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作者:飘阿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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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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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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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34830字

22两个人的时光机


倘若时光倒流,但愿某一天可以重新开始。


有一次杨蔚琪问郑谐,倘若时光可以倒流,那么他希望时间回到人生的哪一个点。


郑谐记得他回答是:没有。


并不是他过得太平顺,而是他一向觉得,人生该怎样就怎样,逆转便有违天命,所以哪一个点他也不想回去,即使当时或许他很遗憾。


可是现在郑谐希望多年前的某一天,可以从早晨开始,重新来过。


那一段时间郑谐一直过得不怎么顺心。


父亲要求他大学毕业先工作一两年,达到他的考核后再出国,他谨遵教导。


郑谐在一家以高强度高压力闻名的大公司里做满两年,比他之前的四年学习加起来都累。他办妥一切手续,跟现任女友分手,打算回家陪母亲住上几天,然后出发。


结果那位明明交往之初就谈得明白,而他一直以为理智淡然的女子却突然寻死觅活,险些惊动母亲。


接下来父亲身体出了点状况,母亲到父亲身边去照顾他,后来母亲也病了。


他难得地留在那个他十分不喜欢的城市做了几天孝子,然后决定回到从小长大的城市去跟朋友们告个别。


和和也留在那里。这个暑假,她给自己安排了满满的任务,志愿者,学习班,只到b市来陪她的妈妈住了一周。郑谐妈妈到b市来照顾郑爸爸后,就只有和和与保姆在家里了。


他只回去了两天,就发现和和那个暑假状态很不对劲。


她笑得比平时多,可笑得很不真心。她的话也比平常多,但常常词不达意。而且,和和平时其实很懒散,喜欢盯着一件东西静静地发呆。可那两天里,她总是把自己搞得忙忙碌碌却不知在忙什么,还常常跟家里的保姆抢着干活。


郑谐从和和嘴里没套出什么话来,却套出了她在大学里很要好的同学的名字。


他没费多大劲儿就大致弄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无非是和和恋爱了,和和又失恋了,和和被某个优秀的男孩子伤害了一下子,但努力装作若无其事。


郑谐觉得很好笑。这种恶作剧,他的朋友也玩过,结果把自己栽了进去。大家都只当戏看一场,笑过就算。


只不过当对象换成和和时,他的同情心比例大幅度提升了一下。他很满意和和如今这样努力着自我疗伤自我复原的状态,虽然看起来很蹩脚。


偏偏那个传说中的“男孩子”自动地出现在他面前。


保姆对正在屋里看书的他说:“有个小伙子,说是和和的同学,顺路过来看看她。可是和和的手机没带,联系不上。”保姆将和和忘在屋里的手机递给郑谐。


郑谐很不厚道地查了一下未接来电记录,除了一个是手机号码,其他的几个都是固定电话,公用号码。他立即猜出来的人是谁,突然有了兴致。


于是那位男生很荣幸地得到了郑谐的接见。


很清朗的一个男生,其实只比郑谐小两三岁。可是大三学生与已经毕业一年的社会人相比,那差距却是两三岁的若干倍。


郑谐把那男生约在附近的茶馆,威逼加利诱,三下五除二就将他给解决掉了。


那个男生并不是很好对付,所以郑谐的手段实在算不上光彩,有以大压小和仗势欺人之嫌,后来他也偶尔反思,当时自己实在不怎么符合江湖道义。


因为他第一眼见那男生就很不喜欢,听他开口说第一句话就更不喜欢。他直觉这个男生不适合筱和和。既然和和那边挣扎得已经很辛苦,这男生再一出现势必要让她的努力滑坡不小,那么就由他来帮她一把好了。


中午有几个大学同学到本地来,他请他们吃饭。恰好和和回来了,他于是把和和也带了去。


和和在人前一如既往地乖巧可爱,十分讨人喜欢,只是饭局快到尾声时说要出去打电话,然后就一去不回,过了很久发了个短信回来说,她有点事情。


追根究底,郑谐那天实在是太无聊了,他竟然早早地散了席,然后开车去找和和。


不出他所料,和和看见了岑世的来电,决定要去与岑世见面。而他的判断那样准,很轻松地就赶在和和见到岑世之前便找到了她。


郑谐其实之前一直是把和和的这场失恋当成一个正常故事来看,觉得与她曾经考试不及格或者落选拉拉队的严重程度差不多的小事。可他既然见过了岑世,已经认定那个岑世绝不是和和的良人,和和此去准没好事,他便下定决心要阻拦到底。郑谐成功地没有让筱和和与岑世见面。


他的方法其实很简单。大人对付孩子们的方法通常都不难,诱哄加吓唬。他向她摆事实讲道理后,很平心静气地说:“和和,你可以选择。如果你今天下定决心要去见他,那么以后我不认识你。”


郑谐跟自己打了挺无聊的一个赌。其实筱和和就算真的去见了岑世,他也总不成真的不再理她,顶多他自己没面子罢了。


不过和和果真自小时候起就从来都不会让他失望。她低着头,捏着手机的手微微发抖,却安安静静地坐着,并没打算打开车门逃出去。直到远处传来一声船起锚出航的长鸣,而和和的手机同时滴滴地响起一串短讯音,她终于抑制不住地哭出来。和和只哭了几秒钟,便红着眼眶抬起头看着郑谐,眼里还有盈盈泪珠。她说:“你又不是我爸,你管我跟谁交朋友,你管我会不会上当受骗。就算我被别人欺负死,那也是新体验,总好过你把我当没大脑的扯线木偶。我讨厌你,讨厌你,讨厌你!”她大声喊出这几句话便拉开车门头也不回地跑出去了。


郑谐看着她纤细得弱不禁风的背影,笑了一下,摇摇头,放弃了去追她的打算。


讨厌他?


他第一次发现原来筱和和也有脾气,而且发脾气的时候就像小孩子耍赖。


郑谐一直觉得筱和和的个性里缺少一点强硬的东西,太柔弱,就像他的母亲,而不是像和和自己的母亲,所以他总是愿意替她决定这决定那,免得她被欺负,免得她走弯路,而她也很少抗拒。


如今他终于见到她发小脾气,他觉得这算她的一个大进步。


下午他被几个朋友叫去玩牌,边玩边喝酒。很多人,走一拨,又来一拨。晚上又被拖着去了一家夜总会玩,有人借着给女友庆生的名号宴请,席间有很熟的,也有不认识的,男男女女,节目层出不穷,搞出怪诞的喝酒花招,将大半只西瓜挖空成了容器,里面倒了红黄白黑各种颜色与浓度的酒和饮料,比毒药更难喝。满屋子都是刺鼻的酒气与烟味。


郑谐自知一混合喝酒就撑不住,几次找了借口要走。因他隔日就要出国念书,回来之日遥遥无期,大家死活不肯放人,被罚着吞了整份的那种天才鸡尾酒,接过别人递来的烟,连抽了两支才止住他想呕吐的冲动。然后他又被逼着跟寿星女一起合作了一支对唱情歌才得以脱身。


后来的事情郑谐便开始模糊。他隐约记得自己乘了出租车回家,大吐了一场。保姆一边照顾他,一边念叨着和和怎么还不回家。他似乎给和和拨了几个电话,但没找到她。再后来他就睡了。


大约因为有心事,他睡得十分不安稳,梦中见到许多乱七八糟的事,他从来没见过面的奶奶正在亲手染许多的红鸡蛋庆祝他出生,他只见过一面的和和的爸爸抱着他去游乐场玩太空船,他去参加他第一位女朋友的婚礼结果被人错当新郎吓他一身汗,他的上一任女友站在几百层的高楼之上威胁着要跳下,还有他开车误入异次元世界见到一群怪物……匪夷所思,光怪陆离。


最离奇的甚至还有春梦。他即使在青春蓬勃的发育期,也不曾做过这么幼稚的梦。他纵着自己在离奇幻境中沉沉浮浮,心里明了那场聚会上的很多几样食物可能都有问题,他庆幸自己离开得早。


当然,等郑谐看清自己春梦的对象赫然变成筱和和时,他就惊醒了。醒来时窗外太阳刚升起不久,时间尚早。


他起身查看四周,除了烟味酒味让人难以忍受,衣服很不整外,并没什么明显的异常。


郑谐暗暗松口气,晕乎乎地去洗了澡,换上睡衣想继续睡。可是他尽管头沉如铅,却仍是睡不着。


他又挣扎着爬起来,推门时看见保姆已经在打扫一楼的客厅。保姆见到他起得这样早很惊讶。


郑谐抚着突突跳着的额头问保姆:“和和回来没有?”


保姆小心翼翼地观察着他的脸色回答:“好像没有……她房间门开着,但是没人……”


这位在郑谐家里做了二十年的保姆那天早晨也充满了疑惑。


昨夜她一直在等和和跟郑谐回家,郑谐回来后要她去休息,他自己等和和。照郑谐一惯的性子,按说绝不会在没等到和和的情况下就自己去睡了,他一定会把和和揪出来再去睡的。


而且,她本以为郑谐知道和和一夜未归后会恼火异常,虽然她没见过郑谐发脾气,可是她也看了郑谐二十年,基本上能从他不动声色的表情里判断出他的情绪。所以她不能理解,为什么郑谐听说和和一夜未归后,脸上竟然露出如释重负的表情。的确是如释重负,她绝不可能看错。


筱和和从小喜欢看小叮当,她一直希望能够拥有一台时光机。但她并不是希望回到过去重新开始,而是希望时间走得更快一些。因为当人的个性不会轻易改变时,本该发生的错误躲得过一次,也未必躲得过第二次,想要毁牌重来是一种无耻的耍赖行为——她的思维方式一直以来都受了郑谐的很大影响。而时间是一剂极好的遗忘剂,当它走得更快一些时,她就会更容易地忘记一些她不想记住的事情,比如她小时候说谎被妈妈拆穿,比如她幼儿园登台演出很丢脸,比如她失败的初恋,再比如,令她心虚的某一个罪恶的夜晚。


大学一年级的暑假,筱和和努力地将自己的每一分钟塞满,参加学习班,担任志愿者,努力遗忘一些令她不愉快的事情。


都怪大一下学期艺术学院的某个脑抽的艺术节。


筱和和本是那种干净清爽,柔和甜美,越细看越舒服,但丢到人堆里却不容易一眼被挑出来的小女生,尤其在以诞生出格另类人物著称的艺术学院,她安安静静,绝少出头露面,社团活动也只作幕后服务人员,布置场地,设计画版,十分不出众。


那个艺术节的汇报演出震惊了整所大学,不是因为多精彩多优秀,而是因为那些节目太过超前另类后现代太暴力太血腥,大大刺激了观众的神经。演出结束后,校园bbs首页遍布讨伐贴子:艺术学院的演出是对我们人类正常审美观的一种严重污辱。诸如此类。响应者众。


当骂声渐消,大家的注意力转到一位校内知名的无聊文艺男青年的贴子:乌烟瘴气中的一抹阳光,群魔乱舞中的一位天使,她秀眉轻蹙宛如杨柳拂岸,她嫣然一笑仿若春花照水……酸得人牙都倒掉,贴子下面每一张舞台剧照里都有筱和和。


原来是那天演出筱和和一直藏在台侧帮演员们看东西,有时还帮着拉幕布。校园的舞台简陋,偏偏有个校内记者一直在侧台斜角拍摄,于是很多张照片里,台上是乌泱泱的背景,乱糟糟的人影,台侧则是清清淡淡一身白衣的筱和和一脸虔诚地看着同学们的演出地狱,鲜明的对比。


所以“神秘女郎”筱和和被大肆讨论了,被人肉搜索了,突然间便出名了。


不是她自己爱出风头,实在是大学里的无聊闲人太多了。


人怕出名猪怕壮。于是,每日教学楼食堂宿舍三点一线,平常只与女生一起玩,安静乖巧的筱和和,突然间涌出了一大批追求者。


她觉得好玩,也躲得辛苦,但最终还是被一位叫作岑世的多才多艺的男生所吸引。


和和在学校也很宅,不怎么关注八卦,所以她不太清楚这一位乃是校际风云人物,不然她会躲得再远些。


这本是一个青春剧一样的故事:名不见经传的甜美少女筱和和与校园王子的浪漫恋情,犹如校园版灰姑娘故事。


如果后来没有人告知筱和和一些内幕的话。


原来自从筱和和莫名其妙出了名之后,某群自负自大的无聊男生便集资下注,赌谁的魅力最大,能够先追到那个可爱女生。岑世不负重望。


筱和和脾气一直不算大,可她有自尊。她不哭也不闹,只是扇了他一耳光,然后拒听岑世的任何解释。


那时已经快考试,岑世找她几回被拒见,也偃旗息鼓。


本来就是玩笑一场,扯多了更没意思。和和既没向任何人哭诉,也没将心情写入日记,她用她自己的方式疗伤,安静的,忙碌的,试着将所谓的初恋迅速遗忘。只是偶尔回想起岑世与她一起玩闹的日子,不免惆怅几分,感觉人生若梦。


和和考了个不错的成绩,然后迎来大学第一个暑假。


按说她应该去b市妈妈身边。在大学校园任教的母亲,拥有漫长的假期。可是那个暑假,妈妈带着一群学生南下考察去了。而郑谐的妈妈倩柔阿姨,因为身体的原因,特别不能够适应b市的冬夏两季,仍然留在原来的城市。筱和和乐得陪着她一起渡过暑假。


因为目光锐利的妈妈一定能发现她的反常,却肯定不会多问,只会如最精密的仪器一样在她周身扫描,令她如犯人一般羞愧难当。而性情温和的倩柔阿姨向来只对她嘘寒问暖,但绝不试探着去揣度她的内心,给她最大的尊重。


后来郑伯伯身体不好,倩柔阿姨也离开了,离去前千叮万嘱不许她自己回家去住着,于是她还是住在郑谐家,与老保姆作伴,直到郑谐回来。


她上大学时郑谐已经工作了一阵子,没有长假,只是周末才偶尔回来看看他的母亲。她与他,见面的机会已经很少。


不过郑谐待她与以前并没多大分别,他还当她是小女孩,领她出去玩,给她买零食和玩具,看她烫了卷发直皱眉。只是在发现她已经长高到他的耳垂时有些吃惊。


和和是晚长的那种孩子,郑谐大学毕业时,和和还不到他的肩膀。


然后就是那一天,郑谐中午带她去吃饭,见到几个他的旧日同学。那些人都早已不是学生,一副社会精英的模样,谈一些对她来说过于深奥的话题,她不感兴趣。可是菜的口味十分好,她埋头小口专心地吃,如果发现有人看她,就朝对方报以友善的微笑。


她坐在郑谐身旁,身边另一位大哥哥姓时,时间的时,很奇怪的姓。当他发现和和对桌上的某一道菜特别感兴趣又不好意思吃很多时,会将那道菜转到自己面前来,然后将和和面前的餐盘装满。


后来和和发现了未接来电。除了岑世的,还有本地的陌生号码。


她知岑世专程过来,于是回了电话。


岑世说:“我来向你道歉。但我答应过你哥,不再见你。所以,和和,祝你快乐。”


岑世的这句话令和和已经渐渐痊愈的伤口再度被撕开。


如果岑世根本不来,她不会介意。可是岑世如今来了,却又再度为了某个原因轻易地抛弃她,不管是什么原因。


而比这个她二度被戏弄的伤害更令她伤心又难堪的是,郑谐竟然知道这件事了。


她一直在郑谐的阴影下成长,她一直被郑谐当成小孩子,所以她一直想证明给他看,自己长大了。


当初她一意孤行地自己选了学校,而没有按长辈们的意见到妈妈所在的学校,或者郑谐所在城市的学校,无视郑谐已经替她打通的关系,郑谐只是冷笑,说她像玩蹦床一样一下子就去了陌生的环境,铁定要碰几回壁弄得灰头土脸。


所以和和在学校里小心翼翼,本本分分,努力学习,与人为善,绝不招惹是非。她不想当模范生,她只是不想被郑谐看了笑话去。


可是这一次,她何止让他看了笑话去。他以前给她的种种评价,天真幼稚,自作聪明,不明是非……都得到了印证。


郑谐一边摆平岑世时,一边在心里偷着乐吧。


后来,当和和的同学因为失恋而哭哭啼啼要死要活时,和和只作安静的听众,却从不劝解。因为她很深刻地体会到,人们因为失恋而哭泣,不见得是为了失去爱而难过,而多半是因为自尊心受伤而懊恼吧。


可是刚过完18岁生日没几天的筱和和那时候并没有这样通透世事,那时她横了一条心对岑世说:“你等着我,我有话跟你讲。”


其实和和也不知道她到底想要跟岑世说什么,有什么可说的。她只觉得,她很没出息地去见岑世一定会惹恼郑谐,而她的目的就是希望他生气。


可是她在郑谐面前,永远像如来佛掌心里的孙猴子,她到底见不成岑世,于是和和很反常地朝郑谐发了一通脾气后就跑掉了。


和和在马路上边晃悠边反思,觉得自己对郑谐有点过了。他是为了自己好,而自己竟然真的把他当亲哥哥一样耍小性子,她未免有些后悔。可她一想到郑谐笑得很惬意的那副样子,仿佛看她的笑话看得很愉悦,将她的里子面子全丢尽了,她又觉得自己刚才闹得很爽。


和和心里空落落地在街上转了一个小时。郑谐不给她电话,她没台阶可下,又没法回家,于是耐不住寂寞地拨通了很爱玩的几个高中同学的电话,约她们小聚。


她们去游戏厅玩了一下午游戏,疯狂得不得了,晚上去吃烧烤,大口喝啤酒,又到kv里去唱歌,边唱歌边喝酒,唱得喉咙嘶哑,喝得天眩地转。


因为一直在吵闹环境里,连郑谐后来打电话给她,她也没听见。


和和醉得很厉害,虽然她可以装得很清醒。


这也是郑谐教她的。郑谐说:你就算真的醉得忘记自己是谁,也一定不要让别人看出来你醉了。女孩子醉了不好看,更重要的是,女孩子让别人看出醉了的话,会受欺负。


她的计划是回以前跟妈妈住的那栋房子去,虽然可能尘土扑面,但也好过露宿街头。可是她也不明白怎么出租车停下时,抬眼一望还是郑谐家的别墅,近几年来她住得比郑谐更多的地方。


可是筱和和实在没力气再折腾一回了,她原定的目的地离这里隔了大半个城市,和和不能保证自己装清醒能装得那么久。


她看看手机已经过了12点,大家应该都睡了,她硬着头皮自己开了院门,轻手轻脚地绕过那条狗的小窝,又开了屋子的大门。


和和头晕眼花地倚在楼梯扶手上休息了一会儿,决定一鼓作气地撑到自己的卧室去。她的凉鞋踩在楼梯上有嗒嗒的响声,和和脱掉鞋子光着脚一步一挪。


当她终于爬上最后一级台阶,已经能够看见胜利的曙光时,她头顶的灯突然大亮,郑谐就坐在二楼玄关处的一把椅子上,冷冷地看着她。


后来和和也记不明确她跟郑谐都吵了些什么。平时她并不敢跟郑谐那么对着干,他说一句她就回一句,而且非常不客气。而郑谐也反常,他一向惜言如金,点到为止,如果她表现得不服气,他也只会冷冷地睨她,令她不战而败。


可是那天他们好像一直在争论,总之一切都不对劲。和和记得最清楚的一句话是郑谐说:“筱和和你太令人失望。”他从来没这样讲过话,他以前只说:和和你是个笨蛋。或者:和和你是蠢姑娘。


而筱和和后来她趴到楼梯栏杆上吓唬郑谐:“你再逼我我就从这里跳下去。”


二楼并不高,郑谐跳下去甚至可以站得很稳。可她站的那处位置下面恰有一处台阶,不摔伤那是不可能的。


郑谐只是冷笑:“你跳下去试试,你不敢。”


筱和和被酒精浸过的大脑迟顿地转着。她若跳,自己要受罪了。她若不跳,郑谐又要得意了。她若跳,郑谐一定会很后悔吧。跳?不跳?跳?她边想着边不由自主地爬上那栏杆,脑子里有只小鬼在恶意使坏,心中有个好孩子却恍恍不安,努力想制止自己别做碴蠢事。


她自己正挣扎得辛苦,郑谐却帮了她一个大忙。他站起来一把将她揪下来,反手给了她一个耳光。


和和从郑谐将她拖下来的距离判断,原来她真的已经爬高,大半个身子都探到外面去了。她自己惊出一身汗,但他那其实根本没用力的一巴掌却令她哭起来。


和和缩到墙角无声地哭,越哭越厉害,全身都缩成一团。


后来郑谐在她身边坐下,用手替她抹着眼泪,将她搂进怀里轻轻地拍着,语气很疲倦:“别哭了,我打你不对,我错了还不行么。”


喝醉了的筱和和就是小孩子,得理不饶人,听到郑谐道歉的话,她反而哭得更响了。


郑谐去捂她的嘴:“你是不是要把陈阿姨吵醒上来看笑话?”


和和张口就死死地咬住他的手。郑谐挣了几下没挣开,任着她去咬。和和咬累了,自己松开口,又呜呜地哭。


郑谐被她哭得心烦意乱,站起来说:“你什么时候哭累了记得回屋睡觉。我不舒服,我先睡了。”


他拨脚就要走,筱和和突然就紧紧抱住了他的腿不让他走。盛夏的天气,他穿着背心和短裤,刚才又跟和和闹了一场,和和抱上去时,粘粘腻腻。


郑谐这次没由着她的性子,用了一个大力抽出自己的腿,边继续往前走边说:“筱和和你再这么胡闹,我以后永远都不再管你的闲事了。你喜欢怎样就怎样吧,反正我后天就出国了,回来的时候不知道还记不记得你。”


和和被他刚才那一扯的反作用力撞了一下,后脑正碰到墙上,半天才回过神来,听他那样讲,立即从地上爬起来,跌跌撞撞地追了上去,在郑谐已经推开自己房间的门时,从他身后一把抱住他的腰,趴在他身后委屈地呜呜哭。


郑谐挣扎了半天没挣开,干脆自己往前走,后面拖着一个筱和和。终于他走到自己屋里的软沙发旁时,他回手把和和揪出来,甩到沙发上。和和缩到沙发上继续哭。


郑谐自己倒了杯水喝,扔给和和一条毛巾:“哭够了就回屋睡觉去,替我把门带上。”然后他躺到床上,拉过凉被蒙住脸,很久不见动静,似乎是睡了。


借酒装疯的和和失了观众,也没兴致哭了,只是越来越生气。她看着床上安静躺着的郑谐,一副若无其事的模样,而她却在这边气炸了肺,她脑子里涌上邪恶的念头,鼓足勇气跳到郑谐的床上,恰好跳到他的身上,然后抱住他。


惊醒的郑谐推她:“筱和和你吃错什么药了?你是不是疯了?”但他的手恰到推在她最柔软的地方,又急急收回。


和和终于有了扳回一局的胜利感,她洋洋得意:“你想以后都不管我?没门!”


郑谐已经起来,打算把她丢在床上,自己换地方继续睡。但和和的大脑已经被邪恶的小鬼控制住,岂肯放过他,又拉扯着他的衣服不让他走。


其实筱和和并没想好自己到底想干什么,她只知道自己这一天在郑谐面前丢尽了面子,她一定要扳回来。郑谐在她面前一向作正人君子状,所以只要她也让郑谐很失态,她就心理平衡了。


其实郑谐向来身手敏捷,但幸运的是这一晚他的动作拖泥带水。当郑谐回头又想推她时,又因为碰到她的某处裸露的皮肤而迟顿下来,和和趁机搂住他的肩,咬他的脖子。郑谐重重地抖了一下。


接下来的事情并不在和和的预料之中。她只想去招惹郑谐,让他难堪。即使在酒醉中,她也知道郑谐一向理性,绝不会真的把她怎么样的。可是等她迟顿昏乱的大脑发现乾坤移位,事情不对劲了时,一切都已经乱了。她使劲地挣扎,但已经晚了,她被昏乱的疼痛击穿,在流泪中接受人生的一场蜕变。


最后郑谐抱着她,替她抹着眼泪,声音很轻,没什么感情:“胡闹是要有代价的,让你记个教训。”但他的怀抱十分温暖。


和和在泪水和疼痛中渐渐睡去。


她睡得不沉,醒来时天空还是黑沉沉的,而她的酒已经完全醒了,她的酒向来醒得非常快。


屋里散着很浓的酒味,烈性酒的味道。郑谐睡得很沉,但看起来并不舒服,轻轻地蹙着眉,似被梦境干扰。


她昨天喝的是啤酒,这种酒味不属于她,所以一定是郑谐昨天也喝酒了,而且喝多了。


和和很绝望地发现,她能够清楚地记得昨天中午一直到这个凌晨发生的一切事情,所以她很清晰地知道,即使郑谐后来怎么样了她,但始作俑者却是她自己。她吞了毒药药老虎,撒酒疯去招惹一个同样喝多了的男人,根本就是她活该。


她失身事小,但眼下的问题是,等郑谐醒来以后,她要怎么跟他面对?


昨天她最伤心的其实就是郑谐说对她感到失望,又说以后不再理她,所以她才疯了一把。可是眼下发生这样的事,她与郑谐以后真的没有办法再正常相处了。


她快速地回想了一下郑谐跟之前几任女友分手的情形,有时候她也能恰好赶上女方哭哭啼啼不依不饶的情景。郑谐讨厌女人装疯卖傻哭哭啼啼,讨厌女人喝多了还借酒装疯,更讨厌女人跟他拉拉扯扯。她恰好把这几样全占尽了。


等郑谐醒来后,要怎么打发她呢?总之她永远失去这个哥哥了,虽然她一直没把他当自己的亲哥哥,可是他却一直是自己最大的依靠,最亲的伙伴。


和和绝望得连想死的心都有,这样她就不用去面对几小时后的一切了。


她小心地整理好自己的衣服,悄悄地回到自己的房间,就那么脑子混乱不清地呆呆地在房里坐了很久,直到天空渐渐泛起鱼肚白,她觉得身体极不舒服,想去洗个澡,她洗完澡后才发现自己在白色毛巾上留下了一点红色的印迹。


那一点血迹如醍醐灌顶一般点醒了她。她换上衣服,悄悄地又回到郑谐的房间,借着渐亮的天色,鬼鬼祟祟地检查她在床上是否有留下什么东西。她检查了一遍又一遍,没有,真的没有,除了几根头发。


然后她替郑谐把衣服稍稍整理了一下,昨天闹那场时很仓促,本来也没有全脱掉。


和和要跟自己赌一把。她忆起了肥皂剧里最常见的情节。坏女人要破坏人家的恋情,总是在男主角喝醉不省人事的时候,将他脱光光,第二天早晨自己往他身边一躺,声称两人已经亲密,而喝醉的男主总也记不得自己根本没有做过。


所以她要反其道而行之。无论郑谐醒来后说什么,她都打算一口咬定两人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反正她并没留下最明显的证据,而郑谐总不成要拖着她去检查dna。


她赌郑谐喝醉酒后不会像她自己这么清醒。


她知道这样很无耻,可是总也好过她与郑谐没办法继续相处。


筱和和为自己的急智又紧张又兴奋,既担心天亮时刻的到来,又希望马上就到那个时刻。她的心脏嘭嘭地跳着,几乎要跳出喉咙,令她不得摸到院子里去呼吸几分钟新鲜空气。


和和坐在花园的椅子上观赏了日出,那样灿烂的景象刺花了她的眼睛,充满希望又令人绝望,她犹如等待终审判决的死刑犯,生与死都只悬于细细的一线。


几乎整晚没睡的和和终于在太阳冲破云层后,趴在自己的腿上睡过去了,直到有人急切地推她:“和和,你怎么睡在这里了?你怎么不回家啊?没带钥匙就敲门啊,哎,你这孩子,生病了可怎么办!”


她睁开眼睛,是保姆。


保姆不由分说地牵着她的手就将她拖进屋里去,和和在门口迟疑了一下脚步,终于还是进去了。


郑谐穿戴整齐地坐在餐桌旁,正在看一份报纸,脸色有点白,精神不太好。


当和和进去时,他抬起头来,神色平静地看了和和一会儿,似在观察什么。


和和的心脏又如擂鼓般跳起来,她握住拳,将指甲深深地陷进肉里,微微低下头,心中默念着已经准备得很充分的台词,暗暗祈祷自己千万不要怯场。


可是郑谐却说了一句她万万都没想到的话。郑谐淡淡地说:“坐下吃饭吧。下次如果晚上不回家,记得给家里打个电话。”


和和没有想到,今天是她的幸运日。


郑谐真的不记得凌晨时发生的任何事了,比她所希望他忘记得更多。


她押下的赌注不但全部收回,甚至还大赚了一笔。


筱和和就这样匪夷所思地躲过了她预想之中的灭顶之灾。


一切都在意料之外。郑谐不但忘记昨晚的事情,甚至都没有追究关于她一夜未归的罪责。她胡乱编了个理由,他点点头,示意她先吃饭,就什么话都不说了。


后来和和也不免想,或许郑谐记得些什么,只是他与她一样,都无法面对这种乱lun般的尴尬,索性装傻。


不管怎样,她都乐意配合。


那时候,无神论者筱和和开始相信有神灵的存在。她想,一定是她做了半个暑假的志愿者为了积了德,所以上苍才如此善待于她。


那天吃完早餐,郑谐就上楼休息了。她也睡了一会儿,身体和大脑都极度疲累,但就是睡不成,心下惴惴不安。她又爬起来,上网查了半天资料,找了一副大墨镜带在身上,拿了一顶太阳帽,对保姆说她要出去买东西。


好心的保姆说她一晚上没休息好,一定要帮她去买,和和推辞了半天才得以脱身。她鬼鬼祟祟地走了很远才叫了出租车,让司机开到跨了两个区之外的一家药店,戴上太阳帽与大墨镜,遮遮掩掩吞吞吐吐地要买药。年长的售货员见怪不怪地扔给她一个小药盒,待她走时还好心提醒:“这药可不能多吃。”后来筱和和尽量避免到这条街来,生怕有人会认出她来。


总之那天她吃了药后,终于可以安心地睡去,醒来时天都黑了。


郑谐明天就要走了,晚上却没出去,而是留在家里吃饭。他好像也睡了一整天,眼睛都有点肿,眼神不复以前的锐利,胃口也不好。


保姆几乎算是半个家人,边给他盛饭便念叨:“知道醉酒的滋味难受了吧?怪怪,都喝成这样了,昨儿我硬是没看出来你喝多了,这样面子是保住了,但是自个儿多遭罪啊。”


郑谐沉默,和和也使劲低着头,恨不能把自己埋进盘子里去。


后来郑谐终于开口,却是对和和说话。他说:“明天你跟我一起走,我把你送到b市去。”


和和小声说:“我还有两堂课没上完,而且我妈不在家,她带学生去南方考察了。”


郑谐说:“那种课多一节少一节都无所谓,你自己留在这里不行。我妈在那边,我把你送到她那儿去。”


和和没有辩驳,默认了他的安排。


郑谐是从b市出发去国外念书的,走那天家里一大群人来给他送行,每个人都千叮咛万嘱咐,把他当无自理能力的小孩子。郑谐烦不胜烦,待要去机场时坚持只让司机跟着他,不许任何人去送机。他的理由简单至极:“我讨厌分别的场面,我最怕有人哭。”


那天大家吵吵嚷嚷七嘴八舌,只有和和在角落里,一直沉默。有长辈笑着说:“和和最舍不得阿谐走,阿谐一走她少了个大靠山。看小和和都难过得说不出话来了。”


和和尴尬抬头,不知该如何作答,傻傻地呆在那里。


郑谐笑一笑:“前两天跟我闹了点别扭,现在还赌气呢。”


郑谐的妈妈倩柔嗔怪道:“阿谐你这么个大人,怎么好意思去欺负和和?”


和和越发尴尬地笑,觉得很受煎熬。


倩柔阿姨温柔地看一眼和和,对郑谐说:“我也挺怕那种离别场面的,我不去了。不过让和和送送你吧,总要有个人给你送行不是?”


最后筱和和到底作为除了司机外唯一的送机人去给郑谐送行了。她如郑谐所愿一滴眼泪都没流,乖乖地跟在他身后,低着头,沉默寡言。


郑谐上机前对她说:“还记恨我哪,连我要走都不笑一下。”


和和摇摇头,然后挤出一个她自以为很灿烂其实很勉强的笑容给他看。


恰一阵风吹来,将她的头发盖住了眼睛。郑谐伸手想替她拨开,却中途收了手,只淡淡对她说:“每周给我写封信吧。我每个周都会上线一次,有什么事给我留言,急事打我手机。我安顿好之后就把联系方式告诉你。”


和和又乖乖点头。


回学校后的筱和和,继续做着安分守己的好学生,不算特别起眼,但很受老师和同学们的欢迎。极偶尔的,她也会创作出一两副特别惊艳的作品。每当大家满怀期待地等着她继续焕发艺术生命时,她却又由白天鹅退化成丑小鸭。


和和按郑谐的吩咐,每周给他写一封信,字不太多,只简单汇报学习情况,比如“我得了二等奖学金,我有一门课差点不及格,宿舍楼下的那棵铁树开花了”,有时也包括“我今天逛街买了六件衣服,有三件是同样的款式不同颜色的,可是都很便宜”,即使在自己生病住进校医院打了一个星期的点滴时,她的信也没迟到过。当然这种事她没写进邮件里。


郑谐回信也很短,很像批示,要她不要学别的女同学减肥,不要在外面玩通宵。偶尔也跟她说他那边的事情,通常只一句话,由着她努力地发挥想像力。


隔着遥远的距离,他们处得平静而友好,有一点陌生感,但又仿佛很亲近。


又一个假期,和和回家过年,却没见到郑谐,因为参与一个课题,他没有回家。后来他回家了,和和却在学校。


倩柔阿姨给和和打电话说起她与郑谐时间一前一后擦肩错过时,语气惋惜又遗憾。


和和却暗暗松口气。


之前她神色异常,郑谐只当她还在跟他闹别扭。可是如今若是再跟郑谐见面,和和不能保证自己已经恢复成正常状态,面对面当然比不得网络。


又一个新学期,与和和同宿舍的女生,有一人出去租屋与男友同居,有一人每到周末便有名车来接,周日晚上或周一早晨再将她送回,有一人换男友如换衣服一样频繁,有一人因为失恋而精神恍惚,还有一人与中学同学谈着远距离恋爱,甜蜜,争吵,无论喜或者忧,都爱拖着和和一起分享。


只有和和,每日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念书,画画,作手工,偶尔参加社团活动,日子过得很悠闲。


比较起来,最没什么特色的筱和和竟成了大学校园里的异类。


诱惑当然有很多,校内的,校外的,但她都没兴趣。看着室友们的悲悲喜喜,她对于自己曾经经历过的某一件事也渐渐淡忘,只是有点找不准状态。


还好郑谐总是行色匆匆,放假时也只回来几天,多半与她见不到面,见面时也有一堆人在旁边。


只要背景得体,入戏是很容易的。


又一个学期之后,她终于还是见到郑谐了,而且是在国外。


她所在的大学与某所欧洲大学建立友好关系,互派了两支交流团。和和按说本不该有份,可是两校前期搞活动时,她的一组作品令对方学校的某位重要人物十分感兴趣,甚至邀请她作交换学生。


和和对外语十分头疼,甚至没跟家里商量便婉言谢绝,她从来都不是有远大志向的女子。但是她却因此被学校列入交流团名单了。


那所学校与郑谐念书的地方从地图上看似乎很近。这样的事情她不敢瞒着郑谐,于是告知他。


行程安排得极满,只最后一天是自由支配时间。


没想到郑谐竟开了几个小时的车过来了,费了不少功夫到团长那边签字画押写保证书,将和和与另一个跟她很好的女同学带了出去,陪着她们游览了当地风光,在最好的饭店吃饭,还看了演出,又在规定时间内将她们送回饭店。


有个女同学跟着,和和的表现十分自然,就象以前郑谐带着她去见他的朋友们一样。郑谐更是文质彬彬,有礼有节,风度翩然。


只是害那个女同学足足得了两个月的相思病,一提起郑谐来便眼睛冒着粉红泡泡:“你们不知道,和和的哥哥太帅了,太有型了,又有风度又有内涵,站在街头上,连那些人高马大金发碧眼的欧式帅哥们都愣是被比了下去。我现在知道和和为什么总也看不上我们学校的那些中等帅哥了。有那样一个哥哥,这标准线得定到多高啊。”


和和在一堆好奇的探询中只微微笑,从来不开口。


她觉得这是个好开始。等郑谐回来后,如果他们还可以常常见面,一定会将关系恢复到像以前那样,完全没有破绽。


苍天再次满足了和和的要求,却并不是以她所希望的方式。


那是又一个小假期,和和到妈妈那里住了几天后,又回来陪着倩柔阿姨。其实她也与倩柔阿姨一样不喜欢b城的空气与天气,那里温度湿度与气压都反常,她在那里总是流鼻血,还常常喘不过气来。


和和记得就在一天之前,她与倩柔阿姨,还有郑谐的某位姨妈一起动手做小点心,她弄了满脸满身的面粉,被她们取笑一通过之去洗脸换衣服。


她换得快,回来时,听到厨房里姨妈说:“自从阿谐念大学开始,和和就更像你的女儿了。倒是阿谐偶尔才回来一趟,来了马上又走,跟旧式女婿似的。”


倩柔阿姨说:“和和一会儿就回来了,你这样讲,她要害羞了。”


姨妈说:“你这些年把和和当宝贝一样疼着,只怕心里早把她当成儿媳对待了吧。”


倩柔阿姨轻轻地笑:“孩子们的事,我作不了主的。只怕她跟阿谐都没存着那份心,强扭在一起也没什么意思。我自己不就是个好例子?我是真的喜欢和和,恨不得她是我生出来的,可不是为了别的目的才对她好。”


“哎,说的也是。阿谐若是真的对和和有那种打算,按他那种性子,现在就不该女朋友左一个右一个的。”


“阿谐自小有主见,让他自己去看着折腾吧。只是和和这个宝贝孩子,这么乖,这么懂事,要交给什么样的男人我才能放心得下呢。”


和和在门外立了很久,才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进去。


晚上倩柔阿姨很反常地要和和陪着她睡。她给和和讲一些郑谐小时候的事,还有和和自己也记不住的她小时候的事,讲到有些累了,才渐渐睡去。


第二天她醒来后便觉得不太舒服,然后在家里人的劝说下去了医院。这一去,她再也没能够回来。


郑谐的爸爸匆匆赶回来时,只见了妻子最后一面。而等郑谐飞回来,他见到的是母亲冰冷的遗体。


家人按着逝者的遗愿,将她葬在她生活了将近二十年的这座城市。


葬礼很低调,只有最亲近的人才得到消息。


郑谐的妈妈素来待人和善,亲朋好友对她的死讯太过意外,痛哭失声。家中的保姆都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最安静的是郑谐父子二人。郑谐的爸爸尚掉了几滴泪,郑谐则自始至终连表情都没有。


到了下午,当一切混乱归于平静,有人发现郑谐没跟大家一起回家,手机也没带。等了几个小时没等到,亲戚们未免心焦,担心他想不开,姑姑阿姨们一副要报警的架势。


因为郑谐这一年只与母亲相处了几天。他计划提前拿到学位,早日回家,所以连假期都没回家,用来做论文。然而他的计划却远没有变化来得快。


和和站起来说:“我去找他,我能找到他。”和和出门后见家里的司机和郑伯伯的秘书一直跟着她,坚持地说:“我自己。他不喜欢人多。”她的眼睛哭得有点肿,说话带着重重的鼻音。这几个对她熟识的人从未见她这样坚决过,一愣之下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她自己招了出租车走了。


和和去的那座小时候常常与郑谐一起爬的山,山的背面有形态奇异的巨石与极美的风景。那座山车开不上去,只能步行,石阶很陡,旁边拦着铁链,上山十分吃力。


以前郑谐高兴与烦闷时,都喜欢到那里。和和小时候喜欢跟在他后面,所以他也常带上和和,如果和和爬到一半爬不动了,他就把她背上去。其实他高兴与烦闷时,从他的言行上很难看出来,不过每到这时候,他都很不喜欢有人打扰。于是和和一个人在一边摘大把的野花,吓唬蝴蝶,有时候也被别的虫子吓到,而郑谐则安静地坐在石头上发呆,看着夕阳西沉。当天色渐黑,玩累了的和和半睡半醒时,他就把她背下去。


后来和和大了,他不肯再背她,而和和总是爬到一半就上气不接下气,被他像牵小猪一样地揪着上去,到了山顶就累瘫。和和于是再也不跟他上山了,有时也会猜想他兴许会带某位体力好的女朋友一起去爬那座山。


如今和和费了极大的力气一级级地攀到山顶,到了山顶还要攀过两个小小的山头才能绕到后山。那些小山头光秃秃的,没有台阶,只有凿在巨石上的一些洞,爬过去就像攀岩。和和爬上第一个山头时想,如果郑谐不在这里,那么她也没有力气下山了,只能等着人上来救她。


但郑谐没让她失望,他真的坐在以前他最喜欢坐的那块石头上,背对着她,看着西边的太阳。山风很大,将他的衣角掀起,他仿佛随时都能飞起来。


和和在他身后的十几米处站住,不敢再上前,眼睛有一点酸,因为不知道该对他说什么。


郑谐却在此时敏锐地回头,见到是她,向旁边挪了一点,拍了拍身边的位置,示意她坐下。


和和就那样安静地坐在他的身边,陪他一起等着太阳下山。夕阳已经快落山,天边布满红色的云霞。


郑谐不作声,和和也不说话。当那火红的一轮圆球终于沉入天边,风突然变得很凉。


和和瑟缩了一下,朝郑谐的方向靠了靠。她只穿了一件黑色的恤衫和牛仔裤出来。


当她靠上郑谐后,发觉不妥,又向外挪,郑谐伸手轻轻揽住她,给了她一点温暖的依靠。


郑谐还是看着那一条已经暖昧不清的天际线,静静地说:“你还记得这里?你很久没来过了吧。我第一次来这里时,是我妈妈带我来的。每一步路都是我自己爬上来的,那时她非常的高兴。从那以后没多久她的心脏病就发作了,从此她再也没有力气爬上这座山,总是走到一半就要返程。她说这里的夕阳比任何地方的都更美。”


和和心里一酸,眼泪又要掉下来。她使劲抬头望着天,试着将眼泪逼回眼眶,才发现天上不知何时已经出现了许多的星星。


她有些害怕星星,下意识地又低头,眼角有光亮一闪,以为有流星滑过,扭头去看,却见到了郑谐的眼泪,亮晶晶的两行,顺着眼角无声地流下,在星光下看得分明。


在这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和和几乎忘记了她与郑谐那荒唐的一夜,却清晰地记住了这一刻。郑谐将头靠在她的肩上,泪水一滴滴打在她的脖子上,滑过她的锁骨和胸线,一点点濡湿了她的衣服,凉冰冰的一片。而她将他像小孩子一样搂在怀里,她的眼泪滴到了他的头发和脸上,最终与他的泪融到一起,一起滑落。那一刻,是他们真正的最靠近的时刻,超过了他们曾经的错位的亲密。


和和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以及怎样回家的。她醒来的时候,全身软软的毫无力气,手上挂着点滴,天色已经大亮。


一堆人见她醒过来,惊喜地欢呼:“醒了醒了终于醒了,小和和你怎么能这么吓人呢?”


母亲坐在她床边,见她醒来,露出一点喜色,眼睛湿了一下,又很快掩饰住,轻声地说:“怎么会这么不懂得照顾自己?发着高烧也不知道,最后晕倒在山上,害阿谐把你这么大一个人一步步地背下山来。那座山那么陡,又是黑天,多危险啊。你们若再有个闪失……”她止住话,将头扭向一边,过了一阵子才又转过头来。


和和整整打了五天的吊针才退了烧。其实葬礼那天早晨她就有一点不舒服,一直撑着,后来便忘记了。


妈妈不离左右地陪了她两天,一直有电话向她请教问题或者汇报实验结果,后来郑谐便劝她回学校去继续那个实验,以免几个月的努力功亏一匮。和和这里由他来照顾。


剩下的三天里,郑谐一直如最尽心的保姆。和和吃水果,他会给她切成一片片的薄片,和和要看书,他说发高烧时看书会弄伤眼睛,于是耐心念给她听,和和最害怕被扎吊针和抽血,他小心地帮她捂着眼睛。


第四天和和终于能说出话来。她说:“你闷坏了吧,让别人来陪我就好,你去忙。”


郑谐说:“我没别的事可做。挺有趣的,就像你小时候抱着一堆洋娃娃玩过家家。”


他见和和露出一个微微撅嘴的表情,伸手去捏她的嘴说:“你刚才那副表情就像你刚出生时的样子一样。你刚生下来时只有这么一丁点。”他伸手比了一个比猫还小的手势。


和和说:“你课业一直很紧吧,为什么不回学校呢?”


郑谐说:“学分都修够了,论文也通过了,用不着回去了,等到毕业时间,回去领证就是。你下学期是不是该实习了,过来给我的新公司打杂吧。”


和和说:“我要考虑一下,我很抢手的。”


后来和和常常想,她是以失去一个亲人的代价杀死了自己的心魔,换来了真正的心灵宁静,可以坦然地与郑谐再续兄妹情谊,或者重新开始。


人说25岁是女人的一道坎,在这一年里,女子的心绪总会不够宁静。以前和和总是不信,如今她信了。


她安然无恙地度过了好几年,她以为自己已经完全把那件事情放下了,对面郑谐时她可以心无芥蒂地像小时候一样,适可而止地撒娇与顶嘴,坦然地偎在他身边取暖。却因为当年那件事两位见证人在同一个下午出现在她的面前,而令她的一切掩饰都破了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