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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寄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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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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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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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7258字

「是吗?」原来无关恨,他只是不爱她而已。


深深地一鞠躬,没有大吵大闹,她用眷恋的爱意看了他最后一眼,自此以后怕难相见,就让她再贪心一会,记清楚他的模样。


走出这里的日子将是一片黑暗,她必须出卖身体,过着生张熟魏的生活好还债,成为名副其实的妓女。


「等等。」


她以为他回心转意,欣喜地展开笑容走上前,「你还要我?」


「妳忘了拿走支票,令尊的债务不用偿了吗?」一张薄薄的纸张由他手中扬起。


是屈辱,也是心酸,一张面额两百万的支票买断她的爱情,而她还有两亿五千万该还呢!


面对亲密的仇人,她死了心。


※※※


「怎么搞的,弄得一手都是血?」急救箱呢?他到底搁哪去了?


随便撕块桌巾布吧!阮正达先检查手心有无残存尖刺物,然后先做简易的包扎止住血。


「你很闲,医院垮了吗?」无所谓,反正他有的是钱,再盖一间就成了。


「差不多,如果你再不回家,可能房子也没了。」他绝非危言耸听。


「听起来像是威胁,你向天借了胆。」冷哼一声,秦狮不以为意。


「你想我敢吗?是你家的牛奶妹。」女人的可怕在于言出必行。


闻言他身一正,眼神复杂地一睨。「她怎么了,控诉我的恶行?」


「不,她只是无聊得想杀人,扬言要放手烧房子。」他说得很轻却打了个颤。


「小女孩的戏言听听就算了,你别在一旁搅和。」他心中大为不快,排斥两人一起造反的可能性。


可得到的,心烦,得不到的,心痛。


他想见她又怕见她,矛盾的心情左右为难,游移不定地揪落不少根头发,他日要是秃头自找来,怨不得人,谁叫他爱她。


爱!


秦狮不修边幅的表情出现一抹古怪,烟抽得凶猛更见冷酷,突生的字眼令他措手不及。


「唉,你尽管说风凉话吧!不必我多事,她不知从哪弄来十桶五加仑的汽油,目前正摆在客厅中央。」他都吓傻了。


「你在开玩笑吧!谁敢帮她?」他忽地起身,在四方空间内来回走动。


这幢占地五十几坪的别墅是他用第一笔珠宝交易所得买下的,平时很少在这里过夜,这是用来发泄欲望的金屋,有别于住家的需要。


只有少数几个人知晓位置,通常他会先让女人进去等着,确定附近无记者才将车驶进车库,一逞欲望之后先行离开,女人必须待上三个小时到一晚,以免被不死心的媒体摄入镜头。


他一直对记者很感冒,绝不让他们有一丝丝窥秘的机会,有时宁可冒着得性病的危险找路边流莺一渲***,也不愿私事被公诸于世,成为全国人民茶余饭后的笑话。


「别小看牛奶妹,她比我们想象中的有办法。」心脏差点无法负荷。


他轻轻地笑了起来。「我很佩服她的勇气,她真的不怕我。」


根本白担心了,亏他喝光一打白兰地。


「听说你曾经想……掐死她?」阮正达问得小心翼翼,生怕触犯到地雷区。


「你必须承认她有气死圣人的能力,不是掐死她就是掐死自己。」而他做了前者,差点。


「你不生气了?她说了不太中肯的评论。」看他的表情好像苦笑。


「是我比较怕她生气吧!她一凶起来可是狠狠的。」抓得他痛死了。


她上辈子是头母老虎,只准她咬人不许人咬她,发起狂来六亲不认,管他是谁先咬一口再说,咬错了自认倒霉,因为她会说一句,谁叫你要跑来让我咬。


口气正当得像是别人引诱她犯罪,她一点也无愧色,反正不咬白不咬,错的永远是对方。


而对方就是……他。


「原来如此,难怪你不敢回家。」他取笑着,自行倒一杯酒浅饮。


「她没离开?」


「本来是要走,可是又大喊不甘心又旋了回来,准备火烧房子。」当然,他的功劳是「帮忙」提行李。


这丫头……浓浓的情意溢满他心口。「汽油呢?别让她伤了自己。」


「你不在乎她烧了房子?」这男人疯了,跟钱过不去。


「诚如她所言,我是有钱人,烧了还有新屋住,造福失业指数。」有钱也没什么不好。


「你……」真服了他。「汽油我收了,分别放在不同的角落,绝对伤不了你的心肝宝贝。」


看得出他整个人都陷进去了,身为医生兼他不承认的朋友关系,唯一能做的是献上祝福,期盼他情路走得顺畅。


「心肝宝贝……」他笑得很柔。


表情一敛的阮正达严肃地问道:「牛奶妹说你出门打猎,你做了吗?」


「什么意思?」莫名其妙的一句,谁听得懂。


「我刚在门口遇见戚宜君,她一直是你的女人。」他向来就不赞成性、爱分开的论调。


「如果你要问的是我碰了她没有,答案是no。」他双眼冷厉,恢复狂狮的本性。


「为什么?」对他而言,女人的存在只在取悦他身上的某个器官。


「因为,我爱上牛奶妹了。」


他的直言让阮正达久久回不了神,他真的……


爱上她!


第六章


他又回来了,这个以金钱筑成的华丽墓穴,他该怎么兴风作浪呢?一手导演八年前的悲剧。


一道洒脱不羁的人影自行打开秦家侧门,玩世不恭的笑脸上有抹算计,不怀好意地走进睽违已久的家,嘲世的眼充满奚落,一切并无多大改变,令人厌恶的玫瑰花圃依然存在。


他记得「她」最爱站在玫瑰花前唱歌,温柔的脸上总是带着叫人想摧毁的宁静,好像世间已无忧愁,人都该快快乐乐地活着。


但他偏不,非要介入「她」平静的生活,捣乱「她」的自得其乐,硬生生拆下「她」爱唱歌的翅膀,从此成了无声的天使。


他爱「她」呀!可是「她」却不让他爱「她」,老用逆伦来约束他,说什么天理难容。


哼!天在哪里,头顶上那片空气吗?


当他在美国受尽种族歧视的欺凌时,有谁肯伸出援手拉他一把?他必须打落门牙和血吞,以更强势的力量反击回去,不然早死在美国人的土地上。


父母只会自怨自艾,打死也不肯回国认错,一个瘸了腿,一个体弱多病,拖着不死赚取微薄薪资,有时连他的学费都东拼西凑。


吃不饱也饿不死的穷日子只为了一点点骨气,枉顾他应得的权利,富裕的秦家也该有他的一份,他讨回本不为过吧!


「秦狮子……咦!你是谁?」正准备开溜的藏玺玺看见一熟悉的侧面一喊,随即发现认错了人。


孟广歆一见短裙下的修长美腿,惊艳地吹了个口哨。「美丽的小姐幸会了,我是孟广歆,妳呢?」


「我妈妈说不可以对陌生人说出自己的名字,所以我允许你叫我张小姐。」她一副高高在上的模样。


「妳允许……」他失笑地要调戏她粉嫩的雪腮,可是被她避开了。「请问张小姐为何在此?」


他喜欢挑战,越是不可能办到的事越想去征服,譬如眼前这完全不受他男性魅力影响的女孩。


「应该是我问你话才是,你不该在这里出现。」他不是记者她很确定。


记者不会穿着亚曼尼男装配高级意大利皮鞋,手上还提旅行用皮箱,容量可装一辆坦克。


他从国外回来刚入境,这点她很肯定,因为箱子上头的号码牌还没拆下,但她实在纳闷得紧,他是不是时差走错了地方,大摇大摆地走了进来,不怕被轰出去。


「no、no、no,迷人的美人儿,我在这里出现是天经地义的事,妳才是闯入者。」他摇着食指状似轻佻,冷不防地点点她的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