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序

作者:古龙

|

类型:武侠·玄幻

|

更新时间:2019-10-06 22:07

|

本章字节:1952字


想写《惊魂六记》,是一种冲动,一种很莫名其妙的冲动。


一种很惊魂的冲动——惊的也许并不是别人的魂,而是自己的。


因为这又是一种新的尝试。


尝试是不是能成功?


天知道。


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我尝试过太多次。


有些成功,有些失败。


幸好还有些并不能算太失败。


写武侠,本来就是该要让人惊魂的。


荒山,深夜,黑暗中忽然出现了一个人,除了一双炯炯发光的眸子,全身都是黑的,就像是黑夜的精灵,又像是来自地狱的鬼魂。


如果是你,忽然在黑暗的荒山看见了这么样一个人,你惊魂不惊魂?


一刀要砍在你脖子上,一枪要刺在你肚子里,你惊魂不惊魂?


不惊魂才怪。


我要写的惊魂,并不是这种惊魂。


恐怖也有它独特的意境。


“意境”这两个字,现在已经不是个时髦的名词了。


现在大家讲究的是趣味,是刺激,是一些能令人肉体官能兴奋的事。


意境却是属于心灵的。


所以恐怖的故事才必须有意境。


因为只有从心灵深处发出的恐怖,才是真正的恐怖。


那种意境,绝不是刀光血影,所能表达的了。


那才是真正的惊魂。


大法师就表达了这种意境,它的画面,形象,动作,声响,都能令人从心底生出恐惧,一种几乎已接近恶心的恐怖。


可惜写不是拍电影。


没有画面形象,也没有动作音调,只有用另一种方式表达。


要用什么方法才能表达出一种真正恐怖的意境来?


文字。


无论写什么,文字都绝对是最重要的一环。


故事当然更重要。


没有故事,根本就没有。可是故事中真正令人恐怖的却很难找寻。


有人说,鬼故事最恐怖,鬼魂的幽冥世界也最神秘。


可是又有谁真的见过鬼魂?


这种故事是不是也太虚幻?太不真实?


我总觉得在现代的中——无论是哪一种,都一定要有真实性。


所以我写的《惊魂六记》究竟是种什么样的,到现在还没有人知道。


只有等各位看过才知道。


一九七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深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