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如果艾弗森进了森林狼

作者:独木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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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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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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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14812字


第一眼看见你,我突然就明白了两个词语,一个是高高在上,一个是电光石火。


大一新生入校很少有我这么痞的女生和你那么转的男生。


从军训开始我一直是所有人眼里的异类。我的耳朵上有十五枚亮闪闪的耳钉,我敢在教官面前肆无忌惮地抽烟,站军姿太辛苦,我对他说我要休息,他指着田径场中心的草坪对我说你给我趴着晒太阳去。


广电系没有人不知道我,很多女生在我背后指指点点,那个就是传说中的不良少女啊。我回过头对她们笑,不不不,我是现实中的不良少女。


第一次开班会,我穿一条红色的吊带泡泡裙子,全然不管周遭杂乱的眼神,我以为班上再也找不出像我这么欠扁的人了,但是,你出现了。


在橙色的秋天,所有的付出都该在这个季节得到收获,没有辜负,我以为这是自然的道理。


在一片嘈杂中你走进教室,很久之后我都还记得你那天的穿着,橘黄色的上衣,adidas的裤子,白色的板鞋,头上戴着一顶白色的帽子,上面有自己画的缤纷图案。


那一瞬间我的呼吸有轻微的停顿,好像能看到你展开双翼的灵魂,突然间就明白了那两个词语。


高高在上,你和那些男孩子真的不一样。


电光石火,我想我来这里就是为了遇见你。


可是你是那么骄傲和孤僻的人,看上去总是拒人于千里之外,每天都塞着耳机伏在桌子上睡觉,不跟任何人说话,偶尔抬起头来,眼睛里仿佛是终年不会消散的大雾。我在你的旁边走来走去你都不曾看我一眼。


刘知奇,谁都知道我葛婉仪是美女,但是你偶尔瞟向我的目光就像是在看一块黑板一张桌子或者是一棵树,这真让我惆怅。


我向班上的男生打听你,他们说你有女朋友,她跟你一起从广州来长沙读大学,感情很好。他们说得绘声绘色,我不能不信以为真。


我酸溜溜地说,难怪他面对我这样美貌与智慧并重的女生都不理不睬。


我就说嘛,要不是另有所爱就是历尽沧桑。


开学前两个月我们没有开口说过一句话,但是我每次看到你,都觉得看到了另外一个自己。


这个世界上的人很多,但是跟我如此相像的,没有第二个。



国庆过后班上组织烧烤,分组的时候我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勇气,突然站起来对讲台上的班长说,我要跟刘知奇一个组。


沉寂了一两秒钟的教室突然爆发出巨大的笑声,我的脊背挺得那么直,眼神那么倔犟,众目睽睽下掷地有声地说,我一定要跟他在一个组,他不去我也不去。


我不在乎别人怎么看我,我只怕不勇敢一点儿我们就真的错过。我只是觉得,我们这么相像,要是我们不在一起,连上帝都会觉得可惜。


当分组最终确定,班长对着我一脸心领神会地笑,这下你满意了吧。我在人群里搜索你的身影,却一无所获。


多么遗憾,你始终没有看到我为你勇敢的样子。


第二天采购,我利用自己是班长闺蜜的优势把你也带去了,八个人要打两辆车,我一把拖住你说,你跟我一辆吧。


你看着我笑了一下说好。


那是一个我如此陌生的你,温和的、乖乖的,笑起来像孩子一样天真。你的牙齿那么白,平时锋利的锐气都被融化。


在微凉的秋季,你的笑容像仲春南方一场兜头而来的充沛阳光,躲不掉了,所有心头的犹豫都成了一张脆弱的纸,轻轻一捅,丢盔弃甲般的碎裂。


如果说之前我只是对你有些许好感,那么自你对我微笑的那一刻起,我便无比明确地了解了一件事,刘知奇,我要我们在一起。


买饮料时我们异口同声地说不要可乐,然后屁颠屁颠地抱了两瓶芬达,正好遇上超市搞活动,买一瓶芬达送一个百事可乐的塑料杯,海蓝色的杯身上印着百事的标志,我喜滋滋地想,同样的杯子你一个我一个,是不是就代表了一辈子?


我鼓起勇气问你,听说你有女朋友哦?


你怔怔地看着我,你听谁说的?根本没这回事儿。


好像有一个泡泡在我心里炸开,然后变成一朵鲜艳的花,多么愉快,在以后的日子里,我的心里每天开出一朵花,用对你的思念浇灌而成,刘知奇,你多么幸福。


烧烤时我以减肥为借口把鸡翅鸡腿牛肉都往你碗里塞,你叫我张嘴,然后把你咬了一半的香肠喂给我。我的脸被烟熏红,被酒醺红,被你这个亲昵的动作羞红。有个学长过来给我们拍照,我二话不说挽起你的手臂对着镜头做了个胜利的手势,哦耶!


我们一起坐缆车过湖,在湖心的时候缆车朝我这边倾斜,我着急地想,一定要减肥了,你这么瘦,我太胖了站在你身边一定不好看。可是你是多么善良的男孩子,你眨着眼睛说,葛婉仪你一点儿也不胖。我们玩天降奇兵,突然升空的瞬间我哇哇大叫着扑进你怀里,脸色苍白。你只是笑着拍我的背说,没事儿啦没事儿啦。坐海盗船的时候我又趴在你胸口瑟瑟发抖,你紧紧握住我的手,那一瞬间我觉得莫名的安心。


仿佛整个世界只剩下这一个寡言少语的男生,却敌得过千军万马。


那天黄昏我们在暮色弥漫的公园里聊天,聊到你离异的父母,聊到同你一样我的单亲家庭,聊我们晦涩的童年和叛逆的少年,最后聊到我们最爱的nba。你问我喜欢谁,我毫不迟疑地告诉你是艾弗森,2000年他率领七十六人队跟湖人队打总决赛,我看一场哭一场,哭足七次之后便认定了他是我这一生的至爱。


那个坚韧而不羁的男人,是我顶礼膜拜的英雄。


你说艾弗森是你第二喜欢的,你最喜欢的是森林狼队的加内特,那个像狼一样的男人。


刘知奇,这是我们不一样的地方,对我而言,爱就是爱,独一无二,是纯粹的,笃定的,没有备份儿,没有仅次,没有第二。


如同你在我心里一样,不可取代。



说实话,我没想到你会拒绝我,我以为只要我勇敢地向你伸出手,我们就会是一个契合的圆。


微机课上我叫你坐在我旁边,在一张白纸上写,我喜欢你,你也会喜欢我的,不信我们试试看。


我把纸推给你然后转过脸去,我傻傻地想,等我转过来的时候就可以看到一个花好月圆的结局。


然而当我看到你写的那句话时我的呼吸突然有些凝重,笑容僵住,半天不能动弹。


你说,你很好,但是我习惯了一个人生活,我们做很好很好的朋友好吗?


你的字真难看,跟我一手漂亮的楷书形成强烈的对比。我看着你那些丑丑的字眼睛有一点儿模糊,下课之后你跟我一起去走廊上抽烟,递过来一支红双喜,我真不喜欢这种烟,世界上哪有那么多欢喜。


你问我喜欢你什么。我支支吾吾地说,因为你跟我很像,喜欢你,就像是喜欢另外一个我自己。


你望着楼下的草地,一直沉默。过了很久你对我说,葛婉仪,我不会是一个好恋人,我只会伤害你。


那一刻我有种冲动想要握着你的手说,欢迎伤害。


但是多年来被很多人庞大的关怀所筑积起来的骄傲阻止了我,我义正词严地说,刘知奇,既然你是以这个理由拒绝我的,那么也就代表你不讨厌我。


你盯着我,我深呼吸,然后霸道地说,你不喜欢我,可以,但是你也不能喜欢别人。你不跟我在一起,可以,但是你也不可以跟别人在一起。否则,我一定会恨你。


你的眼神那么温和,却终于还是点了点头。


我知道自己很不可理喻,但你是第一个如此用心对待却将我拒之门外的人,我不得不用这么野蛮的态度来掩饰在你面前溃不成军的自尊。


晚上我在自己的博客上写我们之间的点点滴滴,黑色的模板素白的字,看着qq上你的头像却不知道能跟你说什么。


原来,不管我有多么好,你都不要,一切都成了打扰。


下线的时候我很沉不住气地发了一句话给你,刘知奇,错过我这样有着倾城美貌和盖世才华的女孩子你一定会后悔的。你只是回给我一个表情,黄色的圆脸上一道敷衍的微笑。从那刻起,我对那个表情深恶痛绝。


回到宿舍,姐妹们问我情况,我摇头。她们夸张地叫,怎么可能,他凭什么拒绝你啊,你哪里配不起他啊。是啊,我也不知道你为什么拒绝我,但是世界上很多事常常没有道理可讲。我望着墙上艾弗森的海报,论实力他早是联盟中的佼佼者,拿了那么多mvp,被那么多人崇拜着,但是手上却始终没有一枚可以犒劳他的总冠军戒指。


我为他感到愤怒,也为自己感到愤怒,可是有些东西,越是得不到,才叫人越想要。


徐志摩说,我将在茫茫人海中寻找我灵魂唯一的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但是我不信命。猫在潜水,狗在攀岩,猪都能结网了,我却已经遇到你,证明我足够幸运。


我相信,假以时日你总会发现我的好然后爱上我,古人教育我们,只要工夫深,铁杵磨成针哪,我就不信我这样的绝色才女还搞不定你这么个小破孩儿。



有时候看着自己做的那些事,只能用古代的一种兵器来形容。剑,通假字,通贱。以前最恨人家用这个字骂我,谁试试看,我一巴掌拍死他。可是为了你,我还真沦落了。


我这么贪玩的人,我这么粗心的人,我这么淡漠的人,为能见到你,每天早早地起来去教室占位子,可是你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少。你发短信说天气冷了,你睡在床上起不来。于是我的身边每天都有一个空座,所有人都知道那是给你留着的,只能你心血来潮的时候宠幸一下它。我像一个被打入冷宫的妃子,天天痴痴地望着教室的门,它一开我的心里就燃起一簇火焰,进来的不是你那簇火焰就迅速熄灭,我捶着心口想,这样下去我会不会死于心肌梗死?


我帮你写作业,平时我的作业都是宿舍里的姐妹帮我写的,可是你的那一份我却用了十二万分的心写,字迹干净整齐,你的名字熠熠生辉。学生会来查人,你缺课太多要被通报批评,我心急火燎地拿出全部才情帮你写检讨,字字珠玑,我甚至很恶心地为你找借口说你之所以要睡觉是因为这个世界不符合你的梦想,你要在睡梦中逃避现实。我甚至很恶心地写,老师,请给迷途的羔羊指明方向好吗?


就因为你说你喜欢甜食,我坐了四十多分钟的车去元祖,那家的蛋糕真贵,可是真的很漂亮。我简直能想得出你看到它的时候脸上会有怎样惊喜的笑容。在我看来,不管多贵的东西,能得到你一秒钟的快乐都值得。我小心翼翼地捧着它在拥挤的公交车上得意地想,要是在古代我也是千金买一笑的主儿呀。


寒风凛冽,我站在男生宿舍楼下等你,看着你朝我走来只觉得满心的欢喜都要溢出来,你轻描淡写地说,谢谢。你不问我冷不冷,你不问我等了多久,你真是被我宠坏了。


有一天晚上我们一起唱k,你不停地赞我,我简直怀疑你是不是终于动心了,但你什么都不说,只是在我累了的时候把肩膀借给我靠,我的头倾过去只觉得这一生的幸福都在那一刻会聚,等我醒过来的时候看见屏幕上出现了周杰伦的脸,很久以前的一首歌。你把手掌摊开问我要不要牵。我把手放在你的掌心里唱歌。


我想就这样牵着你的手不放开,爱能不能够简简单单没有伤害。


刘知奇,你不知道你在那个凌晨给了我多么美好的幻觉,只是等到天光大亮,我才知道,一切都是我的美梦一场。



你记不记得你答应过我什么?你不会喜欢别人。有你这句话我就可以自欺欺人地告诉自己,虽然你不爱我,但是你也不爱别人。这也没什么不好。


可是你何其残忍地揭开真相,让我在你面前措手不及。


原来,你不爱我,不是不能爱人,而是因为你的心里有一个人,所以你不能再爱别人。


我们面对面地抽烟,我听你说这么久以来你并不知道自己未能将她放下,在你们因误会而绝交之后的第三年她终于跟你联系,就在我们唱k的那天,你欣喜若狂地发现她早已在你的心里扎根好多年。


我微笑地听你毫无保留地用自己的热情和眷恋来讲述她,我的手指绞在一起因为太用力而泛起青白。你可知道那一刻我的心脏剧烈绞痛?我做了那么多事,所有男生追女生的模式在我们身上反过来,我却还要假装平静地陪你回忆往事。


可是我是真的喜欢你,舍不得你有一点点难过,连我自己都惊讶自己的大度,我说,去找她吧。


你摇头,满脸都是与我无关的笑容,你说,喜欢一个人不一定要得到她啊。


你是说给我听的吗?我也懂得最伟大的爱是成全,但你懂得爱而不得的痛苦吗?我真是不想在你面前软弱,却在弹烟灰的时候,眼泪跟着一起掉下来。你突然很不耐烦地说,我送你回去吧。


外面下着雨,我坚持不让你送,你的眼神那么认真,你说,葛婉仪,你这样我会恨我自己的。


你够狠,到底还是把我逼哭了。我可怜兮兮地说,你可不可以抱我一下?


你的眼睛像星星那么明亮,我在你温暖的怀抱里哭得不能自已,你一定知道我有多么难过。其实很久之前我就想痛快地哭一场。有多早呢?在你跟我说你只会伤害我的时候吧,但我攥紧拳头对自己说不能哭,人一哭就要放弃了。可事到如今,不放弃你又如何呢,我的坚持只会让自己凝固成一个可笑的姿势定格在你的心里。我哽咽着说,刘知奇你一定要幸福,因为你是我喜欢的人,你要幸福才对得起我。


你叹气,很无奈地哄我说,明天我陪你出去玩儿。你打电话叫我起床好不好?


第二天早上我八点不到就起来了,我拿出最漂亮的衣服试来试去还是觉得自己不够好,我还喷了香水,昂贵的兰蔻奇迹。


奇迹,这个词语是不是用来形容你爱上我的可能性?


从九点一直到下午三点你才接我的电话,一句道歉的话都没有。我握着手机眼泪簌簌落下,你不仅是不爱我,不仅是不在乎我,你甚至不将我的爱当成爱,也不将你给我的伤害当成伤害。


我站在你的楼下看那些窗口,我想起很老的一个片子叫《胭脂扣》,如花对负心的十二少说,以后我将不再等你了。


无论你和她怎么样,我都不再等你了。


过了很久你才下来,若无其事地牵起我的手放进你的外套口袋,在车上把我护在胸前,人潮拥挤的街头走一步就回头看我一眼,好像怕我突然就消失。最后你把我带到kfc里对小姐说,她要一份儿童套餐。我不解地看着你,你伸手指给我看,猪啊,现在买儿童套餐可以得多啦a梦的公仔,我记得你说你喜欢啊。


为什么我突然好想哭。如果你不喜欢我就不该对我这么好,不该把我随意说的话放在心上,不该在我决定放弃你的时候又来动摇我的决心。


刘知奇,你分明是我生命里浩浩荡荡的劫难,但是我不争气,我爱你。



晚上你陪我去超市买烟,刚一进门就有个女生冲过来抱你,我怔在原地动弹不得,我没有心情听你们说什么,拿起烟飞快地跑了出去,你跟在我后面叫我的名字,我不理你,你拉住我皱着眉问我,你又怎么了?


我突然很大声地吼你,你说我怎么了,你明知道我怎么了。你用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我,你说,她是我兄弟的女朋友,你怎么连这个醋都要吃啊。转念你又说,真是的,我为什么要跟你解释,我为什么要怕你误会。我气急败坏地说,是啊,我又不是你什么人,我有什么资格吃醋。


那是我们认识以来第一次吵架,仿佛两只刺猬终于竖起全身锐利的刺朝对方狠狠地扎下去,最终我们不欢而散。我蹲在地上看着你的背影号啕大哭,然后摸出手机给杭州的朋友打电话,我说我要去疗伤。


在车站发短信给你,装得很决绝的样子说,我回来的时候就是我彻底放下你的时候。你回给我四个字,一路顺风。


我真想剖开你的胸膛看看你的心是不是石头做的。


到杭州后朋友陪我逛街,带我拜佛,看西湖。可是我在杭州人来人往的大街上眼泪突然毫无征兆地滚落。一座没有爱着的人的城市,如没有灵魂。我很快赶回长沙,在火车上买一本《体育周刊》来看,巨大的标题说艾弗森要转会。我看着封面上那个我爱了七年的男子,心里突然泛起大片大片的潮湿。杂志上说他最有可能转去森林狼队,与你最爱的加内特成为联盟中所向披靡的搭档。


这大概是所有人都期望的结局,我的最爱与你的最爱联手问鼎总冠军,这是nba该还他们的公道。


但是,谁来还我一个公道?


回来见到你,你对我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艾弗森要转会你知道吗?你的语气那么轻松,好像之前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我亦用淡然的口气回应你。你说,我真希望他去森林狼。我心里那堆熄灭的死灰陡然复燃,我突然之间有个想法,如果艾弗森真的去了森林狼,那你和我之间会不会还有柳暗花明的情节?


于是我们整日挂在网上关注体育新闻,我比谁都忐忑,直到看到那则新闻,艾弗森最终落定掘金队。我怔了几秒,然后对着电脑哭得声嘶力竭。


一切都结束了,他在七十六人队的十年光阴,他在费城获得的种种荣誉,在轰然远走的时光中结束了一个时代。


还有,刘知奇,我对你的单相思,终于画上一个利落的句号。


你说,无论是艾弗森还是加内特,终究只能是两个悲情英雄,这也许是他们的宿命。


我转过身去眼泪淌了一脸,虽然一切都已经是定局,但是某个时刻,我真的很想问出口,刘知奇,如果艾弗森真的去了森林狼,如果他和加内特真的联手拿下了总冠军,那我们,是不是也有可能是另外一个结局?


可是从一开始就注定,终究不会有我想要的答案。


私语:


曾经一度我希望能够把这个稿子撤下来,但有很多人强烈反对。


我想撤走它跟他们反对我撤走它的原因其实是一样的,因为它的感情太真实了。尽管我与这篇故事的男主角刘知奇同学现在是非常非常亲近的朋友,但这不代表我可以抹去过去的那一切。


这篇稿子见刊之后,刘知奇气急败坏地打电话来质问我,我只能做贼心虚地用那笔稿费请他吃饭,并且承诺他在他二十岁生日的时候送他一枚黑冰狼。


刘同学,我记得我还欠你一枚黑冰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