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节 白露与小薇之遥远的恋人(42)

作者:蝴蝶爱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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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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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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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3044字


他张了张口,却并没有说什么,只是眼睁睁地看着心海湾逐渐被远远地抛在了身后。


前几年非常流行一本旅游小册子,列出了人一生中必须去的五十个地方。


吴振彬对那五十个地方没有什么兴趣,但对千灯镇却有一种像老酒一般浓烈的感情。


只要你来到千灯镇一次,那一辈子都不会忘记这个地方。


在繁华盛世之中,犹有千灯镇这样的一方乐土。


这里,没有辉煌通天彻夜不眠的灯火。这里,没有车水马龙川流不息的现代机器,这里没有笙歌竹舞纸醉金迷的奢侈生活。


相反,巷子很窄,铺着一块一块的石板,石板间隔的空隙长出潮湿而柔软的青苔,围墙很高,斑驳的灰旧的方砖带着远古的气息。


阳光透不进这样幽深的巷子,北风吹不到这样高峻的巷子,所以不论季节如何变化,在这些巷子中生活,想要知道冬天是否过去春天是否来临,就必须在墙角种上一株爬山虎。


翠绿的爬山虎有许多的藤蔓,每一户人家的围墙上几乎都爬满了这样活力四射的藤蔓,现在,在一片葱郁之中还有朵朵深紫色的喇叭花,说明这正是一年中最好的季节——夏末秋初。


千灯镇的人总是特别的善良、淳朴、热情。


吴振彬在太阳下山的时候到达了这里,他提着大袋小袋在巷口下了车,还没站稳,一个顽皮的小男孩已经冲了过来,欢喜地喊:“彬哥哥,怎么这么晚才到,大家商议着回家吃了饭再来,嘻嘻,就留我一个人在这儿等。”


吴振彬情不自禁地笑说:“你这小鬼等的不是我吧。”


小鬼眨眨眼睛,做出崇拜的表情,“彬哥哥你果然很厉害哦!连我想的都知道。”


吴振彬骂说:“小鬼!小小年纪就学拍马屁!”


小鬼不高兴了,大声地说:“你错了。”


“哦?”


“第一,我不叫做小鬼!大家都叫我坤哥!第二,哥哥你又不是马,你是一个了不起的哥哥,我又怎么能拍你的马屁呢。”


吴振彬大笑,把手上的大袋子递给了顽皮的小男孩,说:“坤哥,我真是服了你,拿去吧。”


“我又不是因为要拿这个才在这里等你的。”坤哥不情不愿地接过了跟他的身体差不多重的袋子,不情不愿地撕开两个挂钩,喃喃地说,“小企鹅饼干,大白兔奶糖,绿豆棉花糕,软qq糖,一口脆蚕豆,西洋蛋糕,金芙巧克力……”


坤哥那一双又明亮又狡黠的眼睛逐渐地发出了光芒,他舔舔嘴唇,大声地说话,眼睛却没有再离开过袋子,“彬哥哥,你饿了吧,大家都等了你很久了呢。”


吴振彬故意皱起了眉,说:“我坐了这么远的车有些乏了,想慢慢地走。”


坤哥露出了失望的表情。


吴振彬又说:“但是,祖奶奶一定等急了,你先回去报告吧。”


坤哥几乎要翻三个筋斗了,他眉开眼笑地说:“没问题。那我先回去向祖奶奶汇报了。”


说没说完,这个鬼灵精已经提着大袋子蹦蹦跳跳地往着巷子深处跑去。


那袋子很重,但坤哥却跑得很快。


吴振彬果然慢慢地走着,嘴角噙着一丝满足的微笑,呼吸着小巷潮湿而沉郁的乡味,在这里,他可以找到很单纯的无欲无求的快乐。


祖奶奶住的古宅就在眼前了。


深幽而阴暗的大宅,伫立在一片深深的白雾之中。


但你却不会觉得凄清,那一盏在古门上摇曳的红灯笼的光芒出奇地温暖。


这个古宅以前是一个地方望族的遗物,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缘缘斋。


祖奶奶是某一年突然搬来的,并不是吴振彬的亲奶奶,自然也不是坤哥的亲奶奶,但如果你见到她,一定也会像千灯镇所有的孩子一样尊敬她而又非常的喜欢她。


吴振彬举家迁出千灯镇之后,每逢假期还一直回来这个地方住上一些日子,一方面因为千灯镇是他的故乡,另一方面也是因为这里有许多他难以割舍的人。


一想到这里,吴振彬一扫郁闷的心情,突然又觉得自己充满了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