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舞--5

作者:亦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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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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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7 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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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45636字

上面这宗事,是十五岁那年,最重要的大事。


马佩霞是整件事内唯一毋需付出代价的得益人,从此她变了我们家的常客,而我也开始欢喜她。


虽然傅于琛供应我一切物质所需,我仍然觉得非常非常寂寥,有个人能够聊天,总胜于无,她又这样知情识趣。


想念旧宅子,至少两间房只隔一道中门,可以听到声音。


现在,我与傅氏像是隔着一个海。


马佩霞有一次同我说:“他有一面是不为人知的,没有人能完全看透他,但是,又何必看透他呢。”


马小姐年纪大,经验多,她所说的话,当然有道理。


傅于琛并没有同她结婚,她也没有作出这样的要求。


当时不明白,后来才知道,她不愧是一个聪明的女子。


马小姐后来有很好的结局,社会的风气渐渐转变,同居在七十年代已变为非常普遍一种现象,她在傅于琛身上得到一些好处,做起小生意来,在他的帮助下,进展得一帆风顺。


到了八十年代初,马佩霞已成为时装界数一数二的名人,同行把她当教母看待。


我,我是本市唯一走进她店内随时五折取货的人。


很多人不明白我们之间的关系。


马小姐是念旧的老式人。


最后她正正式式嫁了人。傅于琛厚厚的送了笔礼,她跟他足足十二年。


但我们仍然叫她马小姐,有些女人,因为经历有点异常,一直沿用本姓,人称她什么太太,她都不会应。


正等于另一些女人,一直只是什么人的妻子,本人姓名早已湮没,不为人知。


人的命运各自不同,变化多端,女人的命运又更多幻彩。


马小姐一直容忍着我,我也容忍着她。


老觉每个人都是乞丐,自命运的冷饭菜汁盆中讨个生活,吃得饱嘛,已经算是幸运,冷饭中或混有烟头或味道甚差,只好装作木知木觉,有什么选择?乞丐没有选择。


打那个时候开始,已有悲观思想。


偷生,没有人可以达到他理想的生活,都在苟且偷生。


马小姐说:“年轻人都是激烈的。凶,一口咬住不放,有什么好处呢。”


中学最后一个学期,同傅于琛说,要在毕业后出去做事。


他看我一眼,“毕业后再说吧。”


“我是讲真的。”


“我知道,穿校服穿腻了,不如暑假先到我公司来实习一下。”


“我要赚许多许多钱,到瑞士升学,坐私人飞机,成为世界名人……”说出来仿佛已经发泄掉。


傅于琛看我一眼,“没想到你也同一般孩子一样。”


“但我没有真相信这些会发生。”我颓然放下挥舞的手。


“坏是坏在这些事时常发生,就像奖券一样,每期都有人中,你说引不引死人。”


“你是怎么中奖的?”


“苦干二十五年一毛一分赚回来的,”他跳起来,“什么奖!”


我摊开手,“有什么味道,什么都要苦干二十五年,无论什么,一涉及苦干,即时乏味,二十五年后已经四十岁,成功有什么用?”


傅于琛啼笑皆非,“女孩子最难养的时候是十五六岁,毫无疑问。”


“为什么要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为什么种苦瓜得苦瓜?”我继续发问,“为什么树上不长满甜蜜的成功果子,有缘人摘下来就可以一口吃掉?”


傅于琛坐在安乐椅上大笑起来。


我过去伏在他膝上。


“很多时候,我不要不要不要长大,情愿情愿情愿只有七岁,可以在你怀中过日子。”


他轻轻说:“不但要长大,而且会长老。”


“你是不会老的。”


“那岂非更累,一直做下去。”


“你已有钱,不必再做,让我们逃到世外桃源去,躲在那里,直至老死。”


“学校国文课刚教了《桃花源记》吧。”


又被他猜中了。


“我要到欧洲去一转。”


“同马小姐去?”


“我叫路加来陪你。”傅于琛说。


“不要他。”我说。


“我另外介绍小朋友给你。”


“你要丢开我。”


“你不可如此说话。”他已站起来。


“傅于琛!”


他转过头来,“也别这样连名带姓叫我,承钰,你总要学点规矩。”


“为什么?为什么同她去旅行?”


“马小姐三十岁了,问她要什么生日礼物,她说只希望我抽空陪她去一次欧洲。”


“等我三十岁时,我也要你这么做。”


“等你三十岁?届时只怕我求你,承钰,你也不肯陪我。”


马小姐真是生活中之荆棘。


傅于琛这次派来的人比较活泼,他的名字叫曾约翰。


不像路加,他家里环境比较普通,因此较为接近生活,他对未来很有憧憬,但没有幻想,知道前面的路迂回曲折,但希望凭着年轻人的牛劲,努力闯一闯。


约翰很风趣,很会讨人欢喜,而且他不替傅氏做事,他只是傅氏的普通朋友。


我们去看电影。


那时电影已在闹革命,派别甚众,许多没人看得懂,更有许多看得人头痛。


我仍然眷恋《圆桌武士》、《七洋海盗》、《月宫宝盒》、《红色鹅肠花》这些老式影片。


我甚至仍然订阅儿童乐园。


曾约翰试图扩阔我的海岸线,带我到各式各样新鲜地方去玩。


我并不喜欢。


他会温柔地说:“你真四方。”


我是傅于琛训练出身的人,不懂跟其他师傅。


他也知道有路加那么一个人。


“他是你追求者之一?”约翰问。


“不,没有人追求我。”


“但他明明是。”


“他只是想解释。”


“但没有人会对他不喜欢的人解释什么。”


“偏偏他就是。”


“他不会把我当情敌吧,说不定什么时候痛殴我一顿。”


“他不是追求我。”我再三说。


“好好好,没人追求你,没人喜欢你,我也不是,好了没有?”


等到求仁得仁之后,又怀疑起来,“那你为何约会我?”


“傅先生每小时付我一百块酬劳。”


我笑。


如果是,倒使我安心。


为什么不呢,傅于琛付得起,曾约翰又肯赚,两不拖欠,周承钰又有伴侣。


我们坐在书房中谈到天亮,因为年轻,体内蛋白质多,精神旺盛,丝毫不觉累。


不到两个星期,便成为很熟很熟的朋友。


甚至问他,“我们不如结婚。”


他郑重地说:“你年龄不足,要父母签字。”


“什么是合法年龄,二十一?”


“你还要等。”


“你可以随时结婚。”我羡慕地说。


“我想是的。”“如果我是你,我即时走出去结婚。”


“为什么?”


“不为什么,也许闷。”


约翰也笑,伸手拧我面颊。


他是好男孩,不然傅于琛不会叫他来,约翰一点非礼的举止也没有。


当然,很大的因素是觉得我没有吸引力,早说过一千次,没有人追求我。


同学们都有把臂同游的爱人,他们会毫不犹疑地为她们去死。而我。


我的男伴都由傅于琛挑选安排。


“我可以到你家去吗?”


约翰第一次露出勉强的神色,“不。”


“为什么?”


“你最爱用的三个字是——”


“‘为什么’。”我给他接上去,“为什么?”


他沉着地说:“我家比较浅窄,人口又多,没有私人角落,不方便招呼客人。”


说了这么多,他的意思是穷。


我很诧异,心中有些佩服,于是不再言语。


没想到约翰会再说下去,“弟妹多,父亲是小职员,家中难得见到一件奢侈品……承钰,你不会明白吧,在你的世界里,什么都多得堆山积海。”


我忽然感动了,有人比我更不幸呢,我不自觉地把手按在约翰的手上。


“我仍在用功,希望考到奖学金出去,同时,至少,”他语气有点讽嘲,“希望储蓄买一条时兴式样的裤子穿。”


我连忙说:“不不不,最讨厌喇叭裤,待潮流过去,你便会知道这是多么荒谬的款式,瞧,我也不穿那些。”


约翰笑了。


他有他的忧虑,有他的愁苦,但同时他心中也有许多许多许多希望,这是他与我不同的地方。


傅于琛与马小姐还没有回来。


只给我寄来一张甫士卡。


看到之后,吃一惊,不但卡片式样熟悉,连那张花鸟的邮票也一模一样。


跟我收到的第一张明信片完全相同:寄自同一个国家同一个埠,寥寥几行草字,签名式似花押,所不同的,收信人不再是惠叔,改了我,邮戳上的日期,晚了八年半。


傅于琛这样有心思,真没想到。


是有名有利的中年人了,还花时间精力来玩游戏,为着讨小女孩欢喜,更加难得。


把旧名信片取出对比,简直看不出有任何分别,但物是人非,环境转变太大,唯一相同的是,仍不知,明天的我,何去何从。


快快毕业,至少可以找到一份可以糊口的职业。


约翰诧异地说:“你疯了,怎么会想到要出来做事,非常吃苦的。”


“依你说怎么办?”


“读书,一直读书,什么都不做,读遍欧美名校。”


约翰爱读书,但家境不好,不能如愿。


“你以为人人都似你。”


“不骗你,出来社会斗争会令人减寿。”


“那是因为你太过敏感,许多人都认为是生活一部分。”


“你呢,”约翰问我,“你麻木不仁,故此不怕?”


怕。


怕得要死,但更怕无依无靠无主孤魂似的生活。


傅于琛同马小姐仍没回来。


我与约翰什么都谈过,再说下去就得论婚嫁了。


也幸亏有他,他比路加成熟,我颇喜欢他,暗暗决定要帮他忙。


主人不在,汽车夫日日仍然把车子驶出来,打磨拂拭,车子部部精光锃亮,可以当镜子用。


傅宅的车子全部黑色,古老样子。


约翰说:“将来我买一部开篷车,载你满山走。”


“我们也有开篷车,你会开吗?”


“会。”


“有无驾驶执照?”


“刚刚拿到。”


我把车房门打开。


曾约翰立即吹口哨。


“漂亮的车是不是?”


他点点头。


“没开过几次。”也没载过我。


傅于琛很快对它丧失兴趣,因开车需要集中精神,而他心中旁骛太多。


“我们这就可以满山跑。”


约翰摇摇头,“将来,将来我自己买车。”


这人瞎有志气,我笑,“将来,将来都老了。”


“老怕什么?总要是自己的才作数。”


“好好好,那你教我开。”


“不行,我替你找教车师傅。”


“你看你们,全似算盘子,拨一拨动一动,乏味。”


“‘我们’,还有谁?”他不悦,“别拿我比别人。”


曾约翰真是个心高气傲的男孩子,将来会否凭这一股傲气窜出来?


过一口,他替我找来教车师傅。


师傅开的是一辆龟背车,一眼看到便哧的一声笑出来。


约翰说:“学三两年,开熟了去考驾驶执照也差不多了。”


居然有大男人作风,看不起女流。


傅于琛仍未归来。


我找到开篷跑车的锁匙,缓缓开出车子,趁夜,在附近兜风。


开头只敢驶私家路,渐渐开出大马路。


车子驶回来时没有停泊好,司机发觉,说我数句,被我大骂一顿。他深觉委屈,以后不再多事。


高速使人浑忘一切,风将头发往后扯,面孔暴露在夜间空气中,尤其是微雨天,开篷车更显得浪漫,回来衣履略湿,又不致湿透,留下许多想象余地,像什么呢,说不上来。


没有人知道我晚上做什么,开了车内的无线电,在停车弯内坐一小时。


连约翰都不知道。


他不过是傅于琛另一个眼线,我太晓得了。


终于出了事。


这是必然的。车子撞上山边,幸亏是玻璃纤维的车身,即时碎成梳打饼干模样,人没有受伤。


我受惊,被送到医院去观察。


再过一日,傅于琛就回来了。


我知道他与医生谈过,但没有到医院来看我。


出院回家,他也不来接,旧司机已被辞退,由新人接送。


他坐在安乐椅上,若无其事地看着我,手随着音乐打拍子。度假回来,他胖了一点,更加精神奕奕。


“一部名贵汽车就此报销。”傅于琛说。


我说:“可不是。”


“将来年纪大了,尾龙骨什么地方痛起来,可别怪人,也许就是这次挫伤的。”


“我向来不怪任何人。”


“啧啧啧,这么口响。”


“你走着瞧好了,再也不抱怨,再也不解释。”


傅于琛讪笑,“要不要同我三击掌?”


我不响。


“下次要再出事,我才不会赶回来。”


我诧异:“你去了也已有个来月,也应当回来了。”


他感慨地说:“欧陆的小镇如仙境般,谁想回来?”


我索性诅咒他,“那你干脆早登极乐也罢。”


他哈哈大笑起来。


“我有一事求你。”


他一呆。我字典中没有这个“求”字,因为极度的自卑,故此刻意避免提到它。


“关于曾约翰。”


傅于琛留神听。


“他爱读书,如果你可以帮助他,未尝不是美事。”


“你叫我资助他?”


“是。”


“学费不便宜。”


“同撞烂的那部跑车差不多。”


他笑,“你知道就好。”


“对曾约翰来说,这笔资助可以改变他一生。”


“怎么用钱,我自有分数。”


“投资在他身上是值得的。”


“看,一个孩子竟教傅氏投资之道。”


“不是有个大亨说过吗,人是最难得的资产。”


“你对曾约翰似乎很有好感。”


“我不否认。”


“他诚惶诚恐,怕得不得了,以为我会怪他准你开车。”


“他?关他什么事。”


“我也这么说,周承钰脑子想些什么,他百分之一也把握不到。”


“不过他是读书好材料,他是那种捧着字典也看得其味无穷的人。”


“承钰,天下有太多的有为青年,毋需刻意栽培,总会得出人头地闯出来,不用你我操心。”


“像你,是不是?”


“我会考虑你的建议。”


“谢谢你。”


“我不要你恨我。”


我沉默。


“你可有收到我们的明信片?”


“我们”这两个字特别刺耳,我漠然抬起头,“明信片,什么明信片?”


站起来回房间去。


当夜做梦,看到自己站在大太阳底下的街头等计程车,身边有两只行李箱,不知谁把我赶了出来,啊,寄人篱下是不行的,箱子那么重,太阳那么猛烈,伸手挡住刺目的白光,没有哭,但眼前泛起点点的青蝇,即使在梦中,也觉心如刀割,这噩梦将跟随我一生,即使将来名成利就,也摆脱不了它。


满额满背的冷汗使我惊醒,喘息声重若受伤的兽。


仍然没有哭。


翌年就毕业了。


这一年像拖了一辈子。


夏季似一辈子人那么长。


蝉在土底下生活数年,破土而出,只叫了一个夏季。


白兰花香得人迷醉,桅子花一球一球开着。


整天泡在水中,皮肤晒成金色。笔记读得滚瓜烂熟,成绩五优三良。所盼望的日子到达。


结识了同学以外的朋友,有一组人要拉我当他们实验电影的女主角。


像我这样的女子,也渐渐为人接受,破了孤寂。


仍与曾约翰有来往。


时常作弄他,老说:“自从那次撞车后,记性就不行了,谁叫你不好好看住我。”


而他,总是装出很懊悔的样子来满足我。


他益发英俊,很普通朴素的衣裳穿在他身上,真是好看,夏季,总是白衬衫白卡其裤,头发理得短短,完全与时代脱节,另具一格。


马小姐都欣赏他,老说:“承钰,约翰与你的气质真相配。”


我尊敬他。


但有什么用呢,我的爱不够用,不足以给别人。


约翰还在储蓄。当我们年轻的时候,总以为除了剑桥大学,没有学校能够配得起我们。而一切困难,总会得有办法克服。约翰要靠自己的力量出去读书。


他也不断投考奖学金,也获得面试机会,可惜永远有人比他更有为更上进。


傅于琛在一个夏夜,对我说,要把我送出去。


“不,我要赚钱。”


“中学毕业赚什么钱?”


“师范学院已录取我。”


傅于琛一点反应也没有。


我说下去:“有宿舍,可以搬进去住,申请助学金,不必靠人,将来出身,也算是份上等职业。”


他似没有听到我说什么,“我叫曾约翰陪你去,他也会得到进修的机会,一切合你理想。”


“我要独立。”


“曾约翰得到消息,开心得不得了,雀跃,说是最值得做的保姆。”


“你没有听我说什么。”


“曾约翰已选定念建筑系,你如只读法律,大家七年后回来。”


我为他的态度震惊,这完全不像他,太过幼稚。


接着他喃喃地说:“七年……你正当盛年,而我已经老了。”


我啼笑皆非,“不不不,”大声说,“你不会老,而我也不会与约翰到外国去。”


傅于琛终于作出反应,他双眼闪出晶光,凝视我。


“咱们走着瞧。”他说。


他就是那样。


约翰第二天来找我,一脸红光,精神奕奕,兴奋得眼睛都亮了。


我坐在泳池边。


影树一头一脑开着红花,阳光自羽状叶子星星碎碎漏下,使人睁不开双眼。


他告诉我他有多么快乐。


长了那么大,他才第一次知道如愿以偿的欢欣有这么大。


我很替他高兴。


一早晨他滔滔不绝谈着,我总觉得有人在窥视他兴高采烈,谁,是不是我?也许是,我对他总有点冷眼旁观,无法全部投入。


待他说完了,我才开口。


“约翰,陪我去一个地方。”


“自然,哪里?”


“师范学院。”


约翰要开车送我,我不准。一定要乘公路车去。


那天是个热辣辣的艳阳天,我们转了两程车,还得步行一段路。


车上我一句话也没说,净用手帕抹汗。


下车后走山路,一点遮荫的地方都没有,这时如果下一场雷雨,必然浑身通湿。


正午太阳的投影只得脚下一搭小小黑影,约翰不出声,紧贴一旁照顾我。


他的白衬衫被汗透明地印在背部。


他没有问问题,我真感激他没有问。


到了学校门口,一大群新生在办入学手续,我趋向前。


约翰诧异了,“这不是你的地方。”他说。


我虚弱地说:“让我看看清楚。”


我们巡视课堂,看过之后,心中有数,再经过饭堂,坐下喝一杯茶。


碰到女同学,她愉快地介绍姐姐给我,姐姐明年就可毕业,十分担心出路。


“出路,为什么?”


“教席极少,毕业生太多,许多时毕业等于失业。”


但姐妹俩还是热心地把我拉到宿舍去参观。


她们看了约翰一眼,咭咭地笑,请他在会客室稍候。


宿舍是间打通的大房间,每人一张床,一共五个床位,卧榻边一只小茶几,浴室在走廊尽头。


我苍白地想:这个简陋的地方像哪处?


对了,像儿童院,同孤儿院的设备一模一样。


当众穿衣脱衣,当众熄灯睡觉,醒来每朝取过嗽口杯毛巾到浴室去洗脸刷牙……


不行。


同学姐妹的热心推荐介绍一个字都听不进去,只见她们嘴唇蠕动。


我一阵晕眩,伏在墙上呕吐起来。


她俩慌了,我挣扎下楼,叫约翰的名字。


他过来扶着我,很镇静地说:“承钰你中暑了。”


他立即打电话叫司机来接。


在小小会客室中,他细声说:“这不是你的地方。”


我靠在他肩膀上,紧闭着眼睛,没有言语。


乌云集在天空,豆大的雨点落下来,一阵雷雨风吹得会客室中几份旧报纸七零八落。


校园中受雨淋的学生都涌进来躲避,有人架起康乐棋台子。


人一多有股体臭味,是汗味,像胶鞋味,也许有谁的头发已多天没洗了。


约翰轻声说:“这不是你的地方。”


对同学姐妹来说,巴不得有群体生活的热闹经验,因为在某处,另一个温暖的家,关心她们的父母永远在等她们。


这里,这里不过是学生营罢了,衣服,周未捧回去洗,爱吃什么,吩咐母亲预早煮下……


我不行。


我什么都没有。


傅于琛知道,曾约翰也知道。


车子到了。


约翰用手臂遮护着我出去,但雨实在太大,我俩还是淋湿了身子。


司机备着大毛巾,是约翰叫他带来的,约翰没有顾自己,先将我紧紧裹在毛巾内,然后狠狠打几个喷嚏。


回到家中,傅于琛与马小姐刚刚在商量不知什么。


马小姐诧异问:“到什么地方去玩了,淋得如两只落汤的鸡。”


傅于琛不出声,假装没看见。


我在心中叹息一声,稍后约翰定会把一切告诉他。


我没有病,约翰病了。


那种面筋般粗的大雨,连接下了一个礼拜。


可以想象公路车上兵荒马乱的情况,多少学生要在那条斜路上淋湿身子。


中学时就有同学到家政室借熨斗,熨干滴水的裙子。


而我,坐在司机开的宾利里面,隔着车窗,一切不相干,大雨是大雨,我自捧着本书在车内读。


这倒无所谓,然而不应天真到以为能够到外面世界生活。


因为惭愧,整整一星期没有说话。


想去探访约翰,被他郑重拒绝,等雨停时,他的寒热也退了。


我们办妥一切手续。


选的是间私校,念英国文学,一班只得十来二十个学生,与讲师的比率是一点五比一。


学校在马利兰,春天一市樱花,校园内几乎看不到别种植物,春风一吹,花瓣密密落下,行人一头一身都沾满粉红色。


我将在那里度过数年。


约翰为我在附近租了小公寓,独门独户,环境雅致,他自己住宿舍里,但每日来管接送。


但我仍觉寂寞悲哀。


为什么不能咬紧牙关度过那两年呢,有同学作伴,不会太难过,她们可以,我也应该可以。


傅于琛说:“但你有选择,她们没有。”


临走那夜,我们谈到深夜。


“但这条路不是我应走的。”


“告诉我为什么。”


“我有什么资格领这个情。”


“曾约翰却没有这种想法。”傅于琛说。


“他同我说,他打算偿还你。”我说。


“是吗,你认为他做得到吗?”


“至少他为你做我的保姆,这是他的职责。”


“你也有职责。”


“那是什么?”


“你令我快乐,完全无价。”


“也事过情迁,现在你要把我遣走,好同马小姐结婚。”


“说到哪里去了。”


“那为什么要我走?”


“让你去进修,过数年你会感激我,知道有文凭与无文凭的分别。承钰,你的聪明全走错了筋脉,你看曾约翰多么精灵。”


我微笑,“是的,你说得对,我没有半分打算,不懂得安排。”


“到了陌生环境,你可以有机会去接受别人的爱。”


“有人给你她终身的爱,难道不好。”


他沉默许久,没有回答,坐在他喜欢的固定的椅子上,动都不动,人似一尊蜡像。


我缓缓走过去,想伏在他膝上。


已经长大了,我慨叹,手长腿长,不比以前了,只得呆立着。


带到马利兰的行李之多,连傅于琛都吃一惊。


他问:“里面都放些什么?”


我不回答。


他摇摇头。


“我知道有人要说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之类的话,不过我现在活着,箱子里面,都是我认为最重要的东西。”


约翰取笑我,“那又何用板着脸。”


傅于琛说:“约翰,你要当心承钰,她非常古怪。”


“是傅先生把她宠坏的。”


“是吗,我宠坏她?”他退后一步打量我,“抑或是她宠坏了我?”


这是他第一次在人前说出这么暧昧的话。


约翰非常识趣,即时噤声,没作出任何反应。


我问:“你可会来看我?”


“我很少经波士顿那一头。”


“你可以特地来一趟。”“还没走就不舍得,怎么读书?”


“我巴不得一辈子不离开。”


“是吗,前几个星期才要去过独立的生活。”


他没有忘记,没有原谅我。


“只有独立的生活,才可以使我永远不离开你。”


“青春期的少女,说话越来越玄。”


“你故意不要懂得。”


曾约翰装作检查行李,越离越远。


“你是大人了,几乎有我这么高,”傅于琛伸手比一比,“只较我矮数厘米。”


“不,马小姐才是大人。”


傅于琛微笑,“那自然,我们都是中年人。”


“哼。”


“如果我没听错,那可是一声冷笑。”


“我们仍在舞池中,生活本身是一场表演,活一日做一日,给自己看,也给观众看,舞蹈的名称叫圆舞,我不担心,我终归会回到你身边,你是我最初的舞伴,由你领我入场,记得吗?”


傅于琛拉一拉我头发,“这番话原先是我说的。”


“你所说的,我都记得。”


我与约翰上了飞机。


曾约翰像是知道很多,又像是什么都不知道。


如果有时间有兴趣去发掘他的内心世界,未尝不是一件有趣的事。


我们认识有一段日子,双方也很熟络,但他不让我到他家去,不知又有什么事要隐瞒。


我们两人都有心事。


飞机在大都会上空兜了个圈子飞离,座上存几个去升学的学生已经双眼发红哭出来。


是因为不舍得,由此可知家是多么温暖。


我的感觉是麻木,无论走到哪里,我所认识的。人,只得一个傅于琛。


斜眼看曾约翰,他一脸兴奋之情,难以抑止,看来想脱离牢笼已有一段日子。


同样是十七八九岁的青年人,对一件事的感受各有不同,甚至极端相异,都是因为命运安排有差距吧。


飞机旅途永远是第四空间,我们都飘浮在舱内,窗外一片云海,一不小心摔下来也就是摔下来了。


青年人坐得超过三小时便心烦,到处走动,吸烟,玩纸牌,聊天。


只有我同曾约翰不喜移动。


我看,他打盹。


有一个男生过来打招呼:“喂,好吗,你的目的地是何处?”


我连头都不抬。


“架子好大,”他索性蹲在我身边,“不爱说话?”


他是个很高大的年轻人,样子也过得去,他们说,朋友就是这样结交的,但我没有兴致,心中只有一宗事一个人,除此之外,万念俱灰。


我目光仍在那本上。


大个子把我手中的书本按下,“不如聊聊天。”


身边的约翰开口了:“小姐不睬你就是不睬你,还不滚开!”他的声音如闷雷。


我仍然没有抬头。


“喂,关你什么事?”大个子不服气。


“我跟她一起,你说关不关我事。”


约翰霍地站起来,与大个子试比高。


大个子说:“信不信我揍你。”


约翰冷笑,“我把你甩出飞机。”


对白越来越滑稽,像卡通一样。


侍应生闻声前来排解。


我放下手中的《红楼梦》,对大个子说:“你,走开!”又对约翰说:“你,坐下。”


大块头讪讪地让路,碰了不大不小的钉子。


约翰面孔涨得通红,连脖子也如是,像喝醉酒似的,看上去有点可怕。


“何必呢,大家都是学生。”


约翰悻悻地说:“将来不知要应付多少这种人。”


我把书遮住面孔,假寐,不去睬他。


没想到他发起疯来这么疯。


在等候行李时,看见大块头,约翰还要扑过去理论,那大个子怪叫起来。


我用全力拉住约翰,“再这样就不睬你,你以为你是谁!”


这句话深深刺伤他的心,他静止下来。


接着几天忙着布置公寓,两人的手尽管忙,嘴巴却紧闭。


没有约翰还真不行,他什么都会做,我只会弄红茶咖啡与鲔鱼三文治。


傅于琛选对了人。


唉,傅于琛几时错过呢?


比起同年龄的人,他都遥遥领先,何况是应付两个少年。


曾约翰强烈的自尊心发挥淋漓尽致,一直扮哑巴。


“我得罪你?”


“不,自己心情不好。”


“现在知道我带的是什么了吧。”


“把卧室布置得像家一模一样,把那边一切都抬过来了。”


“是。”


非这样不能入睡。


约翰又渐渐热回来,恢复言笑。


我古怪?他有过之而无不及。


“来,”我哄他,“过来看我母亲的肖像。”


“令尊呢?”


“不知道,没人告诉我。”


“照片也没有?”


“一无所有,一片空白。”


“那也好。”


我啼笑皆非,“什么叫做也好,你这个人。”


他伏在桌子上,下巴枕在手臂上,“我完全知道父母的为人,然而也如隔着一幢墙,岂非更糟。”


这话也只有我才听得懂,我知道他家庭生活不愉快。


我对父亲其实有些依稀的回忆,从前也紧紧地抓着,后来觉得弃不足惜,渐渐淡忘。


记住来干什么呢?他刻意要把我丢弃,就当没有这件事好了。


“或许,将来,你与他们会有了解。”


约翰笑了,“来,说些有趣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