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一块牛排(1)

作者:杰克·伦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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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人物·传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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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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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11934字

老金叉住最后一小块面包,把盘子里的肉汁面糊擦拭得一点不剩,然后细细地、冥思般地咀嚼着这最后一口食物。


他从桌旁站起来,肚子里仍是空空荡荡,尽管这样,家里也只有他进了点食。隔壁房间里,两个孩子被早早打发上了床,好让他俩在梦乡中忘记自己还没吃晚饭。他妻子更是颗粒未进,静坐一隅,忧虑的目光湿湿地黏在他脸上。他妻子脸上还残存几分昔日的风韵,但已是一个瘦弱大嫂的模样。做面汤的面粉是她从门厅对面的邻居家借来的,面包倒是买来的,家中仅剩的两个半便士就此花了出去。


他来到窗旁,沉重的身躯朝那只颤颤巍巍的椅子压了下去,椅子徒唤奈何地尖叫起来。他顺手把烟斗塞进嘴里,另一只手在上衣插袋里掏来掏去。里面没有一丝烟叶,这才使他意识到自己的动作,忍不住为自己的健忘而恼怒,他从嘴里拔出烟斗,搁在一边。他动作迟钝,甚至有些笨拙,仿佛全身鼓凸的肌肉让他不堪重负。他结实极了,有点儿呆头呆脑,一眼看去,实在难有好感。那地摊货的衣衫已饱经风霜了,皱巴巴的。脚底那双鞋,换过鞋底后又被苦难的旅程折磨得死去活来,鞋面已磨损得快拽不动鞋底了。再看看他那件棉布衬衫,在商家声声血泪般的“跳楼价,跳楼价”叫喊中,花两先令买下的,领子已磨得破破烂烂,前襟上斑斑点点是洗不掉的油污。


在这些吸引眼球的刺目之处外,还是老金的脸透露了昔日的一切。这是一张经典的职业拳击手之脸。这张脸的主子肯定在拳坛上晃荡多年,这张脸具备一切斗兽的特点。它不流露任何表情,刮胡刀把脸刮得青光瓦亮的,脸上的五官暴露无遗。嘴已看不出形状,歪歪扭扭,像是横过脸上的一条未愈合的紫瘢创口。下颚弯凸冲前,恶猛、沉实。在毛乎乎的浓眉掩藏下,在厚重的眼皮盖里,一双醉眼缓缓地转动,不泄露一丁点表情。这是一头纯种的野兽,这双醉眼展现了一切猛兽的精髓。这双眼懒洋洋的,犹如沉睡初醒的狮眼——斗兽之眼。他脑门后倾,塌进矮矮的发丛,头发剪得短短的,犹如排排短桩,头上的肿包一个摞一个,犹如坟堆,一看上去就像个恶棍。再说说鼻子吧,鼻骨两次粉碎,在无数次的击打下,这个鼻子已一塌糊涂了。至于耳朵,青肿得像花椰菜,完全变形了,扩充成以前的两个大,在如此夸张的五官之外,锦上添花的是那个总是透着青黑色的腮帮子,尽管刚刚刮过脸,皮里的胡碴又蹿了出来。


总之,在黑暗的小巷深处,或者踽踽独行时,这张脸足以引起恐慌尖叫。然而,老金并非一个罪犯,他也从未干过什么出格之事。在拳击之外——这是他们这一行的家常便饭——他没伤害过任何人,他也从未惹过事端。他以拳击为生,那些杀手锏要到正式比赛时才耍出来。在拳击场外,他是个行事不紧不慢、性情随和的人。年轻时,钱来得快,去得也快。他对人无歹意,因此也没有什么宿敌。拳击是他的职业。一旦站在拳击台上,他出拳就是为了使对方伤残,直至失失战斗力;但他绝对不怀歹意,这只是职业道德。看客掏出钱,汇集于此就是为了看拳击手们搏杀的,一方击垮另一方。胜者赢得大部分奖金。二十年前,老金遇到高治尔时,他了解到高治尔的下巴在纽卡斯尔的一次拳击赛中被打断,四个月前刚刚长好。他就瞄准了他的下颚出击,在第九个回合中,使它又一次断开了,这并不是由于他对高治尔有什么歹意,而是因为这是把高治尔打趴下、赢得大把奖金的最聪明的一招。高治尔并没有因此而记仇。比赛就是如此,双方都照规矩行事。


老金是个不爱开口的人,他坐在窗边,陷入深度郁闷。他瞅着自己的双手,手背上爬满蚯蚓般的青筋,那些血管凸胀起来;手指骨节被击碎,捶烂,又歪歪扭扭地长上了,看到它们就知道老金是怎样出拳的。他从不知道一个人的寿命,就相当于他血管的寿命,不过他很明白这些凸起的粗大血管意味着什么。他的心脏曾以最狂猛的搏动把超量的血液冲压过这些血管。可现在它们不中用了。由于使用过度,它们已失去了弹性,而他本人的承受力也已随着膨胀的血管而流逝了。他很容易疲劳。不再能闪电般地打完二十回合,那时他像铁锤和钢钳般地出击、出击、出击,从开场到扫尾,每个回合都组织起一浪高过一浪的攻势,一会儿被对手逼到围绳边上,一会儿又把对手也逼入绝境。然后,在最后一回合,第二十回合,他放出最猛最快的招术,在台下看客的狂叫声中,他冲、击、闪。拳头冰雹般砸向对方,对方的拳头也冰雹般地砸过来。自始至终,他的心脏都在全力拼搏地通过他强韧的血管向全身输送着汹涌的血流。那些血管呢,膨胀过后,总要再收缩回去的。但每次都无法收缩回原来的状态,总比前一次要粗一些,尽管起初不大看得出来。他审视着这些血管和那些打坏的指关节,恍惚间看到了它早年时的完美之态。后来,在他打击琼斯——外号“威尔士恶煞”的头骨时,指节骨初次粉碎了。


饥饿感,又一次从胃中翻上来了。


“怎么,难道我连一块牛排也吃不到吗?”他高声咕哝着,握紧了那双大拳头,瓮声瓮气地骂了一句。


“伯克和索莱这两个铺子我都去试过了。”他的妻子有些歉疚地说。


“他们不肯赊账吗?”他问。


“半个便士也不肯。伯克说——”她吞吞吐吐。


“说下去!他说什么?”


“他说今晚桑德会打败你,还说你在他的店里赊欠的已够多的了。”


老金闷哼了一下,没再作声。他想起了青年时代,他养的那条狗从来没断过吃牛排。那时候,就是赊一千块牛排,伯克也会二话不说。而现在,已无当年的气势了。老金已是廉颇老矣;一个在二流俱乐部击拳的老将,是无法指望生意人再让你赊欠的。


一大早起床,他就巴望能吃到一块牛排,这种食欲一直没有减退。对于这次比赛,他没有充分准备。澳大利亚今年遭了旱灾,经济不景气,连临时工都难找。他没有陪练的对手,伙食也不佳,有时还吃不饱。一有机会,他就去工地干几天粗活,他常在清晨围着陶门公园打转以保持双腿有力。但他的环境太糟了,没有对手陪练不说,还拖家带口。当他和桑德开赛的消息传出,他在那些店主中的信用稍微好了那么一丁点儿。过把瘾俱乐部的秘书预支了他三英镑——这将是输家挣得的报酬——再多就不肯了。他常常设法从老朋友那儿借几个先令,由于旱灾,他的朋友们也自身难保,否则,他们会借给他一些钱。不正视现实是不行的——他的训练很不理想。他应该吃得更好而且不该忧心忡忡。此外,人到中年,四十岁一过,他比二十岁时更难进入状态。


“几点了,丽兹?”他问。


他的妻子穿过门厅去邻居家里打听,然后告诉他:“八点差一刻。”


“还有几分钟第一场就要开始了,”他说,“那不过是选拔赛。然后是迪勒维尔斯和格里德里的四个回合赛,接下来斯达莱特和一个什么水手要赛十个回合。再过一个多小时才轮到我上场。”


两人沉默了,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过了十分钟,他站起来。


“丽兹,说真的,我没有练好。”


他拿起帽子,走向门口。他没有去吻她——他出门时从不与她吻别——但今晚,她却鼓起勇气去吻他,伸开双臂环抱他的脖子,迫使他把头低下来,凑近她的脸。与这壮实的男子站在一起,她显得那么纤弱。


“祝你好运,老金,”她说,“你一定要打败他。”


“是呀,我要摆平他,”他重复道,“我要摆平他,这就是一切。”


他装出一副快乐的模样,笑了一下,她更拥紧他的身躯。他从她的肩头扫视着空屋子(还没交房租),妻子和孩子,这就是他在世上所拥有的一切。今夜,他走出家门,为自己的配偶和幼仔觅食——不是像工人那样在机器旁苦熬,而是以荒原搏杀的野兽方式去掠食。


“我要摆平他,”他又重复了一遍,声调里多了点拼搏的口气,“要是赢了,就是三十英镑——我就可以还清所有的欠账,还能剩下不少钱。要是输了,我什么也得不到——连坐电车回家的钱也没有了。秘书已把输家该得的那份早预支给我了,再见吧,我的老太婆。要是赢了,我会直接回家来。”


“我等着。”她奔到门厅向他喊道。


“过把瘾俱乐部”在远远的两英里外,他一面走一面回想起巅峰时代——那时他赢得了新南威尔士的重量级冠军——时常是坐马车去比赛,常有一些在他身上下了大赌注的拥趸陪他一起乘车去拳击场,并替他付车费。像伯恩斯和那个美国佬约翰逊——他们坐着汽车到处跑。而今他却步行去比赛!谁都知道,拳击赛之前,两英里的步行,可不是个好开头。


他已老了,这世界对老东西可不太尊重。他现在除了干干重体力活,没有其他出路,即便如此,他的伤鼻肿耳还常常给他添乱。他真后悔当初没学门手艺,从长计议,学门手艺比现在这种境况要好。可当初没人给他点拨一下,再说,他心里也明白,即使有人提醒他,他也听不进去。那时,他的生活太过瘾有味了。大把大把的钞票——激烈、辉煌的拼搏——然后便是休息和游览——总是前呼后拥。走到哪里,都有人与他拍肩、握手;社会名流纷纷宴请他,跟他攀上关系,并以此为荣——真快活啊,欢呼声震耳欲聋,冰雹般的快拳收场,裁判员高喊:“金得胜!”而他的名字总会出现在次日的体育栏目中。那真是流金年华!不过现在细想,他顿悟了,他击败的都是些老人们。而当时正是他红日东升,蒸蒸日上之际;他们却是老之将至,日薄西山。怪不得他赢得轻松——他们长久拼搏后一个个已是血管肿胀,指节破碎,筋骨疲软。他记起了那次在拉什卡特斯湾,在第十八回合里,他击败了老比尔,后来老比尔在更衣室里哭得像个孩子。也许老比尔拖欠了人家的房租,也许他家里也有一个老婆和两个孩子要负担。也许就在赛拳的那一天,比尔一直渴望能吃到一块牛排。比尔拼搏却遭粉碎性打击。在老金自己经历了种种苦难后,他终于懂了。二十年前的那个晚上,比尔是为了挣得一些钱而搏击的,而他,年轻的金,是为了炫耀而战,钞票嘛,随之滚滚而来。怪不得比尔赛后在更衣室里那样痛哭了。


是呀,一个人一生能打多少场拳击赛是有定数的。这点很重要,是这一行颠扑不破的法则。有的人也许能打一百场拉锯拳击赛,而有的人打二十场就不中用了;这取决于各人的身体素质和性格气质,各人有各人的定数,当他打完了这些定数,他就报废了。不错,他打的场数比他大多数的同行都多,而且他经历了太多残酷磨人的苦斗——那种惨烈的拼搏使你的心、肺都要迸裂,使你的血管失去弹性,使你的肌腱不再拥有青春的圆润和柔韧,它损伤你的神经系统并耗尽你的耐力,由于过度的拼搏和长期的亢奋刺激,精力和体力都走下坡路了。是的,他超越他的同行。他那个时代的拳击伙伴都退役了,他算硕果仅存的一个。他眼看着他们一个个退出拳击场,有些就败在他的手下。


与老拳手们较量时,他可谓过五关斩六将——当他们,如老比尔在更衣室埋头痛哭时,他却因胜利而仰天大笑。现在他变成老拳手了,拳坛新手将通过闯他的“关”而获得晋升。


桑德就是这样一个闯关人。他来自新西兰,在那儿成了冠军。但在澳大利亚,没人知道他,所以让他和老金打一场。要是桑德获胜,会安排他与更强的拳手较量,赌注也会水涨船高;可以断定,他今晚会放手一搏。他会收获很多——金钱、荣誉和前程;而老金则是横在这前面的一块绊脚石。老金除了三十英镑以外,不指望能赢得别的什么,有了这笔钱便可以还清积欠的房租和店铺里赊账。老金思绪翻腾,他那不善想象的头脑中竟浮现出自己年轻时的形象。那时的他,从一个胜利走向一个胜利,陶醉于欢呼和鲜花中,圆润的肌腱,白玉般的皮肤,强健的心、肺,精力充沛,对“极限”一笑了之。看来,青春是冤冤相报。他在摧枯拉朽之时,根本没料到,在打垮老东西的同时,他也在摧残他自己。他的血管不断膨胀,指节骨创伤累累,于是青春也就流到别处去了。青春永远生机勃勃,而老的只是岁月。


走到卡斯尔瑞大街向左拐,又走过三个街区就到了“过把瘾俱乐部”。门口挤着一堆花花公子,闹个不休,见他来了,便尊敬地闪开一条路,他听见一人对另一人说:“是他!他就是老金!”


进去后,在去更衣室的路上,他遇见了俱乐部的秘书,这是个目光敏锐、相貌精明的年轻人,他握了握老金的手。


“感觉如何,老金?”他问道。


“好得很。”老金回答道,他知道自己在说假话,他清楚,要是他有一百英镑,他肯定会马上去买一大块牛排吃。


他从更衣室大步迈出来,助手们紧随其后,穿过看客席的通道,向大厅正中央的方形拳击台走去,等候的人群中爆发出欢呼声和掌声。他向左右挥手,这里面只有几张面孔他认识。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在他初次赢得拳击台上的荣耀时还没出生呢。他敏捷地跳上高台,钻过围绳,向自己的角落走去,然后在一张折叠凳上坐下。裁判鲍尔走过来同他握手。鲍尔是个退役的老拳手,十多年前他就不再充当拳击台上的主角了。今晚他当裁判,老金很高兴。他俩都是老一辈的拳击手。他明白,要是比赛中他对桑德略有犯规的话,鲍尔会装作没看见的。


摩拳擦掌的青年重量级拳击手,接连登上拳击台,由裁判向看客们依次介绍,并宣布他们提出的挑战。


“帅哥普朗多,”鲍尔大声宣布道,“他来自北悉尼,向这场拳击赛的胜方挑战,赌注不小,五十镑!”


看客鼓起掌来,当桑德跳过围绳在对面的角落坐下时,看客又一次鼓掌。老金从自己的角落里盯着桑德,再过几分钟,他俩将展开一场残酷的搏杀,双方将紧紧扭打在一起,每人都在拼搏,以期将对方打得昏倒在地。不过,他看不到什么,因为桑德跟自己一样,在拳击服外面罩着裤子和毛衣。他的面孔生气勃勃,一头金黄鬈发。健壮的脖子表明他的身体状态正处于巅峰时期。


帅哥普朗多从拳击台的一角走向另一角,与这场比赛的拳击手一一握手,然后跳下拳击台。挑战继续进行。总是有年轻人不断爬进这围绳——虽属无名之辈,却跃跃欲试,他们向人们大声宣称,自己有能力与胜方一决雌雄,前些年,在老金如日中天之时,他还对这些选拔赛感到不屑和好笑。可现在,他坐在那里,像中了魔法似的,无法赶走眼前走马灯般的青春幻影。拳击场上总是不断涌现出这些年轻选手,他们跃过围绳跳进场地,大声喊出他们的挑战;而且总是有老手在他们面前被打趴在地。他们踩着老拳手的身体走向荣耀的地毯。这些青年人一拨又一拨地涌现,愈来愈多——青春是压制不了的抵抗不了的——然而,一旦他们击倒老手,他们自己也步入了老手的行列并开始走下坡路了。而他们的身后总是源源不断地涌出新人,永远是年轻人——这些新生的婴儿,长壮实了就去打倒他们的长辈。而在他们身后又有更多的新生婴儿。循环往复,永远如此。青春充满着欲望,这欲望亘古常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