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芸欣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10:08
|本章字节:13528字
金雅惠曾经告诉我,余简生最爱的人就是我和妈妈,我一直都不相信。可是今天,我知道,这一切都是真的,哪怕他的方法并不是正确的,可是他想呵护我的心,却丝毫没有减少。
11{我才发现,我拥有了全世界}
我跟着夏洛伊走了很久很久,走到了一排排的梧桐树下,他靠着一棵树,不停地捶打,打到手臂都出了血,我远远地看着他,我很愧疚。
如果不是因为我,他现在和韩琳还是美好地生活着,他们的未来或许一切都很完美,他的世界不必面对这样的残忍。
他一扭头看到了我,三两步朝我走过来,在我还没反应的时候把我的头拉过来,用力地拽着我的胳膊,恶狠狠地盯着我。
我心里有个声音在呐喊,夏洛伊不是这个样子的,他是全世界最温柔最懂我的人啊。直到我的眼泪从眼角落出来,他都没有把我放开。
他是被陆华西打倒的,陆华西说:“你要掐死她吗?”
夏洛伊大笑,嘴角边还流着血:“你以为她喜欢才你和你在一起?她只是因为没人陪,她喜欢的人是我,可惜我讨厌她。”
夏洛伊疯了,他美好的世界被现实推翻了,他受了很大的刺激,他疯了。
陆华西指着夏洛伊:“你有什么资格讨厌一个喜欢你为你付出真心的女孩子,你以为我不知道她不喜欢我吗?可是我喜欢她,我希望她不再因为寂寞因为你而哭泣,我希望她每天都开开心心。”
我看着陆华西,他握住我手的样子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高大,他魅惑的眼睛第一次有了认真的光,我真的很想转过身去再好好地哭一次。
十岁的时候,我以为我一无所有;十八岁的时候,我才发现,我拥有了全世界。
摩天轮的灯一直都在,在我的心底,它终究帮我照出善良的美好。
12{最好的爱}
老八说,人的生命中总有一些人是带给你启示的。
这句话我想了很长时间,我终于心平气和地和金雅惠坐在一起吃饭聊天,我问她:“为什么一直都待在余简生身边?”
“等他浪子回头。”
“如果他这辈子都不浪子回头怎么办?”
“一直等下去。”
“等到什么时候?”
“不爱他的时候。”
我很久以后才知道,原来金雅惠不打刑事案件的原因是她遇到了余简生,刑事案件难打,风险高,做不好就很容易把自己陷进去。
自从她认识余简生之后,她就觉得生命很可贵,不应该用在拼搏上。
而余简生呢,他把自己麻痹在各种应酬和美女之间,只希望自己可以少一些痛苦的思念,他对我的爱,从来没有减少过一点。
以前我只想要很多很多的爱,可是我没有仔细地去体会爱的真谛。
后来我在圣经里读到,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爱是永不止息。
其实你爱一个人,全心全意地爱,他都能明白,都能知道。是什么封闭了我曾经的双眼,而幸好有摩天轮的灯指引着我,我想,那是妈妈留给我的,最好的爱。
13{原来谁也不曾把我丢下}
我准备出一趟远门旅游,陆华西率一票兄弟来送我,场面很壮观,路人纷纷侧目,陆华西说这才是我一贯的风格,要么不做,要么就要绝对的高调。
陆华西对我是真的好,不论这是不是爱,他抱着我说:“那天把你丢下之后,我一直都在暗处跟着你,看你倔强到什么时候,没想到你还不停地骂我,真是把我气死了,后来我正准备上前的时候夏洛伊就来了,他这个拦路虎。”
我的心很温暖,原来谁也不曾把我丢下,只是我没有感受到他们的珍惜。
火车启动了,陆华西颀长的身形被拖成了老长的光影。我探出头去,希望看到另一张漂亮的脸,可是没有,月台上除了陆华西一排兄弟,就再也没有别人。
我把手机开机,看到屏幕上一组熟悉的号码发了一条短信:我曾经对孔明灯许过一个愿望,就是希望你所有的愿望都能成真。多多,原谅我们彼此的伤害,祝你一路顺风。——夏洛伊。
我轻轻地把头仰起来,把要滚落而出的泪水一点点地逆流回去。
谢谢你们的爱,谢谢你们的宽容,谢谢你们,带我找到了属于我的摩天轮之灯。
作者后记:
我爱游乐场。所有与少女、幻想、美好有关的一切,都是我的热爱。
特别是摩天轮,当它转到高空的时候向下望去,会觉得整个世界,都被踩在脚下。
高中有段时期,我常常被同学欺负,不敢反抗,只敢躲在学校的车棚里哭,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懦弱。
后来在新加坡,遭遇了很多挫折,学会了坚强而的面对。
那时候有人带我去教堂,教会的人在每次开饭前都要唱《圣经》,我很喜欢这一段: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
所有的善恶都会得到它该有的报应,一定是这样的。
秋水共长天一色
我亲爱的小王子,如果你也准备好了,那就随着我的马车一起走吧。
1{这像是一种冒险}
十八岁以前,我最好的朋友,是夏宁沫。
像是商量好的,从幼儿园到高中,我们都考同一所学校。
我们每天去同一家米粉店吃早饭,放三勺辣椒两勺醋。同样下课往嘴里塞大白兔。放学后同样习惯地踩在花圃旁的瓷砖上走到校门口。
虽然有如此多的相同,但我和夏宁沫不是同一种人。
在我看来,夏宁沫样样都好,学钢琴,跳芭蕾,带着同学念课文,站在队伍最前端领操。她简直好得过于完美。而我只是一个单亲家庭长大的孩子,父不详,妈妈开了一间饭店。人前人后地赔笑脸,很辛苦。
我从很早,就学会了自己照顾自己。学会了自己洗衣服,做家事。同样学会了把寂寞当消遣。
因此,当夏宁沫提出要和我做好朋友的时候,开始我只当是一个意外的玩笑,并没放到心上。直到她在第二天的课间放学陪我去走河下边危险的路,我才知道,她与我做朋友的决心有多大。
那是一个很湍急的河流,水流退去,只剩下断层,水草淤泥混迹其中,只有我和陆升明这样“不怕死”的孩子才挑这样的路走。因为这像是一种冒险。
夏宁沫显然很害怕,紧紧地握着我的手。
河边波光粼粼,夏宁沫的脸有些白。但她还是很坚定地看着我说,走吧。
我想,夏宁沫是我见过的最单纯和傻气的女孩,为了她想要的友情,可以去做一切她害怕的事。可是,就是因为她的单纯和傻气,我和陆升明都喜欢上了她。
我们知道,纯真,是一种最难能可贵的品质。对我们这些从小就被单亲家庭蒙上阴影的孩子来说,就更加值得珍惜。
2{有些人,生来就是让人疼的}
可是,我为什么要说夏宁沫是我十八岁以前最好的朋友呢。那是因为十八岁之后,我们告别了中学时代的蜕变,去往人生另一个阶段开始我们的大学生活。
并且见到了她人生中第一个喜欢的男生苏浅。
他就像是一只闪着光的大雁飞身在云霞中,与水与天融为一色。
那一瞬间,我想起滕王阁序中的一句: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这句词可以大概形容我对他的感觉,纯净得没有瑕疵,安静得如同水色。
那一刻,我知道,从那以后,我再也无法与夏宁沫分享心事。因为她喜欢的这个人,我也同样喜欢。
苏浅长得并不是非常出众,只不过,他有一种非常安静的气质。
他站在人群里,你的目光立刻就会搜寻到他,嘴角不经意地上扬。他目光辽远深邃,仿佛把全世界都不放在眼里,有一份很从容的骄傲。
夏宁沫说,苏浅是她的王子。
因为苏浅也是跳芭蕾的。跳芭蕾的男生很少,因此像苏浅这样好条件的,大抵都做了王子。很自然与夏宁沫认识,很自然被夏宁沫喜欢。
而我认识苏浅,仅仅是在我妈妈开的饭店里。
那日他拿了市舞蹈比赛的冠军,他妈妈为他庆贺,本来是要去我家饭店对面一间很有名的酒店吃饭。可不知道为什么,他指了指我家的饭店,说,我要去那间。
于是一票珠光宝气的人,浩浩荡荡地转战我家的饭店。
那天,我刚看完他们的比赛。我是去捧夏宁沫的场。看完比赛之后,我就到妈妈的店里帮忙,端着盆站在门口洗那些广告纸。
他们一票人像一阵风一样刮进我们店,各种香水味充斥着我的周围。
我想转身一探究竟,苏浅的声音刚好传来,请问,有十四人的包间吗?
柜台小姐有事外出,我急忙跑过去,我说,有的,听风楼。
我领他们上听风楼。旁边有人抱怨,怎么这么破啊?
我突然有些愤怒,小饭店,赚得又不多,外公病了每个月还要付医药费,店旧了也没钱装修。
我低头,憋了一肚子的气。上楼梯的时候,苏浅突然问,你觉得我今天跳得好吗?
我吓了一跳,抬起头看他,他的眉毛像蜡笔小新,很可爱。
但是我故意装着不知道,我说,跳什么?跳高还是跳远?我都不看这些的啊。
他显然有些沮丧。他说,或许是我记错了,你下午并没有来看我跳舞。那样子,又有些让人不忍。
我想起夏宁沫自认识苏浅以来就常在我耳边念叨,如果他一悲伤,周围的人都会跟着难过的。
当时我嗤之以鼻。但在这一刻,我相信了。有些人,生来就是让人疼的。
他们的饭吃了两个小时十七分钟,点了许多昂贵的菜,妈妈的脸上笑眯眯。第二天是周日,没课,我很闲地站在柜台前翻一本政治书。
是苏浅付的账,用的是比赛的奖金。我把书本放一边,给他开小票。他拿过我的书看了一眼,然后他说,你就是小沫经常提到的宋佳新呀。
他说小沫的声音,是很软很软的调子,我把票递给他,只说了一句,欢迎下次光临。抓起书,就朝厨房走去。
我知道我与他的差别在哪里,他是消费者,我是销售者,一个是上帝,一个是凡人。
3{我们都喜欢上了和我们有天壤之别的人}
我在文学院,夏宁沫在艺术学院,本来相隔很近的两个学院,可是我却一直借故系上很忙不去找她。
不知道为什么,认识苏浅之后,我便不想再多见夏宁沫。我选择这个方法,或许就不用日日面对她。不用面对她就不会产生愧疚感。
陆升明坐在塑胶跑道上抱着篮球说:“佳新,你好像变了一个人。”
“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就会变成另一个人。”我笑笑。
陆升明无奈地看了看远处艺术学院的大楼,暗暗地叹了口气。
我们都喜欢上了和我们有天壤之别的人,明知道不可能,但依旧喜欢得义无反顾。
夏宁沫平日里的排练,我都常有去看。
在透亮的玻璃前,夏宁沫一路翩跹,美得像只蝴蝶。我站在门口,看到苏浅的目光落在我的身上,突然有些恐慌。
我从口袋里拿了一大条口香糖放到嘴里,靠在门边和陆升明讨论妈妈最新研制的菜。
有一道甜品,是我取的名字,叫水天一色。主料是各种水果,掺杂在一起,再加上特制的奶酱,甜而不腻,入口清香。
陆升明的口水都快要掉下来了,可是他擦擦嘴角说,那下次我带夏宁沫一起过去吃吧。
陆升明喜欢夏宁沫,这是所有人都看在眼里的事。
舞跳完之后,夏宁沫跑过来,脸上还泛着红,像春天里的苹果一样可爱。
她说,我今天还要多跳一会,你们先回去吧。语气里,全是藏不住的欢喜。
我拉起陆升明的胳膊,说,走吧,孩子,别当灯泡了。
陆升明有点沮丧,但他还是跟我走了。下楼的时候他问,怎么办呢?我们这两个傻瓜要等到什么时候?
我摇头表示我不知道,同时也表示我并非傻瓜。如果我真是傻瓜,我一定会义无反顾地去追苏浅,不用考虑夏宁沫,也不用考虑我那让人自卑的家世。
4{他只是一个校友,是一个顾客,仅此而已}
大二的暑假,我没有参加任何补习班,而是到妈妈的店里帮忙。
夏宁沫打电话来说她要参加一个全国的比赛,如果得奖,对毕业找工作很有帮助,所以就没有什么空来找我。
我提前祝福她比赛成功,最后假装随意地问,那苏浅也要参加的吧?
夏宁沫欢快地说,对呀,但这次是独舞,我们不一起合作。
我轻轻地应了一声,挂了电话。我坐在店内的柜台里,把头埋得低低的,随手拿过小灵通,看到蓝色的屏幕印出一张沮丧的脸。
我给陆升明发短信。我发得很慢,一字一字,我说,陆升明,我心情不好,你快来店里帮我干活呀。
有人敲了敲柜台,说,同学。
我迅速地抬起头来,看到苏浅微笑着看着我,突然有点慌乱。
他说,我刚巧路过这儿,不知道怎么搞的就想进来看看。
我说,欢迎,来者都是客。我尽量想让自己说话的语调变得平稳。
接下去却不知道要说什么,最后我随口问问,你要吃点什么?
他把手从口袋里拿出来,指了指招牌说,我要一份这个。
他指的是上次我和陆升明提到的“水天一色”。那是夏日里的一道甜品,很简单,却又很受人欢迎。
我说,好的,你请坐。然后跑进厨房,让师傅做。
端出来的时候,苏浅坐在靠窗的一个位子上用手机玩游戏,脸上的表情很丰富。我将这道甜品放到他面前,他立刻停止了游戏,很认真地开始吃起来。
吃了几口,他问,为什么叫水天一色?
我被这个问题问得愣了愣,虽然之前也有客人问过,但大家的回答很一致,这是一篇序里的句子。秋水共长天一色。
今天,我却不知道要如何回答,难道要我告诉他,只是因为第一次看到你就突然萌发的词句吗?
我只好骗他,我妈取的,说是很好听。
我不知道这个答案有没有令他满意,他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说这个句子是王勃《滕王阁序》里的名句。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非常美的一句词。
我傻傻地点头,也不知道要应什么。
这时陆升明一头扎进店里,佳新,接到你的短信,我就以火箭的速度来了。怎么样?够快吧?
我突然恨我自己为什么要发那条短信,我现在就想以导弹的速度把陆升明再踢回去。
陆升明看到苏浅时说,小王子,你怎么也来了?
苏浅站起来,我来这吃点心,准备走了。
说话间就走到店门口。他转过去的背影很冷,阳光照在他的身上显得很妖娆。那道光在一瞬间,像是和我隔了长长的距离。
我叹了口气,开始收拾碗。我与他终究不熟,我时刻提醒自己,他只是一个校友,是一个顾客,仅此而已。
5{我瞪他,谁是你女朋友啦}
那个暑假,我过得有些散漫,终日在店里、家里和街上穿行,偶尔和苏想拿着滑板到广场上玩。
与苏想的结识只是因为他撞伤了正在路上行走的我。有点老套的开场,有点倒霉的结局。
苏想那天的打扮很嘻哈,骄傲得不可一世的样子。在撞伤我后,我想破口大骂,但没等我开口,他却把滑板丢置一旁,抱起我直奔医院。
这个举动在当天几乎要成为景安城的头条新闻。不知情的人还以为这是一新的浪漫举措。路人皆发出感叹声。在我几乎要咆哮地对他喊放我下来的时候,他低下脸来,以睫毛几乎骨折的距离和我说,很快就到医院了,别哭哦。
这一句话让我彻底安静了。他的眼神和嘴角都好像苏浅。我立刻发不出一点声音,老老实实地在他的怀里像只小绵羊。
在去医院的途中,我居然看到了苏浅,他和夏宁沫站在医院门口的车站等车。这让我觉得景安城真是小,这样都能遇到。
我把头撇过去,希望他们看不见我。谁知道苏想居然站在苏浅的面前就再也没继续走。我只好把头撇着继续装死,学习古人掩耳盗铃。
直到听到苏浅喊了一声哥,夏宁沫喊了一声,佳新。我知道,那一刻,就是我真的死了,也会吓活过来。
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