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米奇·阿尔博姆
|类型:穿越·架空
|更新时间:2019-10-07 01:12
|本章字节:15690字
睁开眼,我发现自己躺在一片湿漉漉的草地上。车被半埋在一块被撞倒的大广告牌下。显然是我的车把这块雪佛兰经销商的广告牌给撞翻,并辗了过去。在古怪的物理力学的作用下,我肯定是在汽车翻转之前,被甩了出去。你刻意去寻死,死却放你一马。谁能对此做出解释呢?
我慢慢的,痛苦的站起来。后背全湿透了,浑身疼痛。天依旧在下雨,周围很安静,只有几只蟋蟀的鸣叫。通常,到了这种地步,你肯定会想,我一定庆幸自己还活着。但其实我没有那样想。我抬头去看高速公路。雨雾中,我看到了那辆迎面撞上来的卡车。它躺在那里,像一艘巨大的沉船。卡车的前车厢被狠狠砸过,好像被人拗断了脖子一般。有一个车头灯还亮着,射出的光柱照着泥泞的坡道,玻璃碎片发出钻石般的光芒。
那个驾驶员去哪里了?他还活着吗?受伤了吗?他还活着吗?在流血吗?在呼吸吗?那一刻,如果是个真汉子,应该爬上去查看一下情况。但勇气不是那一刻我所拥有的东西。
所以,我没有那样做。
我垂着双手,掉头向南走,那是家的方向。我是个懦夫。我已经失去了理智思考的能力。我像一具僵尸,一个机器人,意识中没有了任何人,包括我自己——
其实那个时候,我早把自己给忘了。我忘了我的车,撞上的卡车,车厢里的手枪,我都扔在了脑后。碎石在我的脚下发出沙沙的声音,还有蟋蟀在鸣叫,像是嘲笑我的存在。
走了有多久,我说不清。反正走着走着,雨停了,天边传来第一缕曙光。我已经到了椒谷镇边上,那里有座大水塔。水塔的外壳已经有些生锈,它就矗立在棒球场的后面。在这样一个小镇,爬水塔是每个人的童年的组成部分。我和棒球伙伴们常常在周末,腰里插着喷漆罐,爬上这座水塔,。
现在,我又站在了这座水塔前。湿漉漉的我,一把年纪,失魂落魄,浑身酒气,恐怕还害别人丧了命,因为在事故现场,我压根没有看到卡车司机。不过,那也没有什么关系了。反正,我接下来要做的事情,已经完全无需考虑了,我坚定的认为,这会是我生命中的最后一夜。
我在水塔下找到了往上爬的梯子。
我开始往上爬。
梯子绕着水塔转来转去。我爬了很长时间。终于爬到了塔顶,我喘着粗气,一下子瘫倒在那里。虽然糊里糊涂的,但记得我脑海里还闪过自责的念头:怎么临了还把自己搞得如此狼狈不堪呢!
站在塔上往下看是一片树林。树后面是那个棒球场。我爸爸就是在这个棒球场上教我如何打棒球的。眼前的景象还是勾起了一些让人悲伤的回忆。为什么童年总是缠着人不放,就算你潦倒至此,就算你自己也难以相信自己曾有过童年。
天慢慢亮了起来。蟋蟀的叫声更响亮了。我脑海中突然闪过一个回忆:小玛丽亚躺在我的胸脯上,她的皮肤散发着痱子粉的香味;然后。我好像看到自己闯进她的婚礼,湿漉漉的,脏兮兮的,就像我当时那样。音乐停住了,每个人都惊恐的看着我
——玛丽亚是最为惊恐的那一个。
我低下头。
这个世界上,没有人会留恋我。
我跑了两步,抓住扶手栏杆,翻越而过,人飞了出去。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我无法解释。我撞在什么地方,我怎么会还活着,我没法告诉你。我所能想起来的就是旋转和噼里啪啦的声音,擦着,碰着,最后是“嘭”的一声。我脸上的这些疤痕?我估摸着就是那时候留下的。我应该下落了很长一段时间。
再睁开眼睛的时候,我周围全是掉落的树枝,树杈,树叶。石头压着我的胸口和肚子。抬起下巴,我看到了:童年的棒球场,沐浴在晨光中。我还看到了球场边的两个球员候场区,和投手站立的地方那撮隆起的尘土。
还有,我妈妈,我死去多年的妈妈。
早晨
鸡仔的妈妈
爸爸曾对我说:“你要么是妈妈的好宝贝,要么是爸爸的乖儿子,但不可能同时都是。”
就这样,我选择了做爸爸的乖儿子。我学他走路的样子。我模仿他深沉的,有些沙哑的笑声。因为他喜欢棒球,所以我总是带着我的棒球手套,他仍出来的球,我竭力去接,虽然有时候球很重,打在手上,疼得让我几乎忍不住哼哼。
学校放了学,我就奔到爸爸在卡夫街上经营的卖烟酒的店,一直玩到吃晚饭的时间。我的玩具就是店里的空纸箱。等到下班,爸爸就开着一辆天蓝色的别克轿车,我们一起回家,有时候,爸爸会把车停在车道上歇一会儿,点上一支切斯特菲尔德牌香烟,听听广播新闻。
我有个妹妹,叫吕贝塔。那时候,她最中意一双粉红色的小芭蕾舞鞋,无论去哪里都穿着。记得我们一家人去镇上餐厅吃饭的时候,妈妈会带抱着她去女厕所——她粉红色的小鞋子滑过瓷砖地板——而我则跟着爸爸去男厕所。所以,在我小小的脑海里,我觉得人生就是这样安排的:我和他,她和她。女士。男士。妈妈的。爸爸的。
所以,我是爸爸的乖儿子。
我是爸爸的乖儿子,直到一个炎热、晴空无云、春天的早上。那是一个星期六,我上五年级。那天我要参加两场棒球比赛,对手是由康纳管道工程公司赞助的红雀队,他们总是穿着鲜红色的羊毛球衣。
我穿着运动长袜,戴着棒球手套走进厨房的时候,太阳已经把厨房照得暖暖的。我看到妈妈坐在餐桌旁抽烟。妈妈是个漂亮的女人,但那个早晨,她看起来一点也不漂亮。她咬着嘴唇,没有抬眼看我。我依然记得,我闻到烤糊了的面包片的味道,我以为她是因为早餐没有做好而不开心。
“我就吃点麦片好了,”我说。
我从碗橱里拿出一个碗。
她清了清嗓子。“你的比赛什么时候开始,宝贝?”
“你感冒了吗?”我问。
她摇了摇头,用一只手贴住脸颊。“比赛是什么时候?”
“我不晓得,”我回答。那时候我还没有开始戴手表。
我拿出牛奶瓶和一大盒玉米片。倒玉米片的时候,我倒得太快,好些玉米片从碗里撒了出来,落在桌子上。妈妈一片一片的把它们捡起来,捏在掌心里。
“我送你去,”她小声说。“不管什么时候。”
“爸爸不能送我去吗?”
“爸爸不在这里了。”
“爸爸去哪里了?”
她没有回答。
“他什么时候回来?”
妈妈捏紧了玉米片。玉米片被她碾成了粉末。
那天起,我成了妈妈的儿子。
我刚才说,我看到了死去的妈妈,我一点不开玩笑。我真的看到了她。她站在球员侯场区边上,穿着一件粉紫色的外套,捏着个小包。她一句话也没有说,只是看着我。
我想要站起来,朝她那个方向走。但我起不来,身上的每一块肌肉都是疼的。意识里,我想要叫她,喊她的名字,但我的喉咙发不出声。
我垂下脑袋,合拢手掌。我努力撑住自己,把身体抬起来一点。我再抬头。
妈妈不见了。
我不指望你相信我。我知道,听起来我像是疯了。我们看不到死人,死人也不会来看我们。一个人从水塔上跳下来,一心要把自己给摔死,结果非但没有死,还奇迹般看到了他死去的妈妈,拿着包,在棒球场三分线的地方站着。
你现脑子里正在怀疑的事情,其实我都已经怀疑过了:那是幻觉,是想象,是酒鬼的神志不清,糊涂的脑子看到的糊涂事情。我已经说过了,我根本不指望你相信我。
但是,这事确实发生了:她站在那里。我看到了她。我不知道自己在那里躺了有多长时间,反正,我勉强让自己站了起来,往前走。我拍掉了膝盖和手臂上的沙土和瓦砾。我身上有十来处伤口,大多是些小的擦伤,也有几个比较大。我尝到了鲜血的味道。
我穿过一片熟悉的草地。晨风吹过,树木摇动,带起黄色的落叶飞舞,好像是小小的,旋转的雨幕。我已经两次自杀而未遂了。还有比这更惨的吗?
我朝着自家的老屋走去,决意要在那里结束一切。
早晨
妈妈是如何遇见爸爸的
爸妈相遇的故事是这样的:1944年春天,在椒谷河的下游,她遇见了爸爸。那时她在游泳,他在打棒球。他投了一个球,伙伴把球打飞了,落到河里。妈妈看到了,朝球游过去。而爸爸也跳到水中去拣球。他从水底下浮出来的时候,两个脑袋撞在了一起。
“后来,我们就这样撞来撞去的,”妈妈过去常说。
他们俩闪电般陷入热恋。我爸的脾气就是这样,做任何事情的目的就是快快把事情做完。那时候,他是个高大健硕的小伙,刚刚高中毕业,梳着奶油大包头,开着他爸的蓝白色凯迪拉克车。二战一爆发,他就积极报名,参军入伍,告诉妈妈他要杀敌立功,“要成为镇上消灭敌人最多的人。”战舰把他运到了意大利,亚平宁山脉北部,靠近博洛尼亚一个叫坡奥山谷的地方服役。1945年,他给妈妈写了封信,向妈妈求婚
——
“做我的妻子吧,”他在信中写道。我觉得那更像是个命令。妈妈答应了他。妈妈的回信写在一种很特别的亚麻纸上的,纸很贵,根本超出了她的消费能力,但她不管三七二十一,坚持买了这种纸写回信。我妈妈认为写什么字和用什么纸是同样重要的。
爸爸收到妈妈回信后两星期,德军签署了投降协议。爸爸回家了。
我的理论是:爸爸打仗没打过瘾。所以后来,他向我们开战。
我妈是法国移民的后裔,信仰新教,我爸是意大利移民的后裔,信仰天主教,他们俩能结婚,上帝肯定没料到,所以产生很多罪恶,给生活添了许多波折。他们总是在争吵。孩子、食品、宗教,都是吵架的诱因。爸爸曾在浴室门口挂了一张耶稣像,一等他上班,妈妈就把画像挪到一个不太显眼的角落。爸爸回到家就大声嚷嚷起来,
“上帝啊,你怎么能够动耶稣像呢!”妈妈反驳道,“那不过是个画像罢了,雷奥,你以为上帝愿意把自己的画像挂在浴室门口吗?”
爸爸不睬她,把画像挂回去。
第二天,妈妈又把画像挪走。
如此这般,不停折腾。
他们来自不同的家庭和文化背景,如果说我们家有民主的话,那么爸爸的一票相当于两票。他决定我们晚饭吃什么,房子刷什么颜色,家里的钱存什么银行,客厅那台赞尼诗牌黑白电视机应该调什么频道。我出生的那一天,他通知妈妈:“这孩子要去天主教堂受洗,”毫无商量余地。
滑稽的地方在于,他自己对宗教其实没有什么兴趣。战争结束后,爸爸在镇上开了家卖烟酒的小店,和宗教比起来,他更关心的是利润。他对我的要求,就是要我信仰棒球。我还不能走路的时候,他就扔球给我。在妈妈还没有让我用剪刀之前,他已经给了我一个木质的球棒。他说只要我有“计划,”并且“坚持执行计划,”那么总有一天,我可以加入甲级棒球队。
当然了,孩子都以父母给设定的志向,为自己的志向。
所以,我七岁的时候,学会了看报纸上的棒球比赛积分表,那上面所列出的棒球队的名字,就是我奋斗的目标。我在爸爸的店里放了一幅棒球手套,如果他有几分钟的空余时间,那么他就可以在停车场里掷球给我,帮我练习。我甚至会穿着钉鞋去教堂参加星期日弥撒,因为赞美诗的最后一个音符落下,我就要赶去参加美国循环赛。人们说教堂是“上帝的家”,我很担心上帝会不满意我穿着钉鞋踏在他家地板上,所以我曾试着踮起脚尖走路,爸爸在一旁看到了,小声而严厉的责备我说,“见鬼了,你干吗呢?”我赶紧放下脚跟。
而妈妈呢,并不喜欢棒球。她出生贫寒,是家里唯一的孩子,战争期间,不得不辍学打工维持生计。她的高中文凭是上夜校得来的,后来她又用同样的办法修完了护士学校。在她的脑海里,读书,上大学才是我的正途,只要走上这条路,人生自然会有很多机会。对于棒球,她觉得唯一的用处就是让我“呼吸点新鲜空气。”
但我打棒球的时候,她总会来看。她坐在观众席上,戴着大大的太阳眼睛,头发总是吹得整整齐齐,那是当地美容院的杰作。有时候,我会从球员候场区偷偷看她,发现她总是望着遥远的地平线。但轮到我出场击球的时候,她会拍着手叫:“耶,查理!”
我想,对我而言,那就是参加比赛的全部意义所在了。在爸爸离开我们之前,他是我参加的每一个业余棒球队的业余教练。有一次,他看到我朝着观众席方向张望,便朝我嚷道:“眼睛看着球,鸡仔!那里可没有能帮你打好球的东西!”我赶快回过头。
我猜,妈妈,她不是爸爸所说的“计划”的一部分。
不过,我可以肯定地说,我崇拜妈妈,就像小男孩崇拜他们的妈妈那样理所当然。而且,她本来就是一个容易让人崇拜的妈妈。首先,她很幽默。她不介意把冰激凌抹在自己的脸上,图我们一笑。她还会发出怪怪的声音,模仿大力水手
说话,或者路易斯阿姆斯特朗
唱歌时的沙哑嗓音:“如果你的心里没有他,你如何去摆脱他……”。她挠我的痒痒,也让我挠她的痒痒,然后夹紧了手臂笑个不停。每天晚上,她都到我床前来给我盖被子,摩挲着我的头发说,“给妈妈一个吻。”她告诉我,我很聪明,而聪明很划算,所以我应该每星期看一本书。为了确保完成这一指标,她总带我去图书馆。有时候她穿的太过耀眼,还有时候她会和着我们小孩子的音乐唱歌,这让我有些难为情。但我信任她,从来没有,没有一刻对此有所怀疑。
妈妈说的话,我都相信。
别搞错了,她并不溺爱我。她打我。她责备我。她惩罚我。但她爱我。她真的爱我。我不小心从秋千上摔下来,她爱我。我穿着满是泥浆的鞋子踩在自家地板上,她爱我。面对我的呕吐,鼻涕,流着血的膝盖,她还是爱我。不管来来去去,顺境逆境,她都爱我。她对我的爱,无边无尽。
她唯一的缺点,就是没有让我去追逐她的爱。
明白了吧,我有一个理论:孩子们喜欢追逐他们得不到的爱。对我来说,那就是爸爸的爱。他把他的爱藏着,像文件箱里的文件。而我,想法设法要得到它。
妈妈过世后多年后,我给自己列了两个清单,一张单子上列着妈妈为我挺身而出的事情;另一张单子上列着我没有为妈妈挺身而出的事情。很悲哀,两个单子长短差距很大。为什么对于爸爸妈妈,孩子会向其中的一个,索取很多很多,而对另一个,却没有太多的要求呢?
或许,我老爸说的有道理。你可以是爸爸的乖儿子,或者是妈妈的好宝贝,但你不可能两者都是。所以,你就紧紧抓住你可能失去的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