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薇子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8 04:42
|本章字节:67202字
我的爱你感觉得到吗
泪水终于滑下我含笑的脸庞。还有什么能有此时此刻的美好?晴朗的天空,悠悠的白云,呵——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
我一定要追我心中的“白马王子”,一定要向他坦露自己的情怀,让他明白我所有的认真和执著……
枫很帅,会弹一手好吉它,唱很动听的歌,篮球场上永远有枫矫健的身影。枫大我三岁,我们同住一个院子里,自我懂事起,用目光追随枫,用心思研究枫,便占据了我所有的思想。
上小学时,我已和枫形影不离。上学放学,枫总是大步走着,我则小跑步地跟在一旁,走累了,他便拿过我的书包,摸摸我的头发:“文文,你真小!什么时候才能长大?”
中学的枫已长得又高又大,俨然是我的保护神,若谁敢欺侮我,听了我的哭诉后,枫便会火冒三丈地表演“全武行”,非叫那人向我认罪才肯罢休,那时的我便会在女孩子们羡慕的眼光中无限愉悦。
但我毕竟是太平凡的一个女孩子,没有动人的姿容,没有脱俗的气质,而枫,随着时光的流逝,他一年比一年英俊,他身边已围绕了越来越多的女孩子。我喜欢枫,于是我拼命地读种种世界名著,听说那能使人有丰富的内涵;于是我努力学习弹钢琴,画油画,让我有一点点艺术家的气质;于是我不再贪吃,天天看《女士如何才能苗条》;于是我整日对着镜子做出各种喜恕哀乐的表情,以寻求最动人的一面……
我的种种努力才开始,枫已上了大学。我泪眼汪汪,满怀凄楚地去为枫送行时,枫从人群里抓过我,皱着眉,“文文,怎么还像小孩子似的哭?好好念书考大学,我在大学等着你呐。”
所有的人对我的不勤奋都知之甚深,所以,当我接到那所高等学府的录取通知书时,全家惊诧不已。又有谁知道,我熬夜苦读的一切精神支柱,皆来自于枫临别时说的那一句话——“我在大学等你。”
我满怀憧憬地跨进了大学校门。呵,枫更成熟,更有魅力了。在我的心目中,孔明不及他的睿智,潘安不及他的容颜,李白不及他的才华,太阳不及他的灿烂笑容!一想到能与枫日日夜夜地厮守,即使是勃朗宁夫人的十四行抒情诗,琼瑶委婉的笔端也描述不出我心中的喜悦欢欣!
枫依然对我很好,像哥哥对妹妹的那种无限关心,但我初时美好的心情已在渐渐转向消沉。校园内,时时可见他与美丽的女孩子们组成的一幅幅动人图画,女伴们总羞答答地托我送份小小礼物给他。失意、伤心、烦躁围绕了我。而枫,这一日却笑吟吟地走来了,他一本正经地审视我一番:“文文,怎么我没发现你已经长大了呢?”
他忍不住笑了,笑容却有些古怪,竟说:“真是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有人托我向你表达爱意呢!”
我傻乎乎地看着枫满含笑意的脸,听他叙说他的朋友,恍然间泪水便冲上了眼眶,继而弥散了脸庞。枫吃了一惊:“为什么哭了?”
他竟一点也不知我的心意么?他不知我心中已容纳不了别的男人么?我心中一阵一阵地刺痛,终于我冲口叫着:“为什么哭吗?因为我从头到尾都在喜欢你!”
在枫惊讶得无法形容的神情中,我哭着逃掉了。
月凉如水。
从悲伤和烦乱中清醒过来的我,心中竟是出奇地平静。我回忆和枫在一起的点点滴滴,回忆起他对我的所有的笑语和关切,是的,在他心里,我也许总是那个小小的、背着书包跟在他身后的小女孩子,永远长不大。他不知道我喜欢他,不知道我有多么地爱他。啊,如今一切都赤裸裸地揭开了!我记得一位朋友曾说的话:你所渴望的,不必去顾虑世俗的约束,世人的眼光,不让理由和困难缠绕自己。如果那真是你所渴望的,就要勇敢地去追求!是的,我一定要向他坦露自己的情怀,让他明白我所有的认真和执著,让他去嘲笑也好,不屑一顾也好,我至少对得起自己的感情,它已埋藏得太久、太苦!厚厚的信寄出去了。
终于,枫托女友递给我一封信,慢慢地拆开,雪白的信笺上只有漆黑的三行字:
花自飘零水自流,一种相思,两处闲愁。
这是枫的笔迹啊!一丝细细的暖流悄然地、迅速地穿越了我的全身,流进了我几乎碎裂的心。我跳下床,不做任何思索地冲出宿舍,冲下楼,于是,站在绿荫下的枫便映入我的眼帘。
我凝视着枫,我们从未如此接近。
“我一直都在等你,等你长大一些,然后告诉你——我喜欢你,文。”枫漆黑的眸子清澈如水,枫低沉的嗓音添杂着喑哑。
泪水不争气地涌入眼中,我喃喃地说:“你是在安慰我?或者——是可怜我?”
枫微笑着握住我的肩:“我一直以为自己是在单相思,我怕你笑我自作多情,怕你对我只有兄妹之情,噢,文,如果不是你的勇敢,我们真会失去这份情的。”
泪水终于滑下我含笑的脸庞。还有什么能有此时此刻的美好?晴朗的天空,悠悠的白云,呵——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
我的爱你感觉得到吗
人生自有情痴时,此恨不关风与月。问天下痴情之人,谁甚于我?
该怎么形容这份心情呢?彩笔素笺,无处说凄凉。
歌中唱道:“心中有爱,人生如歌。”可心中有爱时人生真如歌吗?抑或是。那么我呢?是《水中花》的凄婉,还是《来生缘》的无可奈何?是《梅花三弄》的痴绝,抑或《等你等到我心痛》的悲绝缠绵?我心中的所爱,你,当我含泪为你唱起这曲爱情悲歌时,你,你心中又会如何?
从不轻易说爱。也曾撰文劝同龄的哥儿们姐儿们不要妄言爱——我们并不懂爱,我们常把年少的轻狂无知与火热的青春火焰简单加合为爱。常自诩自己知晓何谓真爱,因而并不轻易付出一份情感。可这次呢?常控制自己不去想你,常想把你从脑中抹去——我深深知道自己不能承担这份情。可情丝总是斩不断理还乱,挥之不去驱之再来,每触目你那盈盈娇躯、楚楚动人的倩影时,心湖总是既雨又风,卷起滔天千重浪,总会莫名涌起几许甜蜜的忧伤,荡起几丝惊喜的惶恐。也许正如他们所言,我真的爱上了你,虽然我并不了解你。忆起初逢你,心中便涌起了一种莫名的感觉——这是缘分吗?抑或一见钟情?可你为何总是不置可否心仍是冷?
这是爱吗?抑或不是——暗恋别人何敢言爱!当然是。这是人世间最纯真的爱,更是最可怜最可气最可悲的爱!那欲言又止欲罢不能的痛苦,又有几人共知?!
这是爱吗?荡桨心湖,撑一支长竹篙,把生命的小舟荡向芳草萋萋处,划向那诗乐圣地的蓬莱仙岛,想用我小舟中满载的一生一世的情,换取岛主人——你,微笑仙子的一颗心,一段情。总想激起涟漪与你共振共鸣,可总又不敢让微浪惊动了不胜娇羞的你;总想让船儿靠岛近些,却又总不敢靠岸,只是悄悄地远远地窥视岛上的一切。是担心你冷面无情下逐客令,还是担心护花使者充满敌意虎视耽耽,或是怕我的小舟载不了你的情?终于,鼓足勇气扯起风帆想前进时,一阵风息吹过,那桅杆却断了,只剩小船苦漂荡!
害怕雨季。在每一个雨季总会遭遇不幸,尤其在情感世界。可江城的雨季偏偏又在这时候来了。雨很小,淅淅沥沥地缠绵地下。时而如丝,丝丝如牛毛钢针,一根根扎在我心头;时而如珠,一滴滴敲在心坎。心开始滴血,几欲碎裂。这恼人的雨季!可恼的人儿,竟是我最为深爱的你!
最怕听童安格的《其实你不懂我的心》,“怕自己不能承担对你的深情,所以不敢靠你太近,你说要远行,暗地里伤心,不让你看到我哭泣的眼睛……”一直不敢向你言爱,真的好怕不能承担对你的深情。你是涓涓细流,我却不能为宽广奔腾的江河;你是洁白的冬雪,我却不是耐寒的青松与你相伴于寒冬;你是鲜艳的红花,我却不能做与你相映的绿叶……
可命运却又是如此折磨人,捉弄人,让我偏偏喜欢你。记得伊人初见,娉婷袅袅依依。自此人间多情痴,经年苦相思,数日悲流泪。你,可曾知道我的心?那嘴角抹不去的矜持的微笑,那不胜娇怯的含蓄、妩媚、温柔,更有发愁时那手捧香腮双眉轻颦的病西子之态,多少次令我意乱神迷心动神移!总迫使自己远你而坐,不敢感受那沁人心脾深入骨子的温馨,可又多少次不自觉地靠近你,宁可荒废几节课!
人生自有情痴时,此恨不关风与月。问天下痴情之人,谁甚于我?未听过杜鹃啼血的凄切,可心中那声声对你的无语呼唤,梦呓中那句句真情流露,又何尝不胜过鹃鸟喋血!
你是一种冷艳的白莲,斜倚晓风,玲珑万种;而我,不是阳光,不是甘露,不能予你以泽惠。我只能静静等待,默默忍受,苦苦思恋,只能期盼,期盼你能明了这份情这份爱,期盼我的痴情能打动你的心。我想为你谱一曲爱之歌,可那琴弦断了,竟不成音调……
“拟把疏狂图一醉,对酒当歌,强乐还无味,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借酒浇愁,把酒对明月,问青天,可无人理会。醉眼朦胧处,脑海中竟全是你!相思绵绵无了期,迢迢不断如春水。对你的情孽,何时有结局?
今夜,明月如镜。秉烛,对月,倚着窗,静静思虑,不能自了这份情。既因你而起,就把它交给你吧!一任你恣意处置。我,永远无怨无悔。
抬头望青空,彩云追月,能追上吗?似蚍蜉撼树,可笑不自量。可不必管这些。任你一身心,负我千行泪。
“独上高楼,望断天涯路。欲寄彩笺兼尺素,山高水阔知何处?”知何处?!
为你唱起这首悲歌。不成音调。泪流满面。听完了歌的你呢?你如何想?
记起了普希金的一首小诗,特别应了此时的心情。录之如下:
Foryou,Mylove!
我曾经爱过你,
爱情,在我的心中,
也许并未消亡。
我默默爱着你,
忍受着
心痛,孤独与妒嫉。
我深深爱着你,
愿另一个他,
也如我一样爱你。
爱情手套(1)
爱情只要有两个人的激情就足够了。而婚姻,却需要责任和道德的维系。爱情破了,可以有浪漫弥补;婚姻破了,只能等受伤的心长好才有可能复原。
兰卡第一次见阿细是在大学三年级。那天,他请客。在彼得咖啡屋。来了十几个同学,阿细便是其中的一个。
大家喝咖啡,聊天。
只有阿细坐在一个角落里,不说一句话。
兰卡就是因为她不说话,而特别注意到了她。
大学生聚在一起,话就多的不得了,一聊就到了10点钟。兰卡看到阿细悄悄起身,出去了。
见外面天已黑,兰卡放心不下,就跟了出来。
阿细看见他,笑了一下,低头只管走自己的路。
从彼得咖啡屋到学校,35分钟的距离。短暂的交谈,兰卡知道了阿细低他一级,学经济的。
阿细和兰卡在一幢宿舍楼里。他在二楼,她在五楼。
在楼梯口,两人分手,兰卡回宿舍,好久之后,依然在架子床上翻来覆去,觉得身上有一点阿细衣上淡淡的古龙香水味,挥之不去。
以后,兰卡就常和阿细碰到。但每次碰到,也总是一笑,就过去了。
阿细是个少言寡语的女孩,兰卡真的不知道该对她说什么。
圣诞节的晚上,大家都去学校里的舞厅狂欢。兰卡也跟去了,以为可以碰到阿细,但找遍了角角落落,都不见她的影子。于是心里灰冷,转身回了宿舍。
他看见楼上阿细的宿舍亮着灯,想上去,又没有借口,只好在屋里来来回回地走。走到窗边,一阵冷风吹来,他看见外面开始有雪花飘。因为冷,他去关窗子,蓦然发现,在窗台上有一只鲜红的手套。他知道这是从楼上女生宿舍的铁丝上飘下来的。只是不知是不是阿细的,他记得阿细的窗外曾经晾过这样一双红手套。
于是,他收起手套,藏到了自己的枕头底下。
正在这时,敲门声响了。门外站的,是阿细。她说:“有一只红手套好像飘到你的窗台上了。”
兰卡一下子红了脸,他想若是就这样把那只手套从枕下拿出来,多不好意思。于是说:“没有啊,不信你进来看。”
阿细进来看,果然没有。欲出去,兰卡在她身后叫她:“阿细。”
阿细站住了。兰卡走过去,轻轻拉起了她的手。
阿细的脸红了。
他们开始了恋爱。
沉默的阿细逐渐有了改变。她的话多起来,也越来越会打扮自己。他送花给她,说以后毕业了要开个花屋。所有的花都不卖,只送给她。
“是吗?”阿细笑。
“是的。”他嚷。
阿细枕着兰卡送的花,以及兰卡的誓言度过了最美好的两年时光。
她毕业了,和他分在一个单位里。
不久,两个人结婚。
在国营企业工作,工龄短、工资低、没有住房。他们在外面租了民房。35平方米的一间大屋子,没有厨房,没有卫生间,所有的家具挤得屋子里没有了空隙。
在这样的环境里,阿细并没有怨言,只是陶醉在深深的爱情里,有一晚,阿细在枕边告诉了他一个小秘密,说,那只红手套是她专门扔到他窗台上的,只是为了找个去他屋子的借口。
兰卡听了,忍不住把她抱在了怀里,他知道阿细不善于表达感情,她能告诉他这些,已经不知下了多少次的决心。
阿细怀孕,问他要男孩要女孩。兰卡说:“当然是女孩,一个像你一样的女孩。”
阿细笑:“那我会嫉妒的。还是要男孩吧。”
阿细生产,兰卡去守护。半天的时间里,他看着阿细在生死之间苦苦挣扎。那么多的血啊,好像要流干阿细所有的血管。
兰卡哭了,恨不得能自己顶上去。
产后,他更加知道了如何去疼阿细。
因为孩子不足月,生下之后总是三天两头生病。阿细于是干脆不上班了,在家看孩子。
生活的重担就一下子落在了兰卡的肩上。
爱情手套(2)
中文系毕业的兰卡,几年来在事业上无甚起色。他所在的单位是搞工程项目的,盈利不错。可是,兰卡一直是在第二线工作,搞办公室的文件管理,专业也不对口,做得窝窝囊囊。
阿细在家呆了两年,日子实在熬不下去了。添了孩子,花销一下大起来,原先,是两个大人,苦日子紧紧也就过去了,可现在不同了。到底是新社会成长的少年儿童,总不能让孩子长得面黄肌瘦,营养不良吧。
生活的拮据,两个人都忘了爱情的存在。婚姻开始灰暗,除了柴米油盐就是粗茶淡饭。
一日,阿细在家带着女儿朵朵玩,大学的一位多年不见的女生沈菲找到了她。沈菲在学校里功课不如她,人长得也不如她,可现在却傍了个大款,活得是有滋有味。
日后,阿细去沈菲家玩过一次,碰见了她的表哥沈鸿。沈鸿是从台湾过来独自经商的,在西安已开了3家超市,手上的金戒指足有5克重。沈鸿望阿细的第一眼就被她的清水芙蓉吸引住了,忍不住盯着她看。阿细却浑然不觉,因为婚姻的捆绑,她出来后,觉得不再憋闷,她随他们表兄妹俩去吃了大餐,喝了酒。回去时,已到了半夜。
兰卡第一次对阿细发了火,阿细躲在被窝里委屈地哭了。她想起了沈菲,她样样不如自己,却活得光光艳艳。可她才27岁的年龄,却已如此黯然无光。
事后,兰卡给阿细道歉,阿细却没有理他。隔几日,沈鸿打电话来,给阿细介绍工作。一月2000块呀,顶兰卡大半年的工资了,她不能不心动。于是把朵朵托了人,就去了沈鸿那里。
工作很简单,每日做两次账,帮沈鸿打印几份文件,阿细做得游刃有余。头个月工资领到手,阿细的脸上是掩饰不住的兴奋,回家把钱甩给兰卡,兰卡却脸色阴郁。他不愿阿细去那种环境工作,最主要的是他见了沈鸿一次,直觉那不是个好东西。
可是,他又能怎样呢?总不能一家子等吃西北风吧。
第二个月,沈鸿就开始追求阿细。对此,阿细总是小心应付。她知道沈鸿的银行里存有多少巨款,面对沈鸿的诱惑,她心动过,但她没有想过要因此而背叛兰卡。
不巧的是,过了三个月,阿细正在做账,邻居打来了电话,声音无比急促,她赶到医院时,才知道兰卡出事了。
他接朵朵回家的路上,遇上了一场车祸。
阿细辞去了工作,回家照顾了兰卡半年。兰卡截去了左腿。一日黄昏,她扭头,猛地看见兰卡正卸了他的假腿,揉那半截圆滚滚红乎乎的残肉,她忍不住回身呕吐。
阿细不过28岁,她将要为此而付出沉重的代价,他们以后将不再可能有夫妻生活。
阿细感觉寂寞。
生日那晚,她独自一人去了酒馆。醉眼朦胧中,她看见沈鸿在对面坐着。他陪她喝了很多酒,一直到她醉了。
那晚,沈鸿用车把她拉进了自己的公寓。
第二天早晨,她酒醒,看见沈鸿在身边依旧熟睡,恍惚忆起了昨日的一切,不禁懊悔万分。她穿衣,起身离去。
回到家,兰卡还在睡梦中,女儿朵朵小小地团在他的怀里。朵朵的一只小手正抚在他那只伤残的腿上。
望着他们,阿细哭了。她明明知道沈鸿早就心怀鬼胎,却还要同他喝酒,现在她怎么面对兰卡呀。
5个月之后,兰卡和阿细离婚了。朵朵跟着阿细,是兰卡提出来的。当阿细把她和沈鸿的一夜之欢告诉了兰卡之后,兰卡就下定了和她离婚的决心。
不是怨恨她,而是实在觉得拖累她。
而阿细,同意离婚,是因为她在良心上已愧对兰卡,每逢她面对他,就会想起她和沈鸿的那一夜。她实在无法承受这种心灵上的压力。
两个人离婚之后,兰卡以为阿细会跟了沈鸿。阿细却没有。她独自一人带着朵朵生活着,一直未再嫁。
兰卡不知道,阿细一直保存着一只红手套,看到它,就会想起在大学的那个圣诞夜里,她是怎样煞费苦心地把另外一只丢到他的窗台上。
阿细也不知道,她的另一只红手套,兰卡也一直收藏着。在她离开的日子里,每逢他拿起那只红手套,就会想起他们大学时代纯纯的爱情。
他和她在分别多年之后,终于明白一个道理:爱情和婚姻是不一样的。爱情只要有两个人的激情就足够了。而婚姻,却需要责任和道德的维系。爱情破了,可以有浪漫弥补;婚姻破了,只能等受伤的心长好才有可能复原。
望长江
我现在可以看见她的全貌。的确很美。明亮的眼睛,只是眼角有一丝淡淡的泪痕;挺秀的鼻子,可鼻翼红红的,一张一合;很好看的小嘴,只是嘴巴紧闭,透出一丝冷酷。
老爸:
我想休学一年。
大学里家教正热。看着别人一月下来也有几十上百元的收入,我眼热了,便到家教联系处挂了一个名。不久,还真有一位男人来找我。
这男人和你年龄相仿,他看看我,提议,“到外头走一走,谈一谈,好吗?”
我奇怪:谈家教又不是谈恋爱,还有什么不方便的吗?但我还是随他走了。
他掏出烟来抽,然后告诉我:“我有一个女儿,16岁了。”
哇!我要当一位少女的老师了。
“可是……”他并不看我,只望着远处的绿树,“她有病,只能活一年。她也知道她有病,因此她相当苦闷,常常把自己关在小屋里。”他眼中开始透出一股雾气。
“她妈和我想给她快乐,希望能有朋友和她谈谈心,可她一向孤僻,没有知心朋友;同时,她也不愿意她的同学知道她有病。所以,我想找你——”他顿了一顿,“你明白吗?”
我沉默良久:“为什么找我呢?”
“我了解过你的情况:诚实、善良,同时性格也很活泼。”
嘻!我诚实?我善良?老爸,你是最了解我的。
但我对这事发生了很大的兴趣。
“那么,去我家看看我女儿?”他建议。
我到他家时,他女儿小眉(多好听的名字)独自在她的房间里,没出来。
“你一个人去看她吧。”他和他的妻子对我说。
我敲敲门,里面没有应。我便轻轻地把门推开,走了进去。
一位身着白衣的少女背对着我坐在桌边,拿着一面镜子,一动不动。
“我可以坐吗?”我问她。
“坐吧。”她仍一动不动。
我便在桌旁的椅子上坐下。这时,我可以看见她的侧面。一张苍白的脸,但很美。我不敢相信这是一位仅能活一年的女孩。
我胡侃了一通(我对我这张嘴皮子一向是很得意的),像什么房间很美啦,布置得很有情调啦,等等。她不说话,静静地坐着。
我刚歇一口气,她就转过身,冷冷地说:“你是谁?来这儿干什么?”
我现在可以看见她的全貌。的确很美。明亮的眼睛,只是眼角有一丝淡淡的泪痕;挺秀的鼻子,可鼻翼红红的,一张一合;很好看的小嘴,只是嘴巴紧闭,透出一丝冷酷。
“我不需要你的同情和怜悯!”
我默然。我到这儿来干什么呢?家教?真是让人笑掉大牙。谈心?有这样的气氛的吗?老爸,你可以想象当时我的处境有多么尴尬。
可是老爸,可别小看你的儿子哟,他可不差劲,特别在女孩面前,对吧?
“如果你认为我到这里是为了同情和怜悯你的话,那你就错了。要那样我还不如去找个乞丐,给他几块钱,还会讨来个感谢。你说呢?”
她没话说了。
我一看有门,便继续侃下去:“为什么要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呢?你这么美,外面的男孩子可要遗憾死了。我也一样,我看见你也会大跌眼镜的。”
她眼中闪过一丝光亮,但立刻就被阴云代替,泪水涌了出来。她伏到桌上,歇斯底里地哭叫着:“我有病,只能活一年!一年!”
老爸,你知道我是一个十分重感情的人。我站起来,走到她旁边,轻轻扶着她的不停抖动的双肩,柔声地说:“别哭了,哭会使你美丽的眼睛变得难看的。我不想和你谈老保,也不想和你谈老张……”
“老保?老张?”她诧异地回头望着我,眼眶中尽是晶莹的泪水。
“老保,哦,就是保尔·柯察金,老张就是张海迪,我们那些哥儿们都这么叫,惯了。”我不好意思起来。
她居然露出了一丝苦涩的微笑。
当她最后乐意同我一块出去走走时,小眉的父母好高兴——因为他们的女儿终于走出小小的房间。他俩为我俩准备了两辆自行车。我们便骑车出去了。
老爸,这一路我可真是猛吹胡侃啊。直侃得她苍白的脸上映出淡淡的红晕。见她高兴,我心里那个快乐呀!
打这以后我成了她家的常客,小眉的好友。我几乎每天都去她家。老爸,我说话一向直率大胆,有什么说什么,从不怕提到她的病和死亡。她很欣赏我这样与她谈话——她讨厌隐瞒和欺骗。
“安达问上帝:‘为什么好人命短而坏人命长?’上帝回答:‘这并不奇怪,好人的日子和坏人的日子质量不同,好人的一天等于坏人的一年。’”一次,我和小眉谈起了郑渊洁的童话《特殊邮票》,讲的是安达有一种可以和任何人通信的邮票,他便和上帝接上了头。
小眉突然问我,怎样活才能算有好的质量?
老爸,这可是一个很难的问题!哲学家也很难解释清楚。我怎么我当然可以说一通大道理,可这些对一位只有一年时间的女孩有用吗?
我只好说:“最好能做些不俗的事情。好多老外都爱这么干。你完全可以去找找长江的源头或者爬爬珠穆朗玛。”这些话我当时是没经过脑子而直接从嘴里出来的。可小眉突然兴奋起来:“对!我要去找长江的源头,从上海一直往上走!”
我以为她开玩笑,便也瞎凑:“还可以一路宣传过去。你虽然有病,但意志坚强。说不定还可以搞个基金会什么的,说不定会有一条河将以你的名字命名,叫小眉河。”
“对。”小眉完全沉醉于狂想中了,“等一下我就对我爸爸妈妈说。这将是一件极为有意义的事情。”
没想到,她父母居然答应了她的要求。是啊,对于一个生命屈指可数的女孩来说,有什么要求能忍心拒绝呢?他们是父母啊!
“你跟我去,好吗?”小眉望着我。我这时发现她的眼神有一种青春的梦幻色彩。
我沉思了一夜,烟也抽了一包。最后还是决定去。理由我也讲不清。
老爸,你是医生,开有病的证明易如反掌。我认为我应该去,你的态度如何?
儿:群芳
1993年4月1日
典当往事
错过的机缘也许没有办法弥补,但是只要经历过,男孩会把年轻的冲动和不断的思念剪成片片风,让它吹进心底,永远典藏。
男孩儿已有足够的年龄和女孩子交往,而无须考虑母亲会不会反对。可是,男孩儿弯弯还没有过恋爱的经历,所以面对女孩儿,他会脸红,他会羞涩。
那天黄昏,男孩儿弯弯漫无目的地走进一家名叫“心灯”的书店。桌子后面坐着一个安静的女孩,显然是这里的店员。
他第一次仔细观察陌生的女孩,也第一次感到惊悸的多情,拿起书的同时,他的目光却盯在了女孩的脸上。爱的感应如潮水一般让他的心潮涨涨落落。
为了吸引女孩注意,弯弯故意拿起这本书,又拿起那本,然后问女孩有没有《足球之夜》,有没有《马拉多纳传》,其实,弯弯也不知道有没有这几本书。
女孩歉然的笑容让弯弯联想到盛开的莲花,不过把女孩比做花实在不很高明。弯弯甩了一下乌黑的头发,暗笑自己太不脱俗。
弯弯再没有别的理由与女孩攀谈什么,只好随手抓起一本书,说:“我要这本。”走出书店好远,男孩弯弯依然回头张望女孩,直到看不见时,低头才发现自己手里拿了一本《小学生汉语拼音入门》。
这以后很长一段时间,弯弯不能使自己平静下来,心中像揣了一只小兔子。每天傍晚,弯弯都绕道来到书店前,匆匆向店里望,有时还进去佯装买书。弯弯频频光临书店,使他与女孩之间少了很多陌生,不过聊天的范围暂时只限于书的种种。
那一天,弯弯英气逼人,长长的腿套着一条牛仔裤,这使他显得格外挺拔。踏进书店前,弯弯作了好多准备,例如“天气不错”或者“你吃了吗”。弯弯微蹙着眉,觉得自己很没用。
女孩一见弯弯就笑了,一脸灿烂,女孩对弯弯的态度,足以显示她情感上细细密密的波动。两人之间只有一层纸,一层透着雾也亮着光的“情感防护网”。
“随便给我拿本什么,最近出了什么新书吗,玮君?”弯弯说。
女孩的表情很微妙:“跟着感觉走不好,为什么不有目的地挑选新书?”停顿了一下,女孩又说:“另外,你每次都随便叫出一个你并不十分熟识的女孩的名字吗?”
“要想不让别人知道你的名字,不要把它写在书皮上,可以吗?”女孩的态度让弯弯变得诙谐。
女孩看了一眼桌面上刚才复习的夜大课本,说:“今天想买什么书?”
弯弯没有回答,只是盯着女孩,很轻很轻地说了一句:“玮君,我可以常来吗?”
女孩愣了一下,说:“每个顾客都可以常来,我欢迎——你。”
弯弯嗫嚅着,脸通红,低声喃喃:“这算不算拒绝我?”
弯弯没有领会女孩真诚的暗示,他以为她拒绝了自己的表白。只是,弯弯并不因为女孩的羞涩而减少对她的关心。
弯弯时常站在书店对面的一棵树下,远远眺望玮君,有几次,玮君走出书店,似乎要跑过马路来和他说话的样子,但是顾客让她分身乏术。
女孩挺气愤弯弯的怯弱,一次小小的碰壁竟然使他失去了走进书店的勇气。同时,也为男孩弯弯默默的守候而感动。
很多天过去,男孩弯弯总是准时出现,玮君再也没有理由相信,他能主动迈进书店。她一直难以忘却的是男孩眼睛中对爱的清澈回响,她又一次看到弯弯时,快步跑出书店,要告诉他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如果他是喜欢她的。
令玮君失望的是,男孩弯弯发现她走过马路时,马上消失在人流中,槐树开着花,一瓣一瓣往下落。
夜晚,月色溶溶,书店的门已经关闭,弯弯落寞地徘徊在书店附近。
可是弯弯的年龄还不允许他有太多的伤感和隐藏,回到家,弯弯下决心,写了一封信,揣在特意穿上的西装兜里来到“心灯”书店。
轻轻敲敲书店门,没有人应声,弯弯顺着门缝把那张记录着心语的信笺塞了进去,然后一步一踱地回家。
那晚,弯弯做了好多梦,梦里全是玮君。
清晨,男孩弯弯神采飞扬地奔向“心灯”书店,无论女孩是否接纳他,他都需要重新审视自己,因为他悟到:爱,需要经历考验;爱,也需要时间。
可是,走进书店,他发现后面坐着一个陌生的女孩,女孩说原来的店员昨天下午辞职了,不知去了哪里。
弯弯从书店的废纸箱里找到了那封还散发着薄荷香味的信,那是他精心挑选的一种彩色信纸,弯弯打开它:
“能接受一个男孩初开的情怀吗?相信我!我会渐渐坚强,不是吗?”
弯弯整齐地把信笺叠起来,珍爱地放到西装口袋中。
错过的机缘也许没有办法弥补,但是只要经历过,男孩会把年轻的冲动和不断的思念剪成片片风,让它吹进心底,永远典藏。
母亲请站在原地等我
千里之外的母亲,你别再衰老了。请你一定站在原地,别动,等我回来。千万别动啊。
这么些年来,在我心目中,母亲简直就是故乡的一部分。我炊烟般袅袅升起的乡愁,最浓郁最无法割舍的一缕是属于母亲的。从18岁开始,我就多了一重古典气息浓郁的身份:游子。但在现实中,这种身份简直决定了一个人的命运:断线的风筝?无根的浮萍?抑或四海为家的流云?我的爱常常只能从剪票口开始,到另一个剪票口结束——我常常只能借助一枚创伤的车票来维系与母亲的联系。母亲是游子精神上的故乡。而故乡对于我,相当于被放大了的母亲的概念。翻开地图,看到长江中下游那座叫南京的城市(在纸上比指甲盖还小),从内心的最深处感到温暖:我的母亲今天仍然生活在那里,在遥远的一扇窗口里做饭、晾洗衣物并且思念着她的儿子。这种时空无法阻隔的心灵感应,该算是一生中永不消逝的电波吧?
我18岁那年,母亲骄傲地用她的私房钱买了一张船票,在细雨蒙蒙的码头上送我去武汉读大学(我搭乘的虽是汽笛悠扬的现代化客轮,但呈现在母亲视野里肯定是孤帆远影的意境)。仅仅四年以后,又是母亲亲自去排队买了火车票,交到我手里——我就这样展开了迁徙到北京的个人生涯。母亲当时预料不到,她对世界的这两次慷慨,构成她终生恐怕都将追悔的过错:我从此便被她无意识地移交给世界,而不再属于她。她已经付出还将继续付出漫无涯际的失眠、泪水、挂念,来承担世界对一个平凡的母亲的掠夺。我离开故乡已经十几年了,愈行愈远,留给母亲的,永远只是背影。一次次的背影。我每年都要回老家探望母亲,又都要在她刚刚重新熟悉我时离去,这是很残酷的。我与母亲之间发生过许多次匆促的离别,但只有前面提到的那两次是最难忘的。从18岁以后,都可以算作与母亲的一次漫长的离别。而18岁,只是这一次漫长的离别的开始。
从此我一直和母亲生活在两座城市里,坐火车需要一昼夜的路程。这就是一个母亲与她孩子的距离。我估计这甚至将构成我与母亲共同承担的忧伤的宿命。我如果在北方的旷野上呐喊一声,恐怕要经过一昼夜才能传到母亲的耳边。那么索性让我缄默吧,缄默地以文字铺设一条通向母亲的捷径——省略掉途中的桥梁河流、田亩乃至外省的小站。唉,思念母亲的时候,真想能以光速回到她眼前——当然,这肯定也是母亲的愿望,甚至堪称我苍老的母亲对生活最奢侈的要求。我太了解她了。从十八岁以后,我享受到的母爱和回报母亲的孝敬,同样是残缺的——游子的天空没有满月。谁也看不见谁,谁也听不见谁的声音,谁也不知道对方正在想些什么或做些什么——我与母亲简直像生活在两个世界,或两种时空。每年回家探亲,总发现母亲老了许多;前年是皱纹多了,去年是头发白了,今年是牙齿掉了……顿时有天上一日、人间一年的恍惚感。触目惊心。我简直不敢如此想象下去。于是转而安慰自己:母亲健在就是一种幸福。虽然天各一方,她的心跳无时无刻不在震撼我的耳膜。就像冬天的鸟怀念远处的树巢——母亲的音容笑貌是我流浪生涯中最隐秘最柔韧的寄托。母亲无论居住在哪里,哪里都是我的故乡。游子的心室供奉着一枚隐形的磁针。
每年回南京休假,日程排得满满的,早出晚归,忙于探亲访友、参加各种聚会,有时深夜喝得半醉悄悄溜进家门,发现母亲房间的灯还亮着,她仰躺在床头,用耳机听磁带,眼睛却望着天花板发呆。我仿佛洞察了母亲寂寞的日常生活是怎样度过的。包括我不在身边的那无数个夜晚,她是怎样以思念来填补那可怕的空白。这时我才懊悔虽然回到家中,陪伴母亲的时候仍很少。对于成熟了的儿子来说,母亲只是他生活的一部分。但对于衰老了的母亲来说,儿女却接近于她生活的全部。
母亲越老,精神上就越脆弱。以前离别,无论刮风下雨,她坚持要送我到火车站,我一次次地目睹过她站在月台上挥手的身影从缓缓移动的车窗里消失——就像不断重演的神圣仪式。记不清从哪一年开始,她改为在家中的阳台上目送我。她说每次离别对于她都是不小的打击,每次我走后她都要流好半天的泪,这几年越来越觉得有点承受不了,要过好几天才能恢复过来。我提着行李箱走到拐弯的丁字路口,下意识地回头,发现母亲瘦弱的身影凄楚地依在二楼阳台上(像被世界遗弃了一样孤独),我知道自己又留给她一年的痛苦。那一瞬间我真想抛掉箱子飞跑回去再拥抱她一次,或索性永不离开。可我只能故作超脱地向她招一招手。然后就不可阻止地从她视野里消失了。在异乡想起母亲,头脑中总浮现出这同一幅画面,仿佛她自始至终都伫立在故乡的阳台上,一分钟都不曾离开。同样,母亲思念我时,也会反复咀嚼我的背影,我高耸起衣领逆风而行的背影留给她的是苦涩的滋味吧?
一次次迎面走来,又一次次转身离去——这就是母亲眼中的我。是谁在折磨这个平凡、善良而无辜的女人——是我还是命运?阳台上的母亲,你别再流泪了。千里之外的母亲,你别再衰老了。请你一定站在原地,别动,等我回来。千万别动啊。没有了你,故乡将不再是原先的故乡——这是我最不能允许发生的事情。母亲,请你站在原地等我,千万不要离开。我马上就下楼去买火车票。我明天中午就到家。
走过路过千万不要错过
我一直认为,自己可以承受这一天的到来,可当真面对,才知道自己也不过是个需要疼爱的男人。
认识小牵是在我的时装专卖店。小牵背着一个双肩小包,很悠闲地看服装,紧身的牛仔衣恰到好处地勾勒出她修长的身材。出于职业习惯,我一眼就看中了她的整体气质。摄影师刘铭也看到她,用目光询问我,我点点头。
刘铭从楼上的工作室取出我刚刚设计好的一套时装,对小牵说:“小姐,这件怎么样?”
小牵将衣服展开看了看,没说一句话就走进试衣间。推门出来的小牵光彩夺目。
小牵照着镜子,很调皮地摆了一下腰身,转身问刘铭:“你们习惯把衣服放到柜台里面吗?”
刘铭笑:“这套服装不在我们出售之列。”
“那为什么还要让我试穿?”小牵毫不掩饰自己的生气。
“是这样,我们刚刚设计了一系列时装,需要一名模特帮我们打响品牌,不知小姐是否有意?”刘铭解释着。
“模特?我?”小牵一下子笑了,转身到试衣间换下服装,对刘铭说:“你找别人吧,我还要读书呢。”
“没关系,你可以利用业余时间。”我赶紧说。
在我和刘铭的一再劝说下,小牵终于答应试一试。
化妆后的小牵很上镜,化妆师说小牵长着一副明星面孔,身材又好,如果加入模特行列会很快走红。小牵却不在意这些,她最终肯答应给我做模特,只是为了好玩。
小牵毕业那年,我们已经认识有三个年头了。在这三年中,小牵是我手中惟一的模特,我对她的喜欢已大大超过我对工作的狂热。我拼命地设计一套又一套不同款式的服装,无非是为了有更多的机会同她呆在一起。
我已习惯默默地注视她了。
这种注视多了,堆积在一起,变成了心里的恐慌。我不知道没了她,我是不是还能设计出更好的服装,还能有更大的突破?这种恐慌越来越强烈时,小牵跑来告诉我,她暂不想找工作,只想做一名专职模特。
这个时候,我的时装店正扩展业务,完全可以留下小牵,但我最终将小牵介绍到本市最好的一家模特公司。她需要的是更广阔的天空。
当然,小牵并不知道这些。在我忧郁而复杂的目光中,小牵欢快地跟着我给她介绍的经纪人走了。
小牵开始参加各种比赛和表演,偶尔过来,也只是坐坐,并不多聊。在小牵越来越红的时候,她也开始越来越沉默。我感觉得到她内心的慌乱和无助,但我无能为力,她已不是三年前什么都不懂的孩子了。她的身边流动着各种各样的人物。我只能看着她独自沉默下去。我宁愿相信,她的沉默,是她保护自己的武器。
小牵已经很久没有过来坐了。有报纸报道她和一香港富商的儿子相恋的消息,说两个人共同为某某公司开张剪彩,为某次赈灾联袂义演等等。并登出两人一起的亲密镜头,那个很年轻也很帅气的男孩搂着小牵,笑得很开心。
刘铭将报纸拿给我时,我承认那一刻有丢心的感觉,整个人开始恍惚。我装着去倒茶,背对着刘铭说:“你注意到没有,小牵每次公众场合都穿我们品牌的时装。”
身后的刘铭什么都没说。等我转过身,他已扔下报纸,不知到哪儿去了。那一瞬,我才放心地落下泪来。认识小牵的时候她还太小,太天真,除了玩好像什么都不懂,我不忍心因为自己的“喜欢”而打扰她纯洁的世界。毕业后的小牵又那般的迷人,我不可以利用她对我的信任而让她独属于我。她实在是一只美丽的小鸟,而我能够给她的天空根本就不足以让她尽情飞翔。
我一直认为,自己可以承受这一天的到来,可当真面对,才知道自己也不过是个需要疼爱的男人。此时,我只有两种选择:要么工作,要么喝酒。我选择了工作,拼命工作。
这其间,小牵来过两次,我躲在刘铭洗照片的暗室中不敢相见,我害怕自己仅存的理智在小牵的目光中熔掉,我害怕自己的表白让小牵内疚。一个男人爱一个女人,说到底,最终目的是要得到她。在男人的思维中,占有才是最原始最真的爱。可是,单恋的痛苦已将这爱升华,升华到静静地退守一旁,看她从容地迎接幸福。
我听到刘铭问小牵;“是不是打算结婚了?”
“报上不都这样说吗?”
坐在暗室的门边,听小牵轻柔的声音像风般缓缓飘过,那颗心,除了痛什么都感觉不到。
我还能为小牵做些什么呢?我还能为自己深爱的小牵做些什么呢?
除了一袭纯白的婚纱,我别无选择。
查阅了大量资料,我一心一意设计起来。
刘铭问我:“又在搞什么名堂?”
“给小牵设计一套婚纱。”我装着很开心的样子。
好像是寂静了许多,刘铭突然说:“你真的可以做到这般冷静地为自己喜欢的人做婚纱,而新郎又不是你?”
我怅然,扔掉手中的笔。原来,我的伪装并不成功,刘铭从一开始就什么都知道。
“既然你知道,为什么一定要说破呢。”我听到自己的声音空洞地、不带任何感情地穿越整个屋子。
“这么多年了,我一直以为你不说只是在等她长大。可到现在我才知道,你根本就是没有胆量。”
“你不明白,小牵是一只需要自由飞舞的小鸟,而我又不能给她太辽阔的领地。我没有理由让她因为我的爱而放弃她应该得到的天空。”
“可再怎样飞舞的鸟也要有落脚的巢啊。你爱她,不是给她天空,而应是温暖的窝。”
“那又能怎样呢,她已经要结婚了,男方又那么优秀。”
刘铭笑了:“是不是太在意一个人就容易患得患失,包括相信报上的小道消息?”
我一下站起来。
刘铭看着我:“小牵一直没有男朋友,你根本就有机会,只是你太看重小牵,反倒变得缩手缩脚了。”
“小牵最近常到夜市去吃冰点,你不妨去看看。”
重重拍过刘铭的肩膀,我直奔夜市,哪怕不表白,共敬一杯酒也是好的。
小牵果然在。很忧郁地坐在那里,面前的冰点只是一种摆设。
看到我,小牵略有些吃惊,任由我看着她,泪水不知何故流了出来。
我握住她的手。不管这泪水是为了谁。
许久,小牵说:“什么都不要听,只听一个人的声音,那个人的声音。”
顺着小牵的手指,我看到斜对面有一个卖塑料用具的小贩,他正大声叫喊着:“空前的价格啊,难得的机会,你走过、路过、可千万不要错过……”
那一刻,我僵住,浑身的热血冲击着我跳跃的心。
原来,小牵天天到这里来,只为听到那个人的高声叫喊:走过、路过、千万不要错过。
原来,小牵是在意我的。
紧紧拥住小牵,拥住我险些错过的幸福,30多岁的男人当街而哭。
结婚那天,我和小牵将从夜市买回的小塑料盆当成装饰品,反扣在卧室的墙上。小牵说,那里面有我们生生世世的许诺。
梦回“琢园”
一个冬日,寒风恻恻,空中稀疏地散布着细小的雪粒,霰弹般地在积了薄薄一层雪花的地上跳舞。
他失恋了。
那个中午他拉我去喝“雪碧”,慢慢地向我道出了一帧风花雪月的故事。
以后,他便“失踪”了。
再次见他,是在“琢园”。紫藤小巷内,我踮了脚去折一串淡紫小花,一声口哨长啸而来,只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艳说一窗绿叶中一双哀怨的眼是对你最好的解释,真是十分贴切。”
他清矍的面容没有一丝忧伤。
紫藤、青石、红砖、拱桥、清流,好一幅江南水墨精品。
与他倚在“琢园”青石旁看草木荣枯,我越来越怡然自得,风吹藤叶,阳光下来,满地斑驳的光粒纷纷跃上我的发际,清流的鳞光点染了他的瞳仁,我总是容易醉倒,在这样的氛围中。而他总是心无旁鹜地诵“小桥流水人家”,偶尔眼光会茫然地扫过我,再读“清泉石上流”。
紧张的学习使我的身体一天天虚弱下去。每天傍晚他邀我打球,陪我散步,后来为我订食谱,强迫我定时定量进餐。高考临近,等待的日子中,他出了事。
闷得太久的我想探视青天的高远,结果被挂在紫藤上荡秋千,手足无借力之处,我进退两难求他援手,他幸灾乐祸地笑着,抓了我的手说:“往下跳!”嗯,颇有点男子汉气概。我咬咬牙。一下扑到他的怀里,惯性太大,他无可躲避,猛地撞上了青石,紧揽了我,他的额上冒出一颗又一颗汗珠……
据诊断,他的肋骨断了一根。
他住院时,我去探望了几次。他依然关心爱护我,依然与我说笑,但看着雪白的绷带,我总有种难以负荷的感觉。
一惯开通的同学也开始议论我俩,似乎想探求什么。
苦苦寻求的,也许是一份心痛,何必?
一个冬日,寒风恻恻,空中稀疏地散布着细小的雪粒,霰弹般地在积了薄薄一层雪花的地上跳舞。紫藤只剩虬结的枝,清流只留一脉细细的线。我披了件薄呢大衣,与他在“琢园”缓缓踱步,什么也不说。
天籁的清寂,心情的宁静,难拥的默契。
我悄悄驻足,他蓦然醒觉般抬头看一下空荡荡的藤架,眼底有一抹动人的柔情。伸出手拍拍我的肩膀,笑说:“回去了,要不你会感冒的。”
我忍住满眶泪水,环了一下他的腰,转身走出老远,再见紫藤,不由回头向“琢园”挥了挥手。
不久,他寄来一封短笺,只写了几个字:
“我很快乐,因为拥有爱情!”
——“琢园”长在,情亦长在。
路遇父辈
星夜物语爱情可以化永恒为云烟一去不回头,友情也可能随波逐流因承受不住任重道远的负荷撒手而去,惟父母情亘古不变。
同学D的父亲来看他,是冬天。父亲带给儿子爱吃的大包小包的特产,和一身北方的干燥气息,温暖了我们居住的这座潮湿的南方城市。
看着父子俩用乡音传递着浓浓重重的亲情,我们几个时常标榜不想家的人,也不由生出几分醋意来。漂泊在外近十年,“家”不但没能随着时光流逝渐淡渐远,亲情却日益浓稠深厚起来。那一夜,我分外想念一座小城。
父亲的爱表露得异常含蓄,以至于我无法在记忆里打捞起整块整块的深情来。父亲是建筑工人,属于上山下乡知青那一代。缺少母爱,身为长子的他,除了想法填饱干瘪的肚子,还需顾及老人和弟妹,直到今天,他也没有胖过的历史。到了结婚年龄,因为家境贫寒,他娶了位乡下女子,也就是我母亲。快乐的日子没过两年,我和弟弟相继出世了。从此,父亲的艰辛深重起来。一个集儿子,丈夫,兄长,父亲之职于一身的男子汉,不得不向公司提出去最艰苦的工地,以换回相对高一点的工资尽自己的职责。
父亲开始流浪了。他一双瘦脚不停地运转,便肥沃了汉水流域那一方城镇一方乡亲,便麻烦了邮局的信使和收汇员。后来母亲告诉我:其间你爸从不抽烟,不喝酒,一件衬衣穿三年也舍不得换一换,处处亏待自己。
待我和小弟都不会撒娇的时候,父亲以为可以喘口气了。谁知年幼无知的我们,总是憋着劲儿与父母过意不去。旷课逃学,惹事生非,无论享受多么感人的母爱、父爱,仿佛周身麻木已不会接受任何温情了。为此父亲学会了抽烟,看了许多关于家教的书。烟是比较廉价的,书的功能也未发挥好,训斥我们的同时,仍不忘每天下班时买两个油炸糕、芝麻饼带给我们俩。就是在这种时候我把高中毕业证拿回家的。莫大的悲哀袭击了我和父亲,并各自孤独地咀嚼。当父亲费尽周折为我弄来一张技校入学通知书时,我却选择了参军。无奈中,我与父亲相互做了抛弃,远赴到西部军营。
平生读到的第一封信是父亲的,在莽莽昆仑脚下的新兵连的第二天,我在羡慕的目光里取走了这份珍贵的“礼品”,地址是他向接兵连长要的。信的内容如父亲性格般朴实:初次出远门,要吃饱,照顾好自己,缺啥就写信回来……我哭了,任性的男儿任性的眼泪流进了心底。“我的心是你的腿,自己去走吧。”信末尾我当初以为有语法错误的这句话,是我当兵好几年后才读懂的。
向亲朋昭示我存在的,是一枚枚小小的邮花。父亲每次写信,多者千言,少则数语,字里行间少有父子情长,都是要我学会生活的细节和种种告诫,也无一般父子通信的人生经历心灵历程。我知道父亲不愿把多舛的命运诉说给还未成年的儿子听,他在尽量回避那个年代。当我从书海中逐渐找到答案时,瘦小的父亲在我心中伟大起来。正是父辈的不幸,才造就了我辈的幸运。
在这种沉默的爱意里,我天天长大。部队先后几次把我送到首都等大城市学习业务,似有一种不培育出“优良品种”不罢休的味道。看着一群群和父亲般年龄的老军人把青春、生命默默地交给了大漠,我就是一块顽石也该点化了。我考上了军队一所很有名气的学院。我只有一个念头,应该无愧于父辈。
单飞在外每年最多有一次回家的机会,但每次来回无论是深夜还是隆冬,也无论当时事务多重,父亲都会亲自接我送我。每一次,我心里都湿润润的。今春返校时,父亲孤独地立在月台上,凛凛的风冷冷地刮割着他的脸,一片片晶莹的小雪花,落在父亲脸颊的皱纹上,她是否想抚平父亲的沧桑?我蓦然感到父亲的衰老,老得让儿子心痛,老得让儿子自责自己的长进不快。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是每一个父母的心愿。可是成了龙凤又怎样,上了天还不是“呼”地一下飞走了吗?
每天每天,在小巷大街都会随时遇上父亲般年龄的父辈。他们匆匆忙忙的脚步声,为自己的子女弹奏着进行曲,他们隐忍的愁苦,有多少是为了自己?父辈们不易,那一脸的憔悴、一手的老茧、一腔的酸楚、一颗不堪负重的心,把他们的日子包装得严严实实。我可怜的父辈哟,你们何时才能卸下身上的包袱?
在我独自静思,怀念从前的时候,列队向我走来,踏在心路上心尖就疼得一颤一颤的,是妈妈为我织就毛裤,是爸爸带我从一个医院奔到另一个医院看病的焦灼,还有已过中年的教师忘我的奉献,都足以使我不敢迈出校园一步。怕看见父辈的内疚,怕无作为的尴尬袭来。父亲,爱你却不敢想你,你是我心中永远的隐痛。
渴望路遇,父辈是亲切的。他们时时提醒自己,花钱不可大手大脚,做事万勿吹毛求疵,要善待生活。路遇父辈,理解了父亲像土地,我们不加珍重地损耗它浪费它,不加节制地使用它,占用它的生命耗用它的时间。什么时候,才能像对待土地一样,对父亲说声“得罪了”呢?什么时候,家信才能脱离告急求援,申请资金,类似空信封的性质?
看过很多写父辈的文章,这无疑是对父辈的一种回报。对父辈,我们满含深情,写成天下最长的文字,也未必能表达这份爱。惟愿,把这些凝固成文字的情和爱,兑换成行动,让我们用心,用真诚,滋润他们衰老的心。我们生活在遗憾和悔恨中,避免这种“痛苦”的最好药方,就是浅浅地付出真情。
父辈们老了,他们的话也许不如从前经济了,他们就爱今昔对比。父亲,我真的好想倾吐对你严厉管教的感激,但虚荣和矜持使我无言凝视着你的苍老。尽管我们都想彼此交谈,却谁都不愿先开口。这是中国人的特点,含蓄奔放的感情很少外露。因此,我只能轻说一句:“爸爸,妈妈,我像你们爱我一样,深爱着你们。”
爱情可以化永恒为云烟一去不回头,友情也可能随波逐流因承受不住任重道远的负荷撒手而去,惟父母亲情亘古不变,即使用愤怒,张狂把它伤害得鲜血淋漓,它依旧不改为我牺牲的初衷,做我朝朝暮暮的守候。这,就是我们至亲至爱的父辈。
路遇父辈,总有许多感慨。我们远在天涯的人,时时牵挂一方土地,真是爱故乡么?不是的,不过是故乡的几个人把我们牵扯罢了。
海棠依旧
秋阳暖洋洋地照着,街心花园里,盛开的花丛正在尽情展现着最后的辉煌。
这是我的一位朋友讲给我的故事。我的朋友喜欢养花,尤其喜欢四季海棠,就是那种又被叫做玻璃翠的鲜艳娇嫩的花。他说他原来养它,只是出于一个男子汉喜爱保护美好而弱小事物的本能,而后来,却正是通过这弱小的花儿,使他从消沉中重新振作了精神。
那是一个秋日。他拖着疲惫的身体,走在回家的路上,心中却没有多少回家的喜悦。秋阳暖洋洋地照着,街心花园里,盛开的花丛正在尽情展现着最后的辉煌。而他的心里却泛起了一重深深的悲伤。仅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房间就可能称为家么!
走进住宅小区,他抬头去望自己住的那栋楼。楼上的阳台十之八九都封闭着,相邻的阳台之间大多还装上了半圆形的铁栅栏。既未封闭也没有隔断装置的只有他和他的邻居了。
这么望着的时候,他猛然惊呆了。他的阳台上,那盆海棠花正灿烂地开着,像一团火,几乎灼伤了他的双眼。
这怎么可能呢!整整半年没人管了,它怎么能够活下来,而且活得那么好呢!
他急切地跑上楼去,打开房门。半年多没有人住过的屋内,冷清得近乎死寂。但此时,他的落寞消沉之情早已被对海棠花的好奇心所取代了。他急切地打开通往阳台的那扇门。他无心收拾房间,他要守着那盆海棠,探寻它的秘密。
太阳快要落过西边那栋高层建筑的时候,他听见阳台隔墙那边的门响了一下。接着,阳台上探出半个身子,一只装着挺长一个喷头的洒水壶伸了过来。
这是一位十分漂亮的长发女孩。正要浇花的时候,猛然看见了坐在阳台上的他,愣住了。
他笑了一下,说:“你好!”
女孩说:“你好。你就是这海棠花的主人吧?你回来的正是时候,暑假结束了,我明天就要返校上学,正愁没人接我的手呢。我爷爷奶奶老胳膊老腿的,我可不敢让他们干这个活儿。”
“可是……我以前似乎没见过你呀。”
“是的,我们搬来才一个月。”女孩告诉他,浇花的任务是老房主家那位大姐走时特意交待的,那把特制的洒水壶也是她走时留下的。
“噢!是那位丑姑娘吗?”他问。
“你认为她很丑吗?”女孩反问道。“我认为能这么关心一盆无人照管的花儿的姑娘绝不是丑姑娘。同样,我想养这种花的小伙子也绝不会是个粗俗的人。”
“哦!……”他被噎住了。看来,这是个直率而又机敏的女孩。他有点敏感地问道:“她都告诉你些什么——关于我的事情?”
“没有。她只说你出远门去了。可这花多好啊!不能让它枯死,对吗?”
“哦……对的!”他深深地叹了口气,说:“可我……我是刚从监狱回来的,你知道吗?”
女孩好奇地睁大了眼睛:“怎么啦?”
“过失伤人,入狱半年。”
“哦,过失!”女孩松了口气。“生活中,大大小小谁能没点过失呢。我倒想听听,你的过失是怎么回事——你不介意吧?我们指导老师要求,暑假结束时要交一篇文稿的。我的文章就写的那位大姐交给我的这件既浪漫又美好还带点神秘的事。可我现在还不知道该怎么结束呢。你不愿帮助我吗?”
“嗨,倒成了我帮助你了!”他苦笑了一下,说:“我的故事其实很简单,没有一点传奇色彩。我和你一样是学文的。可是也给裹携下海了。结果折了本,背了一身烂账。女朋友又落井下石,撇下我,跟一个大款走了。我很苦闷,借酒浇愁,喝多了,与人发生了点冲突,失手打伤了人。这就样,平平淡淡,没一点意思。”
“是没意思。”女孩说:“为此险些毁了自己的一生,不值得。不过,你以后的日子还长着呢,重新开始,一切都来得及的。”
他说:“谢谢你的鼓励!你知道我守着这花儿坐了半天,都想了些什么吗?在回来的路上,我对以后的日子依然心灰意冷。可看到这灿烂盛开的花,我感到了无限的温暖。你看,它在夕阳的映照之下真像一团火啊!它就是你和我的老邻居那火热的心啊!它表示着一种温情,一片爱心。它已重新点燃了我对生活的信心。从此以后,我不会再消沉下去了。”
女孩听得挺受感动。她张口刚要说什么,就听那边屋里有了动静。女孩哎呀叫了一声说:“奶奶,我今日耽误做饭了,只好劳动您老人家了。哎,多做一份饭啊,我这儿有位新朋友。”
他说:“这怎么好,我……”
女孩说:“客气什么。我爷爷奶奶前几天还念叨呢,说对门住的也不知是个什么样的人,什么时候回来了认识认识,也好互相照应呀。”
他没什么可说的了。事实上,他刚回来,家里也确实没有什么可吃的。
女孩说:“现在,我来帮你打扫房间吧。”说罢,就抽身回屋去了。很快,从他的门口,传来了清脆的敲门声。
他打开门。女孩背抄着手,夸张地迈着方步走进门来,俨然一副古代书生的架势,口中诵读着李清照的《如梦令》:
“昨夜雨疏风骤,浓睡不消残酒。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
“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他接道。
他们相对着哈哈大笑起来。
“自那以后,我再没有发过忧愁。无论多难多苦的事,我都会笑着去面对它。”我的朋友最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