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正位的恶魔(2)

作者:暗地妖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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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武侠·玄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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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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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12524字

杜春晓看有戏,便正色问道:“对了,是怎么发现三太太跟大太太受伤的事有联系的?”


“因丫头替陈大厨洗衣服的时候,从他袋子里找出了这个。”黄莫如将一只镶银边瓷甲套放到桌上。


“是父亲买来的古董货,给三娘做三十六岁生日的贺礼的,这东西如今却在陈大厨手里。”


怪道要将陈大厨绑起来。


黄莫如语气颇为沉痛,却依然惹得黄慕云不满,他抓起那只甲套,狠狠摔在地上。东西牢固得很,竟没有碎裂,只发出轻微的“叮”一声,弹了两下,便滚到杜春晓脚边去了。


杜春晓捡起甲套,问道:“是谁发现的东西,交给老爷的?”


“是我娘。”黄菲菲冷冷开了口。


杜春晓终于明白先前为何这一对兄妹要对自己的亲娘耍手段了。


“现在天晚了,春晓要帮忙,也等到明天再讲吧,折腾了这半日,大家都回去休息可好?”黄梦清的提议有些唐突,却救了春晓的命。


“那……我也先回去了。”夏冰有些老大不情愿,可也只得这么讲。


杜春晓跟着黄梦清回房的途中,低声对这位宅心仁厚的大小姐讲了一句:“其实你刚刚不必替我拖延时间,我已知道是谁做的了。”


黄梦清听了,丝毫没有动气,笑回道:“我就是猜到你已知道了,才拖住不让你讲,给大家都留些情面。”


杜春晓看了她半日,扑哧一下笑出来了,黄梦清只是等她笑完,没有半点好奇的意思。杜春晓见对方没给她一句托话,便自顾自说道:“也不知为什么,天是一样的热,可我偏就在你屋里头睡得甜些,连那蚊香味儿都让人惦记,回去书铺却怎么都睡不着,刚迷糊起来,脑子里便有根筋狠狠弹你一下,你又醒了。实在痛苦,不如来你这里骗吃骗喝骗睡来得舒服。”


这下轮到黄梦清取笑她,借机刺了几句,杜春晓也不动气,只走到窗口,看庭院里那座封闭的井台。


因刚刚闹过的原因,宅子里飘荡着某种古怪的宁祥气氛,银杏树叶在头顶打了几个圈之后落在肩上,杜春晓这才意识到那只甲套还握在她自己手里,在昏黄暮色下发出幽光,令她想到雪儿珍藏的顶针。


午夜时分,一记裂帛的尖叫穿越夜幕,直刺众人耳膜。起初只是叫“救命”,后来变成了“杀人!我要杀人”。等杜亮他们赶到藏书楼下,声音已化作纯粹的嚎吼,一寸寸捏碎,洒在逼闷的夜空。


3


张艳萍疯了。


当然,她并不觉得自己疯,只是不断向众人解释自己并没有拔下发钗,去刺那个“纸人”。“纸人”又轻又薄,在楼内的每一步阶梯上跳跃,最后跳到她跟前,侧面薄得几乎已融入空气。顶楼上的架子空了大半,像是专门用来积灰用的,热流在空格中间蹿来蹿去,逗得她满头大汗,后脑壳的剧痛已转成麻木,只是不能将头靠在墙壁上,否则痛楚便会如期造访。她只得就这么仰着头,将两只酸疼的手臂环在胸前,汗渍洇透绸衫,将皮肤密封起来……


“纸人”便在某个架子后头,她不知道它是怎么上来的,反正看似脚不沾地,面盘枯瘦,伸出的两只胳膊仅是贴皮的骨,甚至嗅不出作为人的体味,只与周围的尘土形成某种恐怖的默契。


“你是什么人?什么人?!”她对它大吼,无奈嗓音已破成一缕缕的,无法形成一个完整的质问。


“纸人”移得很近,她闻到淡淡的尿臊,与咸菜味混合在一起,不太呛人,却教她心慌意乱。所幸眼前晃动的不仅是“纸人”,还有一根雕成朱雀形状的发钗,用一两的赤足金元宝打的,系她过门的嫁妆,却比任何东西看得都重,天天簪在头上,生怕忘记自己是怎么走到这一步的。如今,她唯有将脱落的发钗抓在手里,两根分叉的发针在热气中微颤,像是提醒她,它是可以杀人的,尤其是“纸人”。于是她不再犹豫,将金钗高高举过头顶,向前方扑去……


刹那间,一道艳光自“纸人”脖颈处射出,喷溅了她满头满脸,她对着两只手上的血发了一阵呆,随后高声呼救。


她又怎知,原来“纸人”也是可以流血的。


躺在张艳萍脚下的尸首,确是瘦薄如纸,干瘪得轻轻一拨就会自动翻身,一脸斑驳的皱皮上绽满铜钱大小的、白花花的疤痕,那白里,还微微透出些粉红的意思来,脖子左侧的两枚血洞细小而齐整,像被什么蝙蝠之类的妖兽啃出来的。


李队长到藏书楼的时候,顶楼上已血红一片,张艳萍把十根手指挨个儿放在嘴里咬,时不时吐出一些指甲碎屑来。因楼内聚了近二十个人,手上均提着灯笼,把房梁上的蛛网都照得雪亮。乔副队长巡视一周,才发现一边大书架上厚厚一排《康熙字典》上干净得有些奇怪,便推了推书脊,却不料“吱呀”一声,露出后头的一道暗门来。开门进去,里头臭气熏天,只铺着一条破草席,上头胡乱堆了些被褥,席上一只破碗里还放着吃过一口的咸菜馒头,角落的马桶上嗡嗡飞着苍蝇。


“看来这个贼一直躲在这里。”乔副队长回头跟夏冰讲。


“可既是贼,又为何要在这里安家?”夏冰忙不迭逃出暗室,倒肯在尸体旁边转悠了,那里空气相对还好一些。那尸首身上穿的青布短褂已辨不出原色,破成条条缕缕的,脖子上挂了一个生锈的铜钥匙,长发垂及胸部,两只手上的指甲焦黄曲卷,形同魔爪,那酸臭气与血腥气混在一道,更是令人作呕。


“不,这不是贼……”一直在旁沉默不语的黄天鸣突然发话,他像是浑身疲惫,颤巍巍走到尸体旁边,俯下身,将铜钥匙拿在手里,“原来他是薛醉驰啊。”


李队长突然大笑一声,摇了摇头,只说是“太巧合了”,这反应更让杜春晓与夏冰摸不着头脑。


乔副队长在夏冰耳边说了句:“原来藏书楼的原主人一直在这儿躲着,可真是爱书成痴啊!”


夏冰恍悟,原来将宅院连同藏书楼一齐拱手相让的传说人物真名实姓唤作薛醉驰,竟一直藏在楼内,从不曾离去,于是内心不由浮起一些敬重与悲情来。


“这个薛醉驰,死赖在藏书楼就赖吧,为何脸上还弄得乱七八糟的?怕跑出来弄东西吃的时候被人认出?”杜春晓紧挨夏冰站着,耳朵又尖,乔副队长的话竟一字不漏听进去了,当然,对方也并未对她有什么避讳,知道这是早晚要被公开的秘密,弄得不巧,还会成为青云镇上的一段传奇公案。


只是可怜的黄家三太太,竟被一个书痴吓疯。倘若从黄天鸣盘下这藏书楼的时间算起,此人竟在楼中潜伏了二十四年!难怪成了这副地狱罗刹的面目。


李队长刮了一下杜春晓的鼻子,笑道:“小孩子家家,不懂了吧。薛大老爷有白癫风的毛病,我们那时背地里还喊他‘白爷’呢。白爷,一路走好啊!”


在场上了年纪的几位,包括杜亮在内,竟都站在那形容可怖的尸体跟前默哀,像是急着缅怀。夏冰与杜春晓站在旁边,有些不知所措,好不容易等他们收了尸,清理了场地下楼,见白子枫与黄莫如竟等在楼下的太湖石那里,一脸的焦急。


“白小姐怎么来了?”杜春晓装得与白子枫亲近,满面堆笑地上前来,还握住对方的手。


白子枫显然不习惯这突如其来的友好,下意识地缩了一下肩膀,笑道:“是二少爷叫我过来的,说二太太和三太太都受了伤,要治一下。可来了便只给二太太的头皮止血上药,三太太也不见个人,二少爷说人被关在藏书楼里了,要悄悄儿地去,所以我们两个才选了半夜过来,谁知还没走到呢,楼里便有了大动静。我们怕被发现,吓得不敢进去,只好躲在这假山后边听动静。后来说是楼里死了人了,二少爷叫我在这里等,他自己进去看。这不是,刚刚二少爷把三太太扶出来了,三太太好像不大对头,嘴里一直说自己杀了人,二少爷脸色也难看,都没来找我,竟自己先扶着三太太走了。我留也不是,走也不是,只好站在这儿看看情况,后来就见保警队的人也来了,难不成真是死了人?”


白子枫这一番行云流水的解释,让杜春晓恍惚见到另一个自己正坐在书铺的柜台上解牌。听完后一时回不过神来,只讪讪笑着,说不上半个字。


“喂!发什么愣?”黄梦清在后边推她,她才缓过劲来。


“咦?我听夏冰那呆子说,之前丫鬟死了,你们都不来现场瞧的,现在怎么好像个个都来了?”杜春晓面朝垂着头低声交谈的黄莫如黄菲菲兄妹,随口问道。


黄梦清冷笑回道:“哼!也不知哪个要事儿的,说我们黄家人冷血,死了谁都不关心的,所以如今即便是在自己家里,也要做番样子出来。”


“言下之意,若楼里死的是三太太,换了往常,你是不会出来看一眼的?”杜春晓问得很刁钻。


“就算要看,也自会等出殡那天看个够,那时的死相经过装扮,才能见得人。否则看他们刚死那会儿的模样,都是人不人、鬼不鬼的,死人若会照镜子,自己也要尴尬的,何况还要被大家参观?所以我是不要看的。”


黄梦清这一番理论,杜春晓由衷表示赞同,而且更觉有这样的朋友是此生的幸事之一。


这一夜,黄家上下大抵近半数的人都会失眠,另有一些睡得香的,则是对藏书楼凶案另有见解。杜春晓与黄梦清却系归类在前者里头的,一是晚上异常闷热,蚊虫还能从纱帐眼里钻进来骚扰,一个时辰下来,二人腿上已被自己抓得伤痕累累。幸亏白天都是穿长裤出来的,若要像普通人家的女子,成日卷起裤管蹲在河边洗衣裳倒马桶,恐怕会羞到无法见人。


“你何时知道这些事是我娘搞的鬼?”


“从她吃出钉子来的那刻起就知道了。”杜春晓“痒”不欲生,手指甲里也塞满了皮屑。


黄梦清给了她一个白眼,笑道:“你这又在吹牛了。”


“真不是吹的,你老妈自作孽是显而易见的事情。”杜春晓龇牙咧嘴地抓着痒,表情颇不服气,“第一,这盘银鱼蛋羹是放在桌上大家一起吃的,除了你我之外,谁都有可能吃到那枚钉子,包括张艳萍的宝贝儿子,她怎么可能冒这个险,让儿子吃到这个呢?”


“那你可不知道,慕云最讨厌吃蛋做的东西,完全有可能不碰。”


“那黄老爷呢?他也有可能吃到。”杜春晓也横了黄梦清一眼,眼神兴奋,“第二,钉子混在蛋里头,是会沉底的,所以蒸出来的东西,那钉子必定是沉底的,吃的时候,勺子不舀到底是断吃不到的。我看到那碟蛋羹,直到你娘吐血的时候,也不过只被舀了表面上浅浅的一层,不过吃过几口罢了,怎么就可能咬到钉子了呢?”


黄梦清不再申辩,只仰面望着床顶。


“第三,这钉子比鱼刺要大许多,也硬得多,牙齿一碰就尝出来了,哪有人这么傻,还会咬得血淋淋的?难道你娘不会吃鱼?不用说了,这必定是她自己演的一出戏。”


“那你说她为什么要演这个戏?伤了自己,也不讨好儿。”


“这就是我当场没拆穿她的原因啊,就因为想不出原因来。”杜春晓重重翻了个身,整个床都摇晃起来,“不过,看今天这阵势,我就明白了。”


“你明白什么了?”


“明白你娘的下一步是怎么走的呀!原来她是要陷害三太太,顺便把二太太也绕进去了。你娘这招够狠!”杜春晓盯着黄梦清小眼睛上的短睫毛,已是乐不可支。


“你可不要乱说,我娘能有什么阴谋?”黄梦清真的有些动气了。


杜春晓像是浑然不觉,继续道:“那你说,那甲套是在陈大厨的换洗衣服里被发现的,那洗衣服的是谁?”


“是二娘房里的下等丫鬟红珠,黄家的衣服是几个外屋的丫鬟轮流洗的,昨儿正巧轮到红珠,她说洗的时候从里头掉出来的,所以当下就去禀告了二娘。”


“这就对了。”


“什么对了呀?这跟我娘没半点关系。”


杜春晓大笑三声,说道:“那倘若你娘买通了红珠,让她这么做了呢?或许贴身丫鬟都是各房主子的心腹,可外屋的就不是了,走动竟比里屋的还自由一些。退一万步讲,就算三太太要买通陈大厨,或者就当这两人有私情吧,她给他钱就是了,或者要有定情物,也该另找那新的、不惹眼的玩意儿。谁会巴巴儿地把老爷买的东西随便送给自己的奸夫呢?可你娘若不这么做,就没办法嫁祸给三太太,还特意让二太太去做这个‘难人’,不简单啊!”


黄梦清不再申辩,倒是忧心忡忡地问了一句:“那明儿你要不要解这个牌?”


杜春晓吐了吐舌头,道:“本来是要解的,否则我那神棍招牌怎么擦亮?不过……如今你们家已乱成一团,估计没人计较这些小事情了,且混着吧。”


于是二人各自翻过身去睡了,一夜无话。


4


秦氏时常怀念做孕妇的那段日子,每天都睡到日上三竿,起床时田贵早去绸庄上工了。厨房兼饭厅的方木桌子上,总是摆着油煎青花鱼、干腌萝卜和两只咸鸭蛋,粥罐是闷在灶上的,摸起来手心都温温的。她胃口好,一闻粥香便馋得不行,何况那煎鱼咬起来松松脆脆的,萝卜清香爽口,咸鸭蛋稍稍挑起一层蛋白便嗞嗞冒油,蛋黄更是鲜甜蜜骨。她通常是连吃两碗,将肚子撑满为止,这才晃悠悠站起来,将碗筷往锅里一放,舀一勺水浸着,等田贵晚上回家来洗。


之所以嫁到田家,秦氏是有打算的,倒并非只看中田贵老实,而是他父母双亡,可以减轻她的不少负担。何况给绸庄做事的人,尤其单身汉,积蓄必定不会少,于是她提出要开间油盐铺的事,他立刻便去找了店面,给她进货的本钱,所以她觉得放心。倘若有个公婆在,必定事事都不是她做主,再说,美貌本就是她的负担,被男人心心念念惦记,到谈婚论嫁的辰光,却都望而却步,生怕身世家底都称不起。她倒也不看中钱财,只图安稳,因百岁高龄的外婆去世之前躺在门板上,指着她的鼻子骂“狐狸精”,将她的心都绞碎了。于是下决心要冲破“红颜祸水”的诅咒,过平常人的日子。


刚过门的时候,田贵也是诚惶诚恐,生怕有一点儿伺候得不周到,她怕他有负担,也尽量表现得谦和温柔,久而久之,两人也真正有了相敬如宾的意思。肚子里有了雪儿的时候,田贵高兴得不得了,拉了许多绸庄的人来喝酒,还给她买了几身宽松的衣裳,也不管穿不穿得下。秦氏当时觉得,自己会一世都被田贵捧在手心里宠,那些三毫子里写的,戏文里唱的美人命苦,在她身上是永不灵验的。


所以雪儿生下来的时候,田贵亦如她所料,忙得已来不及计较添的不是男丁,只四处问要给老婆做什么汤补身。他对她的好,在当时,她都认为是理所当然的。直到雪儿十二岁那年,绸庄的伙计跑到她的油盐铺里来,说丈夫被压在布匹堆里,人已经昏死过去了。她听那伙计结结巴巴讲了半日,恍惚觉得是在说一个与她无关的人,待赶到诊所,看见面色苍白,两条腿压成油条一样稀软的田贵,才知道事情是真的发生在她身上。


田贵被送去县城的医院住了三个月,抬回来的时候,两条腿还是像油条。雪儿哭得喘不过气来,拼命抓住秦氏的衣角,说今后可怎么再去上学,同学看她的眼神都是冰的,仿佛在说那全是容貌的错。成为废人的田贵,躺在铺上几天几夜都没吃一口饭,也不开口说话,屎尿都是秦氏来处理,也幸亏有这些脏东西,好歹能确认他还活着。雪儿被杜亮带去黄家那天早上,秦氏特意给她换了身新衣裳,然后推到父亲跟前道别。


“爹,女儿会经常回家的,你可要保重。”


田贵将脸别到靠墙那面,一动不动。


“你倒是转过头来看一看女儿呀,她也总算要为这个家挣钱了。”秦氏心里有一点气,隐约预感到,他从前对她的好,似乎都已到了要偿还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