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坛经》考之一

作者:胡适

|

类型:都市·校园

|

更新时间:2019-10-07 00:17

|

本章字节:11188字

,——跋《曹溪切传》


精溪大师别传卜卷,中国已无传本。此本是日本所传,收在《续藏经》二编乙,十九套,第五册,负四八三——四八八。有日本增祖芳的书后云:


昔于东武获《曹溪大师别传》,囊古传教大师从车后手写官归,镇藏教岳。·,二·,·传末有“贞元十九,二月十九日半,天台最澄封”之字记搭朱印三个,刻“比教寺印”四字。负元十九,当日本延历二十年已面也。大师(意能)迁寂乃唐先天二年,至于贞元十九年,得九十一年。谓《坛经》古木湮灭已久;世流布本,宋后编修;诸传亦非当时撰。唯此传去大师谢世不远,可谓实录也,而与诸传部坛经》异也。……惜乎失编者之名。考《请来进官录》曰“曹溪大师传卜卷”是也。


宝历十二年壬午。(乾隆二十七年,西历一七六二年。)


祖芳此序颇有小错误。贞元十九当日本延历二十二年癸末,乙酉乃延历二十四年。先天二年(七一三)至贞元十九年,得九十年。此皆计算上的小误。最可怪者,据帐教大师全集》别卷所收的僻山大师传》,最澄人唐,在贞元二十年;其年九月上旬始往天台。如何能有“贞元十九,二月十九日华,天台最澄封”的题记?


祖芳又引最澄《请来进它录》有《曹溪大师传》一卷。今检《传教大师将来目录》(全集卷四)有两录,一为《台州录》,一为《越州录》。《曹溪大师传》一卷乃在《越州录》之中。《越州录》中经卷皆贞元二十一年在越州所抄写,更不会有“天台最澄”的题记。


然祖芳之跋似非有心作伪。按《台州录》之未有题记,年月为大唐负元贰拾壹年岁次乙酉贰月朔辛丑拾改日乙未


大概祖芳一时记忆有误,因“二月十九日”而误写二十一年为“十九年”,又误记“天台”二字,遂使人生疑了。


我们可以相信此传是最澄于贞元二十一年在越州抄写带回日本的本子。(连接,《宋僧传》甘九,天台道遗传记载最澄在天台的事,也说是负无二十一年,即顺宗永贞元年。德宗崩在正月。是年八月始改永贞。)以下考证此传的著作时代及其内容。


此传作者不知是谁,然可以考定他是江东或浙中的一个和尚,其著作年代为唐建中二年(七八一),在慧能死后六十八年,传中有云:


大师在日,受减开法度人、十六年。先天二年圣子岁灭度。至唐建中二年,许当七十一年。


先天二年至建中二年,只有六十八年。但作者忽用建中二年为计算年数的本位,却很可注意。日本忽滑谷快天先生(价学思想文》上,三八二)说此句可以暗示《别传》脱稿在此年。忽滑谷先生的话甚可信,我可以代化添一个证据。此传说慧能临死时,对门人说一则“悬记”(预言):


我灭度七十年后,有东来菩萨,一在家菩萨修造专舍,二出家菩萨重建我教。


七十年后的预言,与后文所记“至建中二年,计当七十一年”正相照应。作传的人要这预言验在自己身上,却不料因此暗示成书的年代了。大概作者即是预言中的那位“出家菩萨”,可惜他的姓氏不可考了。


何以说作者是江东或浙中的和尚呢?因为预言中说是“东来菩萨”,而此本作于建中二年,到贞元二十一年(永贞元年人*五)最级在浙中按得比传时不过二十四年,当时写本书流传不易,抄书之地离作书之地未必甚远;且越州、台州也都在东方,正是东来菩萨的家乡。


最可注意的是《坛经》明藏本(《缩剧藏经》“腾”一)也有东来菩萨的悬记,其文如下:


吾去七十年,有、菩萨从东方来,一出家,一在家,同时兴化,建立吾宗,统缉伽蓝,昌隆法嗣。


此条悬记,今本皆已删去,推明藏本有此文。明藏本的祖本是北宋契嵩的改本。契嵩的《谭津文集》中有郎待郎的《六祖法宝记叙》,说契嵩得曹溪古本《坛经》校改俗本,勒成三卷。契嵩居杭州,也在浙中,他所得的“曹溪古本”大概即是这部《曹溪大师别传》,故有七十年的悬记。


近年《坛经》的敦煌写本出现于伦敦,于是我们始知道契嵩所见的“文字鄙俚繁杂,殆不可考”的俗本乃是真正古本,而契嵩所得古本决不是真古本。试即举慧能临终时的“七十年”悬记为例,敦煌写本即无此文,而另有一种是记,其文如下:


上座法海向前言,“大师,大师去后,衣法当付何人?”大师言,“法即付了,汝不须问。吾灭后二十徐年,邪法辽乱,惑我宗旨,有人出来,不惜身命,第佛教是非,竖立宗旨,即是吾正法。衣不合转。”


此悬记甚明白,所指即是神会在滑台大云寺及洛阳荷泽寺定南宗宗旨的事。神会滑台之会在开元二十年(七三二),正是慧能死后二十年。此条悬记可证敦煌本《坛经》为最古本,出于神会或神会一系之手,其著作年代在开元二十年以后。神会建立南宗,其功绩最伟大。但九世纪以下,禅宗大师多出于怀让、行思两支,渐渐都把神会忘了。契嵩之时,神会之名已在若有若无之间,故二十年的悬记已不能懂了。所以契嵩采取精溪大师传》中的七十年悬记来替代此说。但七十年之记更不好懂,后来遂有种种猜测,终无定论,故今世通行本又把这七十年是记全删去了。


然而敦煌本的二十年后的是记可以证《坛经》最古本的成书年代及其作者;《曹溪大师别传》的七十年后的悬记和建中二年的年代可以证此传的成书年代及其作者;而契嵩改本的收入七十年的是记又可以证明他所依据的“曹溪古本”正是这部《曹溪大师别传》。


我们试取敦煌本《坛经》和明藏本相比较,可以知道明藏本比敦煌本多出百分之四十(我另有《坛经》敦煌本考证)。这多出的百分之四十,内中有一部分是宋以后陆续加进去的。但其中有一部分是契嵩采自《曹溪大师别传》的。今依明藏本的次第,列表如下:


一、行由第一自“惠能后至曹溪,又被恶人寻逐”以下至印宗法师讲《涅集经》,惠能说风幡木动是心动,以至印宗为惠能剃发,惠能于菩提树下开东山法门,——此一大段,约四百炼字,敦煌本没有,是来自《曹溪大师别传》的。


二、机缘第七刘志略及其姑无尽藏一段,敦煌本无,出于《别传》。


又智隍一段,约三百五十字,也出于《别传》的烤禅师一段,但改提为智隍,改大荣为玄策而已。


三、顿渐第八神会一条,其中有一段,“吾有一物,无头无尾,无名无字,无背无面,诸人还识否?”约六十字,也出于《别传》。


四、宣诏第九全章出于《别传》,约六百多字,敦煌本无。但此章删改最多,因为《别传》原文出于一个陋僧之手,谬误百出,如说“神龙元年(七三)高宗大帝敕回”,不知高宗此时已死了二十二年了!此等处契嵩首改正,高宗诏改为“则天中宗ie”,is也完全改作。&诏今收在《全唐x》(卷十七),契嵩改本,若与《别传》中的原文对勘,便知此是伪造的诏书。


五、付嘱第十七十年后东来二菩萨的是记,出于《别传》,说详上文。


又《别传》有“曹溪大师头颈先以铁蝶封裹,全身源漆”一语,契嵩采人《坛经》,敦煌本无。


又此章末总叙慧能一生,“二十四传农,三十九祝发,说法利生三十七载”,也是根据《别传》,而稍有修正。《别传》记慧能一生的大事如下:


三十四岁,到黄梅山弘忍处得法传农。


三十四至三十九,在广州四会、怀集两县界避难,凡五年。


三十九岁,通印宗法师,始剃发开法。但下文又说开法受戒时“年登四十”。


七十六岁死,开法度人三十六年。


契嵩改三十四传农为“二十四传衣”,大概是根据王维的碑文中“怀宝迷邦,销声异域,……如此积十六载”之文。(适按,柳宗元碑也有“遁德海上……又十六年”之语。刘禹锡碑说:“大鉴生新州,三十出家,四十七年而殁。”)又改说法三十六年为三十七年,则因三十九至七十六,应是三十七年。


以上所记,可以说明《曹溪大师别传》和《坛经》明藏本的关系。我曾细细校勘《坛经》各本,试作一图,略表《坛经》的演变史:


宋至和三年元至元辛卯


(敦煌写本)卜契嵩三卷本—宗宝增改本一明藏本《曹溪大师别传w但《曹溪大师别传》实在是一个无识陋僧妄作的一部伪书,其书本身毫无历史价值,而有许多荒谬的错误。其中所记慧能的一生,大体用王维的《能禅师碑》(《全唐文》三二七),如印宗法师之事虽不见于《坛经》古本,而王维碑文中有之,又碑文中也说:


则天太后,孝和皇帝,并敕书劝谕,做赴京城。禅师于阜之·c敢忘凤阈?远公之足不过虎溪。因以此辞,竟不奉诏。逐送百销袈裟及钱帛等供养。


《别传》敷衍此等事,捏造出许多文件。如印宗一段,则造出说法问答之辞;诏微不起一段,则造出诏敕表文及薛简问法的一大段。试一考证,便可发现许多作伪的痕迹。如神龙元年高宗大帝(高宗早已死了)敕中有云:……


安、秀二德……再推南方有能禅师密受忍大师记传,传达磨衣钵,以为法信,顿悟上乘,明见佛性。……朕闻如来以心传心,嘱付过叶,迎叶展转相传,至于达磨,教被东土,代代相传,至今不绝。师既禀承有依,可往京城施化。……


如果此敕是真的,则是传农付法的公案早已载在朝廷诏敕之中了,更何用后来的争论?更何用神会两度定宗旨,四次遭贬滴的奋斗呢?即此一端便可证明此书作伪的性质了。


传中记弘忍临终付袈裟与慧能,并说:


衣为法信,法是衣宗。从上相传,更无别付。非衣不传于法非法不传于衣。衣是西国师于尊者相传,令佛法不断。法是如来甚深般若。知般若空寂无住,即了法身。见佛性空寂无住,是真解脱。汝可持衣去。


此一段全抄神会的《显宗记》(敦煌有残本,题为彻悟无生般若颂》)的末段,而改为弘忍付法的话。这也是作伪的证据。


至于较小的错误,更是不可胜数。如传中说慧能死于先天二年(七一三),年七十六,则咸亨五年(六七四),慧能应是三十七岁,而传中说:


至咸亨五年,大师春秋三十有四。


此一误也。推上去,咸亨元年应是三十三岁,而传作三十,此二误也。神龙元年(七1五)高宗已死二十二年,而传中有高宗之敕,此三误也。神龙三年(七0七)武后已死二年了,而传中仍有高宗敕,此四误也。先天二年至建中二年(七八一),应是六十八年,而传中作七十一年,此五误也。传中又说:


其年(先天二年)众请上足弟子行酒守所传衣。经三十五年。有殿中待御史韦据为大师立碑。后北宗俗弟子武干一开元七年(七一九)磨却令据碑文,自着武平一文。


先天二年即开元元年,至开元七年只有六年,那有三十五年?此六误也。传中又云;上无二年(七六一)十二月、……敕曹溪山六祖传法袈裟及僧行滔…·,·赴上都。


韩元二年(七五九)正月一日滔和上有表辞老疾,造上足僧惠象及家人永和送作法袈裟入内。……酒和上正月十七日身亡,春秋八十九。


乾元在上元之前,今先后倒置,此七误也。我疑心原文或作“乾元元年’丁敕,重元字,写作“元二年”,而误作“二年”;但又无二年十二月敕召而同年正月表辉之理,故又改乾字为“上元二年”,遂更误了。下文说袈裟留京七年,永泰元年送回。从乾元二年(七五九)袈裟至京,到永泰元年(七六五),正是七年。此可证“上元二年”之当作“乾元元年”。此或是原文不误,而写者误改了的。


又按王维碑文说:


〔恩大师〕临终,遂密授以祖师袈裟,而谓之曰,“物思独贤,人恶出己。吾且死矣,汝其行平?”


神师遂怀宝达邦,销声异域。众生为净土,杂居止于编氓。世事是度门,混农商于劳侣。如此积十六载。


弘忍死于咸亨五年(六七四),是年慧能三十七岁。《别传》说他是年三十四岁,固是错误。但《别传》说他咸亨五年三十四岁传衣得法,仪凤元年(六七六)三十九岁剃发受戒,中间相隔只有两年,那能长五岁呢?此八误也。契嵩拘守十六年隐遁的碑文,放说慧能二十四岁传农,三十九岁开法,中间隐遁十六年。但弘忍死于咸亨五年,若慧能二十四岁传衣,则碑文不应说弘忍“临终”传法了。若依王维碑文,则慧能开法已在五十二三岁,开法二十三四年而死(适按,刘碑说他“三十出家,四十七年而殁!”),则《别传》说他说法三十六年,《坛经》改本说他说法三十七年,又都是虚造的了。


总之,《别传》的作者是一个无学问的陋僧,他闭门虚造曹溪大师的故事,装上许多年月,严然像一部有根据的传记了。可惜他没有最浅近的算学知识,下笔便错,处处露出作伪的痕迹。不幸契嵩上了他的当,把此传认作“曹溪古本”,采取了不少材料到《坛经》里去,遂使此书欺骗世人至九百年之久!幸而一千多年前最澄大师留下这一本,保存至今,使我们可以考证契嵩改本的根据。我们对于那位渡海求法的日本大师,不能不表示很深的谢意。


民国十九年一月七日稿


《精溪大师别传》作者似是《别传》中的“上足弟子行滔”的弟子惠象。


《别传》尾有“上元二年广州节度韦利见奏僧行滔及传袈裟入内。孝感皇帝依奏”。孝感皇帝即肃宗。上元二年为七六一。下文又说:


乾元二年(七五九)正月一日滔和上有表辞老疾,遣上足僧惠象送传法袈裟入内。……;四月八日后对。滔和上正月十七日身亡,春秋’十九。


此处误置“上元”于乾元之前。


下文又有乾元三年十一月二十日敕书。乾元三年(七六1)闰四月已改上元了!


下文又有“宝应元皇帝送传法袈裟归曹溪敕书,‘永泰元年(七六五)五月七日下”’。


永泰元年(七六五)去建中二年(七一),只有十六年了。


故我疑心‘七十年后”的悬记,正是惠象自己的悬记。此《别传》也是他伪作的。


适之一九六—·一八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