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面对意外(1)

作者:杰克·伦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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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人物·传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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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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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11822字

眼前之物,容易一见。想好之事,不难对付。人人都爱安适的人生,所谓一动不如一静。人类愈文明,生活也愈安适,因此在文明社会里,条理清晰,绝少意外,不过一旦出了意外,问题就严重了,那些不善适应的人就没命了。他们看不见阴影里的事物,不善应对意外,也无法调适自己的习惯,融入新的、陌生的生活。一句话,他们习惯的生活无法延续时,死路就在前面展开了。


不过,也有一些善于生存的人,要是他们迷失方向,或不得不离开一向熟悉的环境,走上一条新路,他们就能使自己顺应新的生活。伊迪茨就是这样。她生长在英格兰的一个乡村里,那儿的生活,向来都是萧规曹随,越轨之举不仅令人莫名惊诧,甚至会被认为是有伤风化的。她很早就工作了,按照当地的传统,她还是一位少女时,就成了一位贵妇的侍女。


文明的效力就在于迫使环境服从人类,令它变得跟机器一样听话。意外之事不会有,一切尽在掌握之中。人甚至能雨淋不湿,霜冻不冷,就是死,也不是那样恐怖而不可捉摸,随时潜伏在你周围;它已成了一幕事先安排妥当的戏剧,会顺顺当当地演到进入家族坟墓的高潮,非但不会让墓门上的铰链生锈,连空气里的灰尘也要不断地打扫干净。


伊迪茨身处的环境就是这样。一路平安。二十五岁那年,她陪女主人到美国旅游了一趟,可是这也不算什么。路仍然是一帆风顺。只不过调了个方向。这条横跨大西洋的水路,一路平稳,因此,船也不成其为运输工具,只好算是一座宽广的、满是走廊的活动旅馆。它在海里迅捷而平稳地移动,凭着它那笨重的体格,把波涛压得服服帖帖,使海洋变成了一个安静单调的磨坊水池。到了大西洋彼岸之后,这条路就在陆地上继续延伸——这是一条有条不紊的体面之路,在每一个落脚点都有许多旅馆,而且在那些落脚点之间,还有许多装上了轮子的旅馆。


住在芝加哥时,女主人看到了夜生活的一面,伊迪茨看到了另一面;她向女主人辞掉差事,变成纳尔逊太太,她的才华才焕发出来,也许只稍稍露了一手,表明她不仅善于应付意外,而且能掌控意外。纳尔逊是个移民,原籍瑞典,是个木匠,身上充满了条顿人的奋发精神。正是由于这种精神,这个民族才不停地向西进行伟大的冒险事业。他是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人,虽然缺乏想象力,却有无穷的进取心,他的忠诚和他的爱情,跟他的体格一样坚实有力。


“等我苦干一段时间,攒点钱,我就到科罗拉多去一趟。”婚礼的第二天,他对伊迪茨说。一年之后,他们真的到了科罗拉多。纳尔逊在那儿头一次采矿,就染上了采矿的热病。他到处勘探金矿银矿,走遍了南北达科他、爱达荷,同俄勒冈州的东部,然后又进入了英属哥伦比亚的崇山峻岭里。无论宿营、走路,伊迪茨总是和他同甘共苦,一块操劳。她在做侍女时走惯了的小步,已变成了跋山涉水的大步。她学会了用冷静的眼光和清醒的头脑来对应危险,再也不至于像过去那样吓得手足无措了。那种出于无知的畏惧,是生长在都市里的人的通病,它会使他们变得跟笨马一样愚蠢,一受惊就僵在那儿听天由命,而不去搏斗,要不然,就吓得盲目奔逃,彼此拥挤,把生路也堵塞了。


伊迪茨一路上意外不断,眼光也锻炼出来了,她不仅能看到山光水色里打眼的一面,也看到了隐蔽的一面。她这个从没有进过厨房的人,居然学会了不用葱花、酵母或者发面粉就可以做面包的本事;用普通的锅子,在火堆上烘面包。遇到连最后一块腌猪肉也吃完之时,她能当机立断,用鹿皮鞋或者行李里硝得比较软的皮子,做成代食品,让他至少可以保全性命,挣扎前进。她学会了套马,套得跟男人一样好——这可是无论哪个城里人干起来都要灰心丧气的,她清楚哪种行李该用哪种方法捆扎。她还能够在倾盆大雨里用湿木头生火而不大发怒火。总之,不论在什么环境里,她都能够搞定意外。


但最大的意外还是姗姗来迟,这样的考验,她还没有经受过。当时,淘金热正在向北涌到阿拉斯加,因此,纳尔逊同他的妻子也不免卷了进去,奔向克朗代克。一八九七年秋天,他们到了黛牙,因为没钱,不能带着行李穿过奇尔古特大山,再由水路到道森。于是,这年冬天,纳尔逊就重操旧业,为广大淘金人建设这个应运而生、供应行李用品的史盖奎镇。


他仿佛滞留在黄金国的边缘之上,一个冬天,他总觉得整个阿拉斯加都在深情地呼唤他,其中,以拉图亚湾的呼声最高。于是,到了一八九八年夏天,他同他的妻子就乘着七十尺长的西瓦希木船,顺着弯弯曲曲的海岸线摸索前进了。跟他们同路的,还有许多印第安人和三个白人。那些印第安人把他们和他们的给养运到离拉图亚湾一百英里左右的一个荒凉之地,登陆之后,就回到史盖奎镇去了;那三个白人留下来了,因为他们跟纳尔逊夫妇是合伙的。费用由大家公摊,以后赚的钱也由大家平分。在这段时间里,纳尔逊负责给大家烧饭,将来也可以跟大家一样,分到一份好处。


首先,他们砍下了许多枞树,造了一幢三间房的木屋。伊迪茨的任务是操持家务。男人们的责任是去找金矿,而且要找到金矿,他们都办到了。这并非什么了不起的发现,它不过是一个贮量很低的冲积矿床,一个人一天要苦干上很多钟头才能得到十五到二十块钱的金砂。这一年,阿拉斯加的“印第安之夏”比往年长得多,为了抓住这个机会,他们一直把回史盖奎镇的时刻往后推。等到他们想走之时,已来不及了。他们原本与当地的几十个印第安人约好,趁他们秋天到沿海一带做生意的机会,跟他们一块走了。那些西瓦希人等着他们,直到不能再等了才动身走。现在,这伙人除了等偶然的机会搭船以外,已经无路可走。在这段时间里,他们就把金矿挖了个底朝天,又砍了许多木柴贮存起来过冬。


安适的晚秋犹如梦境,绵延不断。突然间,阵阵凌厉的呼号中,冬天来了。一夜之间,天气骤变,几个淘金者一觉醒来,窗外已是北风怒号,千里冰封,万里雪飘。暴风雪纷至沓来,间断之日,一片空寂,只有阵阵海潮填补这一片空寂,浓霜般的盐花在海滩上镶了一条白边。


木房子里面的一切都很好。他们的金砂已经称过了,大约值八千块钱,谁也不能说不称心。几个男人都做了雪鞋,打一次猎就可以带回许多鲜肉,贮藏起来;在长夜里,他们不停地打牌,有时玩惠斯特,有时打到五点钟。现在,既然淘金已结束,伊迪茨就把生火洗盘子的活交给男人们去做,自己来给他们补袜子、补衣服。


小木屋里从没有发生过指责、吵架,或无谓的打闹,大家的运气还行,他们常常彼此庆贺。纳尔逊头脑简单,性情随和,伊迪茨待人接物的手腕,让他甘拜下风。哈尔基,这个高瘦的得克萨斯州人,虽然少言少语,性格怪僻,可非常和气,只要没人来反对他那种金子会生长的理论,他总和大家相处融洽。这一帮人中的第四个,叫邓宁,他给这所木屋子里的欢乐添加了爱尔兰情调。他是个大块头有大力气的人,容易为一点小事突然发怒,可遇到大事时,他的脾气却又很好。其中的第五位,也就是最后一位,名字叫达基,他是一个甘心充当小丑的人,为了使大家乐一乐,他甚至会拿自己来开玩笑。他一生为人,仿佛就是为了逗乐。在这伙人的平静生活之中,从没发生过大吵大闹之事。他们只干了短短的一个夏天,每人就得到一千六百元,这所木屋子里自然充满了富裕满足的欢乐气氛。


接着,意外来了。他们刚坐下来准备吃早餐。这时候,已经八点钟了(淘金停止以后,早餐自然而然地推迟了),可是还得点着那支插在瓶口里的蜡烛来吃饭。伊迪茨同纳尔逊面对面坐在桌子两头。哈尔基同达基背朝着门,坐在桌子的一边。他们对面空着一个位子。邓宁还没有来。


纳尔逊瞧了瞧那个空椅子,慢慢地摇摇头,打算卖弄一下他那笨拙的幽默,就说:“平常吃东西,他总是第一个到。这可太奇怪了。也许他生病了吧。”


“邓宁到哪儿去啦?”伊迪茨问。


“他比我们起来得早一点,到外面去了。”哈尔基回答。


达基脸上露出滑稽的笑容。他假装知道邓宁为什么没来,故意装出一副神秘的样子,好引得他们都来向他打听。伊迪茨到男人们的卧室里看了一下,回到桌子边来。纳尔逊看看她,她摇了摇头。


“他以前吃饭,从来不迟到。”她说。


“我可不懂,”纳尔逊说,“他的胃口一向大得像马一样。”


“太糟啦!”达基悲伤地摇着头说道。


一个伙伴没来,他们却借此开起了玩笑。


“这可真是太不幸了!”达基先开了个头。


“什么?”他们一齐问道。


“可怜的邓宁呀。”他凄惨地回答道。


“邓宁究竟出了什么事?”哈尔基问道。


“他再也不会饿啦,”达基悲伤地说,“他不想吃啦。他不欢喜这种吃法了。”


“不欢喜?他吃起来,连耳朵也会浸在饭盆子里。”哈尔基说。


“他那样做,是为了对纳尔逊太太致敬,”达基马上反驳道,“我懂了,我懂了,糟透啦。为什么他不在这儿呢?因为他出去了。出去干什么呢?因为他要开开胃口。怎么才能开胃呢?他光着脚在雪里走路。哎呀!难道我还不明白吗?富翁遇到胃口不好时,就用这个法子来开胃。邓宁有一千六百块钱。他是个富翁,他就没胃口了。所以呀,这就是因为他正在绞尽脑汁开胃。你们只要把门打开,就会看见他光着脚在雪里走路。不过,你们可看不见他的胃口。这就是他的麻烦。等他找到了胃口,他就会抓住它回来吃早饭啦。”


达基的笑话引得他们轰然大笑。笑声未完,门就开了。邓宁进来了。大家全都回头来瞧他。他手里提着一支猎枪。就在他们瞧他时,他已把枪举到肩头,开了两枪。第一声枪响,达基就倒在桌子上,撞翻了他的咖啡,他那一蓬黄发就浸在他那盆玉米粥里了。他的前额压在盆子边上,使盆子翘起来,跟桌面构成一个四十五度的角。哈尔基跳了起来,身子还在半空,第二枪又响了,他就脸朝下,栽倒在地板上。


“上帝啊!”在他喉咙里只咕噜了一下,就没声了。


大大的意外。纳尔逊同伊迪茨都吓呆了。他俩僵在桌子边,眼睛像中了魔法,瞪着那个杀人犯。从淡蓝的烟雾里,隐隐约约地看到了他。此刻,一片沉寂,只有达基那杯倒翻的咖啡滴在地板上的答答声。邓宁拆开猎枪的后膛,抽出了子弹壳。他一手端着枪,用另一只手伸到口袋里去掏子弹。他正要把子弹装上膛时,伊迪茨清醒了。他分明是要打死纳尔逊和她。这件意外之事来得太凶猛,太叫人不明白了。她神志昏蒙,呆了大约三秒钟。她就跳起来,冲过去。像一头猫一样,蹦到凶手面前,两手抓住他的衣领。她这一撞,使他踉跄了几步。他打算把她甩开,可又不肯放弃手里的那枝枪。这可难了,因为她那健壮的身体犹如猫般灵活。她掐住他的脖子,用全身的力量向旁一拽,几乎把他摔倒在地。他立刻站直了,猛转起来。她因为掐得很紧,身体旋转起来,双脚离地。她更用力地掐紧他的脖子,悬空飞转,一下撞在一把椅子上。这一男一女就在疯狂的拼搏下,一齐摔倒在地板上。


纳尔逊碰到这种意外,也开始行动了。但比他妻子迟了半秒钟。他的神经和头脑都比他的妻子反应慢。他的感觉比较迟钝,要多用半秒钟才能明白情况,拿定主意,开始行动。伊迪茨已扑到邓宁面前,掐住他的脖子,纳尔逊才跳起来。可他没有她那样冷静。他气疯了,就像古时喝醉了酒混战的武士那样怒气冲天。他从椅子上一跳起来,嘴里就轰出一种半像狮吼半像牛鸣的巨声。伊迪茨同邓宁的身体已经旋转起来了,他还在那儿咆哮嘶吼,接着,他就在房间里到处追赶这股旋风,直到他们摔在地板上了,他才追到。


纳尔逊一扑到那个躺平了的男人身上,拳头便像冰雹砸向他,这些拳头跟打铁的锤子一样。后来,伊迪茨觉得邓宁身上没劲了,就松开手,一翻身滚到一边。她躺在地板上,一边喘气,一边观察。冰雹般的拳头仍不停地砸下去。邓宁仿佛毫不在意。甚至连动也不动。这时,她才想到他已昏过去了。她连忙大叫纳尔逊停手。接着她又喊了一遍。可是任凭她怎么喊,他也不理。她抱住他的胳膊,他还是不理,只不过使他挥起巨拳来不大方便罢了。她只好把自己的身体挡在她丈夫和那个不再抵抗的凶手之间。她这种举动,并非出于理智,也不是出于怜悯,更不是为了服从宗教的戒律,这可以说是出于一种法律精神,这是她从小养成的道德观念驱使她这样干的。纳尔逊直到发觉自己是在打自己的妻子时才停手。他驯服地任凭伊迪茨把他推开了,犹如一条听话的大猛犬给主人赶开了似的。这种比喻还可以再用一下。纳尔逊的喉咙里,和野兽一样哼着一种余怒未息的狺狺之声,有好几次,他都仿佛要跳回去,扑到他的俘虏身上,幸亏他的妻子飞快地用身体挡住了他。


伊迪茨一步接一步地把丈夫向后推。她从没见过他这种模样,她觉得他的神情比邓宁跟她拼得最凶时还恐怖。她几乎不能相信这只狂怒的野兽就是她的纳尔逊;她哆嗦了一下,恐惧从本能深处升了上来,担心他会跟发狂的野兽一样来咬她的手。至于纳尔逊,他虽然不想伤害她,却不肯罢休,仍然要回过去再打。有好几秒钟,他总是忽而往后退,忽而向前扑。因此,她就坚决地拦住他,直到他恢复了理智,平静下来。


他们挺立起来。纳尔逊晃晃悠悠地回到墙边,靠在那儿,脸上的肉抽搐着,喉咙里仍发出浓重的嘶吼,但声音已低下去,几秒钟之后就停止了。现在,反过来了。伊迪茨站在房间中央,绞着手,喘起粗气,全身上下都在猛烈地颤抖。纳尔逊什么也不瞧,可是伊迪茨的眼睛却狂热地在房间里瞟来瞟去,瞧着眼前的一切。邓宁躺在那儿,一动不动。在飞转之中撞翻了的那把椅子,就倒在他身边。那支猎枪一半压在他身下,后膛仍然是拆开的。那两颗没有装上膛的子弹,已滚出了他的右手,他本来是捏得很紧的,直到被打昏了过去才松手。哈尔基脸朝下,扑在他摔下去的那个地方;达基向前伏在桌子上,乱蓬蓬的黄发浸在他那盆玉米粥里。那个盆子仍然翘起一边,跟桌面构成一个四十五度的角。这个翘起来的盆子使她感到怪诞极了。它为何这样立着呢?居然不倒,这太不合乎情理了。即使躺着几具死尸,一只盛粥的盆子这样翘立在桌子上,也是奇异极了。


她回头瞟了邓宁一眼,双眸又马上回到了那个翘起的盆子上。这真是太不合乎情理啦!她感到一种想笑一下的歇斯底里的冲动。接着她留意到了房间里的寂静,她期望发生点什么事,以便把那个盆子忘掉。从桌子上滴下去的咖啡,声音那么乏味,使这一切更寂静了。为何纳尔逊一动不动呢?为何他不说话呢?她盯着他,想说点什么,这才发现自己的舌头早已僵住了。她嗓子里有一种疼得怪怪的感觉,嘴里又干又苦。她只能盯着纳尔逊,纳尔逊也在盯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