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作者:艾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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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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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7-09-04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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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10182字

生活中有些事件,当我们回头去看它的时候,会发现很多预兆,明白无误地昭示着即将发生的事,但在当时当地,却没有人注意到任何一个预兆。或者说如果有人注意到那些预兆,那件事就不会发生了。


记得有一部电影,是关于一次飞机失事的。电影开头的时候,花了很多镜头描写那些乘坐死亡航班的人怎样毫无预见地起床,漱洗,然后从不同的地方赶往同一个机场,挤上同一次航班,他们一点也不知道等待他们的将是死亡。有的乘客本来是坐别的航班的,为了某个原因,费劲心机地换到那个航班上。观众看到这里,都免不了在心里警告他:“别换航班,别坐那趟,那飞机要出事的!”然后观众无可奈何地看着电影上那个人换了航班,悠然自得地坐上了那架飞机,飞向死亡。


如果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能象电影观众一样,看到不同地方发生在同一时刻的事情,那么,我们就会看见,当allan即将离开j市去深圳工作的时候,艾米每天都在计划怎样尽可能地利用这十多天,跟他在一起多呆一会。而在同一个j市,还有另一个女孩,也在为他的即将离去计划着一件事。虽然两个女孩的目的都是为了爱情,但实现的方式却是完全不同的。


这两个女孩都看上了四月的一个星期五。艾米计划那天半夜跟alaln见面,过一个浪漫的周末,因为她父母星期六要到她奶奶家去,很早就会出发,要到星期天上午才回来,所以她跟allan整个星期六都可以呆在一起。能在家里幽会的时候,艾米就懒得到公园里去,她喜欢跟allan呆在床上,该做什么做什么,不做的时候,她可以偎在他怀里跟他神侃。他们还可以在家做饭,过一整天柴米油盐老夫老妻的生活。


jane也选中了这个星期五,她为什么选那一天,已经没有人能知道了,因为她的日记中没有记录,她也没对任何人讲过。如果我们一定要猜测一下的话,那极有可能是因为她的父母那天晚上也要出去,他们要去看望一个朋友,那个朋友的丈夫患癌症去世了。她的父母如果知道自己的女儿在想些什么,可能那个星期五的晚上就不会出去了。但也许这话应该反过来说,也许jane实际上是选定过别的时间的,只是因为她父母在家,她只好把计划推迟。


与这两个女孩的计划密切相关的allan,那天也有他自己的计划。他未来的老板张总从深圳那边到j市来办事,星期三晚上已经约他出去吃过饭了,他想回请张总一下,尽尽地主之谊,也把室友老丁引见给张总,因为老丁也很想到张总的公司去工作,于是allan和老丁约张总星期五晚上出去吃饭。他们三人,加上深圳那边来的另外两人,总共五个人,那天晚上约好在“全聚德”吃烤鸭,然后去唱卡拉ok,据说张总嗓子好,唱歌有瘾。


allan那天先回了趟简家,因为他身上带的钱不多了,他不知道晚上会吃出一个什么天文数字出来,决定回家拿点钱。很巧的是,他留在家里的人民币也不多了,于是他拿了一些他父母寄来的美元,准备到一个邮局门前去跟那些贩子兑换人民币。


他在那里换过美元,知道那个在邮局门前东逛西逛的中年男人其实是个炒美元的贩子。他还知道另一个文质彬彬、永远都在看报纸的中年男人也是美元贩子。这两个贩子不同的地方就是东逛西逛的那个总是从胸前、背后、腰带上、裤裆里掏出人民币来换给你,而那个看报纸的男人则把你带到邮局的小储蓄所去,当场从他的账号上取出人民币来支付给你。


所以allan那天走得很匆忙,怕去晚了,邮局的储蓄所关门了,那就只好跟那个从裤裆掏钱的家伙换人民币了。虽然那家伙是长期在邮局门前讨生活的,所以也是讲信誉的,不会换假钱给你,但看见他从裤裆里掏钱,总觉得用起来不舒服。因为走得匆忙,他就忘了告诉简家的人今晚是在哪家餐馆吃饭,而他以前几乎次次都告诉他们的,这是他父母培养出来的好习惯,就是不管你到哪里去,都要告诉家里人,那样万一有什么事找你,就知道你在哪里。


他在家换好了衣服,拿了美元,准备出门的时候,jane来到他的卧室,跟他聊了几句,然后她靠在他卧室的门框上,微笑着说了那句著名的话:“小女婿,我想好了,我要走了,我连方式方法都想好了。”然后她做了一个切腕的动作,很优雅很潇洒的样子。allan以为她又在开玩笑,而且急着出去应酬,就回她一个玩笑说:“你前脚走,我后脚跟。”说了,想到他即将开始的工作,还特意翻译一下:“yougofirsillfolloyou”


这句让他悔恨终生的话,在那时就那样轻飘飘地说出来了。然后,jane哈哈笑了几声,从门边让开,allan匆匆离开简家,骑上自行车,直奔邮局。


艾米那天晚上也有一个同学聚会,所以她跟allan约好半夜在她家见面,叫他等到她父母睡觉了再来,那样就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在“鬼子”眼皮子底下潜伏到第二天早上,等父母离去后,再占领“鬼子”的碉堡。


如果那个时候,手机象现在这样普遍,可能这整个故事就要大变样了。可惜的是,艾米不仅没有手机,连“考”机也没有一个,allan也一样。家里有电话,但没有留言机,没有id显示,现在想来,真可以说是落后的电信事业造成了那个悲剧。


艾米从她的聚会回来的时候,已经十点多了,妈妈说:“八点多的时候,有个女孩打了三次电话找你,问她姓名她不肯说,问要不要带口信又说不用。”


艾米想,那是谁呢?几个要好的女朋友都在刚才那个聚会上,实在想不出谁会给她打几次电话,还神神鬼鬼地不留姓名。最后她想可能是jane,但她想不出jane为什么每次打电话都不肯说自己的姓名。她不知道jane今天找她干什么,可能又在担心成钢。但现在太晚了,明天再打电话问jane吧。


这一点,也成了艾米心中一个永远得不到回答的问题:如果我那天没去那个聚会,会怎么样?也许我就接到了jane的电话,把allan的行踪告诉了jane,那jane就能找到allan,那个悲剧就不会发生了。但也许我会醋性大发,故意不把allan的地点告诉jane,那我就成了谋杀她的罪人。


一个悲剧,留下了太多的“if”,每个有关的人都在企图用几个“if”改写历史。可惜的是,历史是任人评说却无人能改写的。


那天一直到十二点多了,allan才来到艾米家。她一直在从窗口望下面,因为她要在他来的时候为他开门。她看见allan骑着车来到她楼下了,就悄悄跑去把家门打开,下了几层楼梯去接他,两个人蹑手蹑脚地上了楼。


allan去洗澡的时候,艾米也跟了进去,在一旁盯着allan,看他脱衣服,想把他的脸盯红。他现在已经不象刚开始时那样容易脸红了,反而有时把她搞红了脸。他脱得差不多了,就凑上来,在她耳边说:“出去吧,帮我把衣服也带出去,不然我洗的时候,会把你衣服淋湿的。要不,你也脱了?”


那时她家的洗手间还没有浴缸,只是一个莲蓬头,可以拿在手里冲洗,也可以挂在架子上冲洗。洗手间也不大,如果他冲水,她肯定不能幸免。


她接过他的衣服,说:“那你别把门拴上。”她悄悄溜到卧室,把allan的衣服都藏到衣柜里,把自己的衣服都脱了,只穿了一件睡衣,溜回洗手间门边。她听见allan已经在开始冲洗了,她敲了敲门,他停了下来,但没开门。


“开门,是我。”艾米小声说。


他把门开了一道缝,艾米挤了进去,脱了睡衣,装在一个塑料袋子里,挂在门后,双臂捂在胸前,盯着allan看。他不啃声,若无其事地用莲蓬头冲他的前胸后背,也把她的手拉开了,冲她的前胸后背。艾米看见他正在一点点变化,她压低了嗓子吃吃地笑:“洗澡就洗澡,小弟弟搞什么鬼?”


“那歌怎么唱的?敬个礼,握握手——,它在敬礼。”


艾米上去跟它握握手。


“噢,轻点,你这是握手还是谋杀?”他把莲蓬头挂在墙上,拿了块香皂往她身上到处抹,随后又往自己身上抹。


“这就可以谋杀?男的这么不经——握?”艾米好奇地说,“电影上老是看见你们被人一脚踢中了那里,就痛得嗷嗷大叫,看来这是你们的致命点。”


“你们的致命点在哪里?”他问。


“不知道。”然后她指指心的位置,“应该是在这里,这里被爱情踢伤了,就死路一条了。”


“瞎说,谁都有可能被爱情踢一脚。踢伤了,养一养。伤养好了,再爱。你没听说要给爱情secondchance?”他知道她又要用他造的炮弹打他,赶快说,“想不想打水仗?”


“打水仗?”她不解地问,但很快就明白了他的意思,她指指地上,“在这里?那多冷——”


“傻丫头,怎么会要你躺地上呢?”


“站着?”


他无声地笑,把莲蓬头挂起来,但让水仍然喷洒着,抱着她,附在她耳边说:“你这么博学多才的人,也有不知道的东西?你看的那些乱七八糟的书呢?里面没提到过——”他让她转过身,他从后面搂住她,“不喜欢就告诉我——,嗯?”


她点点头,不知道他要玩什么新花招,觉得又新奇又紧张。但他只是搂着她,吻她的后颈。她的后颈正中对着嘴的地方有一粒很大的痣,而他的后颈上也有这样一粒痣,所以她老是开玩笑说他们俩有可能是兄妹。他说他奶奶讲的,有人把这样的痣叫“对口疮”,是不吉利的,会祸从口出,但他不信这些。


他在那粒痣周围吻来吻去,两手抚摸她的盾牌,在她耳边说:“哇,你长大了,是我的功劳呢,我是你的丰胸器……等会喜欢就点点头,不喜欢就摇摇头,不要乱嚷乱叫,让鬼子听见——”……


睡觉之前,艾米对allan说:“如果我睡着了挤你,就把我叫醒,听见没有?你不答应我这句,我就睁着眼睛不睡。”


“不是睁着眼睛不睡,而是睡得张着小嘴流口水。”他知道她最怕他说她睡觉流口水,故意逗她说。


“我什么时候流口水了?造谣!”


“等你的口水把我胸前弄湿的时候我叫醒你,看你承认不承认。”他关了灯,在被子里搂住她,“真是赤条条来去无牵挂,刚洗完澡,两条肉虫睡在被子里,真舒服。”


她恋恋不舍地问:“肉虫,你想不想天天这样?”


“想又怎么样?也就是想想而已。”


“还有十五天,你就要走了,”她幽幽地说,“谁知道你一走,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再这样?你舍得走吗?”


“这个问题有现成的答案,秦少游若干年前就为我们写好了,”他说,“我很喜欢他的那首,很缠绵,又很大气,不是一味地渲染相思之苦。聚就聚得亲密无间,别就别得潇潇洒洒,痴而通达,柔而洒脱: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渡。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你最喜欢哪一句?”


艾米想了想,说:“我最喜欢‘飞星传恨’一句。”


“呵呵,你总是有不同凡响的见解,大多数人都会喜欢最后两句,也是这首词的词眼,”他想了一会,赞许地说,“不过你喜欢的东西很符合你的个性,也可以说符合人性,也许心里头因为分离产生的那番‘恨’才是最真实最深刻的。最后两句只不过是无可奈何之际,用来开解自己的安慰剂。”


“你最喜欢哪句?”


“我是个信奉loser哲学的人,所以我肯定是喜欢最后两句,见不到面了,就拿这两句安慰自己。不过我现在最喜欢的是‘金风玉露一相逢’——,你——想不想——相逢一下?”


“again?”


“不能枉担‘贪得无厌’的罪名…。你不想?”


“不想。”


“你这张嘴总是不说实话的,让我来问问小妹妹。嗯,小妹妹是个说实话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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