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维·比安基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12:29
|本章字节:6394字
“叫孤兽见鬼去吧!我要回城了。”
猎人在后院一边剥着那头被他打死的驼鹿的皮,一边下定决心。
这头鹿长得很瘦,又很年轻,从它身上剥皮真不是一件容易事,得需要点儿耐心。皮里的膜和肉紧紧地长在了一起,每一寸都得用刀子才割得下来。
“折腾够了,也该回城了,不然就得被这老妖怪戏弄一辈子。第一次打猎就收获了这样的战利品,还是不错的。至少有两只角呀。”
猎人在心里劝着自己,尽量说服自己在这件事上没有什么丢人的,可在他的脑子里总有一些难受的感觉挥之不去。
大胡子的嘲笑深深地伤了他的心。
他现在心里很清楚,农民为什么嘲笑敌视他了。因为他们把孤兽当成了自己人,而他——这个城里人、少爷,在他们眼中是个地地道道的外人。他们自己就是这森林里的居民,他们爱这头森林巨兽。孤兽没有给他们带来任何伤害,他们也不希望它死去。孤兽是他们的骄傲,所以那些企图加害于他们爱兽的人,总是被他们看笑话。他们和孤兽是一伙的,同这恐怖的荒山野林也是一伙的。
猎人经受了巨大的失败,在农民的眼里,他成为一个被嘲笑的对象,这深深地伤害了他的自尊。
现在连他自己也意识到,像“孤兽头颅”这样的战利品,自己不配占有。
“少吃了几年饭!”他用大胡子的话气愤地骂着自己,“就留下来和孤兽做伴去吧,那样,过一段时间就会像了解城市一样熟悉森林了,那时候再去打猎吧。”
第二天早晨,当他剥完了鹿皮的时候,拉里翁走到了他的跟前。
“给你!邮递员送来的信,好像是从城里来的。”
农民给了他一张窄窄的蓝信封,上面是几行秀气的女人笔迹。猎人感到脸“刷”的一下红了起来,他生气地嘟囔着:
“姐姐来的!塞我兜里吧,我过会儿看。”拉里翁把信封放到了他的兜里,坐下来,天南海北地侃起大山来。
猎人赶忙把手里的活干完,洗了洗手,拿起猎枪就走,说到森林里去。
他的双脚自觉地把他带到了那个熟悉的地方——沼泽地。他在一个树墩上坐了下来,把猎枪靠在树上,陷入了沉思。
那封尚未拆封的信在上衣里面的口袋里,“嘎吱”响了一下。可他并不急着读信,故意拖延时间,就像一个人在跳进冷水之前那样犹豫不决。
“哼,有什么呀,”他想,“让她笑去吧!我也不能真的辍学天天在这儿冒险呀。她想必还没有一个人在森林里过夜的经历吧。让她试试就知道了,或者让她和孤兽见见面。我可受够了!”
一封信并不代表什么,这一点他自己也知道。可是承认自己害怕打开这封信,害怕读那些嘲讽的句子,这对他来说更难受。
猎人抬起头来,看了看那片沼泽。
那里一望无际,遍布着数不清的黄色土墩,土墩上的野草都已经枯萎了,死气沉沉地垂下了头。黄褐色的冷水在野草下面若隐若现,令人生畏。离岸不远的地方,一片浓郁的林墙,像古堡一样巍然屹立——那是沼泽中的一个小岛。
“这可能是最后一次来到这个地方了,”猎人望着这片荒凉的沼泽,竟然惆怅起来。而这蛮荒之地的景色,现在看来竟然出奇的美丽。“那些默默无闻的土堆隐藏了多少鲜为人知的秘密啊!你可以痛恨这个地方,但你却不能忘记它。”
猎人从沉思中醒来,掏出信读了起来。
信里没有称呼,直接写道:
昨天大家读了你的信,争论了好久,甚至有人建议打赌,说你不可能打死孤兽。
可我知道,无论野兽再怎么聪明、强大,最后都会败在人的手下的。所以现在我好像已经开始恨你了。
“这是什么意思?”猎人一下子蒙了,“为什么?”
我曾和你说过,我是在森林里长大的,我热爱森林,热爱里面所有的生命。对我来说,你,还有那些城市来的猎人,都是那么的可恶。你们无端地毁坏树木,杀戮动物,就好像它们是为了取悦你们而存在的。
我们刚认识的时候,我还在想——终于找到了一个朋友。在城里,所有的人都只想着城里人自己的事和怎么样去寻欢作乐。就算有人提起森林,或者田野、日出,那也只不过会“啊,噢,景色真漂亮啊!”发出这么几句感叹而已,好像这有多稀奇似的。
可是你讲的“孤兽”是多么引人入胜呀!我仿佛看到它就生龙活虎地站在我的面前,威风凛凛,叱咤风云。
可是你突然宣称要去打死它!而你作出这样的决定仅仅是因为怕暴露自己是个胆小鬼。
可我想:“让你去森林住一段时间,你就会爱上那儿的生活的,这样你就不会向那头年老的驼鹿伸出罪恶之手了。”
你的信让我的这个希望也破灭了。你在那里一点儿东西都没学会,所以活该让孤兽打断你的腿!如果没有人进攻它,它是谁也不会碰的。你又有什么权力夺取它的生命?它碍着你什么了?
“怎么会这样!”猎人傻了,“我对她说没打死过驼鹿的时候,她还曾经那样嘲笑我呢,可现在……”
他又继续读下去。
如果你打死孤兽,我们最好就不要见面了,我是一辈子都不会原谅你的。
猎人把信揉成一团,摔在了地上。
“我真是头蠢驴,还傻瓜似的这样干呢!”他想,“原来她是这样想的!”
他那迷茫的目光转向了那曾经熟悉的土堆,就是在那里,自己射杀了好朋友——洛格达依。到底是谁做错了!
他突然恶毒起来,想法完全变了样。
“难道,让洛格达依就这么白白死去吗?让我保护孤兽,可能吗?我竟然还想着撤退!哼,管她呢,我就是要干掉它!”
他把目光由土墩转到了沼泽边上——突然怔住了,连气都不敢出——岸上站着一头巨大的驼鹿,像雕像一样,威武地立在那里,一动不动。
那驼鹿的身材是那么魁梧——从地面到后颈足有2米多高,它长着一对沉重的大角,仰着高傲的头,威风凛凛。猎人一眼就认出来——它就是孤兽。那野兽就站在沼泽边上一块开阔的地面上——它的对面就是洛格达依死去的那个土墩。猎人不知道它是从哪儿走过来的,它似乎突然间从地面钻出来,就像块石头一样站着不动了。
“它一跺脚就钻到地下。”猎人想起了这句话,而现在他也亲眼验证了这句话。“它没看见我,”猎人脑子急转,“因为我坐着没动,风是从它那里向我吹过来的,所以它也闻不到我。现在还不能开枪,太远了,我得等一等!”
那雕像活了过来,慢慢地抬起一条腿,踩在土墩上。土墩一点点沉入水下。
这时,这只庞大的野兽竟然像狗一样,坐到了自己的后腿上。前腿从水下伸出,在自己面前张开,抓住两旁的土墩,让肚子贴着黏稠的淤泥划了起来。
“原来如此!”猎人想,“这就是森林巨兽的秘密呀,现在森林在我面前已经没有什么秘密可言了!”
他眼睁睁地瞅着,野兽巨大的身躯在无法通行的沼泽里快速滑行。
“它去岛上了!”猎人想道。
驼鹿一滑到坚硬的土壤上,就像母牛一样,屈起膝盖,踩了两步站了起来。没一会儿,就在树丛后面消失了。
“简直是奇迹,”猎人大笑起来,“肚子这么大当然不会沉下去了!”
他拎起了手枪,走到了孤兽走入沼泽的地方。距离较近的土墩慢慢地从水里浮上来,上面还清清楚楚地印着圆圆的兽蹄印。
再远一点儿,足迹已经消失了。后面的土墩已经完全沉入了水里,那上面压倒的草又挺了起来。足迹被水洗掉了。
“原来如此!”猎人又说了一遍,“现在我总算明白了,为什么足迹会中断。”
他摘下了帽子,向着小岛深深地鞠了一躬:
“您的客人要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