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桑尚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00:52
|本章字节:10924字
据来人介绍,张群富今年54岁,案发前的周末双休日过后,周一没有正常上班,电话也无法接通。因张群富的女儿在国外读大学,妻子是长途列车列车长,月余才能回家一次,故当时无法与其家人取得联系。至于那名女死者,来人表示不曾见过。
确定男死者张群富的身份及家庭情况后,我们隐约意识到,女死者与张群富肯定有着特殊的暧昧关系,否则,两人也不会在周日一同去二君山游玩。
专案组决定,立即对张群富的社会交往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侧重本系统内部人员,试图找到谁与他有着极深的矛盾,非要置其于死地。同时,全力调查女死者的身份。
由于张群富所处岗位的特殊性,人际交往情况复杂,这个工作难度较大,需要一定的时间。
我负责对张群富的妻子了解情况。张的妻子名叫孙丽,52岁,为我市铁路局某长途列车列车长。
接到单位的通知后,孙丽立即从外地赶回我市。在停尸间,面对丈夫的遗体,孙丽一屁股坐在地上失声痛哭。
当我们让她看那名女死者时,孙丽擦着眼泪,表情十分诧异,连声问我们她是谁。
得知丈夫是和这名年轻女子死在二君山后,孙丽显然意识到了什么,表现得极为愤慨,一边哭,一边骂:“这个老犊子,没想到还有这个花花肠子。”
等孙丽哭痛快,也发够了脾气,我们立即开始对她进行询问,张群富平时人际关系如何,是否曾经与他人结怨,近期有没有异常表现。
孙丽告诉我们,张群富这个人脾气很随和,平时也很少与人发生口角矛盾,最近看不出有什么特别的。
我们不断地提示着她,让她尽可能地回忆张群富到底与谁结过怨。
孙丽最后说出了几个人的名字,基本上都是一些普通的纠纷。随后,就一个劲儿地絮叨着张的百般不是。
听她磨磨唧唧地没完没了,我实在有些忍不住,数落了她一句:“人都死了,你还埋怨什么,这么多年的夫妻感情都白瞎了啊?”
听我这么说,孙丽愣了愣,嘴巴一咧,又号啕大哭起来。
对孙丽的询问结束后,我立即回到队里,将这一情况上报给专案组。
由于目前对张群富的社会交往情况还没有完全摸透,只能从手头掌握的线索开始查起。那就是,如果张群富在外面有情人,是否有可能是孙丽对张的婚外恋行为已经有所察觉,并因此怀恨在心,雇凶谋害了自己的丈夫和丈夫的情人?
与此同时,另一组民警反馈回重要信息。经调取张群富的手机通话记录,发现其最后一次打出的电话是在案发当日上午8时许,通话时长为1分23秒。对方是一部手机,机主的登记姓名为蔡琳琳,且为实名登记。
调查显示,蔡琳琳为新月区地税分局下属某税务所的一名税务员,现年36岁,于三年前离异,目前独自抚养一名8岁男孩。我们曾经推测凶手与张群富隶属同一行业,因此蔡琳琳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与此同时,省公安厅dna检验结论报告送到了刑警队。现场提取的石块上的血迹确实属于张群富与无名女子所遗留。无名女子下身提取出的精液分别为两个男子,其指甲残留物与其中一名男子dna吻合。
根据报告结论,应该是两名凶手对无名女子实施了轮奸。其中,第一人在施暴过程中被抓挠,故而在受害人指甲里留下少量皮肤组织。而第二名男子是在女子被掐晕后实施的强奸,这与我们前期对凶手人数的判定完全一致。
专案组研究后决定,在继续摸排张的社会关系的基础上,抽调专门警力,分兵两路,一方面调查孙丽是否有雇凶杀夫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大力调查这名叫蔡琳琳的女子,侧重搞清楚她与张群富的关系,案发当天,张群富为何要给她打电话。
我带领两名同志继续跟孙丽的这条线。在持续摸排中,据张群富身边亲朋及同事反映,张群富与孙丽的夫妻关系一直较好,至少在外人眼里看来,两个人表现得十分亲密,平时也很少听说二人发生矛盾。
如果孙丽确实掌握了张群富的婚外恋行为,她雇凶杀人的动机倒是充分,但她是否有充分的时间和能力呢?
通过调查孙丽近期表现和社会交往情况,我们没有发现任何疑点,其雇凶杀人的可能性暂时可以被排除掉。
另一组民警对蔡琳琳的调查有较大进展。在张群富手机通话记录中,有相当一部分都是打给蔡琳琳的。根据两人的同事反映,张、蔡两人平时过往甚密,明显超出男女同事之间的正常交际范畴,似乎有着暧昧关系。
面对警方的询问,蔡琳琳有些紧张,不过她也承认,周六那天早上,张群富确实给自己打过电话,但两人谈的仅仅是工作上的一些事情。
对于蔡琳琳的这一说法,很难让人信服。因为据新月区地税分局的相关领导证明,张、蔡两人并没有工作上的直接隶属关系,甚至根本没有交集。所以,工作交流之说也就无从谈起。即便两人确实需要交流工作上的某些事情,那有必要在周六一大早就互通电话吗?而且,当次通话时长较短,仅为1分23秒,非常不符合常理。
据此,一部分民警推测,如果是张群富决定在周六去二君山,有可能会在当天早上的电话中向蔡琳林提及此事。考虑到两人可能有着暧昧关系,或许是蔡琳琳对张群富另结新欢一事不满,因此心生怨恨,指使他人尾随其后,并实施了对张群富和无名女子的谋杀行为。
这种推测一经提出,立即遭到了另一部分人的激烈反对,理由则是:张群富与无名女子同时死在二君山,假设当天他是带着情人游玩的。既然这样,他为什么要在事先给蔡琳琳打这个多此一举的电话?就算是打电话,他又为什么要将自己当天的行踪告诉蔡琳琳?他有这个必要吗,他不怕蔡琳琳会吃醋吗?当然,张群富还不至于傻到直接说自己是去私会情人,他肯定会找出另外一个理由。可是,蔡琳琳怎么可能通过这样一个电话,就此猜到张群富去二君山的真实目的呢?难道她一直在暗中观察着张群富?还有就是,女死者生前曾被两人强奸,如果蔡琳琳是伙同他人合谋,她去哪里找到的这两个同案犯。最重要的是,她有这个动机吗,仅仅因为张的移情,就采取这么过激的报复行为?
但不管案件内情如何,仅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来,蔡琳琳仍然具有重大的作案嫌疑。针对蔡琳琳的外围调查开展的同时,我们对她采取了留置盘问。
经过反复询问,蔡琳琳最终期期艾艾地承认了自己与张群富确属情人关系,两人经常在张的妻子孙丽出车时偷偷幽会。
当问及张群富周六上午给她打电话说些什么,蔡琳琳告诉我们,周六那天一大早,应该是8时左右,张群富给她打来电话,说要去二君山钓鱼,让她将孩子送到别处去,等自己晚上回来再接她一起吃饭。由于以前两人经常采取此种形式约会,蔡琳琳也没有多问什么。通话后,蔡琳琳将孩子送到母亲家中,然后等待张群富的电话。可足足等了整整一天,也没见张群富联系自己。到了18时左右,蔡琳琳有些心焦,耐不住打电话过去询问,却发现张的手机是关机状态。此后,一直没有再次开机。直到上班后听到同事议论,她才知道张群富在二君山被人杀了。
我们立刻问他,张群富在电话里,是否说会与何人同去。蔡琳琳说,自己没有想过问他这个事情。我们又问她,最开始为何要对警方隐瞒实情。蔡琳琳十分难堪地说,自己是个离婚的女人,出于脸面考虑,这种事情不想让外人知道。尤其是,张群富曾在遇害前给自己打过电话,她非常害怕警方就此怀疑她,出于自我保护心理,所以才没有对我们如实讲述。
对于蔡琳琳这一新的说法,专案组通过调查后发现,案发当日在接到张群富的电话后,蔡琳琳便将孩子送到母亲家中,然后约同一位好友去逛街,有很充分的不在场证据。结合蔡琳琳的实际情况,雇凶杀人的可能性不大,但仍需要作进一步调查。
根据蔡琳琳提供的证词,我们找到张群富的妻子孙丽、张的亲朋和新月区地税分局的其他人员,所有人都证实张群富确实有钓鱼的爱好,而且还很痴迷。同时,孙丽在检查家中后发现,张群富经常使用的一把鱼竿不见了。至于是何时不见的,孙丽表示,因为自己对钓鱼毫无兴趣,所以也就没有过多留意。
当时,有的同志认为,既然张群富有钓鱼的嗜好,而且在其家中也没有发现鱼竿,据此推测,张群富很有可能是在周六前往二君山钓鱼,那个无名女子是陪伴他一起去的。
肖天明想了想,说:“张群富与那个无名女子的关系到现在还没确定。如果两人确系情人关系,而且张的妻子还出车了,按道理应该整天混在一起,晚上更应该有些娱乐。话说回来,还是那个问题,张群富为什么要在早上给蔡琳琳打电话,并说晚上一起吃饭,他完全没有打电话的必要嘛。”
“我觉得两人应该是有事要商量,就将商谈的地点定在了二君山。结合这个推论,还有现场没有找到渔具这一现象,似乎也有另一种可能,就是张群富是因为其他事情私会那个无名女子,才对蔡琳琳谎称去钓鱼的。那么,他们究竟要商量什么事情,为什么要选择去二君山,而且还是后峰一个极为偏僻的位置,这个就需要我们去查证了。至于为什么没有在其家中找到鱼竿,有可能是张群富放在其他地方,或者是借与他人,甚至可能很早之前就已经丢失了,需要进行细致调查。”
4张群富的鱼竿哪儿去了?
我们随即联系张的所有亲朋和一些钓友,很多人都表示,那副鱼竿非常值钱,张平时爱若珍宝,从不外借。而且在案发前的周四,有一位钓友去张群富家中做客,曾看到张群富家中的鱼竿。
既然张群富的渔具周四还在家中,距离周六仅隔一天时间,那么,他还是有可能是在周六去钓鱼的。
为了谨慎起见,我们再次赶赴二君山风景区,在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对案发岩洞周边和山中所有适合钓鱼的场所进行大规模搜索,却始终没有发现张群富的渔具。
莫非是有人在案发后拿走了渔具?是凶手,还是偶遇的路人呢?
结合目前收集掌握的线索,专案组召开了一次全体民警参加的案情分析会。会上,我们对本案的疑点进行了全盘梳理:
第一,张群富在周六上午8时给蔡琳琳打电话称其去钓鱼,目前尚不能加以确定,毕竟案发现场没有发现渔具,却多了一名受害女子。而且,凶手既然是故意布置虚假现场,也就没有充分理由在杀人之后还拿走那套渔具。难道这个凶手不但与张群富有着仇怨,还是个钓鱼迷?看来似乎是张群富说了谎,他去二君山的本意就是与无名女子幽会或者商谈事情,没想到却被凶手尾随盯梢,从而遭到灭顶之灾。凶手是如何如此清楚地掌握到张群富的行踪呢?难道他每天都在观察着张群富,从而得知周六上午张群富会前往二君山与人约会?但是,如果张群富没有去钓鱼,为什么我们没有在其家中发现那副鱼竿呢,而且其钓友也证明周四那副鱼竿还在张群富的家中。周四距离周六仅相隔一天时间,那么鱼竿遗失的可能性就不大。如果是这样,说明张群富还是有可能在周六临时起意决定去二君山钓鱼的。这样一来,前一个推论似乎就很难成立了。这套渔具究竟在哪里,成了本案的一个重要疑点,其下落需要全力调查。同时,张群富在周六一早外出时,是否有直接目击证人,是否拿有鱼竿,也需要去调查。
第二,按常理推测,如果张群富是私会情人,或者商谈事情,两人结伴去二君山游玩,或者去钓鱼,这两种可能性都是存在的。但问题在于,张群富手机近六个月的通话和短信记录中,所有经常性保持联系的机主,我们不是一一进行见面,就是与其取得了联系,根本查不到类似的女子。而且,张群富的所有亲友同事均表示不认识这名女子。对于这个不存在于张的社会交往中,却死在张群富身边的无名女子,我们似乎只能这样认定,就是在二人联系时,都是直接见面接触,因此没有留下两人的通话记录,并从未被外人所发现。但是,在当今这个社会,此种情况又太不符合常理了。
死在张群富身边的女子究竟是谁呢?难道她与张群富根本就不认识,仅仅是一个同样路过该岩洞的陌生人?可是,案发岩洞位置偏僻,平时人迹罕至,张群富和这名陌生女子为什么会同时选择在周日上午去那里?尤其是一名单身女子,怎么可能会去那种偏僻地方,这就有些无法自圆其说了。对于这个无名女子,应该立即向下发出协查通报,全力排查我市近期失踪的年轻女性。
第三,按照我们最初的设想,假设张群富确与该女子认识,二人亦结伴同去二君山,并在后峰遭遇到凶手的袭击,那么该如何去证明这种推测的合理性呢?怎么偏偏就是这么巧,张群富先是与人结怨,然后与陌生女子幽会,两人结伴去二君山钓鱼,而凶手也掌握到了他们的行踪,并实施了谋杀。
分析会后,鉴于本案案情错综复杂,排查工作量巨大,经向局长请示,我们从全局局机关、各大队、派出所临时抽调50名警力补充到刑警队,围绕这些疑点展开了铺天盖地的走访摸排。
连日工作中,我们又相继获取了这样两条线索。首先是,与张群富同住一个小区的住户告诉我们,周六上午8时许,他曾看见张群富携带渔具走出小区大门。由此,可以证明蔡琳琳第二次的供述属实,其作案可能性基本可以排除。
其次,张群富手机中的一些陌生电话分别找到了源头,在周六早晨7点半左右,曾有一部座机拨打过张群富的电话。经查,该电话是路边一个ic卡电话,通话时长为32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