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论文电视杂文(9)

作者:颜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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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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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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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11734字

孙:记者发现稿件确实失实而造成侵权后,要及时更正、道歉,不要怕丢面子,因为更正后容易得到对方的谅解。值得注意的是,更正要在律师的指导下,免得引起不必要的麻烦而可能造成一波未平一波又066起。另外,及时与当事人协商和解决,或接受调解也是达到息讼的明智之举。


记:去年,贵州台两名记者在采访中被打,我们也曾经听说其他媒体的有些记者采访中也多多少少有过被打的经历,这是不是因为新闻监督的权力缺乏法律保障?


孙:记者在采访中被打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我国目前确实没有一部专门的《新闻法》正式出台。l980年全国五届人大会议、五届政协会议期间,一些代表和委0就提出过新闻要立法;此后差不多20年间,陆续有委0、代表们递交提案,要求制定新闻法。目前,我国《新闻法》只有草案,但有关新闻方面的政策法规倒是不少,如新闻单位和记者不能泄露国家机密,不能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禁止刊发淫秽、色情内容,禁止有偿新闻等等。毋庸置疑,这些政策法规的制定很有必要,但是绝大部分内容是对新闻媒介的管理控制,而有关新闻传播主体权利方面的内容则很少,所以新闻监督的权利难以保障,新闻工作的采访权、报道权等无明确而具体的规定。随着中国改革进程的深入,出台一部旨在保护社会主义新闻自由的新闻法既是有识之士的共同愿望,也是历史的必然。


记:孙老师,您参加过《新闻法》草案的制定和修订,多年来,《新闻法》草案虽几番修改,却难以正式出台,是不是确实有其为难之处或者是不好把握之处?


孙:《新闻法》确实不好制定,主要有三个难点:一是新闻自由该如何界定?应该规定哪些实质性内容?可以自由到什么程度?二是舆论监督应规定哪些实质性内容?其内容中能否包括媒介可以批评一切违背宪法和法律的人和事?三是《新闻法》应规定谁可以创办传媒,面对全部媒介国家化的情况,公民和法人能否参与创办传媒?这些都需要反复地认真研究、权衡利弊,制订的法律既要维护新闻自由、保障舆论监督的权力,又要有利于国家的稳定和发展,而这两者之间常常存在着矛盾、冲突的地方,确实颇费思量。


另一个主要原因是,有些领导同志对新闻立法有顾虑,怕新闻立法对党和国家不利,会削弱党对新闻事业的领导。实际上,把中国全面推向法治是党的奋斗目标之一,并且立法是在党的领导下进行,把符合国情和新闻规律的认识和做法凝结在新闻法中,这本身就体现了党的领导作用。毋庸讳言,实行新闻法治后,由于法律具有的确定性、稳定性,不像党政机关指示那样具有随机性,所以新闻的自由度会有所提高。新闻自由是在法律范围内的自由,只要严格依法、执法,就不会达到破坏性的程度。


记:新闻自由“自由”到什么程度?新闻监督“监督”什么,“监督”到什么程度?我国和西方国家应该有所不同吧?


孙:首先,不管我国还是西方国家,新闻自由都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新闻自由无论在哪个国家都不可能是无边无沿的。


舆论监督可分三个层次:评论评议国家方针政策;评论评议国家机关各级公务人0的施政活动;对坏人坏事,特别是腐败行为的揭露和批评。西方有些国家在第一条、第二条上比我们宽松,也就是新闻自由的“自由度要大一些,比如政府的某项决策好与不好,对与不对,新闻媒体可以自由地刊发不同的意见,而不一定受到批评和压制。对国家各级公务0的各项活动也可自由评议,但有时显得过分,甚至以作践政客为乐。就我国而言,高层监督有待发展,低层监督有待改进,我国目前硬性新闻(政治、经济等)的自由度提高得慢,软性新闻(文化生活、明星追踪等)的自由度提高得很快。我国对有些决策新闻的报道不是很及时、透明,往往是只报道结果。其实,恰恰是决策过程最需要新闻监督,因为其民主性和科学性在决策过程中显现得最为充分。


发挥新闻媒介的宣传作用和喉舌功能,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但是对新闻报道的某些限制,比如层层审批,“多种媒介,一种声音”等,只应068局限在极少问题上,出现在特殊情况和特定的时期以内,如果长期地、普遍地要求各种媒介都如此运行,就会使新闻媒介缺乏多样性,缺乏应有的自由活动空间,事物就会走向其反面。


记:您对我国新闻自由发展的进程如何看?


孙:我认为我国的新闻自由不一定要发展得太快,还是以渐进发展为佳。我国人口众多,平均文化水平不高,我们一边要发展经济,一边要发展教育,提高人们的民主与法制意识。因此,必须一步一步来。大家可以看到,现在的新闻自由比以前宽松了很多。所谓“新闻自由”,就是要允许不同的声音说话,正面的、负面的,好听的、不好听的,也就是“多种媒介,多种声音”。如果民众总是听惯了好听的、正面的声音,一旦有什么负面的信息突然传来,心理上会难以承受;若遇特殊情况,反而可能引起社会的大动荡,使国家遭受损失。苏联就是这样的例子。实际上,要保持国家的安定,最安全的办法,就是要向公民、向社会不断增加负面信息和敏感信息的供给量,锻炼民众的心理承受能力,并且时常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使不良风气有所约束和限制,使党和国家的政策方针保持在正确的航线上。


本文刊载于《西南电视》(2006年3期)


因收视率,一种摆设?


收视率给我的感觉好似一个房间的某种摆设,有它在,不会给房间增色多少,没它在,人们也不会注意到房间少了什么。但还必须放在那里,因为其他每个房间都有这玩意儿,倘若此房间没有同样的东西摆放在内,就会显得不合时尚。


我们台每周每月都要进行收视率统计,但是统计出来有什么作用?节目部门随便翻翻瞥上一眼,收视率排行榜上栏目排名靠前一点、靠后一点,或者根本榜上无名,有什么关系?节目不是照样在固定的时段一如既往的播出吗?工资、奖金照发,做出的节目哪管好与不好、哪管观众看与不看,只要把播出时间填满,只要不开“天窗”,就算完成任务。收视率被弃之一旁。虽遭此待遇,下次还得统计。


近日拜读王启扬副台长的一篇文章《谈谈收视率》(《贵州电视》20002),文中谈到收视率的作用不可小看:“收视率的高低是电视台的编辑部门采用判断和评价电视观众对某个频道或某个节目喜好程度的主要根据,并以此来决定节目的调整或舍弃,使节目的生产和编排更加合理,为频道的改进和节目质量的提高提供一个客观依据。”


笔者孤陋寡闻,不曾到省外其他台参观学习过,不知收视率对他们的节目有着怎样或轻或重的影响,只从一部反映电视工作者的电视剧《新闻小姐》中看到了点收视率的重要。


剧中有个名叫《焦点扫描》的栏目,节目质量曾一度下降,致使收视率下跌,此时可不得了,广告客户纷纷找上门来,要求撤销广告,制片人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躲着不敢见客户。同时台领导、部主任又严厉警告该栏目,如若下次收视率不回升,栏目将不客气地遭到“撤销”的命运。制片人顶着巨大压力,冷静分析节目质量下降原因,力挽狂澜,不避前嫌启用了一位曾经互相仇视而又有才气、能干的记者、主持人,却排斥了平庸的漂亮女主持人。栏目组全体人0团结一致、选好题材加班加点制作节目。终于,收视率又上去了,该栏目得以保住。


这固然是一部文艺作品,我们知道,文艺作品也是现实生活的反映。剧中的收视率何以那么大的杀伤力?直接威胁到了一个栏目的生存。而计划经济下的收视率何以可有可无?过去,我们的电视总以为070拥有了频道就拥有了一切,播不播在我,看不看在你,节目好不好无所谓,只要完成任务就万事大吉。作为编导也有一腔苦衷:“没有经费,怎么做节目?”的确,做节目需要经费,但并非有钱都能拍出好节目。有本事的申请到大笔钱,如果节目拍出来,既没有社会效益,又没有经济效益,投入的钱收不回来,谁担这个责任?


在计划经济下,背靠国家财政拨款这棵大树,可以只讲投入,不计成本,更没有必要去关心什么收视率。“大锅饭”舀来舀去总是有东西可舀,长期以来,电视的经费来5完全靠国家财政拨款,今天,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随着电视业的迅猛发展,国家对电视不再全额拨款,其生存和发展有了危机感。为此,电视必须提高自身造血功能,必须自己解决经费而维持运转,经费从何而来?只有从市场上获取。


电视剧《新闻小姐》,认识到电视不仅具有“喉舌”功能,还有产业功能;认识到电视事业不仅是一种投入,而且能产出,所以把节目当成商品来运作。既然是商品,就要进入市场参与竞争,争夺到了观众,收视率上升,也就争夺到了广告;收视率下降,势必影响到广告客户的利益,也影响到电视台的声誉和经济效益。因此,剧中栏目全体人0感到做节目有压力,做不好有生存威胁,而不敢怠慢节目质量、怠慢收视率。


在市场经济的今天,各电视媒体的竞争愈演愈烈,竞争的焦点集中在对观众的争夺上,就像商家的竞争是对顾客的争夺一样。商品的竞争通过销售量和市场份额来反映,而电视竞争则是通过收视率才能进行一定程度上的反映。从营销的角度看,收视率的高低,标志着电视产品满足受众需要能力的高低;从整体看,收视率与媒体的影响力、媒体对广告的吸引力成正比关系。广告商对广告的投放越来越理性,大多是根据预测收视率和收视观众的分布来决定购买不同的广告时段或特定的电视节目。


20世纪90年代,激烈的电视竞争使收视率成为一个引人注目的焦点。据悉,中央电视台在不同时段规定了最低收视率线。低于此线,该档节目就得下岗。日本富士电视台在显着位置用大字书写着“收视率就是生命”,时刻提醒0工一切为了观众,观众就是上帝。浙江教育电视台把本台所有栏目全部列出,每月公布一次由央视一索福瑞媒介研究公司提供的收视率排行,不只是表面的一种形式,而是真正做到把收视率作为节目评价和栏目去留的重要指标,并且作为对栏目组人0考核奖惩的依据之一。此举引起了全台工对收视率的高度重视和关注,大大增加了他们的观众意识。坚持一年下来,1999年该台的平均收视率在杭州地区省、市各个电视频道中名列前茅,社会效益大为增强,而且广告收入比上一年增加了50%。


不能绝对地说,收视率是衡量电视节目的唯一标准,有一点必须看到,好节目并非都有高收视率,难免会出现“叫好不叫座”“曲高和寡”的现象,上海东方电视台台长卑根5就建议将“欣赏指数”


与收视率结合起来对节目进行考察。不管以后有什么标准,要想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电视台绝对不能无视观众的需求、观众的选择,正如一出戏台下没人看,还有演下去的必要吗?一个商店长期无人光顾,还要继续开吗?因此,我们的电视必须树立市场观念,无论在节目内容、节目设置、播音方式,还是在播出技术质量、广告经营手段等方面都要从受众出发,接受其选择。


需要强调的是,追求收视率并不等于不讲质量,不顾社会效果,只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他们之间并没有什么不可调和的矛盾,像中央台曾经播放的精品电视剧《三国演义》《水浒》,既有高收视率,又有不错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而那些打打闹闹的武侠剧,哭哭啼啼的港台言情剧,“搞笑”“滑稽”的综艺节目,是有很高的收视率,但艺术质量并非精良,这种现象,并不是收视率本身的错,更不能因此说因072为追求收视率导致了这样的结果。实际上,收视率、艺术质量、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是可以达到完美统一的。


本文刊载于《贵州电视》(2000年3期)


因文艺节目,看谁?


曾看到一则漫画:某观众手拿遥控器,东按西按,似乎按到哪个台的节目都差不多,始终选不定到底看哪个台,这时屏幕上一位“明星”模样的嘉宾探出头来说:“甭按了,按哪个台都是我们这伙人。”也难怪这位明星坦言中透出些自鸣得意,遥控器按来按去,哪个台的文艺晚会上不都是这些看得熟而又熟的“星”们当嘉宾,唱着差不多的歌曲,做着差不多的“搞笑”游戏。


前几年,卫星大战还没拉开的时候,中央台独占鳌头,哪个“明星”能上中央台的晚会登台献艺一般不是件容易的事。首先,中央台对“星”的严格挑选,起码要有点级别,要有点档次。其次,当时的文艺晚会表演类节目居多,游戏类节目居少。所以,挑选的“星”们起码自身的武艺要精湛,演出的节目要过硬。最后,中央台作为唯一的挑选方,面对众多“星”们的被挑选方,“寡”能敌“众”,无数“星”们争先恐后地争宠,一旦被选上,哪怕是不计报酬恐怕也心甘情愿。


如今,“星”们的境遇可大大改善,不再是“门前冷落车马稀”,随着上星台的增多,近年来电视文艺晚会游戏类节目也日趋“繁荣”,一样的游戏甲台做了,乙台做,同样的歌,丙台唱了,丁台也唱,至于这些做游戏、唱歌的主角或称嘉宾——大大小小、闪闪耀耀的“明星”简直成了抢手货,刚在甲台露了脸,又赶往乙台亮相,还有丙台、丁台排队等着……似乎办晚会非要有“星”才办得下去,真是忙坏了这些大大小小的“星”们。但是,“星”的数量毕竟有限,而晚会一场接一场的办个不停。于是,各台出现在观众面前的就是这些个虽然长得标致,但却翻来覆去看腻了的“明星脸”。


要说这些“明星”如果每次登台亮相都有点精彩的、新鲜的、有品位的表演,可能观众会百看不厌。遗憾的是——“星”们的节目每次都差不多,反正也无需做什么准备,只要在台上玩玩游戏,比如比赛吃雪糕、比赛吃苹果、比赛喝婴儿奶瓶里的水……诸如此类的游戏,刚开始看也许觉得好玩,看多了会觉得浅俗无聊乏味。但是“星”们却乐此不疲,也难怪这样的登台献“艺”一举数得,一则好玩,做做游戏谁不会;二则轻松,不需费什么工夫准备什么好节目;三则风光,众星捧月般当嘉宾,感觉何其良好;四则实惠,一台晚会随便露露脸便有了几万元的收入,也许比哪个行业挣钱都容易。


“明星”们这几年翻来覆去地被各台邀请来邀请去大概都被邀请得差不多了,但是晚会又不能缺“星”,于是某台电视编导想出新招,只要长得像“明星”便可上电视屏幕,不愁真“明星”被邀请完,还有无数假“明星”会55不断地出来。假“明星”们不但不羞羞答答,还纷纷毛遂自荐地出现在观众面前,真“明星”看得差不多了,假“明星”也将就可以看,长得像明星成为一种资本、一种骄傲,风风光光上电视还可过一把“明星”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