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奇闻异录不为人知的故事(4)

作者:魏风华

|

类型:都市·校园

|

更新时间:2019-10-08 04:11

|

本章字节:13196字

胡商:“陛下不知,西域有青泥泊,里面多珍宝,但由于泊中泥深,人不可得。但若将此珠投于泊中,淤泥就会变成清水,珍宝即可得。”


据说,清泥珠一直到玄宗时代还被收藏于大内府库,后来丢失于天宝十四年的“安史之乱”。


对胡商来说,一旦得到宝物,往往以极端的方式去保护,一如青泥珠的故事。类似剖肉藏珠的故事还有一例:


一胡商在陕西扶风县某小客栈外发现一块看上去很普通的石头,随即判断石中有奇珠,于是购买该石,开石后果得一颗珠子。胡商剖开腋下,将其塞入肉中。遗憾的是,跟清泥珠故事中的胡人一样,他最终还是没保住自己高价购来的宝贝。这便有点赌石的意味了。


胡商得到珍贵的径寸珠后,航海归国。船在海上欲沉,船主知是海神索宝,遍搜船上,无宝可寻。于是,想沉溺胡商祭海,胡商很害怕,只好剖开腋下,拿出宝珠,海神的巨手遂出现在海面,取珠而去。


在唐朝,与清泥珠并称的还有清水珠。最初,得到它的是一个叫严生的人,他游汉南岘山,发现一枚大小如弹丸的闪烁着黑光的珠子,“视之洁彻,若轻冰焉”。后严生游长安,在春明门碰到一位胡人。


胡人说:“衣囊中有奇宝,求一见!”


严生就把黑珠掏出来展示。


胡人捧之大喜:“此天下之奇货,愿以三十万为价!”


严生好奇:“这珠子有什么妙用,值得你花那么多钱买?”


胡人说:“我是西国人,此珠乃我国之宝,称清水珠,放置浊水中,水立清见底。自丢失该珠后,我们那里的井泉都变混浊了,国人也都得了病。我越海逾山来大唐,正为寻找该珠。”


胡商高价购宝,却被武则天和海神扣下。不过,这并非最令人伤心的,更令人伤心的是,本来宝物即将到手,但只一个晚上的时间,就被不识宝的卖主给糟践了。


近世有士人耕地得剑,磨洗诣市,有胡人求买,初还一千,累上至百贯,士人不可。胡随至其家,爱玩不舍,遂至百万。已克,明日持直取剑。会夜佳月,士人与其妻持剑共视,笑云:“此亦何堪,至是贵价!”庭中有捣帛石,以剑指之,石即中断。及明,胡载钱至,取剑视之,叹曰:“剑光已尽,何得如此?”不复买。士人诘之,胡曰:“此是破山剑,唯可一用,吾欲持之以破宝山,今光芒顿尽,疑有所触。”士人夫妻悔恨,向胡说其事,胡以十千买之而去。(《广异记》)


上面的故事中,胡商欲以百万巨资购买卖主耕地而得的宝剑,但由于卖主不识货,不知道该剑只能用一次,而在前一天晚上无聊地以剑劈石,导致该剑“剑光已尽”,再不值百万,让本欲以剑劈宝山的胡商郁闷死了。


唐朝的宝物各种各样,其中最奇怪的,也许是《宣室志》中吴郡陆颙身上那个玩意儿。


此人自幼爱吃面食,不知道为什么,吃得越多越瘦。成年后,他赴长安应考未中,遂入太学继续读书。在长安期间,他依旧保持着爱吃食面的习惯。


这一天,突然有几个胡人带着酒食出现在他门前。


落座后,一人对陆颙说:“我们是南越人,长于蛮邦,听说唐天子网罗天下英杰于太学,且以文明感化四夷,所以翻山航海,来到中土,参观太学中的文明之光。而您姿神俊朗,仪表超然,真大唐名士!想与您结交。”


陆颙说:“我有幸就读太学,但没什么特别才能,又如何配得上您的抬爱?”说罢,为群胡设宴,甚是欢畅。


十几天后,群胡人又来了,带着贵重的丝绸和黄金赠送给陆颙。陆颙有一丝怀疑,认为他们别有所图,拒之不受。


为首的胡人说:“您生活在富足繁荣的长安,却面有饥寒之色,所以赠送了这些东西给您。我们只是喜欢与您交往,请不要有怀疑。”


陆颙只好接受馈赠。


胡人走后,陆颙把这件事告诉同学。有同学指出:“胡人好利,即使微小如盐米,也不惜相争而残杀,怎么会平白无故地送你黄金和丝绸?而且太学中学生很多,为什么不送给他们而要送给你呢?其中定有不可告人的目的。为安全起见,你还是到长安郊外住一段时间吧。”


陆颙觉得有道理,就隐于长安郊外的渭水边。


只过了一个月,那帮胡人又出现在门前!陆颙大惊,他不能明白这些胡人是怎么找到这儿的。


为首的胡人笑呵呵地说:“您住太学的时候,周围人太多,有些话不好说,现在您偏居郊野,正合我意,当一诉为快。”


其他胡人附和道:“对,太对啦。”


陆颙没办法,只好请他们入座。


为首的胡人拉着陆颙的手说:“我们来这儿,并非偶然,而是有事相求,希望您答应。我们所求的,对您来说,没什么害处,对我们则有很大好处。”


陆颙说:“请赐教。”


为首的胡人说:“您是不是好吃面食?”


陆颙说:“对,怎么了?”


为首的胡人微微一笑:“那就好。其实,吃面的并不是您,而是您腹中的一条虫子。现在,我给您一粒药丸,吃了就会把虫子吐出来。您把这条虫子卖给我,况且您吐出了它,对您身体健康也有好处。”


“腹内有虫?”陆颙一皱眉,“如果真如君所说,又有什么不可以。”


为首的胡人取出一粒药丸,呈紫色,叫陆颙服下。说来奇怪,没多大工夫,陆颙就真的咳出一条二寸多长的青色虫子,状如蝌蚪。为首的胡人看到后大喜,所谓“……胡人出一粒药,其色光紫,命饵之。有顷,遂吐出一虫,长二寸许,色青,状如蛙。胡人曰:‘此名消面虫,实天下之奇宝也。’”


陆颙说:“您怎么认得这虫子的,还知道在我腹中?”


为首的胡人说:“我等旅居长安,专寻四方之宝,有一天,突然发现长安上空宝气冲天,仔细一查,宝气来自太学,于是前去探看,还未来得及把事情说明白了,您就转移了住所。后来,我们看到宝气又出现在渭水上空,于是寻访至此。说起此虫,它吸收了天地中和之气而生成,天性好吃面,因为麦子秋天种植,转年夏天才熟,正好承受了四季之气。不信的话,您可以取面来一试。”


陆颙很好奇,取来一斗多白面,那小虫子很快将其吃完。陆颙觉得很有意思,问:“此虫有什么用处?”


“天下奇宝往往都吸收天地中和之气,一如此虫。而此虫,又可谓宝中之宝,有它在手,那些一般的宝物便不在话下了!”为首的胡人说罢,将虫子放进竹筒,又将竹筒锁进金盒,叫陆颙藏于寝室,“明日我们会以重金购买,请勿食言。”


第二天,众胡人将十辆车辇以及甚多黄金、美玉、丝绸献给陆颙,换取消面虫。


应该说,这些胡人还是很实在的。陆颙也没反悔,将装有虫子的金盒交给他们。胡人们心满意足地走了,陆颙也一下子成了百万富翁,他在长安购买了豪宅,过上了高端大气的生活。但他的同学们却怎么也想不明白陆颙是如何一夜暴富的。


一年多以后,大富翁正在豪宅里发呆,那群胡人又来了,为首的胡人对陆颙曰:“我们就要离开长安了,欲赴东南大海,用消面虫探取深海之宝,您也有好奇心吧,可想跟我们一同前去?”


有钱就有闲了,陆颙于是跟那些胡人开始了探宝之旅。


这一日,来到东南大海边,胡人在海边建屋,置办了一个银鼎,鼎下点起火,鼎里盛满油,将消面虫放进油里,开始烧炼。


第七天晚上,胡人叫陆颙来到海边观看。


没多长时间,就见海中波浪翻滚,出现一个身着青衣的童子,童子手捧圆盘,盘中有珍珠无数,献与胡人。


胡人大声呵斥,好像对所献之物并不满意。


童子很害怕,退回海中。一顿饭工夫,海中又冒出一少女,手捧紫玉盘,里面有个头更大的珍珠数十枚,献给胡人。


胡人破口大骂,还是不满意。


少女只好捧盘而归。随后,一仙人模样的长者手捧卷册,卷册中含有一珠,该珠直径三寸左右,闪烁出耀眼的光芒,一下子把大海上空照得透亮。


胡人笑着接受了宝珠,随后对陆颙说:“老弟,天下至宝,今已得到!”


胡人叫手下熄灭火焰,不再烧炼鼎中的消面虫,将它重新收进金盒。奇怪的是,虽在油中被炼了很长时间,但那虫子依旧活蹦乱跳的。


在陆颙的注视下,胡人将仙人所献之珠吞下,拎了一个大袋子,说:“陆君,你现在可随我入海取宝,不用害怕!”


陆颙半信半疑,他拉着胡人腰上的佩带,随其潜入大海。


大约因为胡人吞下了宝珠,所以海水自动朝两边分开,水族都躲得远远的。


他们一路畅游,来到传说中的龙宫。龙宫中珍宝无数,胡人一边往袋子里装,一边对陆颙说:“这里随便一件东西都价值连城!”


从大海中上来后,为首的胡人将袋子里的几件珍宝赠予陆颙,随后他带人搭乘大船消失在茫茫大海上。


陆颙呢,将所得珍宝带到南越一带,拍卖后,换得大量黄金,遂由百万富翁成为亿万富翁。他最后没返回长安,而是定居南方了。


喜欢吃面食的陆颙,吃出一条神奇的虫子,从而改变了人生。也可以说,这是个诡谲的童话。童话中,透露出一条消息:龙宫诸神,最害怕的不是孙悟空和哪吒,而是消面虫啊。


最令我们感慨的还是陆颙:他因消面虫而身价亿万,创造了史上最传奇的暴富故事。但是,对他来说,假如没有那些胡人的讲解,断不知自己肚里有条消面虫,更不知道此虫的巨大经济价值。


胡人识宝,亦互相斗宝,也就是说,看谁的宝物更珍贵。下面记载于《广异记》中的这个故事,则因一次斗宝比赛而发生转折:“咸阳岳寺后,有周武帝冠,其上缀冠珠,大如瑞梅,历代不以为宝。天后时,有士人过寺,见珠,戏而取之。天大热,至寺门易衣,以底裹珠,放金刚脚下,因忘收之。翼日,便往扬州收债,途次陈留,宿于旅邸。夜闻胡斗宝,摄衣从而视之……”


陕西咸阳岳寺藏有南北朝时周武帝宇文邕的皇冠,上面缀有一颗珠子,人们从不认为它有多珍贵。武则天时的一个夏天,有士人去扬州收债,路过该寺,看到其珠,戏而取之。当时天气炎热,士人脱衣吹凉,顺手将珠子裹在褂子里,放在金刚塑像的脚下,但在第二天走时,却忘记拿了。


这一天,士人抵达河南陈留地界,宿于客栈。恰巧有几个胡商也在住在这里,晚上无事,他们进行了一次斗宝比赛。按史上记载,唐朝时,身缠万贯的胡商经常聚在一起斗宝,比拼财力。画家阎立本曾画过《异国斗宝图》。斗宝比赛自然吸引了客栈里的人,大家都来观看,当中也有我们的主人公。


胡商之宝,确实令人眼花缭乱,有些宝物看上去很普通,但被胡商视作珍品,甚至成为最后的赢家。不精通珍宝古玩的人自然难以理解。士人看得着迷,无意间,听到为首的胡商说:“若我手中有北周武帝皇冠上的那颗稀世之珠,看你们谁人能敌!”


士人一惊,想起自己放到咸阳岳寺内金刚塑像脚下的褂子和那颗珠子,插了一句:“你们说那是一颗稀世之珠?我见过这颗珠子。”


诸胡商大惊,把脸转向士人。


为首的胡商道:“很久之前就知道华夏中土有此宝珠,我们一直在寻找,实在是想得到它。”


士人说:“但已被我遗弃。”


诸胡更惊,继而叹息。


为首的胡商说:“若你还能找到那宝珠,我们会重金购买。”


士人道:“我急着往扬州收债,恐怕难以为你们寻找该珠啊。”


为首的胡商问:“对方欠你多少钱?”


士人答:“五百千钱。”


为首的胡商笑道:“我现在就给你五百千钱,但有劳你回去取珠。请注意,这钱只是你的来回路费,等你取了珠宝,我们再给你购买它的费用。”


士人见还没到扬州就把钱拿到手,自然很高兴,愉快地接受了胡商的要求。他重返咸阳岳寺,跑到金刚塑像前,见自己的褂子还塞在那里,打开一看,珠子也在。


士人再次返回陈留客栈,将珠子交给胡商。


胡商大喜,大摆宴席,饮乐了十多天,祝贺得到天下奇宝。当然,这时候双方还没谈价格。宴会结束后,为首的胡商问士人:“你打算卖多少钱?”


士人想了半天,鼓足勇气,报了一个心目中的天价:“一千贯钱吧!”


为首的胡商笑:“你竟如此羞辱此珠!我们给你五万贯钱!”随后,诸胡商集资将该珠买下。


士人大吃一惊:“这颗小珠子真的值这么多钱?”


为首的胡商说:“当然。不如你跟我们走,看看它的神奇用处。”


士人跟随胡商启程,来到海边,上大船。在船上,胡人架银锅,将醍醐即酥酪油倒入里面,煮得滚烫沸腾,随后以金瓶盛珠,将其放置在酥酪油中继续熬。


同样是七日后,海上掀起浪起,有二老人及随从数百人自海***来,持无数宝物,献给胡商,要求赎回自己的东西。为首的胡商不肯。几天后,他们又带着更贵重的物品来赎,宝物渐渐堆积如山。


胡商依旧不答应。


那些人哀求了一个多月,仍未说动胡商。


后来,有一天,那些人散去,海中涌出两名龙女,美丽无比,双双投入盛有珠子的金瓶,与那珠子合为一体,变成油膏。


士人奇怪,问:“先前从海中来的二老人说要赎东西,赎什么呢?”


为首的胡商道:“我们的珠子,是天地间之奇宝,要用两名龙女卫护。那二老人乃是龙王,欲以宝物来赎其女。我的目的是超凡成仙,岂会为世间俗富所动!”说完,他将瓶中油膏涂在脚上,大喊一声,遂离船升起,于海面上凌波飞步而去。


船上的其他胡商大不平:“此珠乃我们一起购买,你为何独享其利?就这样走了,我们又怎么归还故国?”


在海上飞步而行的胡商高声道:“你等可将瓶中所剩油脂涂在船帮,如此即可顺风还家。”


故事的结局是:船上的胡商将所剩不多的油膏涂在船帮上,船就真的快速飞渡起来。至于踏海而行最终消失在茫茫海平线上的胡商去了哪里,没人有知道。我们的主人公,那位士人呢?似乎也跟着胡商去了一个遥远的异国。


从上面的故事中可以看出,虽持宝人不知道手里东西的价值,但胡商往往以实相告,几乎没有欺诈行为。相比之下,下面这名来自新罗的僧人就不那么地道了。


王顺山在陕西蓝田,上有悟真寺。贞观年间,一僧夏夜无眠,游于附近的蓝溪。蓝溪潺潺,岸边花木扶疏,映照当空,景色甚美。走着走着,僧人忽闻有人在诵读《法华经》。《法华经》为大乘佛教最着名的典籍,由东晋十六国时的高僧鸠摩罗什翻译成汉语后,在唐时与《金刚金》并驱,广为流传。其大致要义是:一切弟子都有修行成佛的能力,而佛,无处不在,无时不在。


悟真寺僧人听到有人诵读《法华经》后,辨其声细且远,不知在何处。四周遥望,方圆之内,视野所及,寂然无人,该僧有些害怕,跑回寺院,将此事告诉群僧。


第二天晚上,大家一起来到蓝溪,侧耳倾听,又闻诵经声。再细听,声音竟来自地下:在岸边的一块岩石旁。众人互视,无不恐惧。有胆大者,建议连夜掘地,看个究竟,但被阻止。阻止者建议先作记号,明天再挖不迟。


第三天,大家扛着铁锹,来到昨夜作记号处。住持也来了。在他的指挥下,众僧一阵猛挖,掘得一具骷髅。


骷髅年代久远,其形枯然,唯独嘴唇部位有肉,颜色鲜润,一如生人,再细看,里面竟还有舌头,正是它在深夜诵经。众僧无不惊异,建议将其就地焚毁,因为他们认为那是妖异作祟。但是,住持深具慧眼,认为会念诵《法华经》的骷髅是无价之宝,会给该寺带来巨大的声名和效益。于是,他命人将其带回寺内,装进石盒,安放在千佛殿西堂下。


从那以后,每日入夜之后,总会听到念诵《法华经》之声在寺内轻轻回荡。


这条消息惊动了长安百姓和贵族,每日前来该寺参观的人众多,不仅为悟真寺带来了盛名,还带来了颇高的经济收益。一时间,悟真寺的骷髅宝物尽为人知。为了不使宝物出现意外,寺院派了专门的队伍对其严加看管,一般人是近不了前的。


转眼到了玄宗开元年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