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安·兰德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23:05
|本章字节:4470字
小说。
第二部分
名望使弗兰肯功成名就
穿过接待室往回走时,他看到一位着装考究、气度高雅而头发花白的绅士,护送着一位女子走到门口。绅士没有戴礼帽,很显然是这个设计院的人;那位女士围着一件水貂皮的披肩,很显然是一位顾客。
绅士并没有点头哈腰,没有毕恭毕敬地行礼,也没有为那位女士把扇,他只是为她拉开了门,但是他给吉丁一种感觉,仿佛他哪一样都做了似的。
弗林克国家银行大楼矗立在曼哈顿南部,随着太阳的东升西落,它所投下的长长阴影也随之移动,像一座巨钟上的指针,掠过肮脏的低级公共住宅区,从水族馆一直延伸到曼哈顿桥。当太阳落山时,那把如同海冢的卡里亚王陵式雕塑上的火炬便代之而起,突然迸发出耀眼的光芒,将它周围方圆数英里之内建筑物的玻璃窗照得通红,也照在附近那些高度足以反射它的红色光焰的建筑物的顶楼上。弗林克国家银行大楼以其精选的实例展示出整个的古希腊罗马艺术史,长期以来它一直被认为是纽约最出色的建筑,因为没有别的哪一座建筑能具有哪怕一件它能引以为豪的古希腊罗马式的构件。它采用了如此众多的圆柱,山头或人字形墙饰,中楣上的带状装饰,古希腊式的三脚祭坛,斗剑者和角斗士,希腊古瓮,爱奥尼亚式和古希腊科林斯式、带有叶形饰钟状的柱顶装饰,这使它看起来不像是用白色的大理石建造的,倒像是刚从做肉馅饼的面糊管中挤出来的。然而,它却是白色的。这一点除了支付巨额材料费的房主之外,谁也无从知晓。它现在处于狼狈不堪的色调中,像是长满了疙瘩或者麻风病人的鳞状皮肤一样,既非棕色又非绿色,而是这两种颜色所能调出来的最恶心的颜色,是那种好像患了植物慢性腐烂病的颜色,那种精美石头本来适合于洁净空气和开阔的乡村,现在却被烟雾、煤烟和各种酸性物质侵蚀,显示出那种不堪入目的颜色。但是弗林克国家银行大楼却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它获得了如此大的成功,以至于它成了弗兰肯曾经设计的最后一座建筑。它的名望使弗兰肯功成名就,从此不用再费心去搞设计。
弗林克银行大楼往东再过三个街区就是黛娜大厦。它比弗林克银行大楼矮几层,也没有什么名气。它结构严谨,线条简洁,展示并强调着内部钢筋骨架的和谐,犹如一个展示它完美骨骼的躯体一样。它并未采用任何其他装饰。除了那锐利的边角以及各个平面的立体感之外,它没有表现其他东西。一行行长长的玻璃窗如同一条条的冰河自楼顶流向人行道。
纽约人很少注目黛娜大厦。偶尔,难得有一位乡村游客意外地在月光下来到这里,在它面前驻足,不禁啧啧称奇——眼前的幻象可是来自梦境?但这种游客很少。黛娜大厦的租户们说,即使拿地球上任何一幢建筑与黛娜大厦调换,他们都不愿意。他们欣赏大厅与办公室的光线和这里的空气,以及大楼布局中漂亮的逻辑。但是,这里的租户人数不是很多,没有哪个知名人士希望他的公司坐落在一幢看着像个“福利库”一样的大楼里。
黛娜大厦是亨利·凯麦隆设计的。
在十九世纪八十年代,纽约的建筑设计师们彼此明争暗斗,但都只为夺取建筑行业的第二把交椅。没有人立志去夺第一把交椅。当时,稳坐第一把交椅的人正是亨利·凯麦隆。那时的亨利·凯麦隆可是个香饽饽,很难“抢到手”。等待着接受他服务的主顾们要提前排上两年的队才能排上他的日程,每一座出自他设计院的建筑都由他本人设计。他选择他希望修建的东西去设计。他做设计项目时,主顾们是保持缄默的。他对所有的人只有一个要求,那就是“顺从”。他从不准许有任何例外。他经历的那些大红大紫的岁月,就像一枚火箭弹,没有人能猜测出它的方向。人们说他是个疯子,但是他给予的东西,无论是否理解,人们总是接受,因为那是由“亨利·凯麦隆”设计的。
起初,他设计的建筑只有微弱的差异,还不足以吓着什么人。他进行了一些令人触目惊心的实验,只不过是偶尔为之,可这是发生在人们预料之中的事,所以人家并不与他理论。随着一座座崭新的建筑拔地而起,他身上也有一种东西在生长壮大,奋力抗争,逐渐成形,不断上升,最终凶猛地爆发出来。这种爆发随着摩天大楼的诞生来临了。建筑物开始像笔直发射出去的钢铁箭矢一般的拔地而起,没有负重,也没有高度上的限制,而不再像以往那样依靠笨重的石造建筑来层层堆积,层层上升。此时,亨利·凯麦隆就是最早理解这种新奇迹并将这一理念诉诸于形式的人之一。他是最早认同这一事实的为数不多的几个人之一——一幢高楼必须看起来高才好。正当别的建筑师们诅咒着不知道怎样才能使一幢二十层的高楼看起来像一栋古老的砖结构的宅子一般矮时;正当他们使用一切可用的办法隐瞒大楼的高度,把它拉回到传统的高度,为它的钢筋遮羞,使它显得巧妙,让它看着古色古香,能给人以安全感时——亨利·凯麦隆设计出线条笔直、外观陡峻的摩天大楼。它们夸耀着浑身的钢筋铁骨,并以其峻拔的高度招摇于世。正当建筑师们为圆柱的中楣绘制带状图案,为门顶和壁炉勾画人字形装饰之时,亨利·凯麦隆抱定决心——不能照搬古希腊艺术;亨利·凯麦隆作出了决断——建筑物不能彼此抄袭。
当时他三十九岁。他身材矮胖,体格结实,不修边幅,蓬头垢面。他忠实于工作,废寝忘食,很少喝酒。后来,他用不堪入耳的污言秽语野蛮地谩骂客户,嘲笑仇恨又偏偏故意激起仇恨,表现得像个封建地主和码头搬运工。他生活在一种紧张得膨胀了的激情里,处处惹怒和刺痛别人。那是一团令他个人和别人都忍无可忍的烈焰。那是发生在1892年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