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艾捷尔·丽莲·伏尼契
|类型:文艺·名著
|更新时间:2019-10-08 04:19
|本章字节:14266字
“这就是巴顿”亨利说。
比阿特丽斯从马车里向外张望,她欣喜若狂:多美的地方啊!
他向她谈起他父亲对庄园的改建,这以后的一个钟头,她一直竭力设想,这位从前的利物浦商人以及他那笔钱能把一座简陋的老房子和花园改变成什么样子。让她欣赏的是不是他们刚刚经过的那座蒙克顿华丽庄园的拙劣翻版呢?也行,他仿制了高傲的狮身鹰头象,或是把树剪修成各种奇形怪状的样子,在丹佛斯城堡富丽堂皇的建筑物和宽阔的草坪旁边,那些玩意儿实在是令人难以忍受的。
但他并没有改变什么。眼前出现的是一所优美的农庄住宅——平和宁静,果树成荫,令人心旷神怡,瓦屋顶古色古香,爬满了匍匐的玫瑰花、迎春花、金银花和铁线莲。
刹那间,比阿特丽斯的眼睛模糊了。她父亲一定会喜欢这所房子的。如果说她还喜爱什么东西的话,那就只有这所房子了。
这所房子是亨利的。但对她说来可能是一座监狱。她又不由地感到一阵心寒。
他们走进屋子。他在说什么。她应该好好听着,应该想出恰如其分的答话。
“亲爱的,你想变动这里的什么东西,你就说话。这里的一切都是你的。”
一切,只是除了她自己的身体。但他这番话倒是出自真心诚意。她顺口回答:
“我并不想变动什么——至少我看到的东西都是这样。这里的一切都尽善尽美!”
她为什么要说这些话?不难猜到,又得接吻和拥抱。
比阿特丽斯穿上便鞋,披上披肩。亨利在等她,想带她去看看整个庄园。他们来到这里的当天早晨,他就想做这件事,但她请他允许她头一天待在家里。“我有很多事情要学,”她说,“我希望把一切都渐渐料理好。”
昨天,她起得很早,整天都在观察这所房子,考虑怎样管理家务,而且跟佣人们见了面。晚饭后,她拿出记事本和铅笔,仔细记下,佣人工钱多少,买些什么,价钱多少,仓库里有什么存货,以及亨利对家庭开销的打算。他见她这样认真对待自己份内的事,十分高兴,现在该让她去看看他心爱的庄园了。
十月的早晨,阳光灿烂,她看到连绵的秋雨过后,牧场上一片碧绿,牧场那边就是苹果园,长满鲜红的苹果,这时她的唇边露出了愉快的微笑。她头一次主动朝丈夫转过身去。
他们走过牧场和水淹过的草地,来到小河旁,河水被笼罩在枝叶繁茂的老柳树的荫影下,在一片密集的悬钩子和长满紫红色桨果的野蔷薇中蜿蜒流过。睡莲只剩下几片稀疏的叶子,但山楂花还没有凋谢。薹草里到处都是蓝色的琉璃草。
回家的路上,他们穿过小树林,他让她看看参天大榆树,白嘴鸦忙着在榆树上搭窝。然后,他又把她带到牲口棚,与总管和满面笑容的长工们见面,还让她看了仓库、马厩和牛棚。他看到,她喜欢的不只是纯种马和屋里养的小动物,这使他非常高兴。看来,她对四条腿的动物都喜爱,即使那口大老母猪巴布霞,她也很感兴趣,这口猪哼哼着,在一摊脏水里享清福,用它那缩在一层肥膘下面的两只伶俐的小眼睛,不停地打量着周围的一切。
“身上带这么多膘,可真够受的,但它并不像我想象的那么笨。”她说。
“它才不笨呢!”他笑着说。“你试试看,让它干不愿意干的事!它可滑头了。当然,它已经是个老太婆了,是不是?”
他俯下身子,温存地给这个奇形怪状的家伙的耳朵掻痒。
他真喜欢动物,比阿特丽斯十分惊异。
又过了一小时,她发现动物也喜欢他,这使她更为惊讶。
“全部动物我都看到了吧?”她问道,这时庄园里的那些马、奶牛、狗和猫,她都抚摩和称赞过了,也知道了它们的名字。
亨利笑了。他把最好的东西留在最后了。
“除了一个以外,你都看见了。它在那边。”
他就象他慈爱的父亲一样,声音里略带骄傲的意味。
“对它可要小心,它性格很怪。”
他打开那个单间畜棚的门,这里显得异常明亮、整洁。里面有一头红色大公牛,鼻子上戴着环,脖子上拴着链子。
“这是一头纯种蒂斯德尔牛。父亲从诺森伯兰把它带来的时候,它还是头小牛犊。在全郡里,没有第二头这样漂亮的牲口。”
“但……是不是总得把它关起来?”
“不。我们每天都用链子牵着它去放牧,有人看着它,就把它带到西部牧场上去。不过,那是很少有的事情。”
“为什么?”
“诺森伯兰公牛容易受惊。还很有力气。得寸步不离地看着它们。”
“亲爱的,这是英国最优良的品种。你瞧它的脊背!别走那么近,它跟你还不熟。怎么样,我的老朋友?苍蝇咬你了?没关系。”
“他挤进红褐色的牛的肋部和墙壁之间的狭小空当,在它强劲有力的脖子上来回抚摩着。比阿特丽斯心里十分紧张。”
“亨利,这不危险吗?”
“对我来说,这没什么危险。换个别人,它可不干。我们是老朋友了,是不,老头儿?”
他慢慢抚摩着牛的脊背。牛不慌不忙地转过头,斜着眼睛,眨了几下,轻声打起呼噜来。
“听见了吗?它愿意让人抚摩经。我知道,亲爱的,我知道,我……啊,你这个老红鬼,又来这一套了!”
他赶紧跳开,因为牛打呼噜的声音有点不对劲,它的肩膀轻轻的抖动着。
“你看见了吧?跟它在一起可得留神。它过去跟我来过这一招了。”
比阿特丽斯吓得直哆嗦。
“怎么了?”
“它想把我挤到前面去。然后,它脑袋一晃,立刻把犄角捅进我的胸膛。它由于看到生人才发脾气的。这些鬼东西可狡猾了。听说,公象也是这样……亲爱的,你怎么了?我可怜的人,你脸色煞白。”
他跑过去,想扶住她,但她摇晃了一下,靠在墙上。
“没什么……不要紧。咱们出去吧。这里……太闷了。”
他有些慌乱,十分懊悔,请她原谅。这是他的过错,应该想到,这头牛会让她害怕。而且她一定很累了,因为他带她参观庄园的时间太长了。
她默默地和他一起走回去。幸好,他还不知道,什么事情把好吓成这个样子。
公牛转过头的时候,她突然觉得,它很像亨利。倒不是象眼前的这个亨利,而是在布莱特赫姆斯顿码头灯光下的那个亨利。棕红的头发、低低的额头、瞪着两只大眼睛,嘴巴……也跟动物一样,贪婪地咧开。他们好象是兄弟俩。
牛走近了,犹如一场恶梦……跑也跑不掉……
“我大概是有点累了。”她说。
星期日早晨,比阿特丽斯和丈夫一起来到巴顿的教堂。他自豪而有些羞怯地带着她朝特尔福德家族的长凳走去,长凳旁边放着一块石板,上面写着他父母的名字。他按规矩双手捂住脸,跪了约一秒钟,然后彬彬有礼地把长袍的下摆弄平,坐下来,看着走进来的人。大多数人的目光都注视着新婚夫妇,而亨利则不停地暗中窥视丹佛斯家族专用的那条长凳。地方上一些不显赫的名门后裔已经纷纷就座,而蒙克顿勋爵外出还没有回来,他那位威严专横的母亲的宽大的锦缎坐垫仍然空着。教堂的杂役小声禀报:伯爵夫人身体不适,不能光临今天的祈祷仪式。亨利开始祈祷,心里突然感到十分轻松:人们暂时不会评头品足。只要沃里克郡西部那位举足轻重、独断专横的老夫人还没有表明态度,谁也不敢抢先说出自己的看法。
他朝比阿特丽斯投去兴奋的目光,而她却正陶醉在遐想之中。她在瞻仰修道院小教堂顶上宏伟的诺曼底式拱顶,没有察觉周围发生的事情。亨利只好在回家的路上向她解释全部情况,但她并没有立刻明白过来。
三天后,整个巴顿轰动起来了:蒙克顿家那辆巨型轿式马车停在通向亨利家门口的路上。孀居的伯爵夫人前些日子肝病复发,现已痊愈,她正是前出履行对妹妹的诺言:照料她们老朋友的遗孤——实际上这个姑娘比孤儿还可怜。
亨利不在家,但是没有他,别人也会惶惶不安。所有的佣人,从女管家琼斯太太到年轻的马夫,都十分清楚,巴顿新来的主妇在社会上的地位,主要仰仗于蒙克顿勋爵的母亲。
女管家敲比阿特丽斯房门的时候,她还在算帐。
“请进。”
琼斯太太走进屋子。她那件黑色硬缎子连衣裙上的每个皱褶,都显露出一副庄严的气派。
“夫人,从城堡来的伯爵夫人正在客厅里”。
说罢,脸上露出一副责难的神态。
“我从没有想到会有人来。”比阿特里斯说。
她慌张地看了一眼自己身上那件深蓝色的毛料家常便服——这是她全部嫁妆中唯一自己挑选的一件。这件便服朴素、大方,正和她的心意,但卡斯特斯夫人却看不上眼。
“夫人,不能让伯爵夫人总等着,可是您这身装束……我是不是赶快给您拿件别的衣服?穿那件绿丝光绸的,还是那件葡萄色塔夫绸的?”
“谢谢您,琼斯太太,但我不愿意让那位老夫人总等着。我就穿这身衣服下楼去。”
她走下楼梯时,琼斯太太一直用气愤的目光盯着她的后背,不知为什么,比阿特丽斯心跳得厉害。开头就不吉祥。不如听众女管家的话:如果这位众望所归的夫人对她见怪的话,亨利一定会伤心,或许还要生她的气。
琼斯太太又去干自己的事了。新娘就是这副模样!伯爵夫人会怎么想呢?
最初一瞬间,伯爵夫人以为她是个寄宿的女食客,是“从名门请来的女伴”,女主人叫她来通知,她立刻就下楼来。亨利决不会这么吝啬,这么冷酷无情,让他的年轻妻子穿着毛料便服出来会见生客,她就象家庭教师,既没有耳环,也没有胸针,两只眼睛流露出惊恐的表情。后来,她看到她纤细的手指上闪烁着钻石的光芒,想起了妹妹最近来信中提到的情况:“应该给她些鼓励……她十分腼腆,沉默寡言……但我深信,亲爱的艾米莉娅,她很快就会了解,我姐姐的心地是多么善良。”
蒙克顿夫人站起来,亲昵地伸出丰满的双手,带着一副温厚的表情,朝走进来的比阿特丽斯迎上去。
“多么淳朴的小猫啊!别怕我,亲爱的,您丈夫很小的时候,我就了解他。”
比阿特丽斯心里很紧张。这位胖夫人是不是想吻她?有什么办法呢,只好让她去吻,也许还要发生更糟糕的事。如果亨利要她屈从,她只好忍受,这就是这场交易的条件。她顺从地低下头,把她那温柔的脸蛋凑到伯爵夫人跟着,嘴角上渐渐露出微笑。
亨利和总管谈完话,回到家里,他在大门口看见伯爵夫人那华贵的马车,就赶紧加快的步伐,在前厅里,忐忑不安的女管家把他拦住处。
“伯爵夫人在客厅里。夫人还穿着那件家常便服。我请她让我帮她换件衣服,可她不愿意。老爷,伯爵夫人可别以为,咱们对她不尊敬。”
亨利的心凉了。如果头一次见面就留下不好的印象……蒙克顿夫人高兴时,是很善良的,有时简直善良得出奇。但她语言尖刻,行为举止稍有疏漏,都会遭到她无情的指责。亨利脑海里闪现出他学生时代的一件往事,这虽然与眼下的事情无关,但想起来却十分痛心:当时举行一次庆祝选举的盛大宴会,他父亲生平头一次被邀到那座高贵的城堡里去。
那年,他大概是十二岁,丹佛斯家的一个小兄弟把这件事在圣卡特伯特学校张扬开了。这带着恶意的笑话传遍了各个寝室和游戏场,而且大家的说法都完全一致,所以亨利在学校的时候,心灵上受到了很大的刺激。每个新处刚一入校,同学们就悄悄地、嘻皮笑脸地——同时还小心翼翼地看看亨利那双有力的拳头——告诉他们,“黑奴贩子”(只有一次有人大胆地公开叫过这个外号)曾用双手抓起一只煎熟的野鸡,然后又吓得赶快把一只大腿扔到盘子里,结果鸡腿弹起很高,连同浇汁一起啪达一声落在教夫人的膝盖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