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作者:司马紫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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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武侠·玄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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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7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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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30438字

夏志昌则弯腰把那些散落在地上的珠宝拾起来,马兰莎顾不得脸上的创痛,忍不住道:「这些珠宝是我的,你已经答应给我们了!」


夏志昌道:「不错,我是答应过,但是我也告诉你过,说不可以贪婪,贪心能使到手的珠宝变为沙石,你不肯听,这次终于得到一个教训了。」


马兰莎无以为答,夏志昌顿了一顿,但还是数出了五、六颗珍珠。放在她面前的地上道:「我给你留下这些,那是为了医治你脸上的创伤的,在伤痕快要收口的时候,把这些珍珠磨成粉,跟药一起吃下去,可以便你的脸上平复如前,不留一点痕迹。」


马兰莎茫然的蹲下,拾起那几颗珍珠,却不知如何是好。


夏志昌含笑过去,用一只手扳着车轮,一只手抬着车身,用劲往上一抬,已经把一千多斤的车子由陷坑中抬了起来,往前推了两步,使车轮完全着地时,才放了下来。


孙小琴咋舌道:「你的力气真大。」


夏志昌只是笑笑,正要开口,忽然又是两声枪响,枪声是发自不远处的斜角。


紧接着枪声之后,又传来一声痛呼声,那却是来自山壁上一个隐蔽的地方。


孙小琴脸色一变,连忙拔枪在手喝问:「谁?」


却见吴长胜拖着一支长马枪,由隐蔽处出来,笑嘻嘻地道:「是我老头子!」


孙小琴诧异道:「你……你又是谁?」


吴长胜道:「我是夏少爷的伙伴,也是替他赶车的车夫。」


「你不是摔下去了吗?怎么没有死?」


「摔下去的是我的老伴儿。」


孙小琴愕然地问夏志昌:「你们一共不是只有两个人吗?怎么会变成了三个人呢?」


吴长胜笑笑道:「那是我的一件老棉袄跟一条破棉被,我已经用了十几二十年了,可不是我的老伴儿吗?」


「原来你是用衣服做个假人,摔下去骗人的。」


吴长胜笑笑道:「孙姑娘,你既然已经发现车子是故意陷进陷阱的,自然也会想到不可能有人会真正的摔下去吧!」


孙小琴看看他手中的枪,目中现出了异采道:「老爷子,你还真行,居然能弄到这么好的枪,能借我看看?」


吴长胜大方地递给她,孙小琴接过来,试了试枪机,然后又熟练的推开弹夹道:「这里面可以装八发子弹。」


「是的!如果把第一发先推进枪膛,可以装九颗,动作快的话,可以在五秒钟内射完,最远可以及两百丈,只是一百五十丈外,就不容易取准了。」


孙小琴道:「这么说来,在一百五十丈内,你可以百发百中了。」


「这个我老头子没那么大的本事,只能打个对折。」


「能够有一半的命中,也很不容易了,老爷子,你练了很久吗?」


吴长胜笑笑道:「老头子玩枪儿不过是近年来的事,不过这支玩意儿很合手,凑合着练了三五十发,就差不多摸熟了,不是我吹牛,只要枪响,就不会落空。」


夏志昌笑道:「老爹,打对折可也是你自己说的。」


吴长胜笑道:「我也没胡说,这玩意见的枪子儿可不好买,我只有五十发,叫我百发百中可不是得折半?」


孙小琴又忍不住被逗笑了,她发觉这个老头子也很有意思,看看他藏身的地方道:「老爷子你可真会挑掩蔽,从那儿点着放,我们这儿,一个也漏不掉。」


吴长胜轻叹道:「不错,我躲在那儿是为了掩护夏少爷哪,可是我发现还有人比我占了更好的位置,吓得我一直不敢动,我只要一露身形,第一个挨枪的就是我,所以夏少爷,我很抱歉,让你受惊了。」


夏志昌笑笑道:「没有呀,我这不是好好的。」


吴长胜道:「起先我是看出孙老虎对你不怀好意,可是我不能动,因为这四位姑娘之四管枪都对比着你。我可以一枪把孙老虎放倒,可是这四管枪那一管开了火,也能把你打下去,我只有祷告上天保佑了。」


他看看孙小琴,又看看马兰莎她们笑笑道:「总算老天爷听了我的哀求,动了慈悲,孙老虎自己摔了下去,可没想到这三位姑娘又来上一手,可是我不愁,因为孙姑娘站在你那边,有她一管枪,另外的三管枪就等于是假的了,人家那才叫是神枪手。」


孙小琴微笑道:「老爷子!你是在臊我呀,我这神枪手连枪都没响一下,倒是你自己刚才在二百丈处,由下往上,子弹能打进尺来方的小窗孔里,那又叫什么呢?」


吴长胜一笑道:「那是瞎猫手,这只能算是瞎猫逮住了死耗子,蒙上了而已。」


夏志昌这才笑笑道:「老爹,是谁在上面?」


孙小琴也道:「是啊!是谁在上面呢?那儿有个小窑头,可是很秘密,除了我哥哥之外,大青岭上没人知道,那是遇上大票的买卖时,我哥哥躲在上面监视用的,今天可没叫人上去过,怎么会有人呢?」


吴长胜一笑道:「大概是王胖子跟他两个伙计吧!隔太远了,我看不清楚,只看到一个大概的影子。」


孙小琴神色一变道:「什么!是这三块料,他们怎么知道那上面的窑洞!」


吴长胜道:「他们跟令兄是老朋友了。」


「再老朋友也不会叫他们在上面的。」


吴长胜一笑道:「我相信不会是令兄叫他们躲上去的,因为一开始他们把枪管对着令兄,如果夏少爷叫令兄杀死了,我相信他们的枪口就会朝着令兄和你们四个人了!」


「他们敢这样做?」


吴长胜一笑道:「有什么不敢的?那些人还讲什么信义,他们一路上盯着夏少爷,王胖子丢了一条胳臂,都没舍得放弃,又怎么肯落在别人手里呢?」


「这三个畜生,我非剥了他们的皮不可!」


孙小琴恨恨地说着,回身就要朝山上去。


吴长胜笑着道:「算了吧!孙姑娘,我老头子一直在盯着他们,看见他们有行凶的意图了,才先发制人,给了他们两枪,虽然没瞧见打中了谁,也不知道打中了什么地方,但相信已经给了他们一个教训了,这会儿早就溜了,你要找他们,在路上还有的是机会!」


「他们还会来吗?」


吴长胜道:「只要他们不死,一定会再来的,夏少爷这颗脑袋不知道是谁悬下了重赏,再加上他身上带着的珠宝,那简直就是一块难得一见的肥肉,谁不想咬上一口呢?何况他们是唯利是图的职业杀手,自然更不肯放了。」


孙小琴听了吴长胜的说话,似乎江湖行情很熟,而且他的枪法也高得惊人,虽然她手中的枪支很好,但是在两百丈左右却也无法取准了,他居然能毫不偏差地射进那个小孔口里去。


这条路上的江湖人物她都很熟,却没听说有这一号人物,倒是要慢慢摸摸他的底子。


于是她收好了要拔出来的短枪道:「好吧!这次便宜了他们,以后再遇上,我就要他们的命。」


夏志昌朝她笑笑道:「孙姑娘好威风!」


孙小琴不禁脸上一红道:「你不知道这三块料多可恶,他们躲在那个地方,分明是想把我们全都放倒下去,若是不给他们点厉害,实在太便宜他们了。」


吴长胜道:「好了!走吧!孙姑娘!假如你不准备回大青岭,这会儿就该上路了,赶它个四五十里,天黑时分,才能赶到严家屯子,否则今晚上就得露宿了。」


孙小琴道:「我不回去了,否则会有一阵罗嗦,也许就脱不了身了。马兰莎,大青岭是交给你们了,不过我要劝你一句话:你把族人找来在那儿放牧,那是没人会与你争来的,如果你想像我哥哥一样,继续开山立窑,我劝你们还是收收心吧。黑道的圈子不是这么容易混的,更不是你们几个回回的女流所能挑起来的。」


马兰莎道:「为什么?我是你哥哥的妻子!」


孙小琴道:「不错!但你不是大青岭的女当家,没人会承认你的身份,你不信就试试看,在大青岭那批亡命之徒的眼中,你们只是几个女人而已,我们总算相识一场,才劝告你这些话,听不听在你了。」


把骡子拴上车子,他们三个人坐上车子走了。


马兰莎脸上还流着血,手中握五颗珠子,跟她两个妹妹一起,目送着车子离去,似乎有点茫然之感。


车子在碎石子路跳得厉害,这次是吴长胜一个人坐在前面驾车,夏志昌跟孙小红并排背向着前方而坐,车上堆了大大小小的箱子口袋,把前后隔开了,夏志昌似乎不太爱开口,背靠着一袋燕麦,闭着眼养神。


孙小琴则在默默地想心事,想着,想着,她的眼泪就忍不住扑扑的往下掉。


夏志昌忽然发觉道:「孙姑娘,很对不起!」


孙小琴显然为他这句没来由的话感到一怔,因此愕然地注视着他。


夏志昌不安地搓着手道:「杀死你哥哥,我实在是万不得已,因为我不动手,他就要下手了。」


孙小琴道:「我知道,我就站在一边,看得很清楚,王胖子来到后,他就决心要你的命了,路上设陷阱,就是要摔死你的,否则九道陷阱中,也不会选上这最凶险的一道了,只要车子走得快一点,就会整个的翻下去,我哥哥不知利用那儿伤了多少人命,他自己也送命在那儿是天理报应,我并不为他的死而恨你。」


「但他毕竟是你的兄长。」


孙小琴怒哼了一声:「那也只是一个名份而已,实际上他从没有尽到一个做哥哥的责任,小时候,他没有尽到一点兄长的责任,不但自己拳打脚踢,而且也听任他那些手下对我打骂,我比一条养的狗都不如……」


「他……怎么这样对待你呢?」


「他那个人心目中只有黄的金子跟白的银子,他要不是为了怕丢脸,他早已就把我卖到窑子里去了。」


夏志昌不知道窑子是什么地方,珠玛大喇嘛虽然把外面的人情世故告诉他很多,但是有些事是他无法学到的,只是他想到那必然是个很不好的地方。


孙小琴似乎很愤怒,沉着声音道:「我知道这个哥哥不可倚靠,要想出头必须要靠自己,所以我咬着牙,拚命地练功夫、练枪法,总算给我练出了一点成就,他才对我另服相看了,因为我的枪法不但可以帮他的忙,也已经超过了他。」


「那一定是很不容易了!」


「是的!天知道我吃了多少苦,下过多少努力,我比他们每一个人强,因为他们都没有我这种环境,逼得去下苦功。山上的日子渐渐好过了,大块的肉、大把的钱,使他们都懒散了,只有我在不断地磨练自己。」


夏志昌叹了口气:「是的!功夫是不断的苦练磨出来,我在塔拉尔宫中,从我懂事的时候开始,没有一天断过练功,刚开始的时候,简直无法忍受,可是老师父督促很严,不准我偷一点懒。」


两个人都没说他们在练功时是如何的苦况,但是他们都能了解,因为这是他们的体验。


孙小琴道:「你的功夫实在很高,我看到你用手上的震力把珠宝弹起来打击马兰莎,实在羡慕得很。」


「你也应该不错,这不算什么,只要下苦功,谁都可以练到的。」


「不!我差远了,你有名师指点,我只有靠自己摸索,所以到后来,我只有专心练习枪法了,因为这玩意儿可以无师自通的,其他的功夫在山上的人自己也是三脚猫,我跟着学不出什么名堂来。」


夏志昌叹道:「塔拉尔宫里不准携枪进去,所以我就是没机会学枪法,但老师父说我可以出来再学……」


孙小琴笑了一下道:「开枪没学问,手指一扣扳机就行了,根本不必学,至于把枪玩得熟,打得准,那可不是一天的功夫,而且也急不来的,我看你身上插着飞叶子,想必一定很有火候吧!」


「还好!十丈之内打着头,一口气连发二、三十把,最多只有一两把会漏空。」


「那你根本不必费神去练枪了,手枪的威力也不过如此,却没有你这么快,因为还要装子弹,再说这玩意儿毛病多,难以把握,很可能在紧要关头,遇上一颗打不响的弹,就会因此而送命。还不如刀子稳靠。」


「老师父也这样说过,所以他一个劲儿的教我练功夫,只不过他在我临走的时候,又告诉我说时代究竟不同了,火器越来越进步,功夫再好,也无法在百丈之外伤人,可是一支长枪就能办得到。」


「那也是,你可以向吴老爹讨教一下,他的那支长枪是最好的,而且他的枪法也出神入化了。」


由枪谈到武功,再由武功谈到其他,话就多了,可是孙小琴的眼睛又红了,那是由于话题转到身世上。


夏志昌的身世根本还不清楚,孙小琴的身世堪悲,从小死了爹,八岁时又死了娘,就由一个邻居把她送到孙老虎那儿去,在这以前,她没见过这位哥哥,因为孙老虎比她大得多,早就不务正业,出门浪荡去了,而且知道他在大青岭落了草。


没有人敢收养这个孤女,为的是怕惹上麻烦,只好将她送到大青岭。


孙老虎那时只有七八个人,两杆破枪,对这个幼妹根本不当同事,她的待遇比那些抢来的女人还不如。


她是在屈辱、打骂、血泪中长大的,所以她拚命的练功夫,使自己坚强,她饱受凌虐,所以她痛恨暴力,摒弃这种生活,也为此,夏志昌虽然杀了她的哥哥,她不恨夏志昌,这当然也因为她在江湖的圈子里成长,才有这种观念,否则的话,不管孙老虎对她多坏,到底是她在世的唯一亲人,手足被害,很难如此释怀的。


夏志昌静静地听着,一面同情,一面唏嘘感叹。


这实在是个很平凡的故事,而且,孙小琴的遭遇也不是悲惨的,世上比她更不幸的女孩子还多得很。


只不过夏志昌是从寺庙***来的。在藏人心目中的喇嘛是很崇高的地位,被选为喇嘛的子弟,都是贵族,献身佛职是一种荣誉。


所以夏志昌从来没有接触过什么悲哀,也没有听过悲惨的故事,因此他对孙小琴的身世就认为是很凄惨了。


但是,他自己本身也是在严格的磨练中成长的,因此对于孙小琴的奋斗认为也很平常。


这使孙小琴略为失望,她对自己的坚强自励一直认为很自傲的,好在她也知道夏志昌的过去只是一片空白,对他无法作更多的要求,也就不以为意了。


夏志昌忽然问道:「孙姑娘,既然你不为令兄的死而伤心,那你又为什么要哭呢?」


「我……我也不知道,也许是为我的将来而感到茫然吧,我以前在大青岭可以分到一份红钱,今后自然没有了,如何生活,就成了问题。」


「你不是在都兰开着一家药材铺吗?」


孙小琴叹了口气:「那是赔钱的生意,我的药材铺里有两位大夫,由我每月贴上五十块钱月俸,他们给人施诊不收钱,我的铺子里只有穷人光顾,大部份的药钱也是奉送的,我从大青岭得来的钱,全花在那个地方,好几个人靠着我养活,可不能作为生计的。」


「原来你是位行善的侠女,佩服!佩服!」


孙小琴苦笑一声道:「我在大青岭取的是昧心钱、不义之财,只有那样花去才能心安。正因为如此,我才经常留在大青岭,否则我早就离开我哥哥了。」


「这倒是,那你以后如何去维持呢?」


「没什么,我只是在暗中支持那家铺子,并没有公开出名,铺子里是两位大夫挂的名,最多我去通知他们一声,把铺面送给他们,叫他们自己去维持就行了。」


「那不好吧,本来是施诊施药的,忽然改成要钱了,不是要使得那些穷人失望了吗?」


「这也没办法,我总不能再去做强盗抢了银子来支持,以前是为了哥哥拖着,无法脱身,现在我再也不干那种事了。」


「当然,抢了钱来做善事,到底不是办法,孙姑娘,我这袋子珠宝,你可以拿去……」


「不行,夏兄!我以前因为是不义之财,才那样子花费的,你这些珠宝是人家送给你的。」


「我不需要!」


「你要不要是你的事,那怕到了都兰,你把药材铺接过去办都行,却不能由我经手。」


夏志昌倒是没有办法了,他找不到理由去说服孙小琴,而且孙小琴又道:「夏兄!都兰城里还有别的做善事的人,我不支持,自然还会有人肯出钱支持下去的,你倒不必为这个去费心思了。」


「可是,我却不忍心见你为这事伤心、发愁!」


「我发愁的不是药材铺子,开这家店,我是为了求个心安,现在我不赚那种昧心钱了,不去理会它也问心无愧,我愁的是未来的日子怎么过……」


「那有什么好愁的,你还怕会饿着不成?」


孙小琴道:「不错!就是这个问题,我上无片瓦,下无寸土,身无一技之长,连一般女儿家的普通活计都不会做,除了身边一杆枪外,什么都没有,总不成我还替人家去当枪手不成!你说叫我做什么?」


夏志昌也怔住了,想了一下道:「你可以做保镖,我听老师父告诉我说过,很多不愿沦入黑道的江湖人,都是以保镖为生,这是一条江湖人正正当当的生路。」


「夏兄!这是以前的事,现在可不时行这一套了,也没人开镖局了,否则也没有这么多收买路钱的堂口了。做生意的人,不会花钱请了保镖,又一路上花钱烧香拜佛,孝敬这么多绿林祖宗了。」


夏志昌一怔道:「没人开镖局了?」


孙小琴道:「是的,也许在内地大城市里,还有那么一两家在勉强撑着,像这些穷乡僻地,镖行早关门了。」


「为什么呢,难道大家都……」


「因为年头儿变了,一管枪伸伸手指就能杀人,没人肯下死劲去练功夫了,大队的商家,把请保镖的钱省下来,买上几支枪,教伙计们带在身上,一样能保护自己了,小一点的生意人,只要乖乖的交出买路钱,也就过去了,因此自然就用不到保镖的了。」


「那些商队总要请人护队,教人用枪的吧!」


「是的!他们当然要请人去教枪法,平时也有随队的教练,来指挥督导枪兵所组成的民团。」


「什么叫民团?」


「那是各大乡大镇的民间自卫组织,也称为乡团或者自卫队的,壮丁是他们自己的子弟,武器经费由地方上公摊,目的就是防卫自己,不受盗匪的侵扰,有些大的商号,也有着差不多的组织。」


「那你可以去担任教练呀,我相信你的本事足以胜任的。」


孙小琴苦笑道:「论手底下的工夫,我是足足有余的了,只不过,一来,我是个女孩子,民团里没有女人的,二来,他们只要本乡本土的人,虽然也聘请外地的高手做教练,可是一定要身家清白、来历清楚的,我是孙老虎的妹妹,他们不抓我起来就算好了,绝不会要我去工作的。」


「这是什么话,你跟你哥哥不同。」


「夏兄!你知道我,可以这么说,别人却不知道,谁敢用我呢,再说这种生活,也不适合一个女孩子吧!」


夏志昌的确不知怎么才好了,他紧锁着双眉,彷佛遇上了一个难题,想了半天才道:「有了!那位吴老爹也是孑然一身,他要回到关内去安居,一定会照顾你的!」


「非亲非故!他凭什么要照顾我呢?」


夏志昌忙道:「这位老人家古道热肠,最是热心不过了,而且他对你的印象很好……」


「你怎么知道他对我的印象如何呢?」


「那还用问吗,我们在路上所发生的事,所说的话,他在一旁都听得清清楚楚的,如果他对你印象不好,绝不会要你跟我们一起走了。」


「这位老人家也怪,他好像跟你也是刚认识。」


「是的!我们刚见面不久,不过他跟我父亲好像是非常熟,他在那个小镇上做生意,好像也是为了等侯我、照顾我,所以一见到我,立刻就扔下买卖跟我走了。」


「你怎么知道的?」


「是珠玛老师父告诉我的,他说我离宫之后,可能会有很多的麻烦,对任何人都要防备一二,只有两个人是可以信任的,其中一个就是他。」


「能被珠玛大喇嘛推许的人,必非等闲之辈。」


「是的,他以前的外号叫不败神龙。」


孙小琴一怔道:「不败神龙!那是位很有名的江湖前辈,听说他跟多手天王,曾经是一位康巴族王爷的亲信侍卫。」


「不错!老师父告诉我可以信任的另一个人,就是多手天王哈卡达。至于其他的事,我就不清楚了。」


「那么你跟那位王爷也有关系了?」


「我不知道,我对自己的身世毫无所知,要到了西宁,找到了我的叔叔才能知道。」


「难道连一点底子都没有?」


「没有,我到宫里的时候,大概才三岁吧!」


「三四岁也该有一点印象了。」


「也可以说没有,我只记得我小的时候,家里有很多的人,有很大的房子,此外,什么都不记得了。」


「对你的父母呢?也都不记得了?」


夏士昌笑道:「我似乎从来没见过父亲,有一个女人,长得很美,我叫她兰姨,她照顾我,但她不是我的妈妈,对以前的事,我只记得这么多。」


「那位吴老爷子应该知道你的身世吧?」


夏志昌道:「大概知道一点。」


「你问过他没有?」


「没有!虽然他像是有意想要告诉我,可是我叫他别说,因为老师父说了,我的身世除了那位叔叔之外,谁都不会清楚,谁都无法告诉我正确的一切,若是有一点错误,都足以造成很大的影响。」


「吴老爷子因此就不再说了?」


「是的,他很敬仰老师父,认为老师父既然坚持要如此,必然是有道理的,所以就不再说了。」


「你自己呢,难道一点都不着急?」


夏志昌笑笑道:「我为什么要着急呢?既然要到时候才能知道,我急也没有用的。」


孙小琴看了他一眼才道:「夏兄,你真是个怪人,若是换了别人,怕不早就急死了。」


夏志昌道:「塔拉尔宫里的喇嘛们都是从小就被抱进宫里的,他们也都是不知道自己的身世,不知道自己的父母,可是他们都生活得很好。」


孙小琴叹了口气道:「不错,被选定为喇嘛的人都是自小就斩尽尘缘的,你在那一群人中长大,才能不关心自己的身世,如果换个环境,就不会如此镇定了。」


夏志昌笑笑道:「是的!老师父说尘世种种,最易扰人心境,叫我放开一切,专心去练功夫,等把功夫练成了,智慧沉定,自能平心静气,冷静去面对一切,为所应为,行所当行。」


孙小琴沉吟片刻才道:「夏兄!你将来作何打算呢?」


「我?我不知道,要等到了西宁之后,我才能作打算,目前什么都作不得准的,也许有许多事由不得我自己。所以我也不去伤这个脑筋了。」


「至少你不会再回塔拉尔宫做喇嘛去吧!」


「大概不会,虽然我对那儿的生活很喜欢,但是老师父似乎没有那个意思要我回去。」


孙小琴吁了口气道:「这就好了。」


夏志昌莫名其妙地看看她。


孙小琴有点不好意思地道:「我是说我离开了大青岭,举目无亲,只有你这么一个朋友可以照顾我。」


「吴老爹也可以照顾你的。」


「他虽然也能照顾我,可是他年纪已经大了,谁知道能照顾多久,你的年纪轻,总比他可靠一点。」


她说得自己都不好意思了,因为一个女孩子对一个男人说这些话,已经是很露骨的表示了。


孙小琴认识夏志昌没多久,本不应该说这些的,但是她似乎已经认定夏志昌是个可以信赖的人。


只可惜夏志昌对这种事太隔阂了,完全不了解她言外之意,只从语意的直接方面去了解。


因此,他点点头,认真地道:「那当然了,只要是我能力范围以内,我一定会尽力照料你的,不过,有一点要你原谅的,就是我从来也不知道如何去照料别人,倒一直是别人在照料我,像吃饭、洗衣服,我都没动过手,都有别人替我做得好好的。」


孙小琴道:「这些我不要你照料,而且还能照顾你,如果你的衣服破了,我可以替你补,脏了我给你洗,吃饭的时候,你把米粮买来,我替你做。」


「这些你都会吗?」


「当然会了,一个女孩子至少要会把自己身边的琐事料理好,只是我的菜做得不太好,怕不合你的口味。」


「你可以跟吴老爹学,他以前在镇上就是开饭店,做的菜好吃极了!」


孙小琴笑了一笑:「你要我学,我一定用心去学。」


「孙姑娘,如此说来你根本不必要人照料嘛!」


孙小琴叹了口气,但她知道夏士昌不是装,而是真的不懂,只能委婉的道:「那些是我们女人份内该做的,但是天上不会掉下麦米,那要男人去赚来的。」


夏志昌算是懂了,这还是先前那个老问题,因此他慨然地道:「这个你放心,我绝不会饿着你,只要我身上有一块饼,我一定分给你半块。」


「哦!要是只有半块呢?」


「那就全给你吃,我在塔拉尔宫里练过内功,两天不吃东西不会感到饿。」


这虽是孙小琴所希望的答案,却不是所期望的解释。


不过孙小琴没有机会去多作思考了,因为吴长胜忽然把车子停了下来,孙小琴忙问道:「老爷子怎么不走了,是不是到万家屯子了?」


吴长胜道:「还没呢!那要天黑才能到,这会儿不过才日影偏西,最少还得走两个钟头呢,是我这头老伙计瘾犯了,不肯走,要过两口瘾。」


孙小琴一怔道:「老爷子,你的骡子该不会是也有鸦片瘾吧?」


吴长胜笑笑道:「那倒没这么尊贵,那玩意见比金子还贵,连人都抽不起,还能孝顺畜生。是它的酒瘾犯了,孙姑娘,车上有口袋子,里面装着酒,另外有一个桶里泡着豆子,麻烦你拿出来,对上半壶酒喂喂它。」


夏志昌忙道:「我来,我正闷得慌。」


吴长胜道:「夏少爷,你有你的事儿,前面有道冈峦,你的身子灵活,上去瞧瞧,有没有人埋伏在那儿。」


孙小琴忙道:「夏兄的江湖阅历不足,恐怕看不出什么来,而且也太危险,还是我去吧!」


吴长胜道:「不!让那小伙子去,他需要历练一下,再说危险的事儿更没有叫你一个姑娘家去的道理。」


夏志昌忙道:「对!孙姑娘,这该我去!」


跳下车子,一转身就往山冈上去了,动作灵捷,如同一头狐狸似的,没见他费劲,就已经翻上了两三丈高的陡峭斜岗。


孙小琴有点担心地道:「夏兄的这身功夫是值得人佩服,只是他太没经验了,怎么这样忙着就上去呢?若是岗后有人当头给他一下子……」


吴长胜笑笑道:「孙姑娘,你放心,我在江湖上闯荡了几十年,这点见识总是有的,岗子后面没人,我们是从坡上下来的,岗后若有人,老远就能看见了,那后面是一片大平坡,也藏不住人,我是故意叫他走开的。」


「那………那是为了什么?」


吴长胜神色一正道:「孙姑娘,我们虽然刚见面,我这双老眼自信还能识人,我看得出你是个好姑娘。」


「谢谢你,老爷子,听夏兄说你是一位江湖前辈……」


吴长胜一叹道:「老夫老矣,往事不堪重提,我老头子很惭愧当年未能尽到力,维护故主,现在只有小主身上尽点心。」


「老爷子,那夏兄他真是……」


吴长胜摇摇手道:「别说下去了,我相信他就是我的少主,但是尚未能肯定,对于事情的曲折内情,知道得也不清楚,所以无法告诉你什么。」


「是!我不该问的!」


吴长胜道:「我知道你只是好奇,但是这件事牵连太大,被牵进去立遭杀身之祸。」


孙小琴慨然道:「我不怕,老爷子,夏兄已经告诉过我,说跟他同行在一起会有危险,我却没放在心上。相信我还能派上一点用处而不至成为累赘。」


「那是当然的,你孙姑娘辣手西施的大名在这条道上叫得很响亮,你手上的那一支枪,曾是神鬼皆愁……」


孙小琴有点不好意思,红着脸没开口。


吴长胜又道:「这一路上绝不会太平,有你帮忙,我是非常希望的,因为我正在担心一个人的力量不够。」


「这个老爷子放心好了,我已经离开了大青岭,一身无所事事,难得遇上夏兄这么一位侠义心肠的汉子,就是拿性命巴结上也是值得的。」


吴长胜道:「这小伙子的气度、人品都很好,确有令人心折之处,别说是我还有对故主的责任,就是为了他这个人,我也愿意把老命赔上来结交他。」


孙小琴知道吴长胜要说的不是这些话,因此也不再搭腔,静听他说下去。


吴长胜深吸了一口气,顿了顿又道:「我相信,孙姑娘也是跟我一样,认为他这个人还不错,才不耻下交。可是我们还要认清一点,他是从小在喇嘛寺内长大的,对于人情世故都不熟,现在正在历练中,而且他如果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之后,恐怕还有很多的事要做。」


孙小琴道:「我知道,我会尽自己的能力帮助他。」


吴长胜道:「这个老头子相信也很感激,不过珠玛大喇嘛一直不告诉他身世,最主要的就是怕扰乱他的心境,影响他的冷静。」


孙小琴刚要开口,吴长胜摆摆手道:「我们现在帮助他,就该尊重大喇嘛的意思,别去扰乱他,一切都等他明白身世,办完了大事再说,这小伙子是个很实心的人,我想他不会忘记我们的。」


孙小琴的脸又红了,她知道自己与夏志昌的谈话,都被这位老头子听见了,吴长胜对夏志昌只是尽心,一无所求,这番话分明是说给自己听的。


换了第二个女孩子听了这些话,早就羞得不能动了,更别说要她开口回答了。


但是孙小琴不同,她不但爽朗大方,而且也很理智,想了一下后,居然回答道:「是的!老爷子,我记住了,其实我说的那些话也没什么其他的意思,只不过是了解一下他心里的想法。」


吴长胜轻叹一声道:「他是由当今第一高人珠玛大喇嘛抚育成人的,心胸绝不会邪恶,可也有一点不好,庙里的生活太单纯了,这小子的心窍还没开,什么都不懂,你恐怕还是他见到的第一个汉家姑娘。」


孙小琴就是再大方,听了这话也禁不住飞红了睑,不过她知道吴长胜说这些话并不是在取笑她,也不是有意轻薄,因此只有低下头不作声。


幸好,夏志昌回来得很快,他那矫捷的身形,比一头狸猫还要灵便,几个纵跳起落,就回到了路上,笑笑道:「老爷,山岗上很平静,什么都没有。」


「哦!那就好,至少到万家屯子的这段路上,我们可以安安静静地走着,不怕有人来惊扰了。」


再度驱骡上路,吴长胜的地理果然很熟,一路行去,都是平坦的砂砾地,间而长着几株不到一尺高的小草,高原上的寒冷与干燥,使这些砂砾地面变得坚硬,路并没有经过刻意的修整,只是一条走出来的轨迹,可是几十年来,却也没什么改变。


荒凉是唯一的形容了,可是能看得远,藏不住东西,因为这儿是死寂,只要有生命,那怕是一只野兔在活动,老远也能看得清清楚楚。


吴长胜的那头老灰骡,想来是也耐不住这一片灰色的寂寞,没有人催它,自动的撒开脚步快跑起来。


所以他们原估计要在天黑的时分才能到万家屯子的,结果却在夕阳的霞影里,就进了这个只有四十户的小村落。


万家屯子是传下来的名字,里面的人已经没有一家是姓万的了,而且也不像个屯子了。


屯子是垦荒的人家集结的村落,这儿原来倒是还有几亩干田,可以种植一点高梁或青棵的。


可是天候的干旱,取水灌溉的困难,使屯田的人们灰了心,听任那些田地荒废了,不过,万家屯子却很热闹。


三十几户人家没增加,屋子却加盖了不少,那全是为适应需要而添盖的,因为前后各地的来客,这是唯一有人能落脚休息的地方,也因为这儿有着唯一的一口水井,在高原上,一口水井可以说是一个奇迹,干燥和高地使得地下水源很难探测和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