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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寄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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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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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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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6918字

「我拿来泡酒不成呀……」


几个老男人没事就爱斗斗嘴,话题总不离他们养大的娃儿,像是吾家有女初长成的父母,不唠叨个两句不过瘾。


「哇!你……你们太可恨了,把人家的肉全吃光了。」呜!他的心血……


一个全身污黑的小乞丐满头汗的跑进来。他就怕这几个死老头偷吃肉,没想到还是慢一步。


「小忍冬,你太久没嗅我的脚臭味是不是?」烧这锅肉不就是要孝敬他们,鬼吼鬼叫个什么劲。


「陈长老,你好歹留个汤嘛。」敢怒不敢言的忍冬,只能眼巴巴地看着最後一口汤下了别人的肚。


「我拉把屎给你吃好了,吃你一口狗肉是给你面子。」陈长老作势要脱裤子拉屎。


「不不不……不要啦!本来就是孝敬各位的。」忍冬连忙捂住眼睛,瞧见不乾不净的「东西」会长针眼。


「对嘛!这才乖,别学那个小滑头尽会压榨老人家。」陈长老打了个饱嗝抚抚胀腹,这一餐吃得还算满意。


所以你们就来压榨蠢蠢的我。「老滑头教出的小滑头岂能不滑头……」


「你说什么?」


吓!一群死而不僵的老鬼。「没有,我嘴巴痛。」


「少在心里嘀咕偷骂,你有多少斤两我们可清楚得很。」嘴一动便知分晓。


「是,我是小乞丐嘛!」忍冬呕得要死可是没胆反驳,命贱呐!


「知道就好,别给我摆张臭脸。小滑头跑往哪里去了?」毛头小子一个。


「听说是去送花镇。」他不确定的说道。


「送花镇?!」


「听说?!」


什么鬼地方,听都没听过,随便编个地名就想唬弄老人家?七双精铄老眼直向他瞪。


忍冬惊惧的吞吞口水,「你们也晓得她人缘好、人面广,有些乞丐就爱偏袒她。」


心声呀!


想是乞儿身分也有不公处,两人同是十五、六岁却不同命,有人虽处乞丐窝但受尽宠爱,走到哪都吃得开,三川五岳尽是朋友。


反观他……唉!还是别比了,免得教人笑话。


烂泥巴中长有杂草如他,亦有清如白莲的小滑头……呃,他怎么跟着老乞丐胡乱喊上口——即使事实如此。


「忍冬呀,你在抱怨我们对你不够好吗?」陈长老拧着他耳朵一说。


「没……没啦。」好……好疼哦!


「老陈呀,你别忙着揪他的老鼠耳,咱们的小心肝到底往哪儿去比较重要。」吴长老说得好听,一指却朝忍冬脑门直戳。


「对对对,你最好老实点,不然我抽你後脚筋。」张长老也加入凌虐行列。


苦笑不已的忍冬边跑边躲,但小小的庙宇哪能闪得过。传话的人明明说是送花镇嘛,并非他胡诌呀!


而镇外的破窑底有个闹牙疼的叫化婆直嚷着送花镇、松化镇、送化镇、松花镇

帮主耶!这几个死老乞丐八成脑袋不清楚,想找她来寻开心,闲着没事不会出去乞讨呀!说不定还能讨到一些剩菜残羹好裹腹。


二八年华的她没找死的念头,小小的肩膀才不愿承担上百万个乞丐的期盼目光呢!乞丐头子还年轻,不过六十有七,起码能再撑上个几年。


而丐帮人才辈出,用不着一个小丫头来搅和,污指一点都能成就大业,何必要她来插一手。


「嗟!又不是全天下的乞丐全死光了,真是一群脑袋塞粪的老糊涂。」吃饱饭没事干。


清秀的小脸不完全脏污,至少那一双人见人爱的晶莹水眸亮得很,教人一看就疼惜不已,不需哭穷泣饿就有铜板和碎银往破碗里丢,鸡腿、全鱼更是少不了,日子过得比商贾小贩来得舒适。


乞飞羽是天生好命的叫化子,打她还在襁褓时就没吃过苦,老乞丐们把她往草席上一搁,不用一盏茶的工夫就有好心妇人端来米汤,三不五时还加道浓稠的鲜肉粥,看得旁人口水直淌。


大一点时约莫两、三岁吧,别人家的小孩还一口不清的奶音,她却已经懂得看人脸色说好话,以童稚软音逗得来往大叔、大娘笑呵呵,包子、馒头和油鸡尽往她怀里塞,连商家都不嫌脏地拿张小凳要她好生坐着乞讨,免得教大太阳晒伤她红通通的可爱脸蛋。


同是乞丐命,她硬是福厚运泽,一人出马不用费太多心思,两眼汪汪地直往人瞧,一天的收入胜过一镇乞丐的百般取巧,随便睡个午觉起来都有好几十两碎银在眼前。


不过也得挑对地方,因为地方上的恶霸最爱欺负弱小,尤其是眼红她的不事生产也能油水丰郁。


「人生有何苦,生老病死七情欲,板儿一敲听我乞儿言,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布施最乐,为善当升佛,好心的姊儿博夫宠,菩萨的老爷日进斗金,婶儿生子是探花,屠夫的小儿状元公……


「听我乞儿唱乞歌,红日月相随,光透影来伴,乞儿缺银又缺粮,肚饥口渴眼翻白,浮屠七座谁来坐,救救乞儿三生福,多子多孙多银帛。」


清亮的吟唱声听来扣人心弦,两块板子互扣相呼应,一个瘦不拉几的小乞儿赢得不少好感,响当当的铜板在碗中锵锵作响。


四海为家、有路就行是乞儿的天性,打她七、八岁就随着七个老乞丐东奔西走,一面乞讨一面留意江湖上的动向,好向帮中回禀,人在磨练中变得机伶。


十岁以後她就常常一个人走动,三百六十五行以乞丐这行人数最多,所以她熟练得很,不管走到哪个地方都能和当地乞丐打成一片,凶匪恶盗是欺不到她头上来。


唯独那几个老乞丐总是不放心,怕她太招摇会引来无妄之灾,十天半个月没连络就紧张得茶不思饭不想,频频假公济私的要乞丐们看紧她。


谁能有乞飞羽的好命呢?无父无母还能过得自在惬意,破衣草鞋怡然自得。


她是生来让人嫉妒的。


「小子,来到我的地盘不先拜拜码头吗?」一只肥丑的大黑手眼看着要取走碗中的三两碎银。


护银如护命,乞飞羽捧着破碗身一缩,後退了两步,「这位大哥好风趣,松化镇没溪没河的,哪来的码头呀?」


「你敢给老子装傻,要命的话就把银子送上来,惹恼了老子便教你趴着行乞。」一拳打瘸他。


「我本来就趴着行乞呀!是今天趴累了才坐起来舒舒筋络。」很勤劳吧!


也才睡个小觉罢了,哪知脚一麻,不舒展舒展怪难受。看看周遭人们畏惧的神色,她的心中已有了底,就算教人撕了骨肉也是自个儿倒楣。


门前的雪自扫,瓦霜就留着过夜好了,惧怕恶势力是人之常性,她不好连累乐善好施的叔叔、伯伯们,不然下回哪来的好心人?


天真是没眼呀!他连乞丐的银两都不放过,她该不该替天行道?


「你……你戏弄老子……」王大麻子气得直咬牙,他没见过这么想死的小乞儿。


乞飞羽无力的挥挥手,「你误会了,我是小乞丐,不是唱大戏的相公。」


「你再给老子装疯卖傻试试看,要不要我先把你的门牙打断?」他抡起拳头耀武扬威。


「不要啦!少了门牙会很丑,影响我乞讨的行情。」脏没关系,至少要五官端正讨人欢喜。


身上有七个不大不小的补丁,过大的蓝色裤是某位大户人家小妾的庶子好心施舍,经帮里的小婶稍做修改,未再长高的她穿了两年,舒适得懒得换新。


她不是讲究富裕生活的怠情人,得过且过才是乐天知命的,和其他流离失所的苦难儿相比,她可是幸福多了。


有吃有喝还有屋檐遮,风不刮、雨不淋,大水淹不到她的臭脚丫,人生还有什么不满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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