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一千零一个瓶子

作者:赫伯特·乔治·威尔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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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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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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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6974字

这个怪客是在二月九日冰雪开始解冻时,出现在伊宾村的。第二天他的行李通过融雪四溅的道路运进了村。陌生人的行李很显眼,两个大皮箱,这是一般旅行的人常用的。除此之外,还有一箱书——这些书籍又大又厚,其中有几本上面的字看都看不清。还有十几只篓子、匣子和箱子,装着许多用草捆扎起来的东西,霍尔好奇地把草扯了一把,露出的东西好像是玻璃瓶。霍尔正打算帮着把行李搬进去,陌生人裹着外套,戴着帽子、手套和围巾,显然已经等得不耐烦了,急急忙忙地朝费伦萨德的车子迎了上去。他出来的时候,没在意费伦萨德的狗,它正在一旁得意地嗅着霍尔先生的裤腿。


“快把箱子搬进来,”陌生人说,“我等得够了。”他下了台阶。朝车子后面走去,想伸手去拿那较小的篓子。


可是费伦萨德的狗一瞧见他,就鬃毛倒竖狂吠起来;当他急忙跨下台阶时,狗突然地直蹿起来,朝他的手直扑过去。


“快把鞭子给我!”霍尔一面大喊,一面向后跳开。对于狗他素来有几分惧怕。


“趴下!”费伦萨德大喝一声,接着就抓起了他的鞭子。


他们瞧见狗的牙齿没有咬住陌生人的手,陌生人迅即伸脚用力一踢,只见狗侧身一跳,正好咬住了陌生人的小腿,“嘶”一声,裤子被撕破了。这时费伦萨德的鞭梢已经抽到他的爱犬身上。狗吠叫着,惊惶地躲到车轮下面去了。这一切发生在一刹那间,大家都惊叫了起来。那陌生人朝他那撕破的手套和小腿迅速看了一眼,似乎还想弯腰去摸摸自己的腿,可是他却转身奔上台阶,跑回旅店去了。他们听见他快速穿过走廊,踏上没有铺地毯的楼梯,走进自己的卧室。


“你,你这畜生!”费伦萨德举着鞭子爬下车,那条狗趴在车轮后面注视着他。


“你还不给我出来!”费伦萨德喝道。


霍尔始终呆呆地站在那里。“他被狗咬了,”他想,“我应该去看看他才对。”于是他跟随陌生人,匆匆跑上楼上。他在走廊里碰见霍尔太太。


“车夫的狗咬了他一口。”他告诉她。


他一直奔到楼上。客人的门半掩着,出于强烈的同情心,他顾不得敲门,径直推门向屋里走去。


室内窗帘低垂,光线十分阴暗。他一眼瞥见一样非常古怪的东西,好像是一只没有手的胳膊朝他眼前挥舞过来,此外还有一张白脸,上面有三个模糊不清的圆圈,活像一朵浅色的三色紫罗兰。突然他感到当胸重重挨了一拳,一个踉跄,身子倒退几步,“砰”的一声,房门在他眼前锁上了。一切发生得如此突然,令他实在来不及看清楚。他只觉得有样东西在他眼前一晃,接着是胸前被重重一击,然后就被柜在门外。他站在黑暗的楼梯口,十分纳闷,猜不透刚才看见的究竟是什么东西。


几分钟以后,霍尔又回到旅店门口的人群中。费伦萨德把事情的经过,又从头至尾重新叙述了一遍;霍尔太太埋怨狗不该乱咬她的客人;路对面的杂货铺老板赫克斯特逢人便爱打听;还有铁匠森德·华杰斯也跑来发表议论;此外还有许多女人和孩子,七嘴八舌抢着发表自己的高论:


“要是我,它就咬不着,我敢保证。”


“根本就不该养这种狗!”


霍尔先生在台阶上呆呆地瞧着大伙,听他们在高谈阔论,想想刚才在楼上看到的怪事,实在叫人难以相信。加上他是个笨嘴拙舌的人,一下子也很难表达清楚自己的印象。


霍尔太太问他的时候,他说:“他说他不用帮忙,我们还是把他的行李搬进去吧。”


“他应该把伤口烧灼一下,”赫克斯特先生说,“为了预防伤口发炎,应该这样做。”


“要是我的话,我就打死它。”人群中的一位太太说。


突然那只狗又狂吠起来。


“来吧,”一个怒气冲冲的声音传来,陌生人站在门口,他的帽檐低垂,领子向上翻起,“你们搬得愈快,我愈高兴。”事后一个细心的旁观者说,他的裤子和手套都换过了。


“您给咬伤了吗?先生。”费伦萨德抱歉地说,“真对不起,这条狗”


“没什么,”陌生人回答,“皮也没破,快搬东西吧。”


据霍尔先生说,后来他又自己轻声咒骂起来。


按照他的指示,第一只篓子被直接搬到客厅。陌生人迫不及待地跑过去把它解开,根本不怜惜霍尔太太的地毯,把稻草撒得满地皆是。接着他从里面取出许多瓶子来——装着粉末的小圆瓶子、装有各种有色或无色液体的细长瓶子、贴着“有毒”标志的蓝色细长瓶子、体圆颈长的瓶子、绿色大玻璃瓶、白色大玻璃瓶、带玻璃塞和软木塞的瓶子、大口径瓶子、带木盖的瓶子,以及酒瓶子、色拉油瓶子成排成排地放在碗橱上、炉架上、窗子下面的桌子上、书架上以及地板四周——到处都是。布兰勃赫斯特的药房里的药瓶也没有它们的一半多。真是洋洋大观。他一篓又一篓地取出了许多瓶子,等到第六只篓子全都掏空以后。乱草堆得就跟桌子差不多高了。篓子里除了瓶子以外,剩下的就是一些试管,以及一架包扎得很小心的天平。


篓子全打开后,陌生人就坐到窗前开始工作。他对地板上的乱草堆、熄灭的炉火,以及放在外面的书箱和已扛上楼的大箱子等其他行李,全都置之不顾了。


当霍尔太太把晚饭端进来时,他正全神贯注地把瓶里的液体滴进试管,根本没注意到她。一直到她把一大堆草搬走,看看地板上还是乱七八糟的样子,于是把托盘放到桌子上时,手脚稍稍重了些,这时他才侧转头来看了看,接着马上又转了回去。可是她已经注意到,这时他没戴眼镜,眼镜就在他身旁的桌子上,她觉得他的眼窝深邃得出奇。他似乎立刻注意到她正在注视着自己,连忙又重新戴上眼镜,然后转身来面对着她。她正要抱怨地上的乱草,不料他却抢先开了口。


“我希望你不要不敲门就进来。”他用一种看来已经习惯了的暴躁口气说。


“我敲了,可是好像”


“也许你是敲了。可是我正在进行研究——你不清楚这些研究是这么紧急又这么重要——这时候哪怕是轻微的干扰,房门的声响我都必须提醒你——”


“先生,假如你愿意的话,你完全可以锁上门,随时都可以。”


“这倒是个好主意。”陌生人说。


“那些稻草,先生,恕我冒昧”


“别说了,要是那些草给你添了麻烦,记在我的帐上好了。”他对她咕的样子使女店主不由得惊慌起来。可是她毕竟是个果断的女人。


“那么我想知道,先生,你打算”


“一先令。记一先令的帐该够了吧?”


“好吧,”霍尔太太开始往桌上铺桌布,“如果你愿意,先生,当然”他转过身去坐下,背朝着她。


整整一个下午,他都锁着门工作,正如霍尔太太说的那样,大部分时间,房里寂静无声,只听得见偶尔有几次瓶子碰撞的响声。可是有一次好像桌子被猛击一下,“哗啦”一声,玻璃被砸碎在地板上,接着房里响起一阵来回走动的脚步声。她怕出什么事,就贴近门口偷听,并不打算敲门进去。


“我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只听得实验家在狂叫,“我实在不愿再这样搞下去了!三十万,四十万!天文数字,骗人!得耗费我一生的精力!镇静!千万镇静!傻瓜!傻瓜!”


酒吧间的砖地上传来一阵钉鞋声,霍尔太太不得不暂时离开房门,放弃听其余的独白。当她再转身回来时,屋里又安静了,偶尔传出几声椅子的吱嘎声和玻璃瓶的碰撞声,一切都恢复了平静,陌生人又开始工作了。


当她端茶进去的时候,一眼看见墙角的一面凹面镜下边,堆着一堆碎玻璃,还有一摊没擦拭干净的金黄色痕迹。她立即示意客人注意这些。


“把这也记在帐上,”客人怒不可遏地说,“看在上帝的份上,请别老缠着我!如果损坏了什么,全记在帐上好了。”说完,他又在练习簿的一张表格上勾划起来。


傍晚时分,伊宾村的小啤酒店里聚了不少人。


“我来告诉你们一件事,”费伦萨德神秘兮兮地说


“什么事?”泰迪·汉弗莱问。


“你说起过的那个家伙,就是被我的狗咬了的那个,嗨——他是个黑人,至少他的腿是黑的。我是从他那破裂的手套和裤腿缝里看出来的。原以为露出的是肉红色皮肤,可是——不对,是黑颜色,老实告诉你吧,就像我头上的帽子这样黑。”


“我的天哪!”汉弗莱叫了起来,“那就奇怪了,为什么他的鼻子是粉红色的,像胭脂一样?”


“这倒也是,”费伦萨德说,“我知道。我这样认为:那个人的皮肤是多色的,泰迪,黑一块,白一块——互相混杂。他怕被人瞧见难为情。他肯定是个混血儿,杂种,可是肤色不是混和在一起,所以看起来东一块西一块,全身不一样,以前我也听说过这种事,而且谁都见过,马不都是这样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