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作者:露西·莫德·蒙哥马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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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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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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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10720字

“树林很有灵性,”约翰·福斯特写道,“要想懂得它们就要与之相伴。在它们之间偶然逛逛,走一条既定的路,是难以与它们达到亲密无间的。如果想和树木交朋友,我们必须时常去发现它们,虔敬地拜访它们,以赢得它们的青睐,清晨、中午、夜晚,任何季节,无论春夏秋冬。否则我们永远不能了解它们,任何矫情的取悦都不会感染它们。对于那些单纯的观光者,它们总是以特有的有效方式与之保持距离,关闭心扉。了解树木的唯一方式就是爱它们;任何其他动机都会被它们立即发现,它们随即掩藏起所有的美好和神秘。然而一旦它们知道我们是出于爱而来,它们会很和善,给予我们美丽与喜悦的宝藏,这是在任何市场上都购买不到的。对于树木来说,当其愿意给予,那么它们会对真正的膜拜者们毫无保留。我们走进它们时一定要带着爱意、朴实、耐心和关怀,那样我们才会了解到在这原始的空间和静谧的时间里孕育着多么打动人心的美好。就在星光和晚霞下,天籁般的乐声从松间传来,杉树林里还传来非凡的歌声。苔藓从阳光的角落或是潮湿的溪边散发着迷人的清香,带来过往的迷梦与传奇。树林不朽的心与我们的心一起跳跃,它微妙的生命注入了我们的血液,将我们永远融为一体。于是无论走向何方,走得多远,只要回到林间我们就能找到最绵长的亲情。”


“多斯,你自己在屋子里干什么呢?”妈妈从楼下的客厅里大喊道。像丢一块热煤一样华兰茜丢下《蓟之收获》跑下楼去干活,但她发现每读一点约翰·福斯特的书她就会奇怪地精神振奋起来。华兰茜不是很了解树林,除了环绕着她那蓝色城堡的橡树林和松树林。但是她一直默默地向往着它们,仅次于它们的便是一本福斯特关于树林的书。


中午时分雨停了,到了下午三点天才放晴。华兰茜怯怯地说她打算去镇里一下。


“去镇里干什么?”妈妈问。


“我想到图书馆借本书。”


“你上周才借了一本。”


“不,都一个月了。”


“一个月?胡说!”


“真的,妈妈。”


“你搞错了,连半个月都不到。我不喜欢被顶撞,我也不明白你借书有什么用,你浪费太多时间在读书上了。”


“我的时间又有什么价值呢?”华兰茜酸楚地问。


“多斯!不要用那种口气跟我说话!”


“我们没有茶叶了,”斯迪克斯堂姐说,“如果她想出去走走,能顺便买点回来——尽管这潮湿的天气容易感冒。”她们为此辩论了十分钟,最后弗雷德里克夫人勉强同意华兰茜去了。


“穿胶鞋了吗?”斯迪克斯堂姐在华兰茜出发时说。


堂姐在华兰茜雨天出门时总不忘这么问。


“穿了。”


“穿你的法兰绒衬裙了吗?”弗雷德里克夫人问。


“没有。”


“多斯,我真搞不懂你。你想得感冒而死吗?”她的话让华兰茜感觉好像自己已经因感冒死了好几次了,“马上上楼去穿上。”


“妈妈,我不需要穿法兰绒衬裙,身上这件棉的很暖和。”


“多斯,还记得两年前你得了支气管炎吗?赶紧给我去穿。”


尽管气得想把胶鞋扔到街道上去,华兰茜还是忍着上楼去了。她最不喜欢那件灰色的法兰绒衬裙,奥利弗从来不穿法兰绒衬裙,她穿的是带花边的丝绸裙,还有轻薄带有蕾丝边的荷叶裙。但是奥利弗的父亲很有钱而且奥利弗没有得过支气管炎,有什么办法呢?


“你确定不是你把香皂放在水里的吗?”弗雷德里克夫人问。但华兰茜已经出发了。她拐了个弯,向身后看了一眼自己居住的这条丑陋呆板的街道。斯特灵家的房子是街上最丑的,完全像是一个红砖盒子,又高又窄,上面还有个球状的玻璃圆屋顶,显得房子更高了。房子四周是一片荒凉寂静。


那里有一座漂亮的房子,窗子很大,两边是尖角墙,就在不远处。那是座新房子,人见人爱的那种,是克莱顿·马克里为他的新娘建造的,他六月份就要和珍妮·劳埃德结婚了。这座小房子据说是从头到尾被装修了一下,等待迎接它的女主人驾到。


“我不羡慕珍妮嫁人,”华兰茜诚实地想着,克莱顿·马克里不是她喜欢的类型,“但是我羡慕她得到这么好的房子,它太美了。哦,要是我也有一座属于自己的房子该多好,就算破点儿小点儿也无所谓,至少是自己的房子啊!但是连蜡烛都没有就更别想月亮了。”她难过地想。


在梦境里,只有蔚蓝的城堡使华兰茜倾心,但现实中只要有一幢属于自己的小房子她就心满意足了。她从未如此羡慕过珍妮·劳埃德。珍妮长得也不比自己好到哪里去,也不是很年轻,可她就能有自己漂亮的房子,还有小巧精美的韦奇伍德茶杯,华兰茜往里望去,敞开的壁炉,绣着名字缩写的床单,抽丝花边的桌布,还有放置瓷器的柜子。为何有的女孩应有尽有而另一些一无所有呢?太不公平了。


华兰茜越想越激动,她继续走着,单薄的身体撑起身上寒酸的雨衣,头上是戴了三年的帽子,不时有汽车从身旁开过去发出刺耳的声音,同时溅她一身泥点儿。汽车在迪尔伍德地区还是很少见的,尽管在劳伦斯港已经很普遍了。在穆斯科卡夏天很多居民都开车,可迪尔伍德只有那种时尚人家才开车,因为甚至是在迪尔伍德也是有社会分层的。有时尚人家,有知识分子,还有古老家族,斯特灵家族就属于古老家族,还有一般家庭和草根阶层。斯特灵家中还没人想要买汽车,尽管奥利弗成天催着她爸爸买一辆。华兰茜从来没坐过汽车,不过她倒是也不渴望。事实上,她很害怕汽车,尤其是晚上,它们看起来像咆哮着的大块头野兽,很有可能朝你轧过去,或是突然狂野地跳跃起来。


在环绕她那蓝色城堡的陡峭山坡上优雅的骏马骄傲地前行,现实中华兰茜宁愿乘坐漂亮的马拉着的马车,不过她只在某个叔叔或是表姐妹顺道想起她来时能乘一会儿马车,简直跟拿骨头喂狗没什么区别。


她当然得在本杰明叔叔的杂货店里买茶叶,在别的地方买是连想都不能想的。可华兰茜不愿意在二十九岁生日这天去本杰明叔叔的店,他一定会记得今天是她生日。


“为什么女人像猫?”一边帮她把茶叶打包,本杰明叔叔一边不问怀好意地问道。


华兰茜明知怎么回事儿,还得顺从地说:“我不知道,为什么呢?”


“因为两个都会思春。”


其他两个员工,乔·哈蒙德和克劳德·伯特伦也笑了,华兰茜恨死他们了。克劳德第一次见到她时小声问过乔:“她是谁?”乔说:“华兰茜·


斯特灵,迪尔伍德的老姑娘。”“治得好吗?”克劳德坏笑着问,还觉得自己的问题很聪明似的。华兰茜再次回忆起这个,又刺痛了自己的心。


“二十九岁,妈呀,多斯,你都快三十了还不考虑结婚。二十九,简直不可思议。”本杰明叔叔说。


接着他又说了一句古老的谚语,他说:“时光飞逝啊!”


“我倒是觉得时间在爬呢。”华兰茜有点激动。本杰明叔叔从没见过华兰茜激动,一时哑然。为了遮掩自己的困惑,他一边包着豆子一边又问了一个问题,这豆子是堂姐在她即将出门时想到的,因为豆子便宜还管饱。


“结婚和头昏有什么一样?”本杰明叔叔问,还不等华兰茜回话,他就说,“都会出现幻觉。”


“好像不是那样的吧。”华兰茜简短地说,然后拿起茶叶和豆子。那一刻她不在乎本杰明叔叔是否会把她从遗嘱中抹去,她走出商店的时候本杰明叔叔张大嘴巴望着她,随即又摇了摇头。


“可怜的多斯心事越来越多了。”他说。


华兰茜走到下一个路口时就开始后悔了。为何自己会那么没有耐心呢?本杰明叔叔会生气,还有可能告诉妈妈她顶撞他了,然后妈妈会教育她一个礼拜的。


“我二十年来都一声不吭,为什么不能接着忍下去呢?”华兰茜想。


是的,都二十年了,华兰茜想,自从她第一次被孤立和嘲弄。她回想起那次痛苦的经历。那时她刚刚九岁,一个人在学校操场上站着而班里的其他女生们在玩游戏。游戏中要由一个男孩来选你做他的搭档,但是没人选择华兰茜这个瘦小、苍白、黑头发的女孩子,她还穿着土气的长袖围裙,眼睛有点斜。


“哦,我真为你遗憾,你没有追求者。”一个漂亮女孩对她说。


华兰茜倔犟地说:“我不想要追求者。”后来的二十年她一直都这样说。但是今天下午华兰茜再也不愿这么说了。


“我要对自己诚实一点,”她愤愤地想,“本杰明叔叔的谜语伤害了我,因为他说的是实情。我也想结婚,有自己的房子、自己的丈夫,还有可爱健康的孩子。”华兰茜一下子停下来为自己的鲁莽而惊讶。她感到从她身边走过的斯达林牧师看出了她的想法而且彻底表示反对。自从二十三年前的那个周日,他第一次来到圣·奥尔本斯教堂,华兰茜就开始害怕斯达林牧师了。华兰茜因为参加主日学校迟到了,所以胆怯地进了教堂,坐在条凳上。教堂里没有人,除了新的教区长斯达林牧师。他站在唱诗班门前,严厉地招呼她说:“小男孩,过来。”


华兰茜四下望去,除了自己偌大的教堂没有其他人了。这个戴着蓝色眼镜的奇怪男人不会是说她吧,可她不是男孩啊。


“小男孩,”斯达林牧师再次喊道,这次更严厉了,还一边指着她,“快点过来!”


华兰茜这时神情恍惚地站起来从过道走过去,她太害怕了以至于什么都不敢说。会有什么可怕的事发生呢?她到底做什么了?难道她真的变成男孩了?走到斯达林牧师面前她停下来,斯达林牧师冲她摇摇长长的食指,说:“小男孩,把帽子摘下来。”


华兰茜摘下帽子。明明她脑后扎了一条细细的辫子,可斯达林牧师是近视,根本没有看见。


“小男孩,回到位子上去,记住来教堂永远要摘帽子,记住了?”


华兰茜僵硬地拿着帽子回到座位,就在此刻妈妈来了。


“多斯,”斯特灵夫人说,“你摘帽子想干什么?赶紧戴上!”


华兰茜又赶紧戴上了,她吓得浑身发冷,害怕斯达林牧师又把她叫到前面去。当然要是那样她还得过去,因为她从不敢违抗牧师的命令,而且现在教堂里已经坐满了人。哦,要是那根可怕的食指在这么多人面前再次指向她该怎么办啊?整个礼拜过程中华兰茜都在恐惧中纠结,后来整整病了一个星期。没人知道原因,弗雷德里克夫人又开始抱怨自己有这样体弱多病的孩子。


斯达林牧师后来发现自己错了,就对着华兰茜大笑起来,可华兰茜一点没笑。她一直很害怕斯达林牧师,而此刻在街上被他逮到思考这些事情,真是太可怕了!


华兰茜借了一本约翰·福斯特的《翼之神奇》。克拉克森小姐说这是一本新作,关于鸟类的。华兰茜几乎是决定回家不去看特伦特医生了,看来她的勇气还是被打败了。她很害怕冒犯詹姆斯叔叔,害怕惹怒妈妈,害怕面对粗鲁并长着一对粗眉毛的老特伦特医生。他有可能会告诉她,像告诉格拉迪斯表姐那样,说她的病完全是臆想的而且自己还很愿意有这病。不,她不去了,还是买一瓶雷德芬紫药片吧。这种药是斯特灵家族的常用药,在五个医生都放弃的时候,它不是还治好了二表姐杰拉尔丁的病吗?华兰茜一直很怀疑紫药片的功效,但是没准儿真有用,而且吃药比面对特伦特医生要容易得多。她打算再看两眼阅览室的杂志然后就回家。


华兰茜努力想读一个故事,但是这让她很愤怒,因为每一页都有一张女主角被爱慕者包围的图片,而她华兰茜·斯特灵连一个仰慕者都没有。华兰茜把杂志合上了。她打开《翼之神奇》,看到了一段改变她一生的文字。


“恐惧是一种原罪,”约翰·福斯特写道,“世界上所有的罪恶都源自人们恐惧一些事情。恐惧是一种冰冷黏滑如毒蛇般的东西束缚着你,生活中与恐惧相伴实为可怕,这是最有辱人格的。”


华兰茜合上《翼之神奇》,然后站起身来,她决定去找特伦特医生。


这次经历并不是很可怕。特伦特医生还如往常般冷淡唐突,但是他没有说自己的病是臆想的。他听过华兰茜的症状后又问了些问题,然后很快地检查了一下,接着若有所思地坐在那里看了她一会儿。华兰茜认为他的眼神有些遗憾,她屏息了一会儿。问题很严重吗?


哦,当然不可能,根本就不是很严重,只是最近才有点加重而已。


特伦特医生张开嘴,刚想说话肘边的电话就响了起来。他拿起听筒,华兰茜在一边看着,他听着电话,脸色突然变了:“是的,是的,什么?是的,是的,”过了一会儿,他又叫道,“天哪!”


特伦特医生放下听筒,冲出屋子向楼上跑去,根本没看一眼华兰茜。她听到他在楼上风风火火地跑来跑去,又对某人喊了些话,可能是他的管家。然后他手拿一个小包就下楼了,从衣架上摘下帽子和大衣,猛拉开大门,朝着车站跑去了。


华兰茜独自坐在小小的办公室里,从未感到自己如此愚蠢。愚蠢又羞耻。这就是按照约翰·福斯特的教导抛开恐惧的后果吗?在亲人眼中她是个失败者,又没有爱人和朋友的陪伴,就算做病人也这么被忽视。特伦特医生根本忘了她的存在,完全专注于电话里的那件事了。背叛了本杰明叔叔,违抗了家族的传统又有什么收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