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寒冰说(4)

作者:时寒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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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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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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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7126字

小说。


第一部分第11节:货币凶猛与房价股市之谜(11)


土地的货币化实质上是财富从民众手中向各级政府及相关既得利益集团手中转移的过程。


诚如徐绍史所言,”利益分配不合理”首先是城乡土地利益分配不合理:从农民手中拿地,以万元为单位;在土地市场拍卖出让,以亿元为单位,计量单位相差万倍。其次是时间分配上不合理,前一任市长可以卖出未来三任市长的地,不仅透支城市发展后劲,更透支了子孙后代权益。利益分配不合理也包括不同产业投入产出不合理,对粗放用地、低效产业的依赖,使房地产像一块海绵一样,把资本流从其他产业领域源源不断吸引过来,使新兴产业缺血失血,实体经济无利可图,而房地产领域泡沫越来越大,威胁国家金融安全和经济运行。


政府卖地的收入是直线上升的。国土资源部发布的数据显示:2006~2010年,全国土地出让金总收入分别为7000亿元、近13万亿元、9600多亿元、159万亿元、27万亿元。五年合计总收入是72500亿元!这实际上相当于对民众的隐性征税。


其二,在货币化过程中,由于实行了去责任化,公共开支占比下降,为政府”节省”大量财富用于投资,使得投资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但这导致了经济结构的失衡甚至畸形。


必须找到”海绵”


货币化对中国房价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货币化说白了其实就是寻找对货币进行吸纳的”海绵”的过程。


在货币供给超量的情况下,政府必须找到吸纳超发货币的海绵,否则,将导致物价的恐怖性上涨。


2010年12月2日,《人民日报·海外版》刊登了对中国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李稻葵的采访。


记者问:目前我国的货币存量已经超过10万亿美元,位居世界首位,这不是说明咱们国家可用的钱多了吗?


李稻葵答:但是它的负面影响是什么?它的存款形式是不稳定的,是随时可以变现、随时可以转换形式的。它不像股票,不像汽车,也不像固定资产,它的形式随时可以改变,随时可以从银行,或者从百姓的床褥子下面拎出来去买东西的,如果大量取出来,对银行体系是个冲击,对整个经济也是冲击。


记者问:把钱引到哪里呢?


李稻葵答:需要发展资本市场,股市要扩大,通过扩大股市的方式,把资金逐步地引出来。同时也要有序地让资金出国投资,前提是有序的、可控的,逐步出国投资。


从李稻葵的回答中不难看出,连”百姓的床褥子下面拎出来”的钱都让他不安,如果这些钱固化到了股票、汽车、固定资产上呢?就不像现金那么容易变现了,对银行体系的冲击、对整个经济的冲击就会减小很多!


显然,恰恰是房价的连年上涨充当了吸纳超发货币的巨大海绵,这种吸纳作用是无可替代的。但是,这种吸纳作用又有弊端,它容易引发资金从实体经济流向楼市,从而对实体经济造成抽血效应,影响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于是,调控楼市成为必然。


另一方面,如果楼市中的资金,尤其是大量的投机资金,一旦由于恐惧调控而流向商品市场,又必然造成物价的飞速上涨,引发严重的通货膨胀。


由此造成楼市调控常常首鼠两端,难以取舍。


在这种情况下,对于政府而言,最能够做到两全其美的调控措施,就是通过开征物业税的办法,让楼市中的投机资金不能抽身而退,让炒房者的部分利润,在这个过程中悄悄转移到有关部门手中。


在刚开始探讨物业税的时候,政府和专家们的意见高度一致:把开发环节和交易环节过重的税负,向持有环节转移,也就是说,物业税实际上是一个转移的问题,总量并不增加,而后来再无人提及转移问题,只提开征物业税,从”转移”变成了”加税”,两字之差,可谓天壤之别。现在,物业税已经借房产税的”壳”开始试点了。


房地产的秘密


我们通过对房地产货币化过程的分析,了解一下其中的奥秘。


房地产货币化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部分第12节:货币凶猛与房价股市之谜(12)


一是1998年以前的福利分房时代。


二是从1998年7月国务院下发23号文(《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开始的货币化分配和房地产市场化改革阶段。而在1998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正式推出了《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贷款买房、按揭等这些新概念登陆中国内地。


住房市场的货币化时代开启了。为了配合这一进程,从1996年5月1日到2002年2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史无前例地连续八次降息,以”分流储蓄,拉动内需,刺激消费”。说得直白一点,就是想尽办法让老百姓去买房。


从2001年起,房价开始上涨这是住房货币化的必然结果。


三是从2003年开始的商品房垄断市场的时代。也可以把这个时代开启的标志确定为2002年5月9日,这一天,国土资源部叫停已沿用多年的土地协议出让方式,从7月1日开始,实行土地招拍挂制度。业内称之为”新一轮土地革命”。随之,在全国范围内,地价、房价飙升,各个城市”地王”频现。


2003年,中国出现了”非典”每当出现大的危机,中国都会通过刺激经济增长的方式来应对。这是一个规律。


2003年8月1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发(2003)18号],也就是”18号文”,将房地产业视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实质起到了鼓励房地产发展的作用。从”18号文”开始,住房的公共产品特性被削弱,房价继续飞涨。


1998~2003年全国商品住房每平方米的价格只增加了343元。而到了全面实施”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18号文的第一年2004年,每平方米的房价就比上年暴涨了352元。


2004年3月31日,国土资源部、国家监察部联合颁发《关于继续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执行监察工作的通知》,规定当年8月31日是协议出让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的最后期限,之后所有建设用地都必须通过”招拍挂”的形式进行出让,业内称为”8·31”大限。


这意味着,货币化不容忍”漏网之鱼”,房价的大涨之门,彻底打开了。


房价迎着调控上涨


中国房价飞速上涨,正是从2003年开始的,除了众所周知的因素,与中国房地产背负的新使命吸纳超发货币是密切相关的。


看两组央行公开发布的数据:


2003年7月末(”18号文”将房地产业定性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地位的分界点),广义货币供应量m2余额为2062万亿元,而到2007年12月末,m2余额已达4034万亿元,四年增长了近20万亿!


到2009年12月末,m2余额已达606万亿元,短短两年时间,又增长了20万亿元!


如此天量货币的增发,如果没有房地产的吸纳,后果是难以想象的。至少,通货膨胀的严重程度,将超过1993年、1994年。但是,这个期间通货膨胀并没有那时严重,因为,钱被固化到了房屋上面。


到2005年,房价上涨太快成为了”两会”最为热门的话题之一。”两会”之后,3月底,国务院出台《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把稳定房价提高到政治高度,建立政府负责制,省政府负总责,对住房价格上涨过快、控制不力的,要追究有关人责任”。


一个月后,4月27日,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八条”出台。余温未消,5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七部门早在4月30日即已拟好完成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又是一个”国八条”!


但是,房价在经过短暂的调整之后,在2005年下半年出现报复性上涨。以北京为例,2005年1~7月份,商品期房平均价格同比上涨了219%。


到2006年年初,房价继续一路飞涨,媒体声讨,民怨声起。5月17日,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六条”出台。仅仅12天之后,”九部委十五条”出台,对”国六条”进一步细化。


金融方面,央行两次加息。银监会于2005年7月22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的九条措施,严控房地产信贷风险。2006年,不到6个月,九部委组成的调控大军出台了不下13个房地产调控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