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作者:温斯顿·格鲁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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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人物·传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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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7 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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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9156字


我没有珍妮的地址,只有一个邮局信箱号码,但是,我有她的乐团演出场所的名字。那地方叫做“何爹俱乐部”。我试着从火车站走到那儿,但是一再迷路,最后,我叫了辆计程车。当时是下午,俱乐部里空荡荡的,只有两个醉汉和昨晚留在地板上的半瓶啤酒。但是,吧台后面那个家伙说,珍妮他们九点左右会到。我问可不可以等她,那家伙说,“行,”于是我就坐了五、六个小时,让两只脚好好休息了一下。


言归正传,那地方渐渐客满。客人多半是大学生模样的年轻人,但打扮像杂耍中的畸型人。人人都穿着肮脏的蓝色牛仔裤和恤,所有男生都留胡子戴眼镜,所有女孩的头发都好像随时会有只鸟飞出去。一会儿乐团上台,布置乐器。总共有三、四个家伙,他们拿着那种巨大的电玩意,到处插电。这跟我们在大学学生会玩的那一套大不相同。而且,我没看见珍妮的影子。


他们安装好那些电玩意之后,开始演奏。我跟你说,朋友:那玩意可真吵!各种彩灯开始闪烁,而他们演出的音乐像喷射机起飞的声音。但是观众爱它,等他们表演完了,所有人欢呼呐喊。继而一束灯光落在舞台例台,她就在那儿——珍妮!


她跟我认识的她不一样了。其一,她的头发留到屁股,而且在室内戴太阳跟镜,还是在晚上!她穿着牛仔裤,衬衫上挂着许多金属片,活像电话接线盘。乐团又开始演奏,珍妮开口唱歌。她抓着麦克风,一面绕着舞台跳舞,又蹦又跳,挥动着胳膊,还甩头发。我极力了解歌词内容,但是乐团奏的音乐太响,捶着鼓,敲着钢琴,狠拨电吉他,轰隆隆的,天花板都快陷落似的。我心想,这是什么鬼玩意?


唱了好一会儿,他们休息片刻,于是,我起身想走进通往后台的那扇门。但是,门口站着一个家伙,他说我不能进去。我回座位时,注意到大家都盯着我的陆军制服。“你那身服装可真不一样啊!”有人说,另一个人说:“滚出去!”又有个人说:“他是真人吗?”


我又开始觉得自己活像个自痴了,于是,我直接走到外面,心想或许可以散散步,理出个头绪。我大概走了有半小时左右,等我回到那儿,外面有一大排长龙等着进去。我走到前头,试图跟那家伙解释我的东西都在里面,但是,他要我排到尾巴等着。我想,我在外面大概站了一个小时左右,听着里面传出的音乐。老实说,从外面听那音乐实在悦耳些。


总之,等了一阵子之后,我感到无聊,于是沿一条巷子绕到俱乐部后面。那儿有几级小阶梯,我就坐下来看着老鼠在垃圾堆中相互追逐。我的口琴在口袋里,于是;为了打发时间,我就拿出来吹了一下。我仍旧听得见珍妮的乐团奏出的音乐,过了一阵子,我发现自己可以配合他们;好比用变化音栓降半音,就可以配上他们的调子。我不知道花了多少时间,但是,没过多久我就能够自己发挥,可以飘到c大调,而且出乎意料,自己吹奏起来那曲子并不那么难听——只要不必同时去听它。


突然间,我身后的门“砰”的打开,珍妮站在那儿。我猜想他们又休息了,但是我没在意,继续吹我的。


“外面是谁?”她问。


“是我。”我说,但是巷于漆黑,她把头探出后门,又说:“是谁在吹口琴?”


我的起来,有点尴尬,因为我穿的是陆军制服,但是,我说:“是我。阿甘。”


“是谁?”她说。


“阿甘。”


“阿甘?福雷斯特·甘!”突然间她冲出门,扑入我的怀中。


珍妮和我,我俩坐在后台叙旧,直到她必须再上台演出。她并不完全是辍学,她是被退学的,因为,有天晚上他们发现她在一个男生房间里。当年这种违反校规的行为是要退学的。五弦琴手不愿当兵,逃到加拿大去了,乐团因此瓦解。珍妮去加州住了一阵子,还在头发上插朵花,但是,她说那些人是一群怪物,整天喝药喝得昏沉沉,后来她遇见这个家伙,就跟他来到波士顿。他们做过一些和平示威游行等等,但是,原来他竟是个同性恋,因此她跟他分手,后来跟上一个玩真的示威者,那人制造炸弹等等,炸毁建筑物。那段关系也不成功,之后,她遇上一个在哈佛大学教书的家伙,但结果他是有妇之夫。过后,她交上一个看起来真的很善良的家伙,只是有一天他偷东西害得他俩被捕,她这才决定该振作自己了。


她加入“裂蛋”乐团,他们演奏一种新的音乐,渐渐在波士顿附近相当受欢迎,下个星期他们甚至要去纽约录音准备灌唱片了。她说目前她跟一个哈佛的家伙交往,他是个哲学系学生,不过,今晚演出完毕,我可以去跟他们一起住。我非常失望她有了男朋友,但是我无处可去,因此就这么办了。


她男友名叫鲁道夫。他个子瘦小,体重大概一百磅左右,头发橡拖把,颈子上接着许多珠子,我们到达公寓时,他正坐在地板上,像个印度宗师似的静坐冥思。


“鲁道夫,”珍妮说,“这是阿甘。他是我的同乡老友,会跟我们住一阵子。”


鲁道夫没吭一声,只是挥挥手,就好像教主在赐福什么似的。


珍妮只有一张床,但是,她给我打了个小地铺,我就睡那儿。它并不比我在军中睡过的许多地方差,而且比某些地方强多了。


第二天早上我起身,鲁道夫仍坐在房间中央冥思。珍妮给我弄了些早餐,然后,我们让鲁道夫坐在那儿,她带我去参观剑桥。她劈头就说我得弄套新衣服,因为,此地的人不明究竟,会以为我想唬弄他们。于是我们去到一家旧货店,我买了一套连身裤装和一件夹克,就在店里换了衣服,把军服装在纸袋里。


我们在哈佛大学闲逛,珍妮居然遇上她以前约会的那个已婚教授。她仍然对他态度友好,即使私下她管他叫“卑鄙的杂碎”。他的名字是奎肯布希博士。


总之,他十分兴奋,原因是下星期他要新开一门课,是他独个儿想出来的一门课。这门课叫做“世界文学中的白痴角色”。


我开口说听起来这门课很有意思,他就说:“呃,阿甘,你何不来旁听?也许会喜欢。”


珍妮神情有点滑稽地看看我们俩个,但是她没说话。我们回到公寓,鲁道夫还一个人坐在地板上。我们进了厨房,我非常小声问她,鲁道夫会不会说话,她说,会,迟早。


那天下午珍妮带我去认识乐团其他成员,她告诉他们我吹口琴有如天籁,今晚何不让我参加他们的表演。其中一个家伙问我最喜欢吹什么音乐,我说“狄克西”(即美国南方音乐,或爵士乐),他说他好像没听见我说什么,珍妮立刻插口说:“那不重要,等他听惯我们的东西就会跟得上了。”


于是,那天晚上我跟乐团合作演出,大家都说我很有贡献。能够坐在那儿看珍妮唱歌,在舞台上满场飞,我很快乐。


星期一,我决定去旁听奎肯布希博士的课,“世界文学中的白痴角色”。这个名称就足以让我自觉有点儿了不起。


“今天,”奎肯布希博士对班上说,“我们有一位客人,他会不时来旁听这门课。请欢迎福雷斯特‘甘先生。”所有人转向我,我略微挥个手。开始上课了。


“白痴,”奎肯布希博士说,“多年来在历史和文学上一直扮演重要的角色。我想各位都已听说过从前的乡下自痴,他们通常是住在乡村的某种低能儿。他经常是被嘲弄轻视的对象。后来,皇亲贵胄间形成了一种习俗,养个弄臣在跟前,做些动作取悦皇亲贵胄。在许多例子里,这个其实就是个白痴或是低能儿,在其他的例子里,他只是个小丑或是滑稽人物。”


他这样说了半天,我渐渐觉得白痴显然不只是无用之人,他生到世上是有目的的,有点像丹恩所说的,而这个目的是惹人发笑。起码这是个功劳。


“作家在书中安排一个傻瓜,目的是,”奎肯布希博士说:“运用双关语这种策略,使他们能让傻子出洋相,同时让读者明白愚蠢的较深层意义。偶尔,像莎土比亚这样的伟大作家,会让傻子使他的主角之一出洋相,从而提供一种转折,以启发读者。”


听到这儿,我有点儿迷糊了。不过,这是正常现象。总之,奎肯布希先生说,为了阐释他的意思,我们要演“李尔王”中的一幕戏,戏中有个傻子,一个乔装的疯汉,还有个真正疯了的国王。他要一个名叫艾默。哈灵顿三世的家伙饰演疯汉汤姆·欧贝兰,要一个名叫露西儿的女孩饰演傻子。另一个叫何利斯的家伙则饰演发疯的李尔主。接着他说,“阿甘,你何不扮演格洛斯特伯爵这个角色?”


奎肯布希先生说他会向戏剧系借几样舞台道具,但是,他要我们准备自己的戏服,这样演起来会比较“真实”。我在想,我是怎么趟进这码事的?我实在不知道。


在这同时,我们的乐团“裂蛋”有了些发展。一个家伙从纽约搭机飞来,听了我们的演出之后说,他要安排我们进录音间录一卷带子,表现我们的音乐。大家都很兴奋,包括珍妮;还有我,当然。纽约来的那个家伙名叫费波斯坦先生。他说如果一切顺利,我们将是自发明夜间棒球以来最轰动抢手的东西。费波斯坦先生说,我们只要在一张纸上签个宇,就可以开始赚钱了。


我们的键盘手,乔治,一直多多少少教我一点怎么弹琴,鼓手摩西,也让我偶尔打打他的鼓。学习演奏这些乐器是满好玩的,还有我的口琴也一样。我每天都做些练习,而乐团每晚都在“何爹俱乐部”演出。


有一天我下课回家,珍妮一个人坐在沙发上。我问她鲁道夫去哪儿了,她说“滚了”。


我问她为什么,她说:“因为他跟其他人一样,不是好东西,”于是,我说:“咱们何不出去吃顿晚饭,谈谈这件事?”


自然,话多半是她在说,其实都是针对男人的一堆怨言。她说我们男人“懒惰、不负责、自私、卑劣,都是骗子。”她这样怨了半天之后,哭了起来。我说:“欧,珍妮,别这样。这没什么。那个鲁道夫看来就不像适合你的家伙,一天到晚坐在那儿什么的。”她说:“是啊,阿甘,也许你说得对。我现在想回家了。”我们就回去了。


回到家,珍妮就开始脱衣服。她脱得只剩下内裤,我就坐在沙发上极力不去注意,但是她走过来站在我面前,她说:“阿甘,我要你跟我好。”


这下子用根羽毛也可以把我打昏!我就那么坐着,瞠目结舌望着她。于是她站到我旁边,动手摸弄我的裤子,接下来我只知道她已脱下我的衬衫,正在搂我吻我什么的。起初那感觉只是有点怪怪的,因为都是她主动。当然我手就梦想这—刻,但是这跟我期望中不太一样。不过后来,呃,我猜想是什么冲昏了我的头,我的期望也就不重要了,因为我们正在沙发上翻滚,衣服也差不多脱光了,然后珍妮脱下我的内裤,顿时她的服睛睁得好大,她说:“哇——瞧瞧你那玩意!”说着她抓住我,就跟那天法兰琪小姐—样,不过珍妮始终没叫我闭着眼睛,所以我也就没有闭眼。


呃,那天下午我们做了各种事,都是我做梦也想不到的事。珍妮教我的那些鬼玩意凭我自己的脑子是绝对想不出来的。我们滚遍了客厅,又滚进厨房——钻破了家具,撞翻了东西,扯下窗帘,弄乱了地毯,甚至还不小心打开了电视。结果是在水槽里办事,可是别问我怎么会这样。完事之后,珍妮就那么躺着,半天才望着我,说:“该死,阿甘,我这辈子中你都到哪儿去了?”


“我在旁边,”我说。


自然。那以后珍妮和我之间的情况稍微不同了。我们开始睡在一起,这件事一开始我也觉得怪怪的,但是我肯定慢慢习惯了。在“何爹”演出时,珍妮不时会经过我身边,揉揉我的头发,或用指头划我的颈背。我的世界突然间改变了——就好像我的生命才刚开始,而我是世上最快乐的家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