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阴阳系日月第四十一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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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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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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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6176字

【题解】阴阳,指自然界的阴阳,人身上下所分的阴阳和经脉的阴阳。篇中将自然界的阴阳、人身的阴阳与日月相联系,以说明人体同自然界的关系,并据此提出针刺方面的注意事项,所以称为”阴阳系日月”。


【原文】黄帝日余闻天为阳,地为阴,日为阳,月为阴,其合之于人,奈何?岐伯日腰以上为天,腰以下为地,故天为阳,地为阴,故足之十二经脉,以应十二月,月生于水口],故在下者为阴;手之十指,以应十日,日主火,故在上者为阳。


黄帝日合之于脉,奈何?岐伯日寅者,正月之生阳也,主左足之少阳;未者,六月,主右足之少阳。卯者,二月,主左足之太阳;午者,五月,主右足之太阳。辰者,三月,主左足之阳明巳者,四月,主右足之阳明。此两阳合于前,故明。申者,七月之生阴也,主右足之少阴丑者,十二月,主左足之少阴;酉者,八月,主右足之太阴子者,十一月,主左足之太阴;戌者,九月,主右足之厥阴;亥者,十月,主左足之厥阴;此两阴交尽,故日厥阴。


甲主左手之少阳;己主右手之少阳;乙主左手之太阳,戊主右手之太阳;丙主左手之阳明,丁主右手之阳明,此两火并合,故为阳明。庚主右手之少阴,癸主左手之少阴,辛主右手之太阴,壬主左手之太阴。


故足之阳者,阴中之少阳也;足之阴者,阴中之太阴也。手之阳者,阳中之太阳也;手之阴者,阳中之少阴也。腰以上者为阳,腰以下者为阴。其于五脏也,心为阳中之太阳,肺为阴中之少阴,肝为阴中少阳,脾为阴中之至阴,肾为阴中之太阴。


【提要】以天人相应的观点,论述了人体的上部和下部,左右手足之经与日、月、天干、地支相对应的阴阳属性及相互关系。


【注释】[1]月生于水张介宾”月为阴精,故月生于水”。故此句是说明月为阴的属性。


【白话解】黄帝问我听说天为阳,地为阴,日为阳,月为阴,它们与人体是怎样配合的呢?岐伯答道在人体,腰以上像天一样属阳,腰以下象地一样属阴。下肢的十二条经脉,同一年中的十二个月相对应,月是禀受水性而产生的,所以与十二个月相对应的下肢经脉属阴。在上肢,手有十指,同一句中的十日相对应,日是禀受火性而产生的,所以与十日相对应的上肢经脉属阳。


黄帝问十二个月和十口怎样同经脉相配合呢?岐伯答道以十二地支纪十二月,与下肢十二条经脉的关系是十二地支的寅纪正月,此时阳气初生,主身体左侧下肢的足少阳胆经;未纪六月,主身体右侧下肢的足少阳胆经。卯纪二月,主身体左侧下肢的足太阳膀胱经;午纪五月,主身体右侧下肢的足太阳膀胱经。辰纪三月,主身体左侧下肢的足阳明胃经;巳纪四月,主身体右侧下肢的足阳明胃经。正如前面所讲的那样,阳明处于太阳与少阳之间,两阳合明,所以称为阳明。申纪七月,此时阴气初生,主身体右侧下肢的足少阴肾经。丑纪十二月,主身体左侧下肢的足少阴肾经。酉纪八月,主身体右侧下肢的足太阴脾经;子纪十一月,主身体左侧下肢的足太阴脾经。戍纪九月,主身体右侧下肢的足厥阴肝经。亥纪十月,主身体左侧下肢的足厥阴肝经,厥阴处于少阴与太阴之间,足少阴经同足太阴经的经气交会,必须经过足厥阴经,所以称为厥阴。


以十天干纪一旬的十日,同上肢十条经脉的关系是甲日主身体左侧上肢的手少阳三焦经。己日主身体右侧上肢的手少阳三焦经。乙日主身体左侧上肢的手太阳小肠经。戊日主身体右侧上肢的手太阳小肠经。丙日主身体左侧上肢的手阳明大肠经。丁日主身体右侧上肢的手阳明大肠经。在五行归类中丙、丁都属火,两火合并,所以称为阳明。庚日主身体右侧上肢的手少阴心经。癸日主身体左侧上肢的手少阴心经。辛日主身体右侧上肢的手太阴肺经。壬日主身体左侧上肢的手太阴肺经。


因为腰以上为阳,腰以下为阴,所以位于下肢的足三阳经,为阴中的少阳,阳气微弱。位于下肢的足三阴经,是阴中的太阴,阴气最盛。位于上肢的阳经,是阳中的太阳,阳气最盛。位于上肢的阴经,是阳中的少阴,阴气微弱。


运用这个规律来说明五脏的阴阳属性心位于膈上属火,为阳中之太阳,肺居于膈上而属金,为阳中之少阴,肝位于膈下属木,为阴中之少阳,脾位于膈下属土,阴中之至阴,肾位于膈下而属水,为阴中之太阴。


【按语】本段所述十二月与足之十二经相合的关系,是有一定规律可遵循的。这种以季节时令和逐月按日来阐述人体气血盛衰变化的内容,提醒医者在针刺时,要注意这一生理活动特点。


【原文】黄帝日以治之奈何?岐伯日正月二月三月,人气在左,无刺左足之阳四月五月六月,人气在右,无刺右足之阳,七月八月九月,人气在右,无刺右足之阴,十月十一月十二月,人气在左,无刺左足之阴。


黄帝日五行以东方为甲乙木王[1]春。春者,苍色,主肝,肝者,足厥阴也。今乃以甲为左手之少阳,不合于数,何也?岐伯日此天地之阴阳也,非四时五行之以次行也。且夫阴阳者,有名而无形,故数之可十,离之可百,散之可千,推之可万,此之谓也。


【提要】指出针刺的禁忌,即在十二个月中,都不宜针刺与它相配合的经脉。


【注释】[1]王,音义皆同旺。


【白话解】黄帝问怎样把经脉与十二个月的阴阳相配规律运用到治疗之中呢?岐伯答道在一年十二个月中,正月、二月和三月,人体的阳气分别偏重于身体左侧下肢的足少阳胆经、足太阳膀胱经和足阳明胃经,所以不宜针刺这些经脉。四月、五月和六月,人体的阳气分别偏重于身体右侧下肢的足阳明胃经,足太阳膀胱经,足少阳胆经,所以不宜针刺这些经脉。七月、八月和九月,人体的阴气分别偏重于身体右侧下肢的足少阴肾经、足太阴脾经和足厥阴肝经,所以不宜针刺这些经脉。十月、十一月和十二月,人体的阴气分别偏重于身体左侧下肢的足厥阴肝经、足太阴脾经和足少阴肾经,所以不宜针刺这些经脉。


黄帝问在五行归类中,方位的东方和天干中的甲、乙都属木,木气旺于春季,在五色中主青色,在五脏中主肝脏,隶属肝的经脉是足厥阴肝经,现在却把甲配属身体左侧上肢的手少阳三焦经,不符合天干配属五行的规律,这是为什么呢?岐伯答道这里所讲的,是根据自然界阴阳变化的规律来配合天干地支的,用来说明十二经脉的阴阳属性,不是按照四季的次序和五行属性来配合天干地支的。此外,阴阳是一个抽象概念,而不是一种具体事物,所以它的运用非常广泛,同一个阴阳可以指一种事物,也可以扩展到十种、百种、千种、万种乃至无数的事物。出现上述情况,就是因为这个道理。


【按语】本段提醒人们在针刺治疗时,既要考虑具体的病证,又要因时制宜,注意在不同的时间内人体经脉气血衰旺的情况。后世的子午流注针法即反映了这一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