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艰难的抉择(1)

作者:沈石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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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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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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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11290字

刮的是西南风,豺群隐蔽在埃蒂斯山谷原始老林子深处一座被岁月和风霜剥蚀成蜂窝状因此取名叫骷髅岩的四周,恰巧处于下风口,猎狗的鼻子再尖,也闻不到豺的气味的。


一位猎人带着一条大花狗慢吞吞地从正前方那条被野兽踩踏出来的羊肠小径横穿过去。


豺群悄无声息地钻在岩角下和草丛里,连平时叽叽喳喳十分淘气的幼豺也从父豺母豺惊骇恐惧的眼神中领会到事情的严重性,一反淘气的常态,凝神屏息蜷缩在角落里不敢动弹。


豺们耐心地等待着危险能像阵风似的刮过去。


骷髅岩是埃蒂斯红豺群的大本营,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豺也有类似的行为准则,不到万不得已,尽量避免在自己的大本营附近发生杀戮流血事件,在自己的窝边保持一块净土,保持一种平静祥和的氛围。


当然,对豺来说,面对猎人和猎狗,还不是单单不愿在窝边产生纠纷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不能暴露大本营的位置。


埃蒂斯红豺群历史上曾发生过大本营暴露在猎枪下的悲剧。过去豺群居住在一个名叫巨蜥滩的山洼里,住了很多代。突然有一天,一位满头白发的老猎人带着一条黑狗巡视山林走进巨蜥滩。老猎人葬身豺腹,猎狗却逃之夭夭。从此,巨蜥滩就不得安宁,三天两头有猎人来光顾,逼得豺群只好弃家出走,另觅营地。


日曲卡山麓虽然山高水长幅员辽阔,但真要寻觅到人的足迹无法到达又依山傍水适合豺群居住的地方,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大花狗开路,猎人殿后,人和狗的表情都很轻松,看来,他们什么也没发现,不过是偶然路过这里的。或许,这位肩扛猎枪的猎人钻透十里灌木丛来到骷髅岩来是想碰碰运气,没见到有价值的猎物,便打算往回走了。


只要再坚持一会儿,人和狗就会钻进树林,从豺群的视界内消失;既然豺看不见他们了,他们当然就更看不见豺了,两厢平安,偶尔发生的危机就算过去了。


前任豺王夏索尔紧张得悬吊到嗓子眼的心放下了一半。它扭转脖颈,朝卧在离自己不远的白眉儿瞄了一眼,心想,白眉儿惊骇的眼光大概也要缓和一些了吧。它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世界不太妙。白眉儿那双细长的眼睛里根本就没有什么惊骇,平静得就像一潭秋水,不,这样形容不确切,应该说那眼光很柔和,很微妙,很清澈,很稔熟,似乎还有一种朋友相见的亲切与兴奋。这极不正常。豺见到猎狗就像见到毒蛇一样,眼光应该憎恶;豺见到猎人就像见到豹子一样,眼光应该惊慌。豺打心眼里讨厌猎人和猎狗,眼睛是心灵的门窗,眼光应该有所反映的。白眉儿尽管骁勇强悍,但再厉害的豺王也不是神仙阿伯,连猎人猎狗都不放在眼里。白眉儿的反常眼光只有一种解释,就是前面正在行走的猎人或猎狗与它曾经有过一段亲密的接触。


想到这里,夏索尔忍不住打了个寒噤,一直埋在心底的怀疑和担心又浮上心头:那条眉眼间有块白斑毛色偏黄身体出奇地大抢夺了它豺王宝座的家伙,难道真是混进豺群来的狗?!它又用心盯着白眉儿看,喏,这家伙的视线在跟随着猎人的身影缓慢移动,栗色瞳仁里丝毫没有警觉与监视的意味,刚好相反,有一种惜别与相送,很标准的注目礼。


夏索尔越看越觉得自己的怀疑有道理。


猎人和猎狗快走到树林边缘了,假如没有意外,很快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夏索尔突然烦躁得像豺毛上溅落了火星,产生一种按捺不住的冲动;它不清楚自己想干什么,但它明白自己必须要干点什么。


自打退下王位后,夏索尔的心态一直不平衡;被废黜的豺王心态是永远不会平衡的。地位角逐是只能上不能下的,能上能下是个神话。每当它看见白眉儿站立在地势较高的位置统麾豺群,每当它看着豺们像众星拱月般围着白眉儿转,每当猎到食物时其他豺都咽着口水肃立四周等待白眉儿来品尝第一口时,它的嗓子眼就冒起一股又苦又涩又酸的水。特别让它无法忍受的是蓝尾尖的感情跳槽。它并不认为自己有什么对不住蓝尾尖的地方,它觉得自己在蓝尾尖哺乳期又去找农农是挺正常的一件事;它那时是豺王,有地位有权势,再找匹母豺并不算奢侈。它觉得是因为自己被从豺王宝座撵了下来,蓝尾尖的态度才一百八十度大拐弯的。它对失去蓝尾尖并没多少感情上的痛苦,它虽然失去了王位,并没沦为最低等的苦豺,而是仅次于豺王的最优秀的大公豺,不愁找不到新的伴侣,事实上它在失去蓝尾尖的第二天就跟一匹名叫贝贝的小母豺进行交配了。但这并不能冲淡它对白眉儿的憎恨,有一百个新配偶也无法使它忘怀夺妻之仇。


即使撇开感情因素不谈,它也不喜欢白眉儿。白眉儿执政近一年来,某些行为完全背离了传统的豺道,让它夏索尔放心不下。


比如进食,过去豺群凡猎到羚羊,糯滑的羊脏都归豺王享用。一头羚羊只有一副内脏,一个豺群只有一个豺王,羊脏归豺王那是天经地义的事。豺王吃不完就论资排辈由优秀大公豺分享。啄食次序就是阶级次序,只有这样才能显出地位的尊卑贵贱,才能拉开差距,才能激励上进,才符合生存竞争的原则。可白眉儿上台后,却无视这条埃蒂斯红豺群在千百年严酷的丛林里用鲜血铸就的生存法规,猎到羚羊,撕开胸膛后,羊心羊肝羊肺羊肠羊肚羊脑,任由那些带崽的母豺哄抢,上等的羊腿也归那些无用的老豺们,而群体的中流砥柱——那些卓越的大公豺,反倒只能啃食较次的胸肋和羊头羊皮。传统的啄食次序被颠倒了,这岂不等于在鼓励身强力壮的大公豺快快变成无用的老豺?


苦豺制度虽然没明确宣布作废,也是形同虚设,久不运用了。苦豺制度是埃蒂斯红豺群赖以保持活力的有效制度,符合汰劣留良的原则。当然,苦豺制度血腥味很浓,是残酷了一些,但生活本身就是暴虐无情的。回想在野猪岭的石钟乳溶洞里,白眉儿竟然要代替残废的兔嘴去死,它夏索尔当时心里就冒出这样一个判断:这不是豺!起码不是历史清白血统纯正的豺!豺不可能这样感情用事。这种歪腻的情感只有人类的火塘边才会滋生。这样说并不是指豺缺乏爱的细胞,豺群里也时有牺牲自己拯救别豺的行为发生,但一般都是父豺或母豺为了幼豺去赴汤蹈火,地位低的豺为了地位高的豺去铤而走险,极少有反过来的例子。对豺而言,生存利益高于感情,感情服从于生存需要。假如豺们都像白眉儿那样为了一匹被生活淘汰的残废豺甘心情愿牺牲自己,汰良留劣,埃蒂斯红豺群很快会萎缩疲软退化失去活力,最后被大自然这头怪兽一口吞噬掉。每匹豺都懂得这个浅显的道理,偏偏身为豺王的夏索尔不懂,怪,这实在是怪。


兔嘴撞死在石钟乳溶洞距今已快一年了,豺群再也没使用过苦豺。并非老天慈悲,这一年来豺群处处顺利不再需要苦豺,而是白眉儿故意回避使用苦豺。


就在前不久,日曲卡山麓下了第一场秋雪后,豺群为越冬作准备,沿着怒江往下游走,下到太阳湾去猎食蟒蛇。怒江峡谷落差极大,上游是雪山,往下游没多少路就是亚热带雨林,立体气候,四季并存,堪称世界一绝。太阳湾潮湿温热,生活着太阳鸟、金丝猴、蟒蛇等诸如此类的热带动物。


很幸运,豺群一走进太阳湾,就看见一条身上绕着一圈圈褐色环斑的金蟒蛇盘踞在两棵并排生长的金合欢树腰上,吐着火红的信子,一副困兽犹斗的模样。


蟒蛇有两个迎敌的绝招:一是张开巨口把对方囫囵吞进肚去,别看它的脖子只有小树般粗,却可毫不费劲地把一匹大公豺咽下去;二是用六七米长的蛇身把对方缠住,活活勒死。


埃蒂斯红豺群一般不到太阳湾来,路难走不说,亚热带气候容易传染瘟疫也不说,那蟒蛇极不好惹,比对付豹子更吃力,很难不付出代价就把一条蟒蛇撕成碎块;虽说豺凭着灵活的四肢可以躲开蟒蛇的正面噬咬,却不可能不被长长的蛇身缠住。


过去豺群极偶然的情况下也来过太阳湾猎食过蟒蛇,通常都是一匹豺被勒住,众豺扑上去撕扯。而蟒蛇有股犟脾气,面对众多对手,它勒住其中一个再也不会松开。每吃一条大蟒蛇,就要有一匹豺被勒断脖子勒断筋骨勒成***,这似乎已成了一种惯例。在这种情况下,使用苦豺是最明智的做法。总免不了要有牺牲,那就让劣等豺去牺牲好了。


可白眉儿根本无视这个现实,一见到蟒蛇,不容豺群有时间想到苦豺问题,就嚣叫着率先冲上去在蟒蛇尾尖上咬了一口;蟒蛇从金合欢树上跌下地来,将身体甩得像连环套。白眉儿确实机灵,利用两级前扑的绝招成功地避开了蟒蛇的缠绕,又瞅着机会咬了几口蛇尾。既然豺王免用苦豺,又带头扑了上去,大公豺们当然只好舍命奉陪,拥上去同蟒蛇展开了一场混战。


并不是所有的大公豺都那么机灵那么幸运能躲开蟒蛇令豺眼花缭乱的连环套式攻击,很快,不可避免的悲剧发生了,一匹名叫龙蚤的大公豺被蟒蛇紧紧缠住。那该死的蟒蛇直到蛇头被豺群咬烂,仍不放松。所有的豺都看得清清楚楚,龙蚤被绞在蛇长长的身体中间,豺头竭力伸向天空,嘴张得老大,双眼似乎要从眼眶里滚出来。突然,龙蚤黑咕隆咚的口腔深处爆出一坨血花,射出好几尺远,落在一片雪白的羊蹄甲花上。龙蚤死了,它只有四岁,正处于豺的黄金年龄段。本来,可以让十岁龄以上的老豺代替龙蚤去死的;把青春和衰老放在天平上,难道青春的分量不是更重些吗?可白眉儿却固执地拒绝使用苦豺制度!


夏索尔不能不怀疑,身为豺王的白眉儿到底有多少豺味?


更有甚者,白眉儿还无视埃蒂斯红豺群祖宗留下的规矩,接纳不知从哪个山旮旯里跑来的银背小公豺!尽管蓝尾尖演了一场母子重逢的喜剧,但瞒得过别的豺,却瞒不过它夏索尔的眼睛,绝对是一幕遮豺耳目的假戏。


虽然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白眉儿不是真正的豺,但从白眉儿一系列非豺化的做法里,夏索尔有一种强烈的感觉,高居在埃蒂斯红豺群王位上的白眉儿骨髓里浸透了异化和叛逆,血管里流的并不是纯正的豺血!任其胡闹下去,若干年后,豺将不豺,蜕化成狗了。让夏索尔感到揪心难过的是,整个豺群除了它之外,竟然没有其他豺对白眉儿出格的诸多做法表示过怀疑和非议。特别是那些目光短浅的母豺、幼豺和老豺,反而用欣赏的眼光接受了白眉儿这些离经叛道的做法。既得利益者总是拥护新政策的,没办法。就是那些利益受到伤害的大公豺,也都浑浑噩噩,听之任之。夏索尔有一种孤掌难鸣回天乏术的感慨。唉,假如豺群有档案可查,可以内查外调什么的就好了,白眉儿究竟是什么出身何种血统过去干没干过让豺恶心的勾当就能马上水落石出。可惜,豺没有这套行之有效的档案制度,历史永远是笔糊涂账。


只有一个办法,就是寻找机会让白眉儿当众暴露出非豺的本性来。这非豺的本性极有可能就是狗性。白眉儿真要暴露出狗性,绝对会被愤怒的豺群撕成碎片,这一点夏索尔相当有把握。别看现在匹匹豺都把白眉儿尊崇为救星,那是受欺骗受蒙蔽的结果,一旦拨开迷雾,发现自己所尊崇的豺王原来是披着豺皮的狗,便会发酵出十倍的憎恶。夏索尔相信豺们这点起码的觉悟还是有的:与狗性不共戴天。


猎人和猎狗还差几步就要进树林了。它不能再犹豫了,无毒不丈夫,豺也有这种观念。它要迫使白眉儿率领豺群和猎人进行正面交锋。倘若白眉儿果真像它怀疑的那样是狗种,在这场与猎人的生死搏斗中一定会暴露无遗的。它迅速环视四周,很好,谁也没有注意自己。它和察迪并排卧在一起,它假意伸了个懒腰,似乎身底下的岩石太滑,身体将要倾倒,两只前爪在空中划动着,突然在察迪的腰间搡了一把。


察迪卧伏的位置本来就有点险,在一块大岩石的边缘,前面是几丛衰草,冷不防被搡了一下,身不由己地向前滑了半步,滑出了岩石边缘。沙啦沙啦,衰草连同泥屑石块像道小瀑布泻下陡坎,在静谧的山野里,这声音传得很远很远。更糟糕的是,察迪本来是用前爪钩住一丛衰草的,衰草滑下去,它保持不住平衡,身体也像坐电梯似的往陡坎下滑,陡坎有两米多高,察迪下意识地尖嚣了一声:“呦——”


即使猎人和猎狗的耳朵都有点背,是半聋子,距离那么近,也听到这声响亮的豺嚣了。


霎时间,正跨进树林的猎人一个急转身,“哗啦”一声拉动枪栓,长长的枪管上镶着五道黄灿灿铜箍的火药枪直指豺群隐伏的方向,猎狗发疯般地吠叫起来。


宁静的山林刮起一股腥风血雨。


白眉儿没料到会平地起波澜。现在,再想同前面的人和狗和平共处是不可能的了。它只觉得四爪麻木,脑子一片空白,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才好。


假如能不考虑任何微妙的感情因素,身为豺王,在眼前这样关系到整个豺群生死存亡的危急关头,应当毫不犹豫地跳出来长嚣一声,旋风般地朝猎人和猎狗猛扑上去。


一般来说,豺总是尽量避免和两足行走的人发生冲突;豺不是饿得肚皮贴到脊梁骨,是不会跑到山寨村庄去猎食家猪家羊家鸡家鸭的。要是在狩猎途中不期然与猎人相遇,豺也会明智地采取逃之夭夭的战术。人虽然也惧怕豺,豺狼虎豹把豺列为首恶,视作狡诈和残暴的代名词,但比较起来,豺更怕人。人有狗做帮手,还握有能闪电喷火的猎枪,是真正的百兽之王。但此时此刻的情景,却不允许白眉儿逃跑。骷髅岩是埃蒂斯红豺群的家,无论如何,这个家应当对人类保密。再说,秋天正是母豺下崽和哺乳的日子,最大的幼豺刚刚满两个月,最小的还没断奶;一窝最多的有五只,最少的也有两只。这些新生的幼豺无法跟着群体一起逃进密林。母豺一次只能叼一只幼豺逃命,也就是说,只能拯救一窝新生豺中的其中一只;母豺叼着幼豺,严重影响奔跑速度,很难逃脱猎狗的追踪。更恼火的是,骷髅岩这个对豺来说十分理想的巢穴从此就不能再用了,必须另换地方。


鉴于这诸多原因,豺群在生殖期和育幼期凡碰到找上门来的猎人和猎狗,只有进行殊死的决斗。通常的做法是,一旦隐伏的豺群被人和狗发现,在极短的刹那间豺王就扑蹿出去,在猎狗还懵懵懂懂,猎人手中的猎枪还没来得及发挥作用前咬他们个措手不及。


然而,白眉儿却迟迟没有作为。


那位猎人就是白眉儿昔日的主人阿蛮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