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里,“我们知道了什么是所谓的‘强暴正常化’。”她说道,“在一项调查中,几乎三分之一的男性告诉调查员,女性渴望被强暴并乐在其中。幸存者可能内化这些信息,单纯地认为这种侵犯是‘正常生活’的一部分,或是所有女性最终都会经历的,而不会将其视为严重的犯罪。这在很多男性性权利为主流的国家和文化里司空见惯。”
“无论是否正确定义性侵犯或强暴,都不会减少带来的创伤。”
不管文本怎么定义,彼得森提醒道,“理解这一点很重要,那就是不管一个人是否将其定义为性侵犯或强暴,带来的创伤是不会因此减少的。”
对于海耶斯来说,当他突然意识到曾被强暴时,他极为震惊。他说他很庆幸经过了一段时间才意识到这个事实。他说,“这段过渡期无疑是有益的,使得其他的伤口能够愈合。”
承认被侵犯的代价
在定义性侵时,另一个让人困惑的因素是,幸存者有时会继续,甚至开始和施暴者恋爱。“嫁给强奸犯”的法律由来已久,这些法律规定强奸犯如果和受害者结婚,就能免遭起诉。阿尔及利亚、菲律宾、塔吉克斯坦和其他国家至今仍有该类法律。甚至在没有这种法律的地方,幸存者也会和施暴者约会,目的是为了中和创伤,或是为了克服该事件带来的无力感,以重获些许掌控感。
这种情况下暗含一种心理保护机制。个人已有的信念体系不同,导致对于创伤的反应也不一样。性侵犯会对某些信念造成冲击,比如坚信某男性(如丈夫或朋友)是值得信赖的。一些被侵犯的人会拒绝改变原有信念。
因为性侵犯可能对信念体系造成冲击,因此大脑有时会采取否认措施,和面对其他创伤性冲击时如出一辙。图源: BBC/Getty
正如大脑通过否认来消减剧烈或创伤性打击带来的痛苦,否认强暴的事实可能让人好受一些。
也正如英格兰及威尔士强暴关怀机构的发言人凯蒂・拉塞尔(Katie Russell)所说,“承认自己的伴侣或之前的伴侣(也许还是自己孩子的父母亲)是强奸犯是件很困难的事。公开承认很难。甚至私底下对自己承认都很难。”
“根据研究,强暴女性的男性和正常男性之间并无太大区别。”
――佐伊・彼得森
彼得森认为这是一种认知失调。人们普遍“认为强奸犯都是精神错乱的反社会人格者”,但令人不安的是,现实生活中侵犯者可能无处不在。她说,“研究表明,强暴女性的男性和正常男性在很多方面并无太大区别。”
她发现,出于多种原因,她的女性研究对象不愿意将遭受的侵犯视为强暴,包括以下原因:
・她们不想把这个男人称为强奸犯(“一开始我非常沮丧,但我在意那个男人,所以我不想把它称之为强暴”)
・她们不想把相似的男性当作潜在的强奸犯(“他就和我见过的许多男人一样”)
・“强暴”是一个令人胆怯的词语(“我告诉别人我的初次性体验不是出于自愿,是被强迫的。我觉得这样说没那么难以启齿”)
尤其是女性幸存者,通常努力为侵犯者辩护。她们往往将侵犯行为说成“理解错误”或“糟糕的性行为”,尽可能弱化侵犯色彩。他们会选择默默忍受,因为称之为强暴会付出许多代价,可能包括流言蜚语,指责,经济机会的损失,家庭破裂以及他人的排斥。
幸存者通常会努力原谅侵犯者的行为。图源: BBC/Getty
随之而来的是羞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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