:“不会吧,你在英国就没听过人在吧里唱歌?一回来不但馋得不像话,处处都没见识了。”她说完笑着抬头看我,却在目光与我相交瞬间收了笑意。我想,我那时的神色一定很可怖。


她迅速抬头向台上看了一眼,盯着我的眼睛问道:“这难道是你的……”


她把声音放小,拿口型比出了“傅辉”两个字。


自芳果然了解我。我自己都能感觉出脸上的神情有多么古怪。我点点头。


她“哈”了一声,不由人不惊异啊。“你打算怎么办?过去相认?唱一出《武家坡》还是《汾河湾》?”自芳就是这样子,天塌下来也不忘记刺它两句。我却没有心情跟她磨牙,猛摇头之后留下一句“我先走了”,人就朝门外冲。


从没想到会在a城碰到他,对没有准备或没有能力面对的事情,懦弱的我通常选择逃避。


台上的歌者正唱到“人潮人海中,又看到你,一样迷人一样美丽。”我低着头,捏紧我的大衣,让舒适的羊毛绒吸掉手心的冷汗,冲出门去。


深秋的a城还是很有些冷的。我呆呆地站在那里,望着热闹繁华的道路上熙攘的人群却无一相识,一边想着“怎会这般冷”,一边又叹着“怎会在这里遇见他”,像做梦一样。


冷风终于让我清醒了些。等我意识到大衣可以穿到身上御寒,而不必抱在怀中埋没时,自芳已经出来了。


她却并没急着问我什么,反倒先笑我:“碰到谁也免不了你的账啊,小姐。


你就是欧阳昕的前女友,买东西也要付钱的。”我一撇嘴:“回头还你,看你那小气样儿。欧阳昕是谁?”


“我看你是真落伍了。回头到我办公室一趟,我编的杂志半月一本,我看你得读完近两年的才能补上课,不至于让人嘲笑。至少该把新上位的少女杀手认全一点啊。”


这回轮到我笑了:“自芳,你不看看自己白头发都要长出来了,还杀手呢。


我姐的宝贝儿子那才是少女杀手,学校里一堆女孩子踩着前辈血泪往上递情书,


我姐都愁死了。”


年纪,绝对是我们这个年龄段的女性衡量亲疏的试金石。我和自芳,就是过了这个试金石的考验,可以互相嘲笑年纪的好朋友。


我们再也没有提“傅辉”,一路沿着少女杀手这个话题聊下去了。


进了家门,我扑倒在床上,感觉身体像虚脱了一样累。十年了——同窗四年,分别六年,还是要耗尽我全身力气才能够与他对抗,哪怕只是看一眼而已。


等力气恢复一些,我立刻拨通了自芳的电话。


“喂,我就知道你有话说,说吧。”自芳那边音乐震天响。


“你在哪里?”我很是狐疑。


“我在舞厅门口。刚才没有玩尽兴,打算再赶一场。”她毫不掩饰对我的控诉。


“一个人有什么好玩?回家吧,早点睡觉。”


“你怎么知道我一个人?我现在有帅哥相陪。”自芳显然对我怨恨颇深。


“你骗谁啊?你这重色轻友的家伙看到帅哥还肯接我电话?快回家吧。”


半小时之后,自芳终于回到家,拨了我的座机过来。


我决定直入主题:“你说,在那么小的酒吧里面唱歌,是不是很落魄的一种表现?”


“你打算上演花园赠金还是雪地送饭?我可跟你讲,那些把人都贴给穷书生的小姐们没几个有好下场的,就是最后能平平安安做个状元夫人,也保不定后半生淹没在三妻四妾中一起看人眼色。”


“可是,可是……”


“嗯,我也知道是劝不住的。你自己想清楚。”自芳一边推脱责任,一边给我施加压力。


“自芳,”我阻止她的金玉良言,“我们是朋友不是,不就是这样没主意的事情才找朋友商量吗?”


“好吧,听你整整叨念了六年,我现在都觉得傅辉这名字像熟人了。你真要是想帮他呢,也可以一试。”自芳沉吟了一下,“你不是小有一堆读者吗?”


“那得多谢您栽培。”我不失时机地表达一下发自内心的谢意。我在英国读书的五年里一直坚持写作,但若是没有自芳在两年前做上她所在畅销杂志的副主编,恐怕我一辈子也就只能写写每年的量是个位数以下的关于英国文学的论文了。


“挑几首你的诗给他唱,你不是说他自己就可以谱曲吗?诗歌本就是拿来唱的。你若肯用心到实处,就再特地帮他作几首词,利用你的小小知名度广告一下,他要是真有天分,这机会就足够了。我看你那一堆读者群,正适合听他这种脑筋还不太清楚的调子。”


自芳的话如醍醐灌顶,使我暗暗感叹这社会大学果然就是比什么洋文凭都管用。我立刻不失时机地顺竿爬上:“到做宣传的时候,还要仰瞻何主编您的马首。”


何主编听惯了生意场上的奉承,无喜无怒。她云淡风轻地说:


“唱红了,将来是我们求着他;唱不红,你以后也别再半夜三更跟我哭诉什么公子怀才不遇。”


我连连称是,再加连连道谢。放下电话,立刻从床上爬起来,开始兴奋地构想这次我能为他做些什么。


生活绕了这样大的一个圈子,却又回到了最初的起点。


还记得那时在校园里,也是我为他填上词,然后兴冲冲地坐在一旁看着他或在柳荫下或在舞台上演唱。那时我的眼中再也看不到第二个人,满眼满眼都是他静静唱歌的样子。大家都说他演唱时表现力丰富,动情处他会大叫大喊,会吼到声音嘶哑;可是,在我眼里,他一直都是安静的,仿如惊涛骇浪下沉静的深海,没有海面上那些波涛与浪花,只有纯净绚丽的珊瑚在暗如黑夜的海底静静地发出璀璨的光芒。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如今呢?如今我收起近乎愚蠢的自恋,谦卑地观察着这个大千世界,可以将每一个看见的人都放入眼中细细揣摩。我的眼中,再不是只有他一个;然而,这么多年之后,内心却还是只能走进这一个人。


想到这里,我轻叹口气,翻出我们的同学合影,又一次凝望着他的面孔发呆。


四年的时光,我们原本有很多回忆,可是他一点点给我毁去,在我还没来得及察觉的时候。到最后,竟然只剩这一张全系的合影了。


我仰靠在椅背上,觉得想起这些是应该有流泪的感觉的。可是,现在却一点也没有。经历了六年来的这么多个夜晚,人已经慢慢麻木了吧。


第二天下午便有一个叫肖梅的女孩子跟我联系,说是一家唱片公司的代表。


我不由感叹自芳的能力与义气。肖梅很是客气,还一直宣称读过我的诗,客套过后,我们面临实际的问题:如何与傅辉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