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词和元歌是一对前世冤家

作者:西岭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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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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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7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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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22454字

风从窗口吹进来,拂动白色的纱帘。


如絮,如沙,掀动漫天漫野的迷茫。


我在迷茫中寂寞地走,永远的流浪,无边的孤寂。有闪电划破寂静,撕裂的云层中,一张美若天仙的脸。


美,但是冷,不苟言笑,一副君临天下的派头,望着我幽幽地问:“为什么这样对我?”


我一惊,蓦然坐起,屋子里空空如也,只有白色的窗纱在飘。是谁躲在纱帘后对我凝睇?


木灯笼已经熄了。余烬犹温。


我起身将窗子关好,翻个身再睡。


刚闭上眼,那女子又来了,那张脸,依稀仿佛,像宋词,也像元歌。


元歌在暗夜中妖娆地舞,妖娆地舞,唇边噙着一抹恍惚的笑,冷漠的眼神穿透了千古的黑暗,似嘲弄,似迷茫,长袖飞扬,身形如鬼魅,蓦地一转身,再回过脸来,已经面目全非,换作宋词。


宋词定定地望着我,眼神忧殷绝望,声音如泣如诉,仍然执著地问:“为什么这样对我?”


我觉得疲惫,可是这次再也醒不来,由得她在我耳边一遍又一遍地盘问,将我折磨得大汗淋漓。


是电话铃声救我出苦海。


元歌的声音听起来如早晨露珠般清亮悦耳:“唐诗,还在睡吧?可别忘了下午的会。对了,你的车子还在修理,不如我来接你一起去公司吧。”


她的善解人意非常得我好感,于是欣然同意。


拉开窗帘,才发现有雨,但不是很大,淅淅沥沥的,反而增添几分春意。街边的柳树刚刚发芽,一片朦胧的新绿。但是过不了几天,叶子就会暗下来,好像少女的青春,转瞬即逝。


朝花夕拾,其实红颜白发的距离并不遥远,幻想与现实,也只在一步之间。我莫名地伤感起来。


好在元歌很快到了,打断了我的沉思。她今天的打扮与往日不同。浓妆,夸张的塑料耳环,带披肩的大麻花紧身毛衫,肥大的牛仔裤上到处都是口袋和补丁,手里还拎着把嗒嗒滴水的花绸伞,一头卷发张牙舞爪,像个小太妹。


看到我惊讶的目光,她笑起来:“这样不好看吗?”


“好看。”我由衷地说,“你穿什么都好看。”


真的,别人穿“三宅一生”是“矫情”,元歌穿则是“性格”;别人穿“乞丐装”是“发神经”,而元歌穿却显得“够精神”。这叫“天赋”,羡慕不来。


我们先一同到酒店一楼喝早茶。


元歌说:“不知怎的,我一见你便觉得亲切,好像认识了几辈子似的。”


我笑:“有本著名的里,男女主人公初次见面也说过类似的话。”


“我知道,贾宝玉见林黛玉嘛。”元歌娇笑,“贾宝玉问林黛玉:妹妹可有玉?妹妹没有,哥哥便恼了,要砸玉。”


我知道她指的是昨天我向宋词借玉来看的事儿,没想到现在还耿耿于怀,不禁笑了。


元歌说:“我就想不明白玉有什么好,石头记罢了。古玉更不好,死人用过的东西,整天戴在脖子上丢来荡去,像不像随身附着个小鬼儿?尤其有种玉蝉,听说是人死后塞在嘴里封口用的,也有人挖出来挂在脖子上说是当护身符,吓不吓死人?”


我更加好笑:“签约前你可不是这么说的。你说玉是中国七千年文化的沉淀,什么言念君子,温其如玉的,说玉是一件斯文佩饰……”


“那是为了投其所好、诱你入彀嘛!我不那样说,你会相信我的诚意吗?那时你是客户,我当然只有顺着你说。但是现在我已经当你是朋友了,自然就要说实话啦。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哪,我郑重宣布,我是不喜欢玉的。”


“你是不喜欢玉呢?还是不喜欢宋词戴的那块玉?”我拆穿她,“都说广告公司的创意部和制作部向来是天敌,但是你们俩好像特别有仇。”


“是她对我有成见,仗着自己出身好,有个当官的老爸,谁都看不起,处处与我为难。”


“其实你也不简单呀。”我赞她:“北京藏龙卧虎,机会虽多,竞争也最激烈,能够脱颖而出又坐稳位子,一定很不容易。”


元歌苦笑:“那有什么用?别人才看不到我付出的努力,都认为我凭的是一张脸。”


“你是说宋词?”


“她明里暗里骂我是狐狸精。”


“为什么会这样呢?”


“秦归田那个老色鬼喽。”元歌抱怨,“他是公司副总经理,管人事的,每次招聘,见男的就板一板脸,见女的就嘻皮笑脸。有时候还突然摸一摸抱一抱,说是试验女职员在面临突发状况时的反映。自从我进了公司,他就一直黏着我,有事没事儿地说些不咸不淡的话,弄得满公司的人都以为我同他有一腿。我又不好太分辩,只得虚与委蛇,宋词就骂我没骨气。哼,我要有个好老爸,我也板起脸来扮骨气,可是谁叫我出身贫门,没有后台呢!”


“宋词不怕秦经理?”


“当然了。全公司只有一个人敢当面骂秦归田色狼,那就是宋词。有一次她为了矿泉水广告的事和老秦吵起来,居然诅咒他早晚有一天被长统袜和避孕套闷死!”


“哇!这么大胆!”


“就算这样,何董事长都拿她没办法。你说,我怎么敢跟她比骨气?我只要见秦老乌龟的时候笑容稍微少一点,都早吃了炒鱿鱼了。”


说起办公室风云,元歌娇媚的脸上现出几分沧桑。“说是已经男女平等,天下大同了,可是女人付出的总是比男人多,得到的,却往往比男人少。除非,真的去吃男人的饭。”


我深觉同情,又不知如何劝慰,只得转开话题:“我注意到,宋词的手常常发抖,她是不是有什么病?”


“她有轻微的帕金森综合症,情绪紧张或者过于激动的时候就会发作,但是没什么大碍。”元歌嘲讽地笑,“标准富家子的富贵病,就像林黛玉的咳嗽,西施的心绞痛,多么完美!”


“可是这种病很罕见呀,听说只有老人才会得。”


“宋词在心理上可不就是一个小老太婆?又保守,又古板,又固执,还自以为是。”元歌攻击起对手来可谓不遗余力,“这样的老姑婆,谁见了谁倒胃。难怪连老公都保不住。”


“宋词结过婚?”我吃一大惊。


“又离了。大概一年多以前的事儿吧,好像她的病就是从那时候得的。”


“真是看不出,她不像是一个离过婚的女人。”


“离婚又不会在脸上画红字,当然看不出。”元歌三两句交待宋词前尘,“她的前夫是个电器推销商,同她在一次合作中认识,欣赏她的办事能力,两人一见钟情,交往个把月即宣布结婚,三个月后离婚。闪电速度。所以宋词表面上看起来好像没有太多已婚妇人的痕迹。但是交往一段时间你就会发现,她心理不正常,痛恨男人,更加痛恨那些招男人喜欢的女人。”


“你是说你自己吧?”


元歌“咯咯”笑:“她自己做女人做得顶失败,就见不得别人得意。”


可是晚上宋词送我回酒店时,却又是另一番说辞:“元歌一找到机会就向人抱怨说应付秦色鬼是身不由己,可是背地里,姓秦的一向别人献媚她就受不了,想方设法自己送上门,打扮得妖妖娆娆的在七楼经理办公室前晃来晃去,生怕姓秦的不上钩,所以无论姓秦的怎么对她都怪不得别人,纯属自取其辱。”


“元歌是有点虚荣,爱出风头,爱拔尖,但是不至于下贱。”我替元歌打抱不平,“应付姓秦的,也许她是没办法,不这样做,保不住位子。”


“但是保住位子的办法有很多种,致力于工作是最简单直截的做法,何必出卖尊严?”


“元歌说那只是应酬,她和秦归田其实没什么的。”


“没什么?谁信?办公室里有个流行的段子,说如果有人报告有只苍蝇飞进办公室,秦乌龟会下令立刻打死;但如果报告说有只母苍蝇飞进来了,秦乌龟会叫人把它抓起来放到显微镜下观察生殖器。元歌自己不尊重,秦乌龟会放过她?”


听她这样说,我又觉得有道理。呵,活到二十几岁,到今天才发现原来我是一个没有原则的人,耳根子又软,明辨是非能力又差。我的聪明,仅限于判断古玉或今玉,新仿或真旧。


宋词又说:“元歌对物质的渴望近乎于变态,从早到晚,满脑子就是穿新的衣裳认识新的男人,然后让新认识的男人给她更多的钱买更多新衣裳——这样的女子怎么说也无法得到我的尊重,更不同情——比她值得同情的人多了,有那份心,不如捐赠失学儿童。”


不能说她说得不对,可是我仍然认为同为女性,原不必那样刻薄。“如果元歌有好出身,衣食无忧,也许对金钱的需求便不至于那么迫切。”


“也许。但人不能选择出身,可是可以选择怎样做人。没有钱一样能做到自爱自重,何况她并不是真的穷到为了面包或者尊严而取舍两难的地步。”


至此我发现宋词对元歌的敌意并不是元歌所以为的那样,因为妒忌,而是她打心底里瞧不起她,轻视她,恨不得除之而后快。不知为什么,她这份刻骨的轻蔑让我觉得心寒,忍不住想说服她,希望她能对元歌好一点。我本能地预感到,她这样恨元歌,总有一天会出事的,出很大的事,对她们都不利。那种预感其实是自昨天见到她们第一眼起就开始了的,但是在这一刻愈发清晰起来,我终于知道自己一直深深恐惧着的是什么:仇恨。


会议一连进行了三天,内容是有关玉饰秀场模特儿们的服装定位。


宋词和元歌一径地针锋相对,剑拔弩张。见到我,争着投诉对方意见荒谬。但是世人的通病便是同情弱小,总地说起来,我是有些偏帮元歌的,时时劝慰宋词:“她这样设计也有道理,你配合一下嘛。”


“我配合她?哼,人头猪脑,计划书全不合理,都不知道她怎么当上这个创意部经理的!古装部分居然要自三代以前开始,唐宋元明清一一排演下来,直到今时今日,照这样执行,经费不知要超出预算多少!一点制作常识都没有。”宋词将一摞图文并茂的企划书摔在桌子上,满脸的不合作。


但是元歌另有解释:“你懂什么?玉文化源远流长,当然要自三代以前表现出来才够气派。制作部的任务就是在配合创意部计划的前提下尽量少花钱多做事,一味贪图简单,把工作往省里做,那还要制作部干什么?找几个民工来不是一样?”


我被她们吵得头昏,不禁纳闷:“你们两个这样一直吵一直吵,别的客户是怎么受得了你们的?”


“看客户是男是女喽。男的多半赞成元歌,女的就会偏向我。”宋词笑,“客户是上帝。”


“那我呢?我是女人,是不是应该同你步调一致才对?”


“你是例外。你不是客户,是朋友。”


“元歌也这样说。”


“她?哼!”提到元歌,宋词永远是这副不屑的表情。


我心平气和地提醒:“宋词,可不可以不要用鼻子说话?”


“就是,同那个贱人计较,把我的风度都带坏了。”宋词抱怨,又推到元歌身上。


日间的生活带到夜里去,我晚晚做梦见到两人争吵。


“是你居心不良。”


“是你欺凌弱小。”


“不要以为她帮你,你就可以骑过我的头去。”


“她帮我是她的事,骑过你的头是我的事,你阻止得了吗?”


“不要吵不要吵,不要吵可不可以?”我走上前求二人。


两人齐齐回过头瞪住我:“你是谁?”


梦在这时候醒来,睡了比不睡还累。


哼,我是谁?我自己也想知道我是谁?


晚上睡眠不足,白天又得不到休息,我忍不住告饶起来:“你们两个可不可以不要再吵?”


俩人回头齐齐瞪住我,面目表情同梦中一模一样:“那你说。”


“我说?”我嚎叫起来:“又要我来拿主意?!”


“当然啦,你是客户嘛!”


“你们要真当我是客户,怎么忍心这样折磨我?”我悻悻地,硬着头皮来做女包公论断是非:“完整地表演玉饰的发展史呢,也实在太破费一些;只选一个朝代做代表呢,又太简单。或者可以这样,大致分几个段落,以背景图案出现,至于台上的模特儿服饰呢,就只选一个朝代做代表。不然,我们也没那样全面的玉饰来表现朝代。”


“也是个办法。”元歌沉吟,“反正有那么些兽皮舞男在走台,可以考虑让他们来表现三代以前的玉文化。”


宋词大怒:“什么舞男舞女的?你嘴巴放干净些!武士剑的项目是大家开会通过的,你何必夹枪带棒?”


“我又没说不让舞剑。”元歌到底心虚,赶紧转移注意力,“至于其他朝代吗,就靠换背景来表现。只是,我们选择哪一个朝代做代表呢?”


“汉代。”宋词硬邦邦地提议,“汉白玉最有名。”


“汉代不好,汉代没文化。”元歌立刻反对——这早在我意料之内,凡是宋词提出的,她一定会有不同意见——“我说是唐朝,唐朝服饰最美丽。”


“我说汉代好。”


“还是唐代好。”


“唐诗,你说汉代还是唐代?”她们两个又齐齐转向我。


我只觉头大如斗,唐代还是汉代,汉代还是唐代,唉,说哪个都要惹怒另一方呀。


急中生智,我忽然想到一法:“我说不如就是清代吧。”


“清代?”两人一齐瞪圆眼睛。


“是呀,清代是玩玉的极盛时期,从皇宫到民间无人不爱玉,无人不藏玉,玉的雕琢功夫也达到最高境界,琢玉仿玉蔚然成风,乾隆帝爱玉成命,光题咏玉的诗就有八百多首,还不该选清代玉饰做宣传代表吗?”我振振有词。


“也有道理。”两个人都服帖下来。


但是稍顷,元歌又问:“可是只选清代玉饰会不会太单调了?”


“不会单调。”答话的是宋词,最终通过她只选一个朝代服饰做代表的提议令她十分高兴,因为可以节省大量经费,工作要好做得多,所以态度也缓和许多。“出场人物的身份不同嘛,可以有民间的荆钗布裙,酒楼的金钏银钿,宫廷的凤冠霞帔,通通上阵,来个全景图,完整表现清朝人的服饰特色,就不会单调了。”


“而且入关以前和入关以后的服饰也有所不同。”我补充。


元歌惊讶:“清代服饰还分为入关前和入关后吗?”


“那当然。”我很高兴她们可以暂时忘记吵架,于是细细解释清史,“顺治元年,也就是1644年,李自成攻破北京城,崇祯帝急诏驻守辽宁的吴三桂赴京勤王。但是吴三桂带着十几万精兵刚刚赶到山海关,李闯已经攻陷京城,崇祯也自缢煤山。彼时,满清军队正虎视眈眈,对中原大好河山垂涎不已。多尔衮三次派人秘密贿赂吴三桂,希望联手拿下京城,坐地分肥。吴三桂本来持观望态度,左瞻右顾,还写了一封信给李自成,说只要将他的爱妾陈圆圆和明帝的太子送来山海关,他就愿意归降大顺朝。可是这时候却传来陈圆圆先归刘宗敏、后归李自成的消息,吴三桂大怒,立即命令全军战士穿上孝服为崇祯发丧,并开放城关,引狼入室,终使江山旁落,改天换日。”


“我知道我知道。”元歌插嘴,“就是那著名的‘恸哭六军俱缟素,冲冠一怒为红颜’嘛。据说为了吴梅村的这首《圆圆曲》,吴三桂还头疼了很久呢,尝试重金贿赂吴书生,要他毁掉原稿,可是被拒绝了。你说这吴梅村是不是书呆子?对了,吴三桂姓吴,吴梅村也姓吴,他们是不是亲戚啊?要不,为什么吴梅村对吴三桂的事儿那么清楚?吴三桂那么大官儿,怎么会拿个书生没办法?”


提到清代的史稿轶闻,宋词也颇有兴致:“我也听说过李自成抢了陈圆圆后,曾经命令她唱曲儿。陈圆圆唱了昆曲,当时有人传说陈圆圆‘色甲天下之色,声甲天下之声’,形容她的色艺双绝。可是李自成却听不入耳,觉得奇怪,说长得蛮好,怎么声音这么难听,于是另找了一帮陕西女人来唱秦腔……”


“唱秦腔?”元歌大笑起来,“六宫粉黛要是一起唱起秦腔来,那也倒真够壮观,不是‘势如破竹’,而是‘声如破竹’了吧?”


宋词继续说:“其实细说起来,吴三桂起初赴京勤王,想保大明;后来寄信给李自成,也想过归顺;信中提出索要崇祯太子,也可以看出他心怀旧朝,又希望天下太平。但是两个要求都落了空,这才终于投清抗顺的。虽然说汉奸毕竟是汉奸,没什么好翻案的,可是李自成也不是什么好东西,目光短浅,得意忘形,一心只顾自己利益,说是发动起义是为了全体农民得解放,其实等他坐了王位后,哪里还想得到别人。要我说,真正丧国的人应该是他而不是吴三桂。”


“我也一直这么想。”我趁机说教,“崇祯帝、李自成、吴三桂三派自相残杀,恰好给了满清可乘之机,致使国破权丧,生灵涂炭。国人窝里斗的例子太多了,鹬蚌相争,渔翁得利,真是相煎何太急?”


宋词低下头来,一时无语。


过了一会儿,元歌问:“那么模特儿是一队队出场呢?还是一起出场?”


宋词答:“当然是一队队出场。但是最后可以来一场宫廷大婚,格格宫女通通出席,场面一定壮观。”


“对,反正请了那么多武士,就让他们穿上御林军服饰权充背景。”元歌也兴奋起来。


宋词忽然想起什么,问我:“你刚才说用背景图表示朝代佩玉可以省很多玉饰,各朝代的佩玉很不同吗?”


说到玉,便是我的看家本领了。于是侃侃而谈:“不仅是各朝人佩玉不同,同一朝代的不同人佩玉也有规矩。像商周春秋战国时期,天子佩白玉,公侯佩山玄玉,大夫佩水苍玉。在《周礼》中,单是玉圭佩器,就分封得很清楚:‘王执镇圭,公执桓圭,侯执信圭,伯执躬圭,子执谷圭,男执蒲圭。’圭代表特权,有圭者可以封土封疆,分侯分地。”


我只顾自己说得高兴,全没注意元歌又不得劲儿起来,酸溜溜地说:“原来古人也这样势力!”我摇头,这个元歌,什么都好,就是过度自卑引发了超强的自尊,敏感得要命。


偏偏宋词还要怄她,故意仰起头说:“什么时代都会有特权阶级。人和人本来就不一样嘛,怎么可能众生平等?”


元歌大怒,立即反唇相讥:“有什么了不起,不过是有个好爸爸,这叫鱼肉百姓你懂不懂?”


得,又吵起来了,我做和事佬做得厌透,赶紧抱住头逃离震中,同时,一个念头忽然涌进脑海:我知道该用什么借口去找张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