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约翰·高尔斯华绥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7 20:08
|本章字节:16992字
索米斯从糖果店里出来,第一个冲动是向女儿发脾气:“把手绢丢在地下!”而她的回答很可能是:“从你那里听来的!”所以他的第二个冲动是不必打草惊蛇。可是她是准会问他的。索米斯睨了女儿一眼,发现她也同样斜睨着自己。她轻声说:
“为什么你不喜欢那些亲戚,爹?”
索米斯的嘴角一翘。
“你怎么会有这样想法?”
“显而易见,”她说了一句法文。
“显而易见!”这是什么话!
索米斯虽然讨了一个法国老婆已有二十年,但是对于法国语言仍旧很少好感;太戏剧性,而且总使他脑子里联想起家庭中那许多微妙的嘲讽。
“怎么显而易见?”他问。
“你一定认识她们;然而你一点不露出来。我看见她们看你呢。”
“那个男孩子我从来没有见过,”索米斯说了一句实话。
“是的;可是别的人你却见过的,亲爱的。”
索米斯又看她一眼。她耳朵里刮到些什么呢?还是她姑姑维妮佛梨德,还是伊摩根,还是法尔?达尔第跟他的妻子在谈论吗?在家里,这件往日的丑事一直小心瞒着她,维妮佛梨德还警告他好多次,说无论如何不能有一点风声传到她耳朵里。到现在为止,她只知道,而且只应当知道,他从前并没有结过婚。她的褐色眼珠里那种南方的犀利眼光常使他见了害怕,现在又和他的眼睛碰上,可是却显出十足的无知。
“是这样,”他说,“你祖父和他的哥哥不和。所以两家不来往。”
“多浪漫呀!”
“她这句话什么意思,”索米斯想。这话在他听来既放肆又可怕——就好象她说的是“多有趣呀!”
“而且两家以后也仍旧不来往,”他又接上一句,可是立刻懊悔起来;这话说得带有挑战的意味。芙蕾在微笑。在这种年代,年轻人都以一意孤行引为得意,对任何正正经经的成见都不理会,他的话恰恰会激起她的牛性子。接着,他想起伊琳脸上的神情,又放下心来。
“为什么不和?”他听见芙蕾问。
“为了一幢房子。对你说来是古话了。你祖父就在你出生的那一天死的。他活到九十岁。”
“九十岁?除掉缙绅录,难道还有许多福尔赛家人吗?”
“我不知道,”索米斯说。“他们现在全都住开了。老一辈子全死光了,只剩下悌摩西。”
芙蕾拍起手来。
“悌摩西吗?多有意思啊!”
“有什么意思?”索米斯说。他很不高兴芙蕾会觉得悌摩西有意思——对他的族人是一种侮辱。这个新一代对任何坚固顽强的事物都要嘲笑。“你去看看他——老家伙说不定要显圣呢。”哼!悌摩西要是能看见自己侄孙男、侄孙女这种闹吵吵的英国,他准会骂出来。索米斯不由而然地向伊昔姆俱乐部望了一眼;对了——乔治仍旧在拱窗里,手里仍旧拿着那张粉红报纸。
“罗宾山在哪儿,爹?”
罗宾山!罗宾山!当初那出悲剧发生的中心!她要知道罗宾山做什么?
“在塞莱,”他说;“离里希蒙不远。怎么?”
“那幢房子在那边吗?”
“什么房子?”
“引起他们闹得不和的那一幢。”
“对的。可是这一切跟你有什么关系?我们明天回家了——你还是想想你做衣服的事情吧。”
“放心!全都想过了。家族仇恨,是吗?就象《圣经》或者马克?吐温里写的——真有意思。你在这场争吵中怎么办的,爹?”
“你不要管。”
“不要管!可是如果要我继续下去的话?”
“哪个说要你继续下去?”
“你,亲爱的。”
“我?我说这事情跟你毫不相干。”
“我也正是这样想,你知道;那就行了。”
她真是利嘴,他对付不了;安耐特有时候说她精细,正是如此。现在只有跟她打岔的一法。
“这一家有一块蔷薇花针织,”他说,在一家商店前面站住,“我想你也许会喜欢。”
索米斯替她付钱买下针织,两个人又向前走去;芙蕾说:
“你可觉得,那个男孩子的母亲是她这样年纪的女子里最美的了?”
索米斯打了个寒战。简直老脸,这样死缠着不放。
“我好象没有注意到她。”
“亲爱的,我看见你的眼角在瞄她呢。”
“你什么都看见——而且好象看见的还不止这些。”
“她丈夫是什么样子?如果你们的父亲是弟兄,你们应是嫡堂弟兄了。”
“死了,我听说是。”索米斯说,忽然气愤起来。“我有二十年没有见到他了。”
“他是做什么的?”
“画家。”
“这太妙了。”
“你如果不想惹我生气的话,最好把这些人忘掉,”这样一句话已经到了索米斯嘴边,可是又被他咽下去——千万不能让她看出自己的心情。
“他曾经侮辱过我,”他说。
芙蕾一双骨碌碌的眼睛盯着他的脸望。
“我懂了!你还没有回敬他,所以现在还耿耿在心。可怜的老爹!你让我来试一下!”
这简直象睡在黑暗里,有一只蚊子在脸上飞来飞去一样。芙蕾这样的执拗,在他还是第一次看见,所以两个人到达旅馆时,他就恶声恶气说:
“我总是尽量容忍。不要再讲这些人了。我上楼去,到晚饭时才下来。”
“我在这里坐坐。”
索米斯临走前把躺在椅子上的芙蕾看了一眼——眼睛里又是恨,又是喜欢——就走进电梯,上了五楼和安耐特住的双套间。他站在起坐间的窗子前面——窗子正俯视海德公园——用一只指头敲着玻璃。他的心情又烦乱、又毛躁。岁月和新兴趣为他敷治好的旧日创伤现在又在痛楚了,中间夹着不快和焦虑,还有那块不消化的果仁糖也在胸口微微作痛。安耐特回来没有呢?这并不是说在这种为难的时候她对自己有什么帮助。过去只要她问起自己第一次结婚的事情,他总是叫她不要噜苏;她只知道这是他一生中最热情的一次,而他和自己结婚不过是为了有一个家庭,勉强做的。她对这件事好象一直怀恨在心,而且时常用来挟制他。他倾听一下。门内传来一点声响,一个女人走动时的轻微簌簌声。她在里面。他敲一敲门。
“谁?”
“我,”索米斯说。
她刚在换衣服,现在还没有完全换好;镜子前面是一个惊人的美丽身体。她的胳臂、肩膀、头发——颜色比他第一次看见她时已经深得多了——颈子的线条、衣服的光采、乌睫毛的灰青眼睛,看上去都有一种华贵派头——敢说她四十岁还是和过去一样漂亮。她是一笔很不错的财产,一个顶好的管家婆,一个相当懂事和慈爱的母亲。只要她对他们之间的关系不要总是那么酸溜溜的,那么直言无忌就好了!她对他没有真感情,他对她也同样没有;可是索米斯有一种英国人的通病,总是不痛快她对他们的结合从不虚情假义地粉饰一下。他和她这个国家的无数男女一样,主张结婚应当建筑在互爱的基础上,但是如果结婚后发现843双方并没有爱情,或者从来没有真正爱过,——因而显然不是建筑在爱情的基础上——那也不能说穿。事实就是如此,爱情是不存在的——但是事实既然如此,你就只能这样下去!这样,你就两面都讲得过去,而且不会象法国人那样变得满腹牢骚,只图眼前,做出伤风败俗的事来。还有,为了财产着想,也必须如此。两个人之间没有爱情,这件事他知道,她也知道,而且双方都心照不宣,可是他仍旧指望她不要在谈话或者行动中承认有这种情况存在,他而且永远不能理解她骂英国人假道学是什么意思。他说:
“下星期你请些什么客人上家里去?”
安耐特照样用口红细细涂着嘴唇——他总是不愿意她搽口红。
“你妹妹维妮佛梨德,和卡狄干一家,”她拿起一支细睫毛笔,“还有普罗斯伯?普罗芳。”
“那个比利时家伙?请他做什么?”
安耐特懒洋洋地掉过头来,在一边睫毛上点一下,说道:
“他逗得维妮佛梨德很高兴。”
“我倒想有个人能逗逗芙蕾;她太乱了。”
“乱?”安耐特重复一下。“你难道第一次看见她这样吗,朋友?她生来就乱,正如你说的。”
她难道永远不能去掉她这种故意做作的卷舌音吗?
他碰一碰她脱下来的衣服,问道:
“你下午哪儿去的?”
安耐特看看镜子里的他。刚才涂得鲜红的嘴唇笑了,又丰满,又带有讽刺。
“自得其乐,”她说。
“哦,”索米斯抑郁地说。“大约做马路巡阅使。”
这句话是他用来形容女子那样莫名其妙地进进出出商店的情形。“芙蕾的夏装置了没有?”
“你倒没有问我置了没有。”
“我问不问反正对你都无所谓。”
“很对。她置了;我也置了——可是贵得厉害。”
“哼!”索米斯说。“那个普罗芳在英国干吗?”
安耐特抬起她才画过的眉毛。
“他欢喜赛船。”
“哼!他是个乏味的人,”索米斯说。
“有时候,”安耐特回答,从她的脸色看出她在暗笑。“不过有时候也很有意思。”
“他有一点黑人的血液。”
安耐特直起身子。
“黑人血液?”她说。“这是什么意思?他母亲是亚美尼亚人。”
“那么,就这样吧,”索米斯说。“他懂画不懂呢?”
“他什么都懂——他是见过世面的。”
“你给芙蕾找个客人。我要让她散散心。她星期六又要上达尔第家去;我不赞成。”
“为什么?”
要讲清楚为什么,非得牵涉到家族历史不可,所以索米斯只说:“吊儿郎当的。太不象话了。”
“我喜欢那个小达尔第太太,又安静,又聪明。”
“我对她一点不了解,只是?这件衣服很新呢。”索米斯从床上拿起一件时装。
安耐特从他手里拿过来。
“你替我扣上,好吗?”她说。
索米斯给她扣上。他从她身后望见镜子里安耐特脸上的表情,有点好笑,又有点鄙薄,那意思等于说:“谢谢!这种事情你永远做不好的!”
不错,他幸而并不是法国人!他给她扣好衣服后摔一下手,同时说:“这儿开得太低了,”说完就走到门口,打算避开她到楼下去找芙蕾。
安耐特停一下手里的粉扑,意想不到地突然说:
“你真粗鄙!”
这话他懂得——他有他的缘故。她第一次用这句话时,他还当作她是说“你真是个开小店的”!后来弄清楚以后,简直有点啼笑皆非。他对这句话很气愤——他并不粗鄙!他如果粗鄙的话,隔壁房间那个家伙,早上漱口的时候声音总是那么难听,又怎么说呢?还有楼下大厅里那些人,一开口总是鼓足嗓子使全世界都听得见,认为这就是教养,这又怎么说呢?满口的胡说八道!说她的后颈开得太低了,就是粗鄙!本来是粗鄙!他话也不答就走了出去。
他从另外一头走进楼下大厅,一眼就看见芙蕾还是坐在原来地方;腿跷着,一只穿着丝袜和灰色鞋子的脚缓缓荡着,足见她正在遐想。一双眼睛也看得出来——她的眼睛有时候就显出这种迷惘的神情。后来,忽然间她又会如梦方醒,重又象猴子一样活泼,一样乱起来。她而且懂得那样多,那样有主意,而年纪还不到十九岁。那个可恶的新名辞怎么讲的?疯姐儿!吱吱喳喳的,腿子也露出来——不成话说的年轻女人!糟的简直是魔鬼,顶好的也只是泥塑的天使。芙蕾决不是疯姐儿,决不是那种满嘴俚语、没有教养的女子。然而她执拗得真可以,而且那样豪兴,就是要享受一下生活。享受一下?这句话并不使索米斯产生清教徒的忧虑;但却产生和他自己气质相近的忧虑。他一直担心明天会享受不了这么多,以致今天不敢享受。现在看见女儿这样今日不知明日事,他觉得简直可怕。她坐在椅子上那个派头就说明这一点——她象在做梦。他自己从来不做梦——做梦是做不出名堂来的;不知道她这是遗传的哪一个!肯定不是遗传的安耐特!不过安耐特做女孩子时,在他缠着她的那些日子里,也曾有过一种花枝招展的神气。现在可没有了!
芙蕾从椅子上站起来——举动又快又乱,一屁股坐到一张书桌前面,急急忙忙拿起信纸和笔就写,好象信没有写好以前连呼吸都来不及似的。忽然间她看见了索米斯,脸上急切的失魂落魄神情消失了。她微笑地向索米斯飞一个吻,做出一副好看的样子,仿佛有点迷惑,又有点厌烦。
哼!她真“精细”——“精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