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作者:亦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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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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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7 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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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9978字


约会的地点是那位先生的家。


地方非常宽大,布置朴素而雅致,他的夫人高贵、大方、美丽、温柔。


她没有说什么,但眼光、神情,都安抚我,她象是什么都知道,什么都关心。


那位先生走入书房,淡淡与我们打招呼,方中信将那瓶酒似献宝似呈上,但是那位先生看也不看。


方中信受了委屈,斜斜看我一眼,象是说:瞧,都是你,都是为了你。


我没好气。


他们之间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谈着。


那位先生个子很小,样子顶普通,不知恁地,神态有说不出的疲倦,一直用手撑着头,另一只手则握着酒杯,缓缓地喝完一口又一口,心不在焉的“嗯、嗯”,敷衍着老方。


我有点发急。


那位先生对我的故事,象是没有太大的兴趣,根本没用多大的心思听。


渐渐我失去信心,要不是他夫人那温婉的眼色,我早已离去。


坏。


坏与落后也有不可分割的关系。


我要是能哭的话早就哭出来。


终于那位先生的眼光落在我身上。


“怎么,”他问:“陆小姐有家归不得?我连忙恭敬的答:“是。”他似是司空见惯,“是二0三五年?”


“是。”


他的语气略为同情:“蛮尴尬的。”


我点点头。


“在我年轻的时候,也见过许多异乡客。”


“我想回去。”


那位先生笑,“或者可以找小纳尔逊谈谈。”


那又是谁?这群人好神秘。


那位先生说:“其实情形并不算大坏,陆小姐贵庚?”


“二十六。”


“过五十年也可以返家乡了,届时你七十六。”他说。


我霍地站起来,要同他拼命,在这种时候还戏疟我?


方中信把我按住。


那位先生抬起头来,“为什么那么计较时间上的得失?”


他双眼透出苦涩,不象是轻薄,“甚至是一切得失?”


原来他是哲学家,我为他的跟神感动。


我呆呆的看着他。


或者他有无限的能力,但在这一刹那,我非常的同情他。


那位先生指着我额头说:“那是你的接收器吧,自幼种植,与脑部相连。”


“不,”我说:“这是学习仪,儿童在入学时期才植人皮下,与电脑相互感应,我们的电脑没有荧幕,靠电波通消息。”


那位先生摇摇头,“不,这是一具追踪仪器。”


我陪笑,心想:先生,我应当比你更清楚才是,怎么倒与我争辩起来了?


我婉转的说:“不会的,我们自小运用它吸收知识,是以早就废除课堂学习制度。”


那位先生还是摇头。


他说:“你们的政府欺骗了你。”


一边厢方中信听得入神。


我完全没听懂,这位先生比我更象未来世界的人,想象力似宝石蓝似的深海。


他跟方中信说道:“我累了。”


我与老方只得站起来告辞,不敢再留。


他的夫人送我们到门口。她轻轻请老方“代为问候令尊令堂。”


老方唯唯诺诺。我们结束是次访问。


我与方中信在夜空下踱步。


我说:“那位先生名不虚传。”


“唔。”他说。


“还有巧克力吗?”


“你会喉咙痛,”他把糖递给我。


“已经在痛苦。”我拆开纸包吃:“无论他是否能够帮到我,我都说他是个难得的人物。”


“近几年他有点懒洋洋,好奇心也减退。”


我问,“是不是已臻化境的人都是那样?”


“我不知道。喂,那真的只是你们的学习仪?我以为会有莱泽光束射出来。”


我白他一眼,“你才全身发光。”


“是,我的魅力。”他洋洋得意。


即使有一万个缺点,方中信仍是一个热情天真的人。他是一个快乐人:世袭的事业,又投他所好,无忧无虑王老五生活,兼有幻想的嗜好。


“想家?”


我点头。


“跟先生的感情很好?”他问得很自然。


我顾左右而言他,“回去的时候。该把巧克力藏在哪里?”


“在你们那头,走私可算犯法?”他反问。


他送我回家。


这是第二夜。


之后我决定不再切切计数日子,免得更加度日如年。


那位先生曾说:等五十年好了,时间总是会过去的,届时我还不是会回到家乡,我七十六岁,母亲五十五岁。


要不就反过来想:我二十六岁,母亲才五岁。


唉,最爱同我们开玩笑的,一向是时间。


趁着夜晚,我集中精神思想。


母亲这些年来向我倾诉的絮语,我从来没有集中细听。


在我十三岁那年,政府创办青年营,大家都去寄宿,与父母的距离无形中越拉越大。


我只知道母亲是孤儿,外祖父在她出生前便离开她们母女,外祖母在她很小的时候患病去世。


“在那个时候,什么病都能夺去人之生命,尤其是癌症,猖獗得离谱,每每趁人在最年轻最有为最不舍得离去的时候来制造痛苦。外祖母是什么病?我搜索枯肠也想不到那专用名词,因该种病不再发,渐渐也湮没不为人知。是什么?外祖母去世那年,母亲有多大?她说她很小很小,在念书,是,幼儿班。一种很有趣的学习方法,孩子们共聚一堂,唱唱歌拍拍手,学单字以及画图画,通常因为他们在家无聊,父母派他们去那里找点欢乐。他们七岁便要正式入学。那年母亲应该在七岁之前。不会是五岁,不会是现在吧。我惊恐的想。双阳市这么大,怎么去找她们?“还不睡?”


是方中信。


我开了门。


“睡不着。”


“别想太多。”


我们在沙发坐下来。


“那位先生会替你想办法的。”


“谢谢你。”


“谢我?”


“是,为我花那么多时间心血。”


“喂,大家是朋友。”


“我一直诋毁你,对不起。”


“我也不见得很欣赏你,老嫌你不是冥王星公民。”


我们相视而笑。


“很不习惯吧。”他同情我。


“是,你看,我脸上忽然发出小疙瘩来,水上不服。”


他探头过来细视,“你吃糖吃多了,虚火上升,这两日来你最低限度吃下两公斤的巧克力。”


“会有这样的副作用?”


“自然。”


我懊恼,“真怕在你们这里惹上不知名的细菌。”


他莞尔,“是,我们这么脏这么落后。”


我不作声。


他问:“在你们那里,是否已经全无黄赌毒贼?”


我支吾,“总而言之,比你们略好。”


他叹一口气,”抑或你根本不关心社会情祝?象一切小资产阶级,住在象牙塔之中,与社会脱节,只挂住风花雪月?”


我微笑,“你呢,你又知道多少?对于低下层的悲惨生活,你难道又很关注?叫你描述八五年双阳市贫民窟中之苦况,你是否能作详尽的报告?你不过活在巧克力的甜雾中,与莉莉这样的女伴打情骂俏。”


轮到他沉默,他说:“我也是社会活生生的一分子,社会也需要我。”


“是呀,”我说:“我俩谁也不要挖苦谁。”


方中信说:“换言之,我与你是同族人。”


我们紧紧握手,终于消除隔膜。


“你说你在图书馆工作?”


“唔,每天我听两本书,上午一本,下午一本,有时书本坏得令人昏昏欲睡,字句无论如何不入耳,简直会反弹出来。”


“听?不是看?”


“视力太吃重,所以用仪器读出,孩子们特别喜欢,他们很爱听书。”


“我明自,象无线电。”


“可是电台尽播垃圾,书本可以自己挑。”我提醒他。


“嗯是。”


“老方——”“老方!”他怪叫起来。


我笑,“怎么,不习惯?我不会象莉莉那般娇嗲,我们是兄弟。”


他也认命,挥挥手,“你想说什么?”


“在双阳市要找一个人怎么着手?”


“办法很多,当然,先要看看你打算我的是谁。”


我沉默。


他一猜就猜着,聪明人即是聪明人:“你母亲?”


“母亲太小,我要找的是外婆。”


“你猜你外婆大还是你大?”他问。


听听,这种问题要不要命。


我答:“可能我还要大一点点。”


“她叫什么名字?”他说。


我不知道。


我呆在那里,我竟不知道。


“什么,你不知道?太没心肝,又不是祖宗十八代,可以有充分理由忘记,她是你的外婆!”方中信生起气来。


“有几个人可以一口气说出他外婆的名字?”


“我可以。”


“你怎么同,你祖上留下多少东西给你,你承受他们一切福份,当然要牢牢记住,而我外婆是一个最最可怜的女子,一早遭丈夫遗弃,又在二十多岁便罹病逝世,谁耐烦记住她的名字?”


老方拍案而起,“进步,这叫比我们进步?你们太势利太可怕。”


他骂对了。


我羞愧地低下头。太忙个人的前途、太自我中心,不但连外婆没有注意到,甚至是母亲也疏忽。


难怪她那么寂寞,又缺乏安全感。


“怎么,未来世界中,老人的地位降至零?因为有人工婴儿,因为有青年营,所以更不需要老人?”他责备我。


我的心炙痛,“不,”我说:“社会鼓励敬老,是我不好,我是凉血动物。”


懊恼要吐血。


为什么不好好听母亲倾诉?并不是忙得完全抽不出空来,并不是没有时间,为什么随她自生自灭?


“想呀,追思呀,她叫什么名字?”


我悔极而笑,“或者我可以打电话问母亲。”


方中信一听,呵哈呵哈大笑起来。


一直谈到半夜才睡。睡梦中隐隐听见外婆叫我。


“爱绿,爱绿。”她有一张跟我长得一模一样的面孔,声音充满怜爱。


如何会叫我爱绿?我从来没有见过她,她如何会得入梦来?


醒来时泪流满面。


一照映象器,看到自己脸容黯澹,黑眼圈,满下巴小疱疱,吓一大跳,怎么会变成这样?数天间就老了,这里一年等于二十年,此刻的我,看上去真会比我的外婆老。


我忍不住鬼叫起来。


方中信冲进来,问道:“怎么回事,做噩梦?”


“比噩梦更惨。”我用手掩住脸诉苦。


“你没好好的吃,叉不肯好好的睡,唉,习惯就好了。”


方说。


“永远不会,”我呜咽。


“想起来没有?”


“没有。”


“今堂尊姓大名?”方中信问道。


“她姓邓,邓爱梅。”我说。


“你姓陆?”


“是。”


“你跟你父姓?”


“还有别的选择?”


“当然,你可以随母姓。令堂可能是随令外祖母姓,你懂吗?”


“你用白话文我就懂。”我白他一眼。


“喂,”他说:“我不过是想帮你。”


“你的意思是,照邓爱梅三个字去找我外婆,可能永远找不到?”


“对了。”


“那怎么办?”我愁容满面。


“总有点蛛丝马迹,仔细想想,又不是急事,看样子,你起码还要在此地住上一年半载。”


“闭上你的乌鸦嘴。”


“你又来了,从没见过如你这般刁泼的女子,动勿动骂人。”他教训我。


“对不起。”我气馁。


他叫我用早餐。


这人似乎喜欢吃烤面包。


制造半公斤面包,把种植麦子、辗转运输、加工生产的消耗能量加在一起,大概需要三千加路里,而方中信吃下这半公斤面包之后,所产生的劳动量,只相当予一个半加路里。


多么疯狂。所以象面包那样的食物,受淘汰是必然的。


最重要的是,它不好吃。


我连喝两杯清水用来洗肠胃。


什么都不惯,一切生活上琐碎的习惯用具他们都没有,他们所用的瓶瓶罐罐多得可怕,方中信的头发比我还长,光是用在头发上的用品有四五种,每天起码花上半点钟,还要用热风烤,而结果不过如此。我不认为他是空前绝后的美男子,但话得说回来,他长得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