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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寄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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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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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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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6954字

“嗯——你说什么?”敢情是皮在痒了,要人刮一层垢下来。


她讨好的一笑,没男女分野的往他臂上一偎。“没啦!大哥,我是说你对我真好,我这一辈子都要跟着你吃穿了,你可不能真扔下我不理。”


“一辈子吗?”他低视着明显言不由衷的清丽小脸,心波微微漾动。


“对了,大哥,我一直很好奇你到底几岁?”趁着他难得有好脸色,她要赶紧套话,能套多少是多少。


“二十五。”


他话一出,惊呼声立起。


“骗人,你才二十五?”不可能、不可能,一定是听错了。


“你说我骗人?”雷厨子声音一压低,散发着阴残气息。


“我是说你那张脸骗人啦!哪有一点年轻汉子的长相,我只看到一堆杂草长在脸上。”难怪她跟徐大娘说他有三、四十岁时,他会满脸难看地跳出来骂人。


不过,他哪里像二十五了,为什么她完全看不出来,若非冲着他一手好厨艺,她早开口喊他大叔或老伯了。


“甄瓶儿!”他一天不气他很难受吗?


雪在下,火在烧,瓶儿灵璨的双眸直转着。“大哥,你不会刚好姓雷吧?”


“风。”


“咦?”她听到什么了吗?


“风怒雷,我叫风怒雷。”说出许久不用的名字,风怒雷的眼中闪过一抹伤痛。


“原来叫风怒雷……”莫怪他不时在发怒,吼声如雷,真是人如其名。


瓶儿挠了挠耳后痒处,窃笑模样有如偷腥的猫儿,越想越开心地没发现有根木头埋在雪里,一脚踩下去绊了一下,身子不意往前倾。


她不知道自己在开心什么,只觉得和这男人认识不算短的时间,他终于肯敞开心房接纳自己,不枉她平日用心地接近他。


第一次见到风怒雷,他蒙着面,长剑垂手沾着腥红血液,她没问他做了什么,只向他要一只兔腿,然后旁若无人的吃得津津有味。


第二次再看到他时,下巴布满刚长的青髭,肩上插了一支透骨的翎箭,同样的,她也没问发生什么事,拔了箭为他疗伤,取走包袱里的叫花子鸡以为报酬。


再一次见面便是他现在的模样,同一把三尺青锋剑横背在身后,眼神冷冽不似活人,恍若一尊夜修罗,随时要夺人命。


从那一刻起,她就决定跟紧他,不管他是什么样的人,她要抹去他眼中那抹比冬雪还冷的寒栗。


“你到底有没有带眼睛出来,走个路都能东倒西摔地倒栽葱。”真怀疑他这些年怎么过活的,没被自己给害死真是老天垂怜。


“我……”就说自己腿没他长嘛!哪能怪她没长眼地绊个正着。


“上来。”身一低,风怒雷的脸色呈现暗红。


“嗄?!上……上去?”她为之傻眼,再度为他异常的举止感到愕然。


“还不快点,要我拿张凳子让你垫脚吗?”不干不脆,更像个娘儿们。


怕冷的瓶儿顿感一阵热气往上冲,双颊泛红地多了腼色。“大哥,要你背我太过意不去,我自个走慢点……”


“啰唆。”再慢,店铺都要打烊了。


不给他拒绝的余地,风怒雷一手绕过他腋下,不费力地举向后背,形成老背少的突兀奇景,重叠的身影似无重量地踏雪而过。


只是背人的健壮身躯和略显削薄纤柔的被背者,让人瞧见仍是怪异,远远一眺倒像是少年夫妻,脚步稳健地在风雪中步行。


“大哥,大家都在看我们。”指指点点的神色似在窃笑,叫她全身不自在。


“要看就让他们看,你也没多娇贵,多看两眼不会少块肉。”虽然他口中这般说道,眼神却凌厉地一扫,逼退多事者的侧目眼光。


欲言又止的瓶儿顿了顿,面臊地将芙蓉颊往宽背一藏。“今日过后,有关大哥的流言怕是只多不少。”


而她也会成为蜚短流长的对象,除非她恢复本来面貌,回以女儿身。


“怕就把‘饭馆’收了,闲云野鹤四处游荡。”他从没想过定居在此,景平镇的风光虽好,却非久居之所。


风怒雷不得不说开这间饭馆为情势所逼,他既无当老板的宏愿,更不愿为自己以外的闲杂人等起灶生火,满足他人的肚皮。


可是遇到前所未有的敌手——瓶儿,他的所有原则和坚持全化为乌有,在烦不胜烦的痴缠下他做了妥协,并躲开某些不想面对的人事物。


“不行、不行,你收了‘饭馆’我上哪儿讨食,我的馋嘴都被你养刁了。”他想闲云,她可当不了野鹤,习惯被喂食的她恐怕再也追不上他。


一听他又萌生关店念头,心里比谁都急的瓶儿倏地勒紧他的颈项,纤细的臂膀如同两条迷路的花蛇紧紧攀附,丝毫没察觉浑圆的酥胸贴上宽厚背脊,而身下的男子则瞬地一僵。


“大不了我煮给你一个人吃。”话一出口,那双黑幽的眸子陡地转沉。


“真的?”她喜出望外,为他脱口而出的承诺笑得嘴都阖不拢。


瓶儿全然没想到他不经意的话语含有多少深意在其中,只知道自个不愁没美食为伴,旁人少吃两道菜肴不在她关注中,自有其他饭馆和酒楼茶肆会供应他们三餐所需,少了一间店面不致饿死人。


但是对轻言许诺的风怒雷而言,他的骇然绝不亚于她的惊喜,神情一闇地感受来自背上的柔软,淡淡的清雅幽香似有若无地飘进鼻间。


他的心又乱了,天人挣扎的猜想着瓶儿究竟是男是女,他该怎么做才不会乱了心绪,回到昔日孤冷残佞的日子。


风持续地吹着,雪渐渐地小了,一抹金阳透云而出,融化了枝上薄雪,而他的心依然找不到出口,如浮萍般漂泊。


“哇!这件衣服好漂亮喔!怎么有人能绣出这般灵巧的花色。”有如花儿正盛放,鸟儿展翅高飞。


那是一件月牙白的长衫,款式偏向文人儒服,袖口绣上春染枝头的淡粉白梅,滚金边下摆则有几只小黄莺或飞或啄食的群戏着,腰间是金丝绣边的长带,恬静中带着一丝风雅。


这身衣服若穿在少年公子身上,肯定是风流倜傥、温雅卓尔,散发着谦逊有礼的迷人风采,令众家姑娘倾倒其俊雅之下。


衣衬人,人衬衣,若配上瓶儿的出尘丰姿,仙人下凡也不过如此,虽然她本就是天庭里一名傻气仙子。


“不行。”


一声低喝,桃花般面容顿时为之一垮,少了兴奋之色,显得失望。


但下一句话又让小脸活了起来,神采飞扬地抹上比冬阳更灿烂的笑容。


“太薄了,不适合偏冷的冬天,留着开春再穿。”风怒雷一转身便嘱咐店家包起来。


他在店里逛了起来,浏览架上陈列的新裳,琳琅满目的男子服饰有长有短,皮袄、毛衫一应俱有,一件雪白的狐裘吸引了他的目光停驻。


景平镇上男多于女,阴盛阳衰,既是男子自是不善针线,故而开设多家提供男子添购衣着的店铺,价钱平实而不贵,适合一般市井小民购买。


但是也有专为贵公子、富家老爷而设的奢华铺子,所有布料全由丝绸之乡购入,一针一线细缝慢绣,质感上优于寻常百姓家的穿著,价格自然也高出好几倍。


照理说他们应该在平价店铺购衣,像风怒雷身上这件衣服就是在三条街外的王记衣铺购买,外加一双新鞋不过五两银子,而此时却身处动辄百两、千两的衣铺子,那白花花的银两可真舍得?


一间饭馆的老板能攒几个钱,就算生意兴隆到门庭若市,扣掉食材和伙计的月俸,一个月顶多进帐几百两,他要吃、要喝、要用还能剩下多少呢?怎么可能当得起挥金大老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