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世民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22:27
|本章字节:11928字
兵征凶,圣人万不得已而用之:征伐无道,诛杀暴虐。然而,玩弄兵火者,必自焚。
阅,简也。武,兵事也。《左传》曰:戡乱曰武。古者明王虽享隆平之时,亦未尝不阅武以备不虞,故《周礼》大司马以中春教振旅,中夏教茇舍,中秋教治兵,中冬教大阅。大阅者,前期群吏戒众庶修战法也。讲修战法既成,专使大司马掌之,有贼贤害民者,则伐之;暴内陵外者,则坛之;野荒民散者,则削之;负固不服者,则侵之;贼杀其亲者,则正之;放弑其君者,则残之;犯令陵政者,则杜之;外内乱鸟兽行者,则灭之。故诸侯听命,蛮夷宾服也。坛,音善,与同,废旷之地也。
【原文】
夫兵甲者,国之凶器也。[《通元真经》云:善治国者,不变其故,不易其常。夫怨者,逆德也。兵者,凶器也。争者,人之所乱也。
阴谋逆德,好用凶器,治人之乱逆之至也。谓授民以凶之器,纳民于事之危,故号凶器。]土地虽广,好战则人彫;邦国虽安,亟战则人殆。[《汉书》主父偃曰:国虽大,好战必亡;天下虽安,忘战必危。此之谓也。好,乐也。彫,残也。亟,急也。殆,危也。]彫非保全之术,殆非拟寇之方。[《刘子》曰:彫非保全之术,殆非拟寇之方,其辞义大同。言穷兵黩武,人民凋丧,而欲保全,不其难乎?上下危殆,盗贼蜂起,而欲拟弭,亦莫得也。]不可以全除,不可以常用,[《老子》曰:师之所处,荆棘生焉,故不可常用也。且兵者,守国之备,故不可全除也。故《左传》曰:不备不虞,不足师也。]故农隙讲武,习威仪也。[《左传》曰:三年治兵,辨等列也。春搜、夏苗、秋狝、冬狩,皆于农隙以讲事也。三年而治兵,入而振旅,归而饮至,以数军实、昭文章、明贵贱、辨等列、顺长幼、习威仪也。搜、苗、狝、狩,四时之猎名也。盖古之兵赋出于农,故讲武于农之四时闲隙,以习上下之威仪也。至三年大训,治其兵事,辨其等第、行列、坐作、进退也。]是以勾践轼蛙,卒成霸业;[按:《吴越春秋》越王勾践将伐吴,自谓未能得士之死力。道见蛙张腹而怒,将有战争之气,即为之轼。其士卒有问于王,曰:君何为敬蛙而为之轼?勾践曰:吾思士卒之怨久矣,而未有称吾意者。今蛙虫无知之物,见敌而有怒气,故为之轼。于是军士闻之,莫不怀心乐死,人致其命。轼,《尸子》作式,《刘子》作揖。式,犹敬也。式,车之横木。勾践见蛙而俯凭车横木以敬之。《论语》凶服者式之,是己。]徐偃弃武,遂以丧邦。[刘向《说苑》曰:王孙厉谓楚文王曰:徐偃王好行仁义之道,汉东诸侯,三十二国尽服矣。王若不伐,楚必事徐王。曰:若信有道,不可伐。对曰:大之伐小,强之伐弱,犹大鱼之吞小鱼也,若虎之食豚也,恶有其理?文王遂兴师伐徐,残之。徐偃王将死,曰:吾修于文德,而不明武备;好行仁义之道,而不知诈人之术。徐偃王将死,曰:古之王者,其有备乎?徐偃王,周穆王时诸侯也。又《尸子》曰:徐偃王有筋而无骨,故骃号偃。按:《说苑》术作心。又裴骃《史记集解》引《尸子》文,下有“骃谓号偃。”由此句,注作“故骃号偃,”误。]何则?越习其威,[勾践习衍其兵威。]徐忘其备。[徐偃王忘失其武备。]孔子曰:不教人战,是谓弃之。[上缺以字,引孔子之言以证之也。言不预教练其民,卒驱之以赴敌,是犹委弃之也。又《孙子兵法》曰:兵甲不坚,器械不精,练习不熟,是以其卒与敌也。
与,亦犹弃也。]故知弧矢之威,以利天下。[《易·系辞》曰:弦木为弧,剡木为矢,弧矢之利,以威天下,盖取诸睽。弧,弓也。矢,箭也。世本曰黄帝臣挥作弓,牟夷作矢。]此用兵之机也。[机,要也。
言此乃调用兵旅之机要也。]
【译述】
军队和武器,是国家用来对付凶乱暴虐的工具。一个国家,虽然领土广大,如果喜好战争,那么人口就一定会减少;尽管秩序安定,如果频繁动武,那么国力就一定要衰竭。人口缺乏就难以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国力削弱就难以抵御贼寇的践踏侵凌。因此,战争一事,务求慎重,既不能没有,也不能常用,一定要做到有备无患。所以作君王的要在四季农闲之际,不忘讲解和演习军事。春搜、夏苗、秋狝、冬狩,既是为了打猎,也是为了练兵。历史上,越王勾践将要伐吴复仇,苦于找不到机会鼓舞士气。不料偶尔在路上遇到青蛙张腹而怒,于是认为这是发动战争的征兆。勾践借机行事,以对青蛙表示深切敬意的方式,唤起军心,最终取得了伐吴的胜利。由此可见,只要适逢其时,该战则战,就会扭转乾坤复国兴邦。周穆王时期,有一个叫徐偃王的诸侯,一心只知行仁义之道,不懂得以军事作为防备,别人虽然向他指陈利害,却没有引起重视,结果终因武备松弛而被文王攻灭。徐偃王临死之际,虽痛心疾首,可惜悔之晚矣!为什么勾践明白战争的意义,而徐偃王却忘记武备的作用呢?孔子说:不预先教导和训练百姓,让他们知晓战争的价值,临到不测之时,急忙驱赶他们去迎战,这叫做白白地把人民丢给了敌人。《孙子兵法》也说,军队不强大,装备不精良,练习不熟悉,拿这样的武装去投入战争,也等于是在敌人面前白白送死。所以,只有真正明白战争与武备的含义,才可以退得以守,进得以攻,常居不败,永保太平,这才是战争的深刻价值。
阅武释评《老子》曰:“知足不辱,知止不殆”。这两句话前一句是说满足于粗服素食,不去横征暴敛,就不会招致侮辱;后一句是说满足于兵革止息,不去滥兴武事,就不会导致失败。知足也好,知止也罢,其实说的是一码事,即垂拱而治,才会使天下安定,国运长久。
关于战争的利害得失,《老子·三十一章》进一步阐释道:“兵器是不祥的东西,人们都厌恶它,所以有道的君王,不会轻易去使用兵器是不祥的东西,不是君子应该使用的东西,倘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使用它,也最好是能淡然处之。胜利了但不要得意,如果得意,就说明是喜好杀人。喜好杀人,就不能顺利地统治天下。吉庆的事情以左为上,凶丧的事情以右为上。偏将军在左边,上将军在右边。这说明是用丧礼的仪式来对待用兵。杀人很多的话,就用悲伤的心情去对待。尽管战胜了,也要用凶丧的礼仪对待。”
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是一个酷爱和平的礼仪之邦。从孔子开始,就强调“治国以礼,为政以德。”不仅是儒家学派,先秦时期别的学派,也绝大多数都反对暴力和战争,主张用和平的方式解决问题。试以儒家经典《论语》为例,在《季氏》篇中这样写道:“故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既来之,则安之。”墨家则更以兼爱、任贤、节俭和非攻著称于世。在《墨子》一书中,光是《非攻》就有上中下三篇,由此也可知道墨家对战争的厌恶和鄙视。“非攻”是什么意思呢?就是不要去攻打别的国家。儒家和墨家尽管在许多方面是相互对立的,但是在要求统治者爱护人民和反对一切战争这个问题上,却又呈现出惊人的一致。更为难得的是,墨子不仅在理论上提出“非攻”的主张,而且注重实践,在行动上也竭力阻止战争的发生。如在《公输》中,他就曾以细致周密的防御策略制止了公输盘助楚攻宋的战争,帮助宋国解除了危难。
诸子百家中,法家的代表人物韩非,因喜欢刑名法术之学,所以常被人误解为主战派,这其实是很不应该的。韩非固然主张要用严刑峻法来治理国家,但这和战争政策其实是两回事。相反,他对那些腐儒用文学来扰乱法律,游侠用勇武来违犯禁令的做法,却表示了极端的否定。
《五蠹》中写道“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而人主兼礼之,此所以乱也。”连游侠们的逞强斗狠都被认为是导致国家混乱的祸根,韩非又怎么可能张扬战争呢?
那么,是不是用和谈的方式可以解决一切纷争呢?回答当然是否定的。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应该怎样看待和评价历史上的合纵连横。要想把这个问题说清楚,就必须让历史回到历史那里去。六国的合纵,表面看是战争的手段,其实是为了用战争换取安宁与和平。合纵联盟的形成,其目的是为了防御战争而不是为了挑起战争。我们完全可以做这样一个极富理想色彩的假设:如果当时的合纵联盟真正形成一股众志成城牢不可破的力量,就可以有效地箝制强秦的攻伐,并进而有效地维护各国的和平。遗憾的是,六国联盟因其是乌合之众,不战自溃,故尔秦国才敢狼烟再起,横扫东西。因此,就当时形势来说,合众的意义也不能说是消极的。与此相对,连横从本质上看,其意义却主要是积极的。因为连横的结果,是使天下归于一统,真正而且永久地实现了和平,顺应了历史的要求和人民的意愿。同样,尽管连横是以“远交近攻”的战争方式来实现的,但它却前所未有地结束了七雄争霸的混乱局面,使长期纷争不休的中国第一次实现了高度的统一。人们习惯于把战争与和平对立起来,这其实是一种肤浅的思想。要知道,和平之果的得来,常常须仰仗战争之剑的挥杀。人们更习惯于把战争看作是恶,而认为只有和平才是善。其实,在一定时期,或在一定意义上说,战争才是最好的也是最有效的推动人类历史向前不断发展的动力,才是荡涤丑恶扫除污浊换取清平的救世良方。当然,如果视战争为儿戏,把战争变成穷凶极恶的利器和屠杀无辜的法宝,那就不仅谈不上任何进步,反而成了个别丧心病狂的政治家和战争狂人的血腥娱乐。其为害之深,造孽之重,就会触目惊心了!因而,战争一事,小到部落,大到民族,既不能彻底废止,也不能片面张扬。只有用它去止暴,用它去维和,才是正确而明智的态度。
否则,用战争去纵暴逞欲,用战争去破坏和平,则是错误而愚蠢的做法。唐太宗虽然在《帝范》中告诫他的儿子李治(即唐高宗)要慎用战争,自己在和大臣们问答讨论时也反复提醒大家要认识到战争的可怕性,可是承平日久之后,却也无所顾忌地在他的后期推行了一条武力侵略的路线。其中最典型的就是攻打高丽。一个人身居高位而又功成名就之后,就必然会不可理喻地变得固执骄狂起来,这是古今中外一条颠扑不破的普遍规律。唐太宗自然也不能例外。贞观二十二年,已经是他生命倒计时的第二年,唐太宗还是决定要出兵高丽。此时此刻,不用说别人,就是太宗自己,大概也不知道这样做到底是为什么。搞糊涂了大家没什么,但可悲的是太宗把自己也搞糊涂了。他变得那样武断、那样专横,竞至于面对那么多的苦谏也丝毫不为所动。事情往往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且看一段房玄龄的谏表吧:“高丽国,是边远地方卑贱的族类,不值得用仁义去对待,也不能用正常礼仪去要求它。自古以来,人们就把它当作鱼鳖一类的动物看待,我们也自然应该对它宽缓简略些。一定要灭掉它,我非常担心它会像被逼得走投无路的野兽一样拚死反扑何况现在当兵的没有一点罪过,却无缘无故地把他们驱赶到战阵之中,置之于锋刀利剑之下,使他们惨烈牺牲,成了孤鸿野鬼,让他们的老父孤儿、寡妻慈母,望着载运棺材的车子掩面哭泣,怀抱尸骨而肝肠寸断,这样足以使阴阳颠倒,乃至破坏了天地之间的谐和之气,这实在是天下的冤屈和悲痛啊!况且,兵器是凶器;战争也是危险的事情。它们都是万不得已时才可以使用的。假设高丽国过去违背了作臣子的礼节,您诛灭它是可以的;假设它曾经侵扰过我们的百姓,您消灭它是可以的;假设它将会长久地成为中国的祸患,您削除它也是可以的。这几条中如果占有一条,那么您就是一天杀成千上万个人,我们也不必羞愧。现在这三条并不存在,您却让我们自己的军队去劳师袭远,其结果是对内为它过去的国王洗刷了怨恨,对外为新罗报了仇,难道不是所得太少,而损失太多了吗?”太宗虽然为房玄龄这种勇敢正直的精神所深深感动,但他还是一意孤行,终于不顾一切地发动了这场战争,这又与他的初衷和一贯教导多么大相径庭啊!也许,历史就是由这样一个又一个矛盾而难解的谜团组成的吧!《左传》曰:“允当则归”,意思是任何事情都应该适而可止。对于战争来讲,就更是这样。因为战争既可以造福,更可以为孽。晚清重臣曾国藩以武功名震朝野,但在写给儿子们的信中,却一再强调战争的恶果,因而不厌其烦地警告子弟慎勿介入行伍兵事。在他看来,战争“易于造孽,难以为功”,稍有不慎,就可能成为人民的罪人,其危切之意,真是再明晰不过了。
一个国家之所以养军队,其实主要是为了战略防备。如果养军队是为了穷兵黩武,对他人构成威胁和侵略,就必然会使戌卒怨愤、国疲人乏,从而把国家和人民推入战祸的深渊。唐太宗的君臣问答,仍然是绝好的例证。《贞观政要》载:贞观四年,有司上言:“林邑蛮国,表疏不顺,请发兵讨击之。”太宗曰:“兵者,凶器,不得已而用之。故汉光武云:‘每一发兵,不觉头发为白。’自古以来穷兵极武,未有不亡者也。苻坚自恃兵强,欲必吞晋实,兴兵百万,一举而亡。隋主亦必欲取高丽,频年劳役,人不胜怨,遂死于匹夫之手。至如颉利,往岁数来侵我国家,部落疲于征役,遂至灭亡。朕今见此,岂得辄即发兵?但经历山险,士多瘴疠,若我兵士疾疫,虽尅翦此蛮,亦何所补?言语之间,何足介意?”竟不讨之。这是多么英明的决定啊!而房玄龄在贞观十七年的一段谏词,又恰好是太宗上述思想的延伸。他说:“臣观古之列国,无不强凌弱,众暴寡。今陛下抚养苍生,将士勇锐,力有余而不取之,所谓止戈为武者也。昔汉武帝屡伐匈奴,隋主三征辽左,人贫国败,实此之由,唯陛下详察。”陛下怎么样了呢?自然是顺理成章地接受了劝阻。于是,一场可能的战争被制止了。
为大家所耳熟能详的楚汉战争,或许是一个永远说不完的话题。刘邦之所以终成霸业,项羽之所以乌江自刎,除了策略上的、性格上的以及其他方面的众多原因,是不是视战争为争夺天下的唯一手段和途径,大概是他们之间结局迥异的最本质区别。诚如外国军事学家所言,战争的核心是哲学而不是武力。无论人们怎么说刘邦入关后秋毫无犯、“约法三章”是玩儿装孙子的把戏,但刘邦这样做,确实在客观上起到了安抚人心的作用。尽管这是一时之策,然而也因此赢得了舆论的支持。看看那个项羽吧,杀子婴,戮楚王,烧阿房,屠咸阳,几乎变成了一架战争机器。两相比较,百姓信服谁、拥戴谁,不是昭然若揭吗?二十个世纪之后,毛泽东作诗道:“不可沽名学霸王”,让我们从这朴实而深刻的诗句中汲取丰富的营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