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关于宪法-2

作者:托马斯·潘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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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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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7 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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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29074字

再没有什么事情比因个人遭遇或行动而使国家陷入混乱更可以暴露出国家的高尚精神趋于退化了;而且其荒谬程度往往由于造成这种局面的那个人的天生卑劣而更加严重。如果一个政府是这样组成的,在上院除非有一个雌鹅或雄鹅2出席它就不能继续工作下去,那么,一旦这个雌鹅或雄鹅飞走或生病,它所造成的困难就象鹅被叫做国王一样地严重而又现实。我们往往嘲笑那些自找苦吃的人,却没有看到最荒唐可笑的事情都是政府干的1。


美国的所有宪怯都根据这样一种计划,排除了君主制国家中发生的种种麻烦。不论发生什么情况,政府都不能片刻停止行使职务。代议制为一切事情作好了准备,它是唯一能使国家和政府总是能够表现其特征的制度。


正如不应把特殊的权力交给任何个人去掌握一样,也不应拨给任何个人以超出他对国家所作贡献的价值的公款。无论一个人叫做总统、国王、皇帝、参议员或者任何其他起得恰当或不恰当或傲慢自矜的名字,这并不说明什么,而只不过表示他在国内所能做的某种贡献;而在日常职务中——不论这种职务叫做君主的、总统的、参议院的或别的什么名字或称号——任何人所作贡献的价值都不可能超过一年一万镑。世界上所有伟大的贡献都是由不计报酬的人自动作出的;但是日常职务总是调整到这样一种普遍的能力标准,1英国代议制的情况是无理可喻的。几乎所有有代表的地区,人口都在下降,而无代表的地区,人口却在增长。因此,有必要召开一个全国代表大会未考虑政府的整个情况。——作者


2意即“笨伯”或“傻瓜”。——译者


1据说在瑞士的伯尔尼州,自远古以来一直有用公费饲养一头熊的习俗,而且教老百姓相信,如果没有这头熊,他们就全都要遭殃。几年前,这头熊因病突然死去,来不及立即用另一头熊来代替。在此中断期间,老百姓发现五谷丰登,葡萄茂盛,日月起落如常,一切都同以往一样地进行,他们从中获得了勇气,决心不再养熊;他们说,因为“熊是一种非常贪吃而又费饯的畜生,过去我们不得不斩断它的爪子,免得它伤人。”在路易十六逃亡时,一些法国报纸谈到这个熊的故事,用它来影射君主制,这在法国是不会引起误解的;可是,伯尔尼的贵族老爷们似乎把这个故事用到他们自己头上了,从此就不准人们读法国报纸。——作者


每个国家都有足够的人可以胜任,因此不能给予过高的报酬。斯威夫特说,政府工作是一种简而易行的工作,许多人都能胜任。


每年从一个国家的公共税款中提取一百万镑来供养一个人,而千百万被迫贡奉的人则因缺吃少穿而形容枯槁,在苦难中挣扎,这是不人道的。政府并不存在于监狱与宫殿、贫穷与富贵的对比中;政府的建立不是为了去掠夺穷苦人仅有的一点东西,使苦人更苦。但这方面的问题,我以后再说,现在只以政治上的考察为限。


一旦将特殊的权力和特殊的报酬给了政府中的任何一个人,他就会变成各种腐败现象在其周围发生和形成的中心。给一个人每年一百万镑,再给他设立和分配各种其费用由国家负担的职位的权力,那么,那个国家的自由就不再有保障了。所谓帝王宝座的辉煌壮丽不过是国家的腐化堕落。这种现象是由一帮靠公众交纳的税款过着奢侈淫逸生活的寄生虫所造成的。


这样一种罪恶的制度一旦建立,就会成为一切弊风陋习的守卫者和保护者。那个每年接受一百万镑的人是最不愿意提倡革新精神的,生怕到头来引火烧身。保卫弊风陋习始终是他的利益所在,正如用许多外围工事来保铲一座城堡;对于这种政治上的要塞,各个部分都共同依赖。永远别指望它们会相互攻击1。如果君主制不曾保护种种弊病,它就不会在这个世界上存在这么多年代。它是头号骗子,庇护着所有其他的骗子。它通过允许分到一份赃物而交了许多朋友;如果它不这样做下去,它就不再是廷臣崇拜的偶像了。


由于目前宪法据以制订的原则摈弃一切对政府的世袭继承权,它也就摈弃通称特权的种种臆说。


倘若有哪个政府显然很放心地把特权交给任何个人的话,那就是美国联邦政府。美利坚合众国总统的任期仅为四年。他不但在一般的意义上负有总统的责任,宪法中还规定了一项特定方式来考验他。不满三十五岁不得当选为总统;而且还必须是本国人。


把这些情况同英国政府相比,后者就显得荒唐透顶。在英国,那个行使特权的人往往是个外国人;总是个半外国人,而且总是同外国人结婚。他同这个国家向来没有充分的自然的或政治上的联系,不对任何事情负责,并且十八岁就成人;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人,却允许他在国民甚至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同外国签订同盟条约,并且不经国民同意就可以宣战和媾和。


但问题还不止于此。尽管这样一个人不能象立遗嘱者那样处置政府,他却可以指定婚姻关系,这实际上也就达到了大部分同一目的。他不能把半个政府直接赠予普鲁士,但他却能撮合一种几乎能够产生同样效果的婚姻合伙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幸而英国不位于欧洲大陆,不然它也可能象荷兰那样1不论接触哪一个问题,几乎不可避免都暴露出政府的某种腐败现象。“要塞”这个明喻不幸就牵涉到一种同上面提到的事情直接有关的情况。在由政府实行或保护的许多陋习中,不论古代还是近代,最大的陋习莫过于让公众来安置一个人及其继承者,用公款来供养他们。人情要求给穷昔人一份口粮;但政府有什么道义上或政治上的权利胆敢说,那个叫做里奇蒙公爵的人得由公众来供养呢?然而,如果公共报告属实,没有一个伦敦的乞丐能买到可怜的一点点煤而不偿付里奇蒙公爵的年俸。即使这种赋税每年总数只合一先令,也仍然是一种不公正的原则;何况总数据说每年不少于两万镑,这种罪行未免太严重,不能让它再继续下去了。这乃是君主制和贵族制所图下的恶果之一在陈述这种情况时,我并不为我个人的好恶所左右。


虽然我认为任何人靠公众过活是可鄙的,但毛病的根子还在于政府;这种弊端已如此普遍,不论那些政党,是在朝抑或在野,都毫无区别:它们肯定是官官相护的。——作者


沦为普鲁士的专政对象。荷兰通过婚姻关系,已完全为普鲁士统治,就仿佛是通过遗嘱奉送政府这种强制手段所做到的。


在美国,总统的职位(或者,有时叫做行政官)是唯一不让外国人担任的公职,而在英国,它却是唯一可以让外国人担任的公职。一个外国人不能当国会议员,却可以当所谓的国王。如果有什么理由要排除外国人的话,那就应当从那些最容易干坏事,并且通过联合各种利益和情感最能保证履行职守的职位中把外国人排除出去。但当国民进行制订宪法这件大事时,他们是会对那个叫做行政机构的部门的性质和任务更加认真地加以审查的。每个人都知道立法和司法部门是怎么一回事;但是,在欧洲,区别于立法与司法而称为行政的部门,不是政治上的多余品,就是一种叫不出名堂的乱七八糟的东西。


唯一需要的就是设立一个办理公务的部门,这个部门接收全国各地和国外的报告,再提交国民代表;但把这个部门叫做行政部门是不合理的;而且也只能把它看作是比立法部门低一级的部门。任何国家最高的权是制订法律的权,其他都是公务部门。


对宪法几部分的原则与组织作了安排之后,接下来就是受国民委托行使宪法权力的那些人的待遇问题。


国家可以在任何部门中雇用或委任任何一个人,但无权免费占有他的时间与劳务;也没有任何理由供养政府某一部门的人而不供养另一部门的人。


即使荣任政府职务本身就可以认为是一种足够的报酬,那也应该对每一个人都一视同仁。如果某一国家立法机构的成员自费供职,那么,无论是叫做君主制的或任何其他名称的行政机构也应同样如此。给一个部门钱,另一部门却让他们白干,这是不合理的。


在美国,政府每一个部门都得到相当不错的待遇;但是没有一个人收入过高。国会和州议会每位议员的收入都足够他们开支。而在英国则是:政府的一个部门待遇特别优厚,另一个部门却一无所得,结果是一个部门贪污腐化有行贿的手段而另一部门则处于受贿的地位。象在美国所实行的那样,只要从这笔开支中提取不到四分之一,就可以革除大部分的贪污受贿行为了。


美国宪法的另一项改革是取消一切对个人效忠的誓言。在美国只对国家宣誓效忠。把个人奉为国家的形象是不妥的。国民的幸福是最高目标,因此,宣誓的目的决不可被任何个人的形象或名义抹煞。法国称为公民宣誓的誓言,即对“国民、法律与国王”宣誓,是不妥的。要宣誓,就应当象美国那样,只对国民宣誓。法律可能好,也可能不好;但在此处它的含义只在于增进国民的福利,因而可以包括在内。誓言余下一部分之所以不当,是因为一切对个人的宣誓都应当废除。它们乃是暴政为一方和奴役为另一方的残余;“造物主”的名字不应当拿来作为他的创造物堕落的见证;或如果象上面已经提到的,拿它当作国家的象征来宣誓,在这里就是多余的。对于政府初建时的誓言不管怎样分辩,以后决不许再搞什么宣誓。如果一个政府需要誓言的支持,这就表明它不配受到支持,因而也不应受到支持。只要政府做它应做的事,它就能自己支持自己。


关于这个问题这一部分的最后一句话:——为使宪法规定的自由得到永久保障和进步而作出的最大改进之一,乃是新的宪法规定要经常修正、更改和补充。


柏克先生据以构成他的政治信条的原则,即“永远约束和控制子孙后代,并永远否定和放弃子孙后代的权利”,现在已如此令人憎恶,不配再拿它当作辩论的题目;因此,除了揭露它一下之外,我就略而不提了。


人们到现在才开始对政府有所认识。过去,它光是行使权力,不许过问它是否有权利,而是大权独揽。当自由之敌充当裁判时,它在原则上的进步必然是微小的。


美国宪法,还有法国宪法,不是附有加以修正的期限,就是规定了据以改进的模式。要制订一部使原则同各种意见与实践相结合的宪法,而且经过多年形势变化始终保持不变也不产生矛盾,这也许是不可能的;因此,为了防止不利因素累积起来,以至于有碍改革或引起革命,最好规定一些办法在这些因素发生时就加以控制。人权乃是世世代代的人享有的权利,不能为任何人所垄断。凡是值得遵循的事都是因为它本身具有价值而受到遵循的,它之所以有保障,原因即在于此,而不在于任何会使它受到阻碍的条件。当一个人把财产遗留给他的继承人时,他是不会以他们必须接受它作为条件的。


那么,在宪法方面,我们为什么要反其道而行之呢?


现在能设计出的符合目前情况的最好的宪法,也许再过几年就会大大失去其优越性。在政府问题上,人们正在产生前所未有的新的想法。在现存旧政府的野蛮状态消逝后,国与国之间的道德标准就会改变。人将不会受到把自己的同类视为仇敌那种野蛮思想的培育,因为出生的偶然性使得人们生活在名称各异的国家里;而且由于宪法总是同国外和国内形势有某种关系,每种宪法都应设法从国内外形势的变化得益。


我们已经看到英法之间相互的民族感情有了改变,只要我们回顾一下几年前的情况,这本身就是一场革命。谁能预见或谁能相信法国国民议会竟然会在英国受到普遍的祝贺,或者这两个国家的友好同盟竟然会成为共同的愿望呢?这就表明,如果不受政府的干扰,人和人天然是朋友,人性本身也并不是恶的,两国政府因为要达到征税目的而挑起的忌妒和残暴心理,现在正转而服从理性、利益和人道的支配。宫廷做的交易正开始为人们识破,而神秘的伪装以及它们强加于人类的一切妖术也都在衰退。它受到了致命伤;尽管还可以苟延残喘一段时间,但终归是要消灭的。


象人间一切事物一样,政府本来也应该随时加以改进,可是世世代代以来,它却一直为最愚昧最坏的人所垄断。关于他们的弊政,除了各国国民不胜负担的沉重借款和赋税以及这帮人把世界投入种种争端之中以外,难道还需要提出任何其他证据吗?


政府刚刚从这样一种野蛮状态中挣脱出来,要断定它可以改进到什么程度还为时过早。我们所能预见的是,整个欧洲也许会组成一个大规模的共和国,而所有的人都将获得自由。


第五章改善欧洲现状的途径,并杂陈各种意见在思考一个包括人类整个领域这样巨大范畴的课题时,把思路单单限制在一个方面是不可能的。它要立足于人所具有的各种特征和条件,并将个人、国家和世界融成一体。


在美国点燃的星星之火已经燎起一片扑灭不了的巨焰。它象战火一样永不熄灭,烧遍了一国又一国,不声不响地进行着征服。人感到自己变了,但几乎察觉不到是怎么变的。他通过正当地照料自己的利益而了解到他的种种权利,并且终于懂得专制主义之所以有力量和权势,完全在于不敢对它进行反抗,懂得要“获得解放,只要它要求解放就行。”


在本书前几部分中力求阐明作为政府应据以建立的基础的一系列原则之后,我将在这一章里淡谈把这些原则付诸实践的途径。但是,为了把这部分的问题讲得更恰当,效果更强,就得先来谈一些可以从这些原则中推断出来的或者同它们有关系的初步看法。


不论政府的形式或组织如何,其唯一同的应是谋求普遍的幸福。如果政府不是这样,而是在社会的任何部分制造与助长罪恶,那么,它一定是建立在一种错误的制度上,非加以改革不可。


一般说法把人的处境分成文明生活和不文明生活两类。它把一类说成幸福与富足;另一类说成困苦与匾乏。但是,无论我们的想象力受到何种粉饰与比拟的影响,事情的真相却是,在所谓文明国家中,有一大部分人却生活在贫穷和不幸之中,处境远远不如印第安人。我说的不只是一个国家,而是所有的国家。英国如此,整个欧洲亦复如此。我们不妨探讨一下其中的原因。


这并不是因为文明的原则有什么天然的缺陷,而是因为不让这些原则普遍实施;其结果就成为连绵不断的战争和耗费,使国家元气大伤,并破坏了文明所能带来的普遍幸福。


所有的欧洲政府(现在法国除外)不是建立在普遍文明的原则基础上,而是建立在相反的基础上。就这些政府的相互关系而言,它们都处于我们所设想的那种不文明的野蛮生活状态,它们不受上帝和人的法律的约束,在原则和相互行为方面,就象许多人在原始状态下表现得一样。


在法律的教化下,每一个国家的人民是容易文明起来的,可是政府却依然处于不文明的状态,而且几乎接连不断打仗,它们破坏文明生活所产生的丰硕果实,使不文明部分的范围更加扩大。政府把野蛮作风强加给国家的内部文明,从这个国家,尤其是从穷人身上榨取本应用来维持他们的生计与舒适的大部分收入。撇开所有道德和哲学观点不谈,可悲的事实是,四分之一以上的人类劳动果实每年让这种野蛮的制度白白耗费掉了。


这种罪恶行径之所以能继续存在下去,是由于所有的欧洲政府都具有金钱上的有利条件来保持这种野蛮状况。它给政府提供了攫取权力和税收的借口,如果文明扩大到每个地方的话,这种种借口就无机可乘,无法辩解了。


单是文官政府或法治政府是无从制造许多征税的借口的;因为它在国内众目腰腰下进行工作,欺骗的可能性不太多。从而排除了征收大量赋税的可能性。


但如果在各国政府野蛮争斗的情况下,借口的范围扩大了,国民不再能判断,这就为政府可以随心所欲地征集各种税收开了方便之门。


英国征收的税为了文官政府而征收或用于文官政府的不到三十分之一,简直不到四十分之一。不难看出现政府在这方面实际上所做的全部工作就是制订法律,而国民则除了付税之外,还要拿出更多钱来通过地方行政官、陪审员、法庭、巡回审判来实施和执行这些法律。


由此观之,有两种不同性质的政府;一种是对内行使职权的文官政府或立法机关,另一种是按照不文明生活的粗暴方式对外行使职权的宫廷或内阁政府;一个费用很少,另一个则极度挥霍;二者差别如此之大,可以打个比方说,如果后者因突然山崩地裂而消失无踪,前者却安然无恙。它还会继续工作下去,因为这符合于国民的共同利益,所有的办法也都是行得通的。


因此,革命的目的在于改变政府的道德面貌,有了这种改变,公众的捐税负担就可减轻,文明也就可以使人们享有那种现在被剥夺的富裕生活。


为了探讨这个问题的全貌,我准备把我的看法扩充到商业部门。在我的所有着作中,只要有可能,我一直提倡通商,因为我对通商的效果有好感。


它是一种通过国与国、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互助互利而使人类相亲相爱的和平体制。至于纯属理论上的改革,我是从来不赞成的。最有效的作法是从人的利益出发去改善他的处境;这就是我所采取的立场。


如果让通商达到它所能达到的全球范围,它就可以根除战争体制并在政府的不文明状态中引起革命。自从那些政府开创以来,就已经发明了通商,而通商乃是非直接出自道德原则的各种方法中最有助于达到全球文明的一种。


任何倾向于通过互利以促进国与国之间民间交往的事物,都是同哲学和政治一样值得探讨的课题。通商也就是两个人以记数法增加的交易;大自然为两个人在交往中规定的法则,也同样是为所有的人规定的。为此目的,她把制成品和商业分布在一个国家以及全世界各个遥远地区;由于这些制成品不能通过战争象通过通商那样便宜或方便地取得,她就使通商成为消灭战争的手段。


由于二者是近乎对立的东西,所以欧洲各国政府的不文明状态对通商是有害的。各种破坏或阻挠都会造成贸易额的减少,至于从商业界的哪一部分开始减少是无关紧要的。好比血液,它从人体任何一部分抽出,也必然等于从整个循环系统抽出,结果使整体都蒙受损失。当任何国家的购买力受到破坏时,同样会连累卖主。倘若英国政府能够破坏所有其他国家的商业,她也就最有效地毁了自己的商业。


一个国家可能给世界输送货物,但不能成为贸易商。她不能是自己的商品的卖主和买主。购买力必须存在于她自身之外;因此任何商业国的繁荣都受制于其余国家的繁荣。倘若其余的国家都很穷,这个国家是富不起来的,因此,她的景况不论如何,乃是其他国家商业形势的一个指标。


通商的原则及其普遍运用无需了解它的实践就可以理解,这是常识所不能否认的立场;而这也就是我讨论这个问题所持的唯一立场。原则在帐房里是一回事,在世界市场上又是另一回事。至于原则的运用,就必须把它作为一种有来有往的东西来考虑;它的权力只有一半在国内,破坏在国外的一半实际上就破坏了整体,就好象这种破坏是针对国内那一半进行的;因为各方都只有通过对方才能起作用。


在上次战争中也如同在以前多次战争中一样,英国的贸易下降了,因为贸易额到处都减少了;现在它又上升了,因为每个国家的贸易都在上升。倘若英国当前的进出口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有所增长,同她做买卖的国家也必然如此;她的进口就是它们的出口,反之亦然。


世界上决没有单独一个国家在贸易上兴旺发达的事情;她只能参加各国之间的贸易;任何部分的贸易遭到破坏必然会影响到全体。因此,各国之间发生战争时,首当其冲的就是共同的商品存货,结果就好比每个国家对自己的存货发动进攻。


当前贸易的增长不能归功于大臣们或任何政治谋略,而应归功于它本身由于和平的缘故自然而然所起的作用。正常的市场曾经遭到破坏,贸易的渠道被切断,海上通途为各国强盗所侵扰,全世界的注意力转向其他目标。现在这些不正常现象已经中止,和平已经使搅乱了的事情恢复正常。


1值得注意1在美国,贸易增长的比例大于英国,目前比独立革命前任何时期至少增加一倍半。在战争开始前,结关后离开费城港口的船只数最多在八、九百艘之间。1788年,数目上升到一千二百多艘。由于宾夕法尼亚州的是,每个国家都认为贸易差额对自己有利;这就说明一般人对这个问题的看法有出入。


然而,按照差额的观点来说,这个论据还是可靠的;而且通商之所以受到普遍支持就是出于这个原因。各国都感觉到通商是有利的,否则它就会舍弃通商;但是毛病却出在做账的方式以及把利润归诸于错误的起因。


皮特先生常常根据海关的账簿来显示他称为的贸易差额,聊以自慰。这种计算方法非但没有提供一个正确的法则,反而提供了错误的法则。


首先,每一件离开海关的货物都是作为出口货入账的;根据海关的平衡,海上损失和国外滞销全都计在利润一栏,因为这些货物是作为输出品入账的。


其次,因为通过走私输入的货物并不登在海关账上以便与输出品抵消。


因此,从这些文件中得不出适应于最高利益的平衡;而且,如果我们观察一下贸易的自然运行情况,就可以知道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如果真是这样,很快就会是有害的。对贸易的最大支持在于能够在所有国家间保持一种利益均沾。


不同国家的两个商人在一起做买卖,两人都发了财,两个人都有赚头;因此他们都不是靠对方发财致富的;对于他们所在的国家来说,情形亦复如此。事实必然是:每个国家必须靠启己发财致富,并且借助从另一国交换来的某种东西来增加财富。


假使一个英国商人把一件在国内花一先令买进的商品输往国外,并且进口某种可售两先令的货物,那他就可以赚一先令;可是这个赚头并不是从外国或外商得来的,因为外商也拿他所收到的货物依法泡制,因而谁也没有占对方的便宜。这两种货物在他们各自国家中原来不过值两先令,但换了地方之后,它们获得了高于原价一倍的新的价值观念,这种增值由双方分旱。


国内贸易的差额和对外贸易并无不同。伦敦和纽卡斯尔的商人按同样的原则做买卖,好象他们是属于不同的国家,并以同样方式获得赚头;然而,伦敦并不靠纽卡斯尔致富,纽卡斯尔也不靠伦敦致富;是纽卡斯尔的商品——煤在伦敦增了值,伦敦的商品也在纽卡斯尔增了值。


尽管一切贸易的原则都是相同的,但从一国的观点来看,国内贸易是最有利可图的;因为,对买卖双方而言,全部利益都留在国内;而对外贸易则只有一半。


在全部贸易中最无利可图的是同国外领地有关的贸易。对少数人也许有好处,原因仅仅在于它是贸易;但对国家则是损失。维持领地的经费大大超过贸易所获利润。它不会增加世界贸易总额,而只会使之减少,而且由于放弃领地可以使更大数量的货物流通,所以在没有耗费的情况下参加对外贸易比有耗费的较大贸易额更有价值。


要通过领地垄断贸易是不可能的,因此这样做更加错误。贸易不能在狭窄的渠道中存在,必然要为正常或不正常的手段突破,以挫败这你企图;再干下去就会更糟。法国自革命以来,对国外的殖民地更冷淡了,如果别的国家就贸易这方面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也会采取同样态度。


在领地的经费上还要加上海军一项,如果把这两笔开支从贸易所获利润中扣除,那么所谓的贸易差额,即使承认有差额的话,也不会让国民分享,的人口估计占美国总人口的八分之一,美国目前拥有的船只总数必定在一万艘左右。——作者


而都被政府独吞了。


用海军来保护贸易的想法是不可靠的。这是把破坏的手段当作保护的手段。贸易需要的保护仅在于每个国家都感到要给予支持的互利,它是共同的股份,它靠一种对大家都有利的差额而存在;它所遇到的唯一障碍乃是现政府的不文明状况,改革这种状况是共同利益之所在1。现在我要搁下这个问题,进而探讨别的问题。鉴于在展望普遍的改革中有必要把英国包括在内,对英国政府的短处进行考察是应当的。只有通过每个国家对自己的政府进行改革,整个世界才能得到改善,从而享有改革所带来的充分利益。部分改革只能产生部分好处。


法国和英国是欧洲仅有的两个可以成功地着手改革政府的国家。一个受到海洋的屏障,另一个则由于国内力量雄厚,可以反抗外国专制主义的罪恶行径。但是,当革命与贸易二者成为普遍现象时,收益就会增加,而且比一方单独得到的好处加倍。


鉴于一种新制度正在世间展现,欧洲各国官廷正阴谋策划来反对它。正在发起种种与所有以往的制度相反的同盟,一种反对人类共同利益的各国宫廷的共同利害关系正在形成。这种联合划出了一条贯穿整个欧洲的线,并且提供一种难以从以往的情况作出推测的崭新的事业。当专制主义同专制主义作战时,人们对这种争斗是不感兴趣的;可是,对于把士兵和公民以及国家和国家联合起来的事业,各国宫廷的专制主义尽管感到危险,要想报复,却不敢动手。


在历史的记载上还不曾提出过当前那样紧迫的问题。问题不在于是这个党还是那个党掌不掌权,是辉格党还是托利党,高级或低级廷臣得势不得势;而在于人要不要继承他的权利,普遍的文明要不要出现?人的劳动果实为他自己所享受,还是让政府挥霍掉?要不要把盗窃行为从宫廷中清除干净,把贫困从各国消灭光?


当我们在号称为文明的国家中看到老年人进济贫院,年青人被绞死时,政府制度就一定出了毛病。这些国家从外表看,似乎一切都是幸福的;但是在一般眼光观察不到的地方,却隐藏着一大堆除了在贫穷或屈辱中死去别无出路的悲惨情景。一条生命一出世,它的命运就预定了;除非这种情况得到纠正,光实行惩罚是无济干事的。


文官政府的职责并不在于判处死刑,而在于教育青年和供养老人,以便尽可能不使一种人荒淫无耻,而另一种人悲观失望。可是,现在情形却正好相反,国家的财力都浪费在国王、官廷、雇佣、骗子和娼妓身上;连那些衣食无着的穷苦人也不得不去支持那种压迫他们的欺骗行为。


为什么被判处死刑的几乎都是穷人呢?这个事实连同其他许多情形证明穷人的处境是多么悲惨。他们在缺乏教养的环境中长大,来到这个没有指望的世界,极易成为罪恶与野蛮法律的牺牲品。把白白浪费在政府方面的数以百万计的金钱用来铲除这些弊害,并改善宫廷领域以外的每一个人的条件,是绰绰有余的。关于这一点,我在写作本书过程中将会提到。


联想起灾难是同情心的特征。在探讨这个问题时,我不求酬报,也不怕1当我看到皮特先生在他的一篇议会演说中对贸易差额所作的估计时,我认为他对贸易的性质和利益一窍不通;而且没有人比他对此更加肆意歪曲的了。贸易在和平时期遭到了战祸那样的严重破坏。它三次处于停滞状态,而且在不到四年的和平年月里,商船被迫减员了。——作者


后果。我满怀成败不计的豪情壮志来提倡人权。我在生活中受过磨炼,这对我是有好处的。我懂得道德教育的价值,也看到了反面的危险性。


早年,我刚十六岁,乳臭未干而又鲁莽大胆,被一个曾经在军舰上服役的校长1的假英雄主义所刺激,就自作主张,登上了死亡船长的私掠船“恐怖号”。幸而由于受到一位好教士深情厚义的劝阻,我才没有参加这次冒险活动,这位教士出于担任贵格教会圣2职所养成的生活习惯,想必认为我已误入歧途。这种印象尽管当时对我影响很深,慢慢就消失了,我后来又上了孟德兹船长的私掠船“普鲁士国王号”,随船出海。然而,从这样一个开端,以及早期生活对我的一切不便,我可以自豪地说,我以不畏困难吓倒的坚毅精神和令人起敬的公正态度,不仅对在世界上建立起一个以新的政府制度为基础的新帝国作出了贡献,而且在所有专业中最难获得成功和优胜的政论界取得了贵族阶级凭其一切助力都未能达到或堪与匹敌的卓越的成就。


既然现在我知道自己的思想感情已超越党派的一切小冲突以及心怀偏私或观点错误的论敌的顽固立场,我就不必对谬论或谩骂作出回答,而径自来指出英国政府的缺点1。我想从特许状和公司谈起。


说特许状赋予权利,这是曲解词义。它的效果适得其反——把权利剥夺了。权利本来是全体人民固有的,可是特许状用排挤手段取消了大多数人的权利,而把权利交给了少数人。如果特许状的用意可以这样直截了当地来表达,“非公司成员不得行使投票权”,这样的特许状就显然不是权利的特许状,而是剥夺权利的特许状。在现有形式下,其效果是一样的;这些特许状只对那些受它们排挤的人起作用。那些其权利没有被剥夺而受到保障的人所行使的权利,也只不过是他们作为该社团成员所应有的权利,与特许状无涉;因此,所有的特许状只起一种间接的消极作用。它们并不于在政论界获得了一种超过也许是任何国家任何人所曾经获有的活动范围,而且,特别了不起的是,到战争结束我照样保持这个地位,直至今天依然如此。由于我的目的不是为了自己,所以我着手工作时决意(也幸而有这种气质)不为褒或贬、友好情谊或造谣中伤所左右,也不让任何私人争论转移我的意向,而凡是不能做到这一点的人是不配做社会活动家的。


独立战争结束时,我从费城前往特拉华州东岸的波尔登镇,我在那里有1威廉·诺尔斯牧师,诺福克郡撒特福德中学校长。——作者


1政治和私利是这样始终如一地连结在一起,世人由于经常受骗而有权对社会活动家持怀疑态度,但是就我自己来说,我在这方面是完全心安理得的。将近十七年前,当我初参加公共生活时,我并不曾从利己的动机出发来考虑政府问题,我从那时迄今的行为可以证明这一事实。我遇到我认为可以做些好事的机会,就按照我心里所想的去做。我既没有读过书,也没有研究过别人的见解。我光是独立思考。情形是这样的:


当战争爆发前后美洲旧政府中止活动期间,我为一切事情进行得井然有序和得体所打动,并且深深感到政府所必须做的一切工作不过是稍稍多于社会所自然而然地完成了的事情,而君主制与贵族制则是强加于人类的骗局。根据这些原则,我出版了《常识》一书。这本小册子获得的成功,是印刷术发明以来绝无仅有的。我把版权赠予了联邦的每一个州,销数竟不下十万册。我以同样方式在题为《危机》的小册子中,继续探讨这个课题,直至革命完全胜利。在《独立宣言》公布后,在我事先毫无所知的情况下,代表大会一致同意任命我为外交秘书。我对这一任命是乐于接受的,因为它给我机会去了解外国宫廷的才能以及他们办事的方式。但是由于代表大会和我之间对他们当时派驻欧洲的一位特派员赛拉斯·迪恩先生发生了误会,我就辞去了这项职务,同时还谢绝了法国和西班牙两位大臣吉拉德和坦·朱安·米拉勒所给予的金钱上的资助。此时,我已经彻底博得了美国人民的好感和信任,我的独立自主也如此明显,以至一所小住宅。代表大会当时在十五英里外的普林斯镇,华盛顿将军则把他的总部设在邻近代表大会的洛基希尔,以便辞去他的职务(因为他接受这一职务的目的业已达到),并退居平民生活。他在进行这项事宜时,曾写给我一封信,现附录如下:


“自抵此后,获悉阁下在波尔登镇。我不知阁下迁居该地是为了退隐还是为了节省开支。不论出于哪种原因,还是两种原因都有,或者还有其他原因,如果阁下愿来此间和我共处,我将不胜高兴之至。


“阁下的光临可使代表大会想起您以往对这个国家所作的贡献,并且如果我能影响代表大会的话,还可以随意差遣我,我是非常乐意为您效劳的,因为我深刻理解您的着作的重要性,并且非常高兴地暑名为您的真挚的朋友,


乔治·华盛顿


1783年9月10日于洛基希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