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3)

作者:海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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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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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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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3760字

龙小羽当初的逃跑,在今天重来分析,究竟对他自己有利还是有害呢,至少韩丁站在律师的角度,是有些疑义的。


在韩丁看来,如果龙小羽当时不跑,对他的形势也许反而好些,他这样跳楼一逃,反而认定了自己的嫌疑。但罗晶晶不这样看:公安局抓了那么多证据,他有口难辩,他势单力薄,他洗清不了自己,他只能一走了之。


也许龙小羽的选择和罗晶晶的看法有一定的道理,现实确实是很现实的,学究式的幻想和好意有时并不能指挥一件事情的现实进程。相信真理、相信政府、相信事实终会大白于天下,这话没错,但冤假错案确实也有,哪个时代都有,这也是没错的事实。


从绍兴取证回来,韩丁确信:那位被杀死的女孩祝四萍确实是龙小羽以前的女友,他们确实交往过不短的时间,他们之间确实发生过多次性的关系,四萍的父母和大雄等人关于龙小羽与四萍从来没有恋爱关系的证词确实是有意的伪证,而公安机关据此认定龙小羽对四萍因强奸而杀人灭口的犯罪动机确实有悻于事实!


韩丁确信,在推翻这个犯罪动机的方面,他已握有充分的证据。他接下来要做的工作,是在能够认定龙小羽杀人行为的其他证据和环节中找到缺口。他和罗晶晶从平岭回到北京,着手分析和整理已经搜集到的那些材料,他利用几个晚上呆在老林家,和老林做彻夜之谈。他们仔细分析研究了警方的证据链条中每一个接口,在每一个细微之处寻找这根链条的薄弱环节,在连续几个不眠之夜的一个灰蒙蒙的清晨,他们发现自己手中凌乱的纸片上,已经横七竖八地记载了如下收获:


一、龙小羽使用的主要凶器——尖刀,至今没有找到,他是从哪里搞到这个凶器的,行凶后凶器又扔到哪里去了,案卷材料中没有说明。


二、龙小羽那天晚上有合理的理由先后两次进入杀人现场,在第二次进入现场时曾触摸过另一件凶器——铁锹木柄,因此,公安机关在现场采集的龙小羽的鞋印和凶器上的指纹,这些认定其杀人的重要证据因违反证据的排除原则,应被认为不具证据效力。


三、龙小羽承认那天晚上与四萍发生过性关系,如果龙小羽与祝四萍曾经保持恋爱关系的事实能够站得住的话,强奸之说就显然站不住了。强奸如系子虚乌有,灭口又从何而来呢?


四、龙小羽的脱逃也是他嫌疑重大的又一个证据,但他的脱逃行为从心理学的角度是不难找到解释的。脱逃与杀人之间,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因此脱逃不应成为杀人指控的直接证据,不具有独立的证明力。


五、如果韩丁能够让法庭相信本案部分证人确实做了伪证,那对这些证人的其他证言也应不予采信,甚至应取消这些证人的做证资格。


当韩丁把纸片上这些观点逐一理清之后,他的头脑忽然清晰起来,眼前豁然开朗,仿佛自己的胜利指日可待。过去那一个个令人望而生畏的罪证刹那间不攻自破,杀人指控的阵线眼看首尾不能相顾,剩下几个最后的堡垒也渐显形单影只,好像都在孤立无援地等待着韩丁一个一个地去端掉它们。


老林认为,首先要端掉的,是那几个证人的证词,第一,要确认他们做了伪证并找出原因;第二,那天晚上指证龙小羽尾随祝四萍进入工地的目击者,也是龙小羽和祝四萍的老乡,也是大雄手下的民工,这些人好像有预谋地串通在一起陷害龙小羽,至少老林有这样的感觉。


老林说:一定要找到那两个“目击者”,要仔细向他们询问那天晚上的情形,每一个细节都要让他们详尽地叙述一遍,看和龙小羽说的,和我们掌握的情况是否对得上号,有无前后矛盾之处,有无编造不实之处,如果能抓住一两个破绽把这两个目击者“斩于马下”,这个案子的胜算就超过八成了。


除了老林指示的这个突破口外,韩丁还找到了另一个疑点。他在控方的证据卷宗中,始终没有找到对龙小羽那件外套的血迹鉴定报告,但鉴定的结果却在各种材料中被反复提到,被反复引用。而在不同材料中提到鉴定报告时对报告的文件编号和出处的记载竟然是不一致的,大多数材料,包括呈送检察院的证据目录中,引用和列明的都是“市公安局技侦处九八九○号血迹鉴定书”,但韩丁注意到,有一份材料在提到血迹时却用了“平岭公安学院刑事技术研究所血迹鉴定书”的宇样。韩丁经过细心比对,发现惟有这份材料,只是提到血迹鉴定,鉴定结论却没见下文。所以他先是怀疑,继而假设:龙小羽外套上的血迹鉴定很可能先后出过两份,而且结论截然不同!


韩丁想,他必须想办法看到这两份血迹鉴定的原始报告,看看这两份报告究竟有什么不同。


带着理清的思路,带着下一步调查取证的计划,韩丁和罗晶晶一起,再次回到了平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