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幕-2

作者:支仓冻砂

|

类型:都市·校园

|

更新时间:2019-10-06 20:07

|

本章字节:17798字

罗伦斯从脑海中挥去多余的想法;心无旁骛地与眼前这个年轻的优秀商人建立深交。


在那不久后,罗伦斯一行人在夕阳西下时分,抵达了卡梅尔森。


餐厅里,桌面上以放入鲤鱼肉块与使用根菜类蔬菜熬煮的热汤火锅为中心,四周摆了以鱼贝类为主的各式各样料理。


或许多少是受了帮忙安排这家旅馆的阿玛堤是个贩鱼大盘商的影响,餐桌上的料理与正餐和多以肉食料理为主的南方国家果然大不相同。其中以清蒸的螺肉料理特别引人注目。


由于一般会说海螺是长生不老的药,而河螺是造成腹痛的原因,因此住在比卡梅尔森更靠近南方地区的人们尽管会食用双壳贝类,却不食用螺肉。教会的告示上甚至写着螺贝里住有恶魔,并警告人们不要食用。


不过,与其说这是写在圣经里面的神明教诲,不如说这是实际警告意味较重的告示。罗伦斯从前也曾经在行商途中,迷路遇上了河川时,因为按捺不住饥饿而吃下螺肉,结果造成剧烈的腹痛。自从有了那次的经验后,不仅是河螺,就连海螺罗伦斯也不敢碰了。


幸运的是,螺肉料理没有分成一人份的小盘子送上桌,而且螺肉极其合赫萝的胃口。


罗伦斯把所有不敢吃的食物都推给了赫萝。


「嗯……原来贝类吃起来是这样的味道啊。」


赫萝一边赞叹着,一边用向罗伦斯借来的小刀尖端一个接一个勾出螺肉往嘴里送。至于罗伦斯,他则是吃着洒上大量盐巴的河梭鱼。


「妳小心吃太多会肚子痛。」


「嗯?」


「河螺里面住着恶魔。要是不小心吃到了,下场可是会很惨的。」


赫萝看着刚刚被她勾出来的螺肉,稍微倾了一下头后,便把螺肉送进嘴里。


「汝当咱是谁啊,咱不是只懂得辨别麦子的好坏而已。」


「那妳还说曾经吃了辣椒,下场翻天覆地的。」


罗伦斯的指摘让赫萝有些生气。


「再怎么厉害也无法只靠外观辨别味道。那东西红通通的,看起来就像成熟的果实呗。」


赫萝一边说话,一边挖出螺肉,她时而啜饮杯中饮品,然后用力地闭上双眼。


因为这一带没有教会的严厉监视,所以被教会视为禁酒而无法公然贩卖的蒸馏酒,也是随处可以看到影子。


赫萝与罗伦斯手中的杯子里,装的是颜色接近透明、被称为燃烧葡萄酒的酒。


「要不要帮妳叫杯甜酒?」


「……」


赫萝没出声地摇摇头,她那用力闭上双眼的模样,不禁让人觉得如果脱去她的长袍,肯定会看见膨胀起来的尾巴。


赫萝总算咽下酒后,叹了口长长的气,跟着用袖口擦拭眼角。


喝着被称为撼动灵魂之酒的赫萝当然不是打扮成修女的模样。她是打扮成头上绑着三角头巾的城市女孩模样。


用餐前,罗伦斯与换好衣服的赫萝一同前去再次感谢阿玛堤时,他当时的表情说有多没出息就有多没出息。不仅是罗伦斯,就连在一旁看着的旅馆老板也忍不住笑了出来。


而赫萝本人却像是要加重她的罪行似的,比往常更带劲地假装出淑女模样向阿玛堤致谢。


如果看了赫萝现在这副吃喝相,想必阿玛堤会当场美梦幻灭吧。


「……吸。好怀念的味道呐。」


不知道是酒太强烈了,还是思乡情绪使然,赫萝眼中泛着些许泪光这么说道。


的确,越往北方走,撼动灵魂的酒就越多。


「酒精浓度这么高的蒸馏酒,像我喝了也不懂味道。」


吃腻了贝类的赫萝偶尔会吃起烤鱼或炖鱼料理,她开心地回答说:「模样或形状过了十年就会被遗忘,但是东西的味道或气味即使过了好几十年,也不会轻易地被忘掉。这种酒的味道令咱怀念,很像约伊兹的酒。」


「毕竟北方的烈酒比较多。妳以前都是喝这样的烈酒啊?」


罗伦斯先看看杯中的酒,再看看赫萝说道。嘴角沾了一小块烤鱼的赫萝一脸得意地开口说:「品格高尚的贤狼不适合喝甜酒呗?」


虽然罗伦斯心想别说甜酒了,赫萝的少女模样看起来更适合喝蜂蜜牛奶,但是他还是轻轻笑笑表示赞同。


想必酒的味道勾起了赫萝对故乡的怀念。


虽说这是一顿许久不曾吃到的美食佳肴,但是让赫萝展露开心笑脸的原因并非只是如此。


因为一件意料外的事情,让赫萝深刻感受到自己越来越接近故乡约伊兹。她就像少女收到出乎预期的礼物般,表露真心的喜悦。


然而,罗伦斯却不由得从这般模样的赫萝身上别开视线。


罗伦斯并非担心自己看赫萝看得出神,会惹来赫萝的讥笑而别开视线。


对于约伊兹老早以前就已经灭亡的传言,罗伦斯一路以来都隐瞒着赫萝没说。因为这个事实,让赫萝想起故乡而感到开心的天真笑容在罗伦斯眼里,变成了刺眼的烈阳。


尽管如此,罗伦斯依然不愿意破坏难得的愉快用餐气氛。


为了不让赫萝识破心声,罗伦斯变换情绪,并露出笑脸对着伸手拿取炖鲤鱼的赫萝说:「看来,炖鲤鱼很合妳的口味呢。」


「嗯,煮过的鲤鱼……竟然这么好吃。再来一碗。」


因为炖鲤鱼的料理是用大锅子盛上桌,赫萝的手搆不着,所以都是罗伦斯帮她盛取。罗伦斯每帮赫萝盛一次,他的木盘上就会多出洋葱。看来,就算是煮过的洋葱,赫萝似乎也不敢吃。


「妳是在什么地方吃过鲤鱼啊?应该很少有地方会吃鲤鱼吧?」


「嗯?在河里。因为鲤鱼的动作笨拙,两三下就捉到了。」


原来如此,赫萝一定是在狼模样时抓鱼的吧。


「我没生吃过鲤鱼,好吃吗?」


「鱼鳞会夹在牙缝里,而且鱼刺太多。咱经常看见小鸟一口吞下整条小鱼,还以为很好吃呐。生鱼不合咱的胃口。」


罗伦斯不禁想像起抓住硕大的鲤鱼,然后发出咯吱咯吱声响,从鱼头咬起鲤鱼的赫萝模样。


鲤鱼以长生出名,教会除了称鲤鱼为圣鱼之外,也称之为恶魔的手下。因此,只有在北方地区才会食田鲤鱼。


的确,若是在这个会有像赫萝般的狼出没的北方地区,还对寿命稍微长了些的鲤鱼抱有敬畏之心,或许显得有些愚蠢。


「人类料理的食物果然很好吃。不过,不仅是手艺好,挑选过的鱼每一条都很新鲜。那个叫做阿玛堤的小伙子挑鱼的眼光挺不赖。」


「他年纪很轻。而且,他交易的鱼数量也挺惊人的。」


「这么一比下来,汝马车上载的货物是什么啊?」


赫萝的视线突然变得冷漠。


「嗯?那是钉子。像这张桌子……没用到啊。」


「咱当然知道是钉子。咱的意思是要汝采买一些更光彩炫目的商品。还是说,汝被留宾海根的失败经验给吓倒了啊?」


罗伦斯听了,虽然觉得有些生气,但是赫萝指摘的内容是事实,害他无法反驳。


罗伦斯因为自己贪得无厌,以两倍财产的惊人金额买下兵备,结果面临破产的危机,差点就得当个奴隶直到死去。不仅如此,罗伦斯还给赫萝添了麻烦,让赫萝尝尽耻辱。


因为这种种缘故,罗伦斯最后在留宾海根采买了钉子。采买金额约四百枚崔尼银币。这算是相当保守的采买,罗伦斯的手头也因此剩下不少现金。


「虽然商品没那么抢眼,但应该会有不差的利润。而且,马车上也不尽是一些不光彩炫目的东西。」


赫萝一边像只野猫一样叼着河梭鱼的鱼骨头,一边稍微倾头看向罗伦斯。


罗伦斯想到了一句不错的台词。


他轻轻咳了一下,开口说:「我的马车上有妳啊。」


虽然这句话听来或许造作,但是罗伦斯自觉这话说得漂亮,不禁笑了出来。


然而,罗伦斯边笑边喝着葡萄酒,并看向赫萝时,却发现赫萝停止了手中的动作,一脸无奈的模样。


「……反正,汝的程度顶多就是这样呗。」


然后,赫萝这么说罢,便叹了口气。


「妳体贴我一点又不会少块肉!」


「一旦对雄性太温柔,雄性一下子就会得意忘形起来。如果让对方食髓知味,被迫反覆听同样的话语,那教人怎受得了。」


「唔……」


罗伦斯心想再不吭声不行,于是反驳说:「好吧,那这样我以后——」


「大笨驴。」


罗伦斯的话被打断了。


「雄性表现温柔值多少钱?」


「……」


罗伦斯皱眉闷头喝酒,但是狩猎的狼却不放过他。


「而且,咱如果一副垂头丧气的样子,汝就会想要对咱温柔呗?」


看着赫萝露出天真的笑容这么说道,罗伦斯已无计可施了。


赫萝太狡猾了。


罗伦斯用怀恨的眼神看向赫萝,赫萝见状随即露出可掬的笑容。


等到吃完睽违已久的像样晚餐,并回到旅馆房间里时,旅馆外的街道总算也安静了下来。


虽然罗伦斯等人抵达卡梅尔森时已经是黄昏时分,但是城里的混乱程度却远远超出罗伦斯的想像。


如果没遇上阿玛堤,罗伦斯肯定得前往洋行,请洋行帮忙安排旅馆了。不仅如此,或许还会落得借住洋行房间的下场。


卡梅尔森的街上处处排列着不知是仿造何物的麦草玩偶、以及木头雕刻物,不仅在人街上,就连狭窄的小巷子里也都看得到乐队或小丑带着观众绕来绕去。


位于卡梅尔森南端的大广场上,大幅度延长营业时间的市场仍开放着,整个广场充斥着与大市集之名相衬的活力。不仅如此,就连平常不被允许零售商品的工匠们,也在市场外的大街旁设起了摊位。


罗伦斯打开木窗想要冷却一下喝了烈酒而发烫的身体,在美丽月光的照射下,罗伦斯看见有几家摊贩正在收摊。


阿玛堤为罗伦斯两人安排的旅馆是卡梅尔森里数一数二堕局级旅馆,那是罗伦斯平时绝对不会选择投宿的旅馆。两人的房间位于旅馆二楼,并面向从市中心通往南北两方的大街,旅馆位置就在延伸至东西两方的大街十字路口附近。依赫萝所愿,房间里有两张床。不过,罗伦斯不禁猜疑这有可能是在阿玛堤的坚持之下,硬是安排了两张床的房间。


虽然这样的猜疑让罗伦斯有些优越感,但至少阿玛堤帮忙安排房间的事让他心存感激,于是他把视线栘向窗外,决定不再胡乱猜疑。


宽敞大街上的行人们个个步履蹒跚。


罗伦斯一边轻笑,一边回过头一看,他发现屋内的赫萝一副喝得不过瘾的模样盘腿坐在床上,正把酒往木杯里倒。


「妳啊,明天要是一副痛苦难耐的模样,我也不会理妳。妳难道忘了那次在帕兹欧被宿醉给害惨了吗?」


「嗯——?放心呐。好酒不管喝再多,也不会留下后遗症。不过,如果不喝,咱的心会留下后遗症,怎能不喝呐。」


倒好酒后,赫萝开心地喝了一口,并咬着晚餐没吃完的鳟鱼干。


罗伦斯心想如果就这么放纵赫萝,她一定会一个人开心地吃吃喝喝直到醉倒为止。不过,对罗伦斯而言,赫萝的好心情可说求之不得。


这是因为有件事让罗伦斯感到有些难以启齿。


罗伦斯之所以会变更几乎固定每年往返地点的行商路线,在这个寒冬季节来到以往在夏季才会前来的卡梅尔森,不用说当然是为了前往赫萝的故乡。


然而,罗伦斯并未细问过赫萝的故乡约伊兹位在何方。虽然罗伦斯曾听过约伊兹这个城镇名称,但是那只是在古老传说中听过,他并不清楚实际的地理位置。


一路上,罗伦斯之所以没有询问详细的地理位置,那是因为一提到故乡,赫萝虽然会因为怀念而一时展露笑颜,但是她立刻会想起无论在时间上、或是地理位置上都与故乡有着遥远的距离,而显得哀伤。


虽然罗伦斯自觉没出息,但是光是这个理由就足以让他犹豫该不该提起故乡的话题。


不过。罗伦斯心想趁现在提起故乡的话题。赫萝应该不会太戚伤才是。于是,罗伦斯下定了决心,他在靠墙的书桌上坐了下来后,开口说:「对了,在妳醉倒以前,我想先跟妳说一件事。」


赫萝暴露在外的耳朵和尾巴立刻有了反应。


她的视线慢了一步看向罗伦斯。


「什么事?」


聪明的贤狼似乎从罗伦斯的语调中察觉到,罗伦斯并非想与她闲话家常。赫萝的嘴角浮起浅笑,明显说出她现在的好心情。


罗伦斯缓缓张开沉重的双唇说:「是有关妳故乡的事。」


听到罗伦斯这么切入话题,赫萝突然没出声地笑笑,跟着喝了口酒。


罗伦斯本以为赫萝一定会露出认真的表情,她的反应让罗伦斯感到意外。


罗伦斯才想着赫萝该不会是喝醉了吧,赫萝便咕噜一声地吞下酒说:「汝果然不知道在哪里。咱多多少少也猜到了,一直担心不知道汝什么时候才会开口问。」


说着,赫萝一边笑看自己映在杯中的脸,一边轻轻叹了口气说:「反正汝一定以为只要提到约伊兹的话题,咱又会难过是呗?咱看起来有那么脆弱吗?」


罗伦斯原本打算指摘赫萝因为梦见故乡而哭泣的事,却又想到赫萝自己应该也明白这点。赫萝的尾巴看似开心地摇摆着。


「不会,完全不会。」


「大笨驴,这种时候应该说「会」才对呗。」


赫萝似乎得到了她所期待的答案,她显得更开心地摇摆着尾巴。


「汝真是会在意一些奇怪的地方呐。汝好不容易说出这个话题,一定也是看到咱晚餐时的反应后,觉得没问题才开口的呗?真是的……这个烂好人。」


边喝酒边说话的赫萝难为情地笑笑。


「对咱来说,汝的体贴也不是什么不开心的事。不过呐,应该是说汝那蠢样让人看了觉得有趣。如果汝一直没开口问,到了北方后才发现走错了地方,到时汝打算怎么办?」


罗伦斯只是耸了耸肩回应这个问题,他赶紧说出自己的目的:「为了怕一副蠢样的我会走错路,可不可以告诉我约伊兹的位置。」


赫萝喝了口酒,停顿了一下。


然后,叹了口又细又长的气。


「老实说,咱也不是记得很清楚。」


像是要堵住罗伦斯说出「别开玩笑了」的话语似的,赫萝接续说:「如果要说方向,咱立刻就能够知道,就在那边。」


罗伦斯看向赫萝迅速指出的方向,他立刻明白了赫萝所指的是北方。


「可是,咱完全不记得越过了几座山头、几条河川,走过了多少草原。咱心想只要到了附近,自然就会想起来。这样不行吗?」


「妳没有任何可以知道位置的线索吗?道路又不是直直地向前延伸,而且到了北方,也很难找到可靠的地图,有些地方甚至不绕远路就到不了。妳记不记得哪些地方的城镇名称?我们也可以拿这个当线索。」


赫萝默思了一会儿后,用食指按住太阳穴说:「咱记得的城镇名称有约伊兹和纽希拉。还有……唔、什么来着……皮……」


「皮?」


「皮列、皮洛……对了,皮洛摩登。」


看着赫萝像是取出卡在胸口的东西似的开心表情,罗伦斯倾头说:「没听过有这样的城镇。还有其他的吗?」


「唔——当时是有好几个城镇没错,可是不像现在这样各有名称。大夥儿只要说在山的另一头,就能够知道位置了。没必要取名字呗。」


的确,罗伦斯第一次到北方各地行商时,也好几次为此惊讶。当罗伦靳到了某个喊瞋,才发现只有旅人知道城镇的名称。城镇的居民或是住在附近的人们,都不知道城镇名称。


罗伦斯还遇到个老人说如果给城镇取名,就会被坏神明盯上。


所谓的坏神明指的一定是教会吧。


「那么,就以纽希拉为据点来找好了。如果是纽希拉,我还知道位置。」


「好令人怀念的名字呐,那里还会涌出热水吗?」


「我听说尽管那里是异教徒的城镇,仍然有许多大主教和国王不惜长途跋涉,还满怀感激地偷偷跑去泡热泉。有谣言说,因为纽希拉有温泉,所以能够免于受到异教徒讨伐军的攻击。」


「毕竟只有那里的热泉不属于任何人的地盘呐。」


赫萝笑着说道,跟着说了句「那这样」,并轻轻咳了一声。


「如果这里是纽希拉,就会在那边。」


赫萝所指的方向是西南方。看见赫萝没有指向更北方,老实说罗伦斯松了口气。


如果是在比纽希拉更北方的位置,将会是一些就算到了夏天,也不会融雪的地区。


然而,光是知道在纽希拉的西南方,范围还是太大了。


「从纽希拉到约伊兹要多久?」


「以咱的脚程来说两天。人类的话……不知道。」


罗伦斯记起在留宾海根附近时,坐在赫萝背上的记忆。想必赫萝一定能够以轻快的脚步走过没有道路的地方吧。


这么一来,以纽希拉为起点的调查范围果然相当大。想要在其中找出一个城镇,甚至有可能是一个小村落的约伊兹,简直跟在沙漠里寻找一根针没两样。正因为罗伦斯是在散布于广大世界的城镇之间行走的旅行商人,所以他更懂得其困难度。


而且,在罗伦斯听来的古老传说中,有提到约伊兹被熊怪毁灭了。


万一这个古老传说是真的,那绝对不可能找到好几百年前就已灭亡的城镇遗迹。


罗伦斯并非能够玩乐度过终生的贵族。偏离原有的行商路线,在其他地区流连的日子顶多只能够撑得半年。而且,在留宾海根的失败经验,使得罗伦斯距离在城镇拥有商店的梦想又更远了,这也使得他更没有时间拖拖拉拉。


就在罗伦斯想着这些事情时,忽然浮现在脑海的话语很自然地脱口而出:「妳可以自己一人从纽希拉回去吗?妳知道方向吧?」


如果说纽希拉到约伊兹的距离只需两天左右的时间就可以抵达,那么就如赫萝自己说的,只要到了附近,她一定会想起来吧。


因为这样的想法,所以别无他意的罗伦斯不经意地说出刚刚的话。然而,话一出口,罗伦斯便发现自己的失言。


因为赫萝正一脸愕然地看向罗伦斯。


罗伦斯脸上浮现惊讶之情的同时,赫萝也别开了视线。


「对、对啊。只要到了纽希拉,咱一定会想起回到约伊兹的路呗。」


说着,赫萝的脸上挂起了牵强的笑容。罗伦斯心想「这是怎么回事啊」,跟着「啊」的一声叫了出来。


赫萝在河口城镇帕兹欧时,曾经说过孤独会要了人的命。


孤独是这么地教赫萝感到害怕。尽管罗伦斯没有恶意,但是赫萝仍有可能往坏的方向思考。况且,赫萝还喝了不少酒。


说不定,赫萝解读成罗伦斯开始不耐烦于寻找她的故乡了。


「等一下,妳别往坏的方向想啊。如果只要两天就到得了,那我可以在纽希拉等妳。」


「嗯,这样就够了。汝会带咱到纽希拉呗?咱还想再多看一些不同的城镇呐。」


这对话虽然漂亮地衔接了起来,却教罗伦斯扫兴。罗伦斯只觉得这是赫萝靠她的机灵反应让对话顺利衔接上。


尽管表面上顺利衔接了对话,表面下却有了分歧。


赫萝离开故乡已经长达好几百年之久。就像罗伦斯听来的古老传说般,赫萝一定也想到了约伊兹已经不存在的可能性,就算她没有这么想,但她经历的岁月之漫长,足以让这世界起了很多巨大变化。想必赫萝内心一定感到极度不安。


赫萝。一定是害怕独自前往故乡。


因为洒的味道而想起约伊兹时,赫萝会露出天真笑容,或许正是她不安的相反表现。


只要稍微思考一下,就能够明白赫萝这样的心态。罗伦斯为自己粗心大意的发言感到后悔。


「听好,我会尽我所能地帮助妳。我刚刚说的话是——」


「咱不是才说过雄性表现得温柔值多少钱呐。汝啊,别太体贴呐,咱会很困扰的。」


赫萝脸上的牵强笑容加上了困扰的表情,她把手中的酒杯放到床底下说:「咱真是糟糕呐,老是以自己的标准来衡量事物。毕竟咱只要眨一下眼睛,汝等人类就会老去。咱老是记不得在如此短暂的人生中,一年当然很重要的事实呐。」


木窗投射进来的月光笼罩着赫萝的身躯。霎那间,那模样像极了幻影,让罗伦斯犹豫着不敢靠近。他担心只要一靠近,赫萝便会如雾团散去般消失。


赫萝拾起自放下酒杯后就一直垂着的脸,她脸上果然还是挂着困扰的笑容。


「汝真的是个烂好人,这种表情教咱很困扰呐。」


这种时候究竟该说什么才好?罗伦斯的脑海里浮现不出适当的话语。


此时此地,两人之间显然有了分歧。


然而,罗伦斯却找不到补救这个分歧的话语。就算临时编造谎言,对赫萝来说也是无用。


而且,最重要的是赫萝的话语使得罗伦斯更难以启齿。罗伦斯说不出「无论花多少年的时间,我都会找到约伊兹并带妳去」这样的话。商人是太过现实的生物,现实得无法说出这样的台词。对罗伦斯而言,走过好几百年岁月的赫萝是太遥远的存在。


「是咱忘了理所当然的事情。因为在汝的身边感觉太舒适了,一不小心……就撒起娇来。」


赫萝腼腆地笑着说道,她的耳朵难为情地微微颤动着。如少女般的发言有可能是出自赫萝的真心。


然而,罗伦斯听到这番话,却是一点也不开心。


因为赫萝的话简直像在告别似的。


「呵,咱好像喝醉了。不赶紧睡,不知道还会说出什么话来。」


赫萝并没有陷入沉默,她那自顾自的饶舌模样,反而更让人觉得她在逞强。


尽管如此,罗伦斯最后还是没能够向赫萝搭话。


罗伦斯能够做的,仅有在变得一片寂静后,留意着不让赫萝独自收拾行李离去。虽然他心想应该不会发生这种事,但又觉得赫萝像是会做出这种事的人。


然而,罗伦斯对只能够留意不让这种事发生的自己感到没出息,不禁想大声怒骂自己。


夜晚无声无息地加深。


关上的木窗外传来了醉汉的笑声,罗伦斯听了却是倍感空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