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作者:伊恩·麦克尤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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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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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7 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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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23956字

?傍晚时分,高处的云在西边的天空中形成了一抹淡黄的云彩。随着时间的流逝,云彩的颜色越来越浓,最后成了挂在草原上那些稀稀拉拉的树木巨大树冠上的橘红晚霞。树叶成了坚果般的褐色,在树叶中隐现的树枝抹了油似地乌黑发亮,干燥的草地染上了天空的颜色。一位推崇奇异色彩的野兽派画家也许会想象出这样一副景致,特别是当天空和大地成了一片红晕,而那老橡树肿胀的树干黑里泛青之时。尽管夕阳西下时光线在变暗,但气温似乎由于那吹了一整天而带来一丝解脱的微风的停止而升高了,此时空气变得凝稠了。


如果罗比·特纳愿意从他的浴缸里站起来,弯膝曲颈地从封闭的天窗里凝望出去,他是可以看到这幅风景,或者说一小部分风景的。他的小卧室、浴室和夹在它们之间的他称之为小书房的小房间整天在这所平房南边的房顶下被太阳暴晒着。下班回家后一个多小时的时间里,他躺在温热的浴缸里,而他的血液和他的思想仿佛在温暖着浴缸里的水。当他在滤除掉陌生的感觉,并且一遍又一遍地回忆着某些记忆片断时,他头顶的天窗中那一方天空的颜色在它有限的光谱段里慢慢地从黄色变成了橘黄色。一切都兴致盎然。当他回想起另一个细节时,在水面下一英寸的地方,他胃部的肌肉时不时地不自觉地绷紧了。她的上臂挂着一滴水珠。湿漉漉的。一朵花绣在她的文胸中间,那是一朵未加修饰的雏菊。她的***小小的,分得很开。她的背上有一颗痣,被一根吊带半掩着。当她从池塘里上来时,他瞥见了她的短裤本应隐藏住的黑色三角形。湿漉漉的。他看见了,他又迫使自己看了一眼。她的盆骨将布撑得透出了皮肤,她腰身曲线深深,她的玉体白皙得令人吃惊。当她伸出手去抓裙子时,她那不经意间抬起的脚露出了粘着土的脚底板。她的脚趾是那么小巧甜美。她大腿上也有一颗法寻币大小的痣,而她的小腿上也有略呈紫色的东西——是一个草莓状红色胎记,一个伤疤。它们不是瑕疵,而是饰品。


他们俩自小时候起就认识了,但他从没有注视过她。在剑桥时,有一次她和一位与她同校的戴眼镜的新西兰姑娘到他的住所里来,当时他从唐宁来的一个朋友正好也在场。他们不自然地闲聊了一个小时的笑话,转圈递着香烟。偶然在街上碰面时,他们会相视一笑。当她漫步街头时,她会轻声对她的朋友们说,那是我家清洁女工的儿子。这么做她似乎总觉得很别扭。可他愿意人们知道他并不在乎——有一次他对他的朋友说,那个走过去的姑娘是我妈雇主的女儿。他有自己的一套自我保护的策略和基于科学的阶级理论,他有被逼出来的自信。我就是我。她就像是一个妹妹,几乎隐而不见。那张又长又窄的脸,那小小的嘴巴——假若他曾经稍稍想过她,他可能会说她的相貌有点儿像马匹。可现在他认为那是一种奇特的美——她的脸庞棱角分明,沉静木然,尤其是在她颧骨斜面的附近,她的鼻孔直直地向外展开,樱桃小嘴丰满而有光泽。她有一双沉思的黑眼睛。那是一幅雕像般的面容,但她的动作快捷而急躁——如果不是她突然从他的手中一把将那个花瓶夺去,它还是完完整整的一个。她躁动不安,这是显而易见的。她被囚困在家里,感到百无聊赖。很快她就会离家出走的。


他很快就不得不跟她说话。他终于从浴缸中站了起来,浑身打着颤。毫无疑问,他正在发生很大的变化。他光着身子,走过书房,进入卧室。凌乱的床,四处丢弃的乱糟糟的衣服,扔在地板上的一条毛巾,屋里被太阳烘烤后的温暖,使他提不起一丁点儿性趣。他伸展四肢,倒在床上,把脸埋在枕头里,呻吟了起来。她这位他童年时的好友是那么可爱,那么雅致,而现在却变得那么遥不可及。那样脱衣服——是的,她总想惹人怜爱地标新立异,她无不风风火火,大胆无惧,带有一种夸张的、自编自导的性质。现在她会因为后悔而感到痛苦万分,她不可能明白都对他做了些什么。如果她不是因为那个在他手里打碎的花瓶而对他暴跳如雷,一切都会好好的,一切都是可以补救的。但他也喜欢她的愤怒。他侧过身去,定住了眼睛,对东西却视而不见。他沉浸于电影般的幻想中:她捶打他的衣服翻领,然后消了气,抽泣着扑进他安全的怀抱里,任凭他狂吻她。她没有原谅他,她只是放弃罢了。在他回到现实之前,这一幻想在他脑海里闪了好几遍:可现实是,她还在生他的气,而且当她得知他将是晚宴的客人之一时,她会更加生气。当初,在外面的时候,在刺眼的强光下,他脑子转得不够快,因而没有拒绝利昂的邀请。他连想都没想,一个“好”字就脱口而出了。现在,他将直面她的恼怒了。想到她是如何在他面前这般若无其事地脱去衣服,好像他是个婴儿似的,他又呻吟了一声,并不在乎被楼下的人听见。当然,他现在很明白了。这个举动是为了羞辱他。不可否认的事实摆在那儿。那是羞辱。她就想羞辱他。她不仅仅是可爱。他绝对不能对她低声下气。她是一种力量,她能把他逼得走投无路,甘拜下风。


可是,他翻了个身,仰面朝天——也许他不该认为她要侮辱他。这不是太做作了吗?想必即使是在她生气时,她的用意也一定比这要好。即使是在她生气时,她也想让他看见她到底有多么美,也想使他依恋她。他怎么能相信这样一个出自自己的希望和愿望并为自己利益服务的解释呢?他不得不相信它。他交叉着双腿,两手交叠放在脑后,感觉着皮肤变干时的凉爽。弗洛伊德可能会说什么呢?他会这样说吗?——她在发脾气的背后,隐藏了她无意识地要向他袒露自己的欲望。多么可怜的希望!那是让人失去男子气概的一个判决,而这——他现在正感觉到的这种折磨——是对他打碎她那只可笑花瓶的惩罚。他再也不应该见她了。但今晚他不得不去见她。无论如何,他没有选择的余地——他得去。他去,她会看不起他的。他本应该拒绝利昂的邀请,可当时他一时冲动,脱口就答应了。今晚他将与她同处一室,而他所见过的那玉体、那痣、那白皙的皮肤、那草莓状红色胎记将隐藏在她的衣服里。只有他自个儿知道,当然艾米莉也知道。但只有他才会去想它们。而塞西莉娅既不会和他讲话也不会朝他看。即使那样,也总比躺在这里呻吟强。不,不会的。那会比这更糟糕,但他还是想那样。他必须那样。他想破罐子破摔。


最后他从床上坐了起来,衣服穿了一半,走进他的书房,坐在打字机旁,思考着该给她写封什么样的信。与卧室和浴室一样,这间书房也挤在平房的屋顶下,比连接卧室和浴室的过道大不了多少,仅有六英尺长,五英尺宽。与卧室和浴室一样,这里也有一个用粗糙松木做框的天窗。他的远足装备——靴子、登山杖、皮背包——堆在一个角落里。一张刀痕累累的厨房桌占据了大部分的空间。他向后翘起椅子,仔细打量着书桌,仿佛就在综观人生。在桌子的一头,一直堆到斜面天花板上的是近几个月来他为期末考试复习而用的本子和练习册。他不再需要那些笔记本,但它们记载着太多的作业,太多的成功,他还不能忍心把它们扔掉。半搭着它们,摊在桌上的是他远足用的地图,有北威尔士、汉普郡、萨里的地图以及放弃了的计划去伊斯坦布尔远足要用的地图。桌子上还有一枚刻度镜上有裂缝的指南针,他曾靠它不带地图就走到了卢尔沃思湾。


指南针的前方放着奥登的《诗集》和豪斯曼的《什罗普郡的少年》。桌子的另一头放着各种历史书、理论文集和有关风景园林的实用手册。十篇打印好的诗稿躺在《标准》杂志社寄来的退稿通知单下,在通知单上签着艾略特先生本人的缩写签名。离罗比坐的地方最近的位置上放着他新近爱好的书籍。《格雷解剖学》翻开着,旁边放着他自己画图用的对开便笺簿。他为自己布置了描画手骨并把它们一一记牢的任务。此时,他试着过一遍手骨的某些组成部分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他低声说着它们的名称:头状骨、钩骨、三角骨、月骨……迄今为止他画得最好的一张图,是一幅钉在桌子上方椽子上的用墨水和彩色铅笔画的食道和气管剖面图。他所有的铅笔和钢笔都装在一只掉了手柄的白镴大啤酒杯里。打字机是新款的奥林匹亚牌,它是杰克·塔利斯在藏书室里举行他二十一岁生日午餐会时送给他的。当时利昂和他父亲都发了言,当然塞西莉娅也到了场。但罗比对他们之间可能交谈过的事儿却一件也想不起来了。多年来,他一直忽略了她,难道她是因为这个才生他的气吗?又是一个可怜的希望。


桌子的外缘上放着各种各样的照片:在大学草坪上上演《第十二夜》的剧照。他出演了马伏里奥,戴着十字勋章。多么恰如其分啊。还有另外一张集体照。照片上是他本人和他在里尔附近的寄宿学校里教的那三十个法国小孩。在一个贝勒时代的生了铜锈的金属相框里放着他父母——欧内斯特和格蕾丝的照片。那是在他们结婚三天后拍的。照片中,他们的身后有一辆车的前侧身——那当然不是他们的车。再远一点,是隐现在一堵砖墙后的烘干室。格蕾丝总是说,和她丈夫的家人一起采摘了两个星期的蛇麻,在一辆停在农家场院里的吉普赛大篷车里过夜——那次蜜月棒极了。罗比的父亲穿了一件无领衬衫。绕在他裤子上的围巾和绳带展现了吉普赛人的轻松幽默。他的头和脸圆圆的,但这没有带给照片真正的快活效果,因为他在照片中没有开心地咧嘴笑,也没有牵着他年轻新娘子的手,而是双手抱臂。与此形成对照的是,她斜倚着他,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两手笨拙地抓住他衬衣的肘部。格蕾丝性情温和,总是十分乐意配合。在照片中,她负责堆出笑容,她丈夫就无须解颐了。但乐意帮忙和心存友善还是不够的。欧内斯特的思绪似乎已在别处,飘向了七年以后的那个夜晚。那天夜晚,他想放弃他在塔利斯家做花匠的工作,离开那座平房,什么行李也不带,甚至不在厨房桌上留下一张告别便条,就辞别了妻子和他们六岁的儿子,任凭他们在余生追寻他的下落。


在桌上其它地方,散落在修改笔记、成堆的园林书籍和解剖学书籍之间的是各种信件和贺卡:未付的学生膳宿杂费账单、导师和朋友们祝贺他夺魁的贺信。每次重读这些贺信,他都仍能从中得到快乐。还有其它一些来信询问他下一步的打算。最新收到的一封信是杰克·塔利斯写来的,是在白厅部门信纸上用褐色墨水写的。他答应帮助他支付上医学院的费用。还有来自爱丁堡医学院和伦敦医学院的长达二十页的入学申请表,和印得密密麻麻的厚厚的招生手册。这两座学院措辞严谨的行文似乎昭示着一种新的学术上的严谨。然而今天它们昭示的却不是冒险,不是一个崭新的开端,而是放逐。他预见到了远离此地的死气沉沉的倾斜街道,一个墙上贴着印花纸、地上摆着陈旧衣柜、床上铺着簇饰花纹床单的小房间,一批新结交的大都比他年轻的挚友,装着甲醛溶液的大桶,回音缭绕的大教室——这一切都缺少了她的气息。


他从风景画册书堆中抽出了一册凡尔赛风光,那是他从塔利斯家的藏书室里借来的。借书的那天,他头一次注意到了自己在她面前的窘态。单膝跪在前门口脱掉工作鞋时,他意识到了自己袜子的破旧——袜尖和袜跟都有窟窿,而且还臭气熏天。在一阵冲动下,他把袜子也脱了。接着,他发觉自己光着脚悄无声息地跟在她后面穿过大厅走进藏书室,简直像个白痴。当时他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尽快离开那里。他穿过厨房逃了出来,然后只好让丹尼·哈德曼绕到前门去取回了他的袜子和鞋。


塞西莉娅很可能不大会去读这本由一位十八世纪的丹麦人写的关于凡尔赛液压装置的论文集。这个丹麦人用拉丁文赞美了圣母马利亚的超凡才能。凭借着一本字典的帮助,罗比一个上午看了五页,然后就放弃了文字,而是只翻了翻插图。这本书不适合她看,实际上对任何人都不适合,但她从藏书室的台阶上把这本书递给了他,在书的皮封面的某个地方留下了她的指纹。虽然他不想这么做,可他还是禁不住把书凑近鼻孔闻了起来。他闻到了尘土味、旧纸张的气味和他手上的香皂气味,但没有她的气味。他什么时候也不知不觉地进入了恋物的高级阶段——崇拜情物的呢?弗洛伊德在《性三论》中对此肯定有高见。另外,济慈、莎士比亚和彼特拉克还有其他人也肯定都发过宏论,而且《玫瑰传奇诗》中也有论及。他花了三年的时间干巴巴地学习症候,它们似乎只是文学老套而已,而现在,孤孤单单的他就像某个戴着轮状皱领、装饰着羽毛的谄媚者来到森林边凝视一个被丢弃的信物。当他在情人的奚落中憔悴时,他却在崇拜她的遗痕——不是一方手帕,而是指纹!


尽管如此,当他将一张纸装入打字机中时,他没有忘了装复写纸。他打好了日期和称呼语,然后开门见山地对他的“笨拙和不体谅的行为”俗套地道了歉。然后他顿了顿。他在想是否应该写些表露心声的话;如果要写,写到什么程度呢?


“如果这是一个借口,我最近才注意到在你面前我表现得相当愚蠢。我是说,我以前从没有光着脚走进过人家的屋里。这一定是因为太热的缘故!”


这自我保护用的调侃显得多么苍白无力啊!他就像一名肺结核晚期患者却装作得了感冒一样。他回了两次车又写道:“我知道这几乎不能成为借口,但最近在你身边时,我似乎表现得非常愚蠢。光着脚走进你家,我这是在干吗呢?再说了,我以前掰掉过古董花瓶口吗?”他的手停在键盘上,这时他又想重复打一遍她的名字。“西,我认为我不能责怪天气热!”这下滑稽让位给了通俗闹剧或痛苦了。反问句中有一丝不安的味道;感叹号是那些大叫大嚷、想让人们听得更清楚的人的首选方法。他只是在给他母亲的信中才用这个标点符号,一行五个连续的感叹号标志着一个欢乐的绝妙笑话。他转动滚筒,然后打了一个“x”。“塞西莉娅,我认为我不能怪天气太热。”现在幽默感消失了,一丝自我怜悯油然而生。那个感叹号本应该再用一次的。很明显,音量不是它惟一的作用。


他又花了十五分钟修改草稿,然后装上了几张新纸把修订稿打印了出来。信上关键的几行现在变成:“你认为我疯了——光着脚晃进你的家,或弄破你的古董花瓶——我不会怪你的。其实,西,在你面前我觉得非常愚蠢。我认为我不能怪天气太热!你会原谅我吗?罗比。”接着,在片刻的幻想之后,罗比向后翘着椅子,想着这些天来他的《解剖学》常常翻开的那一页。他向前坐平,一阵冲动中,在纸上打下了“在梦中我亲吻你的***,你那甜美湿润的***。在我的脑海中,我整天与你***”。


完了,完了——这草稿作废了。他把稿子从打字机里拽出来,把它放在一边,开始用草书写信。他确信亲笔信颇合这种时宜。他看了看手表,想起在出发前应把皮鞋擦亮。他从书桌旁小心地站起身来,以免头撞到椽子上。


他对社交得心应手——在许多人眼里,这样是不正确的。有一次,在剑桥大学里就餐时,在餐桌旁一阵突如其来的安静中,某个讨厌罗比的人大声地问起他父母。罗比看着那人的眼睛,欣然回答说,他父亲很久前就离家出走了,他母亲是个女佣,时不时靠给人算命来贴补收入。他当时语调随和,对提问者的无知粗鲁表现出了宽容。罗比详细讲述了他的生平,讲完后又彬彬有礼地询问了对方父母的情况。有人说是天真或对世界的无知保护了罗比免受了它的伤害,还说他是一个圣明的傻瓜,能健步穿过烫煤般灼热的客厅而不受伤。就塞西莉娅所知,事实比这更简单。在孩提时代,他自由自在地穿梭于平房和主楼之间。杰克·塔利斯是他的资助人,利昂和塞西莉娅是他的好朋友,至少在去文法学校前是如此。在大学里,罗比发现他比自己所认识的许多人都聪明,他的思想得到了彻底的解放。即使是他的自大也无需卖弄。


格蕾丝·特纳很乐意为他洗衣服,否则当她的独生子到了二十三岁,除了给他做热饭热菜外,她该如何来展示母爱呢?但罗比喜欢自己动手擦鞋。他上身穿着一件白色汗衫,下面系着西裤,脚上套着长袜,手拿一双粗革黑皮鞋,踏着短直的台阶从楼梯上走了下来。在起居室的门边有一小段狭窄的走道,尽头是正门入口处的毛玻璃门。透过毛玻璃门,一片橘红色的漫射光在米色和橄榄色的墙纸上投上了火红色的蜂窝图案。他对这种变化感到吃惊,愣了一下,一只手放在门把上,然后开门走了进去。房间里的空气温暖而潮湿,略带咸味。一次会议一定刚刚结束。他母亲躺在沙发里,跷着脚,脚尖上悬荡着毛布软拖鞋。


她说:“莫莉来过了。我很高兴地告诉你,她会好起来的。”她挺起身子以便谈话。


罗比从厨房里拿来了鞋油盒,在离他母亲最近的一张扶手椅子上坐了下来,在地毯上铺了一张三天前的《每日画报》。


“你做得好,”他说,“我听到你谈到了点子上,然后我上楼洗澡去了。”


他知道自己应该赶快离开,应该擦亮皮鞋,但他没有那么做,而是坐在椅子里向后靠着,伸展四肢伸了个懒腰,还打了个哈欠。


“去它的吧!我在拿自己的青春做什么呢?”


在他的语调里诙谐的成分要比苦恼多。他抱起胳膊,凝视着天花板,同时用一只脚的大脚趾按摩另一只脚的脚背。


他母亲凝视着他头顶上方的空间,说道:“说吧。遇到了什么事了?你怎么了?不要告诉我说‘没事’。”


格蕾丝·特纳在欧内斯特离家出走后一个礼拜就到塔利斯家当起了清洁工。杰克·塔利斯不忍心拒绝一位少妇和她的孩子。在村子里,他找到了一个不需要契约屋的替换花匠兼杂务工。那时大家猜测格蕾丝在平房里住上一两年后就会搬走或再嫁到别处去。她的温厚和擦亮东西的本领——她在东西表面上花的诸多功夫,成了塔利斯家的笑料——赢得大家的欢心,但正是六岁的塞西莉娅和她八岁的哥哥利昂对她的敬爱才拯救了她,并造就了罗比。在学校放假期间,格蕾丝被允许带着她六岁的儿子一起来上班。罗比在庭院以及婴儿室和宅屋中其它允许孩子们去的地方中长大。利昂是与他一起爬树的玩伴,而塞西莉娅是信任地牵着他的手的小妹妹,这使他感到自己充满智慧。几年后,当罗比获得了当地文法学校的奖学金时,杰克·塔利斯便开始了对他学业的持续赞助。他为罗比支付了校服和教科书的费用。这一年,布里奥妮出生了。难产使得艾米莉此后长期生病卧床。格蕾丝帮了塔利斯家的大忙,因而巩固了她自己的地位:1922年那一年的圣诞节——利昂戴着大礼帽,穿着马裤,冒雪把一封他父亲写的绿信封的信送到了平房。律师在信中通知她,不论她在塔利斯家中地位如何,平房的所有权现在属于她了。可是即便孩子们长大了,她还是照旧去做家务,肩负起擦亮器物的特殊责任。


她认为欧内斯特是冒用了别的名字,报名参军去了前线,再也没有回来。否则他对于自己的孩子不闻不问就太不人道了。在她每天从平房走到大房子去的路上,在属于她的那几分钟里,她常常思考人生中的那些没有酿成恶果的变故。她总是有点害怕欧内斯特。如果他们住一起,也许就不会像她一个人和她的天才宠儿住在属于她的小屋里那么快乐了。假使塔利斯先生是另一种人……有些对未来略抱憧憬的妇女被丈夫遗弃了,更多的则是丈夫在前线阵亡了。她们过着困苦的生活,而这差一点就成了她的命运。


“没啥。”他回答道,“我根本没碰到什么事儿。”他拿起一把刷子和一支黑鞋油,说道:“那么莫莉的前途一片光明了。”


“她打算在五年内再婚。她会很幸福的。从北方来的某个人符合条件。”


“她应该得到幸福。”


他们舒适安静地坐着。她看着他用一把黄刷子把他那双粗革皮鞋擦亮。他英俊的脸颊上的肌肉随着擦鞋的动作而颤动,而他前臂的肌肉也在皮肤下以复杂的方式呈扇形展开和改变着位置。欧内斯特必定是有某种优点才和她生了这样一位男孩。


“那么你要出去?”


“我要下班时遇到了刚到的利昂。他带着他的朋友,你可知道,就是那个巧克力巨头。他们非要我和他们一起去参加今晚的晚宴。”


“哦,我整个下午都在擦洗银器和收拾他的房间。”


他拿起鞋,站了起来。“当我看勺子里我的映像时,我将只会看到你。”


“快点吧,你的衬衫挂在厨房里。”


他收拾好擦鞋工具箱,把它拿了出去,又从晒衣架上的三件衬衫中选了一件米色亚麻的。他走了回来,穿过房间正要出去,但他母亲还想多留他一会儿。


“另外,还有那些昆西家的孩子。那男孩尿床,东西都被弄湿了。可怜的小羊羔。”


他在门口站住,耸了耸了肩。他刚才朝里望了望,看到他们在临近中午的酷热中又叫又笑地围在游泳池旁。要不是他在那里走过,他们会把他的手推车推进深水池里。丹尼·哈德曼当时也在那儿,斜眼瞟视着他们的姐姐。他本应该在干活的。


“他们会安然无恙的。”他说道。


因为急着出去,他三阶并作一步地跳上楼梯。回到他的卧室后,他匆匆地穿戴完毕,一边吹着不成调的口哨,一边弯腰在他衣柜里的镜子前梳理头发并上油。他根本没有音乐细胞,无法区别高低音调。现在他只想着晚上。他感到既万分激动,又莫名其妙地自由自在。情况总不会变得比既成事实更糟糕了吧。他对自己的高效深感满意,仿佛就像是在为一次危险的旅程或是军事行动做准备。他有条不紊地做完了熟悉的杂务——摸出钥匙,在他的钱包里找到一张十先令的钞票,刷了牙齿,在围成杯状的手里闻了闻自己哈的气,从桌子上抓起写好的信,把它叠好放入信封,在烟盒里装上香烟并试了试打火机。末了,他在镜子前振作起精神,照了照牙龈,然后侧过,扭头看了看镜子里自己的侧面像。最后,他轻轻拍了拍口袋,再三阶并作一步地下了楼梯,对母亲说了声再见,就踏上了那条两边是花圃、通向尖桩篱栅大门的狭窄的砖铺小路。


后来的几年里,他会时常想起这一段时光:他沿着穿越橡树林一角的捷径小路漫步行走。小路在和主干道汇合后,拐向湖泊和大宅子。虽然他还有时间,但他发觉无法让自己放慢脚步。许多直接的和其它一些不那么直接的快乐在这充裕的几分钟里交织在了一起:红彤彤的薄暮正在消退,暖融融、静谧的空气充满了干草香气和被太阳烤过的土的芬芳,他的四肢在花园里劳作了一整天后得到了松弛,他的皮肤洗了澡后光滑无比,他摸了摸衬衣和他惟一的西装。他期待着见到她,又害怕见到她,这也是一种感官享受,这愉悦的外面就像被拥抱一样包了一层兴高采烈——这也许会伤害到他,这非常不方便,这也许不会给他带来好处,但他为自己找到了恋爱的真谛,这使他激动不已。其它种种事件也增加了他的快乐;他还沉浸在被告知他第一次获得年级第一给他带来的喜悦中。况且现在杰克·塔利斯也确认了会继续给他资助。他突然明白,在他前头等待他的是崭新的探险,而根本不是放逐。他应该学医,这错不了,而且好得很。他无法解释自己的乐观——因为他快乐,所以他必定会成功。


他的所有感觉可以用一个词来归纳,那就是——自由自在,这也解释了他为何后来总想起这一时刻。他的人生,他的四肢都是自由奔放的。很久以前,在他还没听说过文法学校这个字眼以前,他就参加了一场考试,使他得以跨入了文法学校的大门。虽说他非常喜欢剑桥大学,但这所名校是他就读中学的那位雄心勃勃的校长替他选的。甚至连他所修的科目也是由一位魅力十足的老师为他挑的。现在他终于按照自己的意愿开始了成人生活。他在编织一个故事,在故事中他是主角,而故事一开头就已经令他的朋友们刮目相看了。从事园林工作不过是波希米亚式的幻想,只是小小雄心而已——在弗洛伊德的帮助下,他曾对此作过如此分析——来代替或超越他离别的父亲。做个中小学教师——十五年后,罗比·特纳先生,剑桥大学文学硕士,英语教研室主任——也不是故事中的内容,在大学里教书也不是。回顾过去,尽管他拿了第一,学习英国文学似乎是一场引人入胜的室内游戏,而读书论道仿佛是文明生活可取的附庸。但无论利维斯博士在讲堂上说了什么,这都不是核心所在,也不是通往神职的必要途径,也不是好奇的头脑最重要的追求,也不是首次或最后一次抵御野蛮的游牧部落,更不是研习绘画或音乐、历史或科学。罗比在毕业学年里,在各种不同的课上,分别听到一位心理分析学家、一位共产党工会官员和一位物理学家像利维斯那样充满激情地、令人信服地为他们自己的领域摇旗呐喊。也许有人也这样宣扬医学,但对罗比来说,选择医学的理由更简单、更个人化:他天***实践,他献身科学的抱负曾受挫折,这一切要得到宣泄,他要获得比在实践批评中所获得的技艺精巧得多的技艺。最重要的是,他可以自己做决定了。他会在一个陌生的城镇里住下来,然后开始新的生活。


他已走出了树林,来到小路和大路的交叉处。渐渐变暗的天色加重了花园四周的空廓朦胧。湖对岸,从窗户里透出的柔和的黄色灯光使得大宅子几乎显得宏伟而美丽。她就在里面,也许在她的卧室里,在为晚宴做准备——从这里,在房子的背面二楼看不到她。他面向喷泉。他抛开了这些关于她的生动的阳光般的遐想,因为他不想在到达时感觉精神错乱。他的硬鞋底在坚硬的路面上叩击出像大钟一般宏亮的声音,这使他想到了时间,想到了他庞大的积蓄,想到了一笔没有花掉的奢华财富。他以前从来没有如此强烈地意识到自己的年轻,也没有感到过这般的好胃口,他如此急不可耐地期待着故事的开始。在剑桥大学不乏思维敏捷的老师,他们比他大了二十岁,但他们也玩高雅体面的网球,也挥桨划船。在他的故事里,要大致达到这种物质上的富裕状态至少需要二十年——几乎和他已经活过的年数一样久长。二十年的时间将把他带入未来的1955年。到那时,他会知道自己有多大出息吗?如今看来一片模糊。到那时他能以更深思熟虑的节奏再活三十年吗?


他设想了1962年时五十岁的自己。到那时,他就老了,但还没有老到没有用处;到那时,作为一名饱经风霜、博学多识的医生,他会有不为人知的故事,会经历过许多悲欢离合。他还会有数以千计的书籍,因为他会有一个巨大阴暗的书房,那是一个宝库,储藏着他一生周游世界的纪念品和思想心得——罕见的热带雨林中的药草、毒箭、失败的电器发明、皂石小雕像、收缩了的头骨和土著艺术。在书架上,自然有医学参考书和冥想录,还有其它各种各样的书籍——十八世纪的诗集(这一诗集差一点使他认为自己应该去当一名庭园设计师)、第三版的简·奥斯丁、艾略特、劳伦斯、威尔弗雷德·欧文、康拉德全集、克拉布稀世之珍的1783年版《村庄》、豪斯曼、奥顿的亲笔签名本《死亡之舞》——这些书如今全堆压在平房阁楼中的小搁架上。当然,有一点是明确的:文学书籍能使他成为一名更好的医生。通过深入,他能够提高感受力,能够了解人类的苦难,能够洞察为何自我毁灭的蠢行或纯粹的厄运导致人们生病!生生死死,生死间人类是多么的虚懦!人生的沉浮——这是为医之本,也是为文之道。他想到了十九世纪。宽大的胸怀和广博的视野,不事声张的热心肠和冷静的判断力;他这样的医生会看清命运怪异离奇的把戏,会意识到对不可避免之事的徒劳而滑稽的否认;他会触摸病人衰弱的脉搏,听到他们临终前的喘息,感觉发烧的手开始变凉,并且以文学和宗教的说教方式反思人类的弱小和高贵……


伴着他思绪的欢跃节奏,他在宁静的仲夏夜里加快了步伐。他前面大约一百码远的地方就是那座桥。他以为一个白影站在那桥上,与漆黑的路形成了鲜明的反差。最初,这个白影看上去像是桥的灰白色石头栏杆的一部分。他直直地盯着看,才认出了它的轮廓,相隔几步远时才看清这是个模糊的人影。在这个距离上,他看不出那人是面对他还是背对他。那人一动不动,他猜想那人正在看着他。一两秒钟时间里,他突发奇想,认为那是个鬼,可是他并不迷信,他甚至不相信凌驾于村庄里的诺曼教堂之上的至高无上的慈善神灵。现在他终于认出那人是个孩子。她必定是布里奥妮,白天早些时候他就看见她一袭素装。现在他能清楚地看见她了。他向她挥了挥手,喊了她的名字,然后说:“是我,罗比。”但她还是一动不动。


他朝她走过去时突然想到,也许在他进屋以前由她先把信送进去会更好。否则他就得在众人面前把信交给塞西莉娅,这会被她的母亲看见。自从他毕业以来,她母亲就一直对他很冷淡。要不然他也许根本就无法把信交给塞西莉娅了,因为她会极力避着他。如果由布里奥妮把信交给她,她就会有时间看信,并且私下里细细思量。早几分钟把信交给她也许就会使她的心软下来。


“不知你愿不愿意帮我个忙,”他边走近她边说。


她点了点头,等他的下文。


“你能先跑去把这个便条交给西吗?”


他说着就把信封放到她的手里。她一言不发地接过信封。


“我过几分钟后再进屋,”他说道,但她已经转过身跑过桥去了。他背靠着桥的扶手,掏出一支香烟,看着她蹦跳着的身影渐渐远去,消失在暮色里。这个年龄的姑娘还不成熟,他满意地想着。十二岁,或许是十三岁?有一两秒钟他看不见她的身影,然后瞥见她穿过小岛,在颜色更深的树林的映照下显得分外醒目。然后她又消失在他的视野外了。正当她再一次在第二座桥的那一头出现,并且从车道上下去,抄小路穿过草地时,罗比突然站直了身子。一阵恐惧猛地袭上心头。他不由自主地无言地一喊。他沿着车道慌乱地跑了几步,踉跄了一下,又继续跑,然后又停了下来。他知道去追她毫无意义。当他把手围成喇叭状,放在口边大喊布里奥妮的名字时,他已经看不到她了。这样做也毫无意义。他站在那儿,瞪大双眼看她——就好像那样能有所帮助似的——同时他也在脑海里尽力地回想。他多么希望自己记错了。但他没有记错。他手写的信放在了那本翻开的《格雷解剖学》内脏学***那一章,第1546页。他拿起来折好放到信封里去的是用打字机打的、放在打字机旁的那一页。不再需要弗洛伊德的自作聪明——这个解释是简单而机械的——这封无伤大雅的信就横放在第1236号画着清晰伸展而放荡的阴毛冠图例上,而他那下流的草稿则放在桌子上,伸手可取。他又大喊了一次布里奥妮的名字,尽管他知道她现在一定已经到了正门口。一点没错,几秒钟之后,远处一个斜方形的赭色亮光变宽,映出了她的轮廓,停顿了一下,然后变窄消失——她进了房子,关上了身后的房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