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双影人(1)

作者:施托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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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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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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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11250字

那是在几年前的一个盛夏,每一天都是名副其实的烈日当空。我途经耶拿,跟当年马丁博士一样住进了那家古老的“大熊”客店。我和店主人已不止一次地谈过了当地的风土人情,也在旅客登记簿上填写好了自己的姓名、身份和住址,即我的出生地。


第二天,我去登临了狐塔,此外还攀上爬下地游览了一些别的名胜,直至大后晌才又回到客店这间宽敞然而却空荡荡的休息室里。我又热又困,便在冰凉的炉子背后拣把靠椅坐下来,面前摆着一瓶英格海姆酒。壁上的时钟滴答滴答走着,一群苍蝇在窗前嗡嗡飞舞,我得着上帝的恩赐,也打起盹儿来,不一会儿便进入了沉沉的梦乡。


从外界最先闯进我睡梦里来的,是一个男子浑厚而和蔼的嗓音,像在送别什么人,那么叮咛了又叮咛,嘱咐了又嘱咐。我微微开启眼帘:在离我不远的桌旁,坐着一位上了点年纪的绅士,看穿着像位林务官。在他对面,坐着个年轻人,也穿着件绿色外套,他正是在对这个青年讲话。一抹淡红色的落日余晖,已经映照在室内的墙壁上。


“此外,你还得留神,”我听见老人说,“你是个好幻想的小伙子,弗里茨,你不是还写过一首诗吗?可到了老头儿那边,千万别再搞这玩意儿!好啦,去吧,代我向你的新主人问好。到了秋后的狩猎季节,我会来打听你的情况的!”


年轻人走远了,我也已使自己完全清醒过来,老人却仍伫立在窗前,额头贴在玻璃上,像是想再看一看那渐渐远去的人。我喝完了瓶里剩下的英格海姆酒,正赶上林务官也转过身来,便互相打了个招呼,就跟各自都刚完成了一件重要的工作似的。很快,由于室内再也没有其他人,我俩便促膝交谈起来。


他是位五十上下的体面男人,留着一头灰白色短发,大胡子上边瞅着你的是一双和善的眼睛。谈吐时不时地微微带着幽默,看得出是个内心闲适的人。他点着一只猎人用的短烟斗,向我谈起了刚才那个小伙子:年轻人在他家里学了几年林务,眼下被他引荐到一位老同事和朋友那边深造去了。我想起他对年轻人的劝告,便问他为何讨厌诗人,他却笑着摇摇头。


“没有的事儿,亲爱的先生,”他说,“刚好相反啊!我是一位乡村牧师的独生子,我父亲本身便是个诗人什么的。至少有一首他作的圣歌,从前他印成传单散发过,如今仍在我的故乡传唱着哩。人们在教堂里唱完《主指引道路》,便唱他这首歌。再说我自个儿吧——当我还是个毛头小子的时候,就把乌兰特1的半数诗歌背得烂熟啦,特别是在那一年的夏天。”讲到这儿,他突然用手摸了摸自己微微变红了的脸,悄悄地把已到嘴边的话吞了回去,改变话题道,“那一年,树林边上的忍冬花真是从未有过的香啊!可有一次,一头小牡鹿,还有另一次——简直不可饶恕——一只野雁,一种多么珍奇的猎物啊,竟让我从枪口下放跑啦!——喏,小伙子的情况还没如此严重,只是那边的老头儿一定会火冒三丈,要是咱们在打猎时多会儿也唱起‘让大地披上绿装,让万木骄傲生长’,你肯定知道这支美丽的歌2吧?”


我确实知道这支歌——弗赖里格拉特3不也曾通过如此平凡的事物,来抒发自己的爱国激情吗——不过,眼前引起我注意的,却是老先生那突如其来的激动。“以后那些年,忍冬花还一样香吗?”我低声问。


这当儿,他一下抓住我的手,紧紧地握着它,使我差点儿没叫出声来。“忍冬花的芳香将永留人间,”老人凑近我柔声说,“永远不会消散——只要她还活在世上!”他迟疑了一会儿补充说,同时给自己斟了一满杯澄清的酒,一饮而尽。


我们继续聊了一会儿,他给我讲了不少有关森林与狩猎生活的趣事。他的有些话,使我断定他是一位过着严谨而安静的生活的人。天完全黑了下来,屋里已经挤满旅客,灯也点上了,这时林务官便站起身。“我本来很愿意再坐一会儿,”他说,“只是我的妻子对我又该望眼欲穿啦。眼下家里就咱们俩,儿子到鲁拉上林学院去了。”他把烟斗插进衣袋,唤起那条躺在屋角里我一直不曾发现的棕色猎犬,随即伸手给我。“您打算什么时候离开此地?”他问。


“我想明天吧!”


他两眼呆视前方,有好一会儿工夫。“您不觉得,”他然后问道,眼睛却仍然没看我,“您不觉得,咱们可以把这新建立的友谊再加深一步吗?”


他的话正合我意。在两周来的旅途中,今天算是我第一次与人推心置腹地倾谈。不过,我仍未马上回答。我考虑,他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


这当儿,他接下去说:“让我坦白告诉您吧,除去您的人品以外,还有另外一点儿什么使我对您产生了良好的印象。您的嗓音,或者更确切地说您讲话的方式,激起了我的这个愿望,它使我觉得亲切,可我又……”他不再解释下去了,而是突然拉住我的双手,“答应我吧,”他说,“我的林区离此地仅一个多小时路程,在橡树林之间。——允许我向我老伴报告您这位贵客几天后的光临么?”


老人那么恳切地望着我,我很愉快地答应了他:明天就去。他笑着直摇我的手:“一言为定!太好啦!太好啦!”随后他向自己的猎犬打了一声呼哨,再一次摘下那顶插着根老鹰毛的便帽朝我挥了挥,便骑上一匹黑马,高高兴兴地去了。


他走后,店主人凑拢来说:“是个好人呢,这位林务官老爷。我早料到你们会交上朋友的。”


“哦,您怎么会这样想呢?”我追问道。店主笑起来:“哎呀呀,如此说来,先生您自己还压根儿不知道啰?”“您就请说出来吧!我该知道什么呢?”“哎呀呀,您与林务官的太太是同乡啊!”“我与林务官太太?这我真是毫无所知,真是您第一个告诉了我。可是,我也并未告诉林务官,我的故乡在哪儿呀。”“喏,”店主道,“那自然没有。再说他也未看过旅客登记簿,要知道这可不像报纸什么的,谁都可以来翻翻不是!”


我这时却在想:原来如此!我的乡音竟还这么重,重得来简直无法改变?可是近三十年来,故乡所有和我门户相当的年轻姑娘我都认识,就从未听说有哪一个嫁到了南方这样遥远的地方来啊!“您弄错了吧,”我对店主说,“林务官太太做姑娘时叫什么名字,您知道吗?”


“这我就无可奉告了,先生,”他回答,“不过,林务官老爷的先父母,那对老牧师夫妇,他们当年赶着马车带着这个不满八岁的小妞儿来小店的情景,在我就还像发生在今天一样呢。”


——我无心刨根问底,便收住话头,只让他把去林区的路更详细地向我讲了一遍。


第二天一大早,露珠儿还躺在叶片上,林中的雀儿刚刚发出晨噪,我便动身了。走了约莫一小时,便来到一片橡树林边,按照他们的指点,我转进了左边一条穿过浓荫的宽阔马车道。可不久,我就必须自行开路,同时眼前也出现了我那新交的家。随后再走不到一刻钟,迎面便传来忙碌的人声,打破了林中的岑寂。林荫退去,面前现出一片清粼粼的池水。水池对面,在朗朗的晨光中,是一座古老而宽敞的邸宅,大门洞开着,门前一溜石阶,门上装饰着一支巨大的鹿角。蓦地,至少有六七条猎犬,大的大,小的小,一起狂吠起来,但只听一声呼哨,又突然全部不做声了。


“您好,您好,欢迎,欢迎!”那我已经听熟的男子的声音喊道。他走出大门奔下台阶,绕过水池走来,但并非独自一人:一位娇小得活像个小姑娘的妇女,挽着他的手臂,到了眼前我才看出,她也肯定是快四十的人了。她对我表示欢迎,可差不多只是重复着丈夫已经说过的话。然而她那微微张着的嘴边的善意表情,却久久留在文静的脸上,不容你对她的真诚有丝毫怀疑。接着,我们一同朝家里走去,这时我才发现,她是那么完全地靠在丈夫的手臂上,仿佛是想对他说:“你托负着我的生命,而你也乐于为此,你的幸福与我的幸福,是分不开的啊!”


我们走进房里,坐下来喝早晨的咖啡,为等我,喝咖啡的时间也推迟了。屋内的陈设,如一个中产者之家那样简朴。林务官坐在靠椅里,显得十分惬意。“克里斯琴4,”他用狡狯的目光扫了我和他妻子一眼,说,“我给你请来了一位贵客,虽然我连他的姓名和身份都还不知道。不过,在他离开我们的时候,他会告诉我们的,这样往后咱们才能再见着他。总算得到机会与一位普通人交往了,而不再老是与某个枢密顾问大人或者少尉先生打交道,这实在令人感到欣慰。”


“好吧,”我笑着说,“我也没有必要隐瞒自己的身份。”接着便告诉他们,我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律师,并说出了自己的姓名。这当儿,林务官太太突然把脸转向我,露出了惊愕的表情。我觉得,她的目光在我脸上停留了好一会儿。


“你怎么啦,太太,”林务官嚷道,“我觉得一位律师不是也挺好嘛!”“我也这么想,”她说,同时递了一杯咖啡给我。咖啡散发出一股股的香味儿,使我无心他顾。妇人站起身来,去窗前丢了一把面包屑,随后又回到座位上。窗外,从屋顶上扑棱棱地飞下一群鸽子,如阵雨骤降,再加上那些从屋前的菩提树上窜下来的麻雀,那景象实在热闹极了。


“可美了它们!”林务官笑道,脑袋向窗口歪了一歪,“自从咱们保罗去鲁拉上林以后,她就再也改不了拿面包屑去喂那些挨饿者的习惯了,不管是一个乞丐也好,还是那些偷食上帝马槽里粮秣的雀儿也好!”妇人安详地放下呷了一口的咖啡,说:“仅仅是一个乞丐吗?我倒认为,还有上帝与他同在哩!”“好啦好啦,老伴儿,”林务官大声道,“我看出来,你与我相比是太聪明了,咱们讲和怎么样!”我们继续聊着。可每当那张可爱的女性的面庞朝着我时,我都忍不住要细细打量它,想从中找出某些自己熟悉的特征来。纵使有几次,我于一瞬间仿佛也认出了过去的某个小姑娘的脸蛋,但末了儿还是不得不对自己说:“不,你不认识她,她,你从来没有见过!”后来,我仔细听她的口音,也听不出家乡的人们总要念混的那几个相似的元音或辅音。只是偶尔,我发现她把另一个辅音前的s也浊化了,这个毛病在我本人自然是早就丢掉了的。


上午,我随林务官去周围的森林里转了转。他领我看了他主要的林地,全长着原生的古橡树以及才指头儿般粗的幼树。他还透彻地向我灌输了一大套管理森林的学问。我们看见了一头有十四只叉角的牡鹿和一群小鹿。从一处烂泥塘里,一头野猪探出颗大脑袋来,用细眯眯的眼睛瞅着我们。我们未带猎狗。“千万别做声,自己走自己的路,”我的向导警告说,“不然咱们就别想平安无事地回家去啰。”


午饭后,主人领我来到后面楼上为我准备的房间里。“您不是想写信吗?”他说,“这儿有您必需的一切!从前我们的儿子住在这里,倒是又清静又凉爽啰!”他拉我到一扇窗前,“这下面您看得见我们花园的一角,花园前面围绕着一湾池水,再过去是绿色的草地,最后便是高高的黑森林——它为您杜绝了一切喧嚣!——您旅途劳累了,静静地休息一会儿吧!”说毕便与我握手告别。


他走了,我便照他的吩咐去做。透过敞开的窗户,传来花园中的莺啼。森林里金翅雀的啁啾,以及树梢顶头蓝天上的鹞鹰的鸣叫,一声一声,渐渐远去,渐渐远去,最后便什么都听不见了。


我终于醒来。我睡了很久,怀表上的短针已指到五点,该赶紧写信了,因为六点钟便要差人送进城。我因此很晚才从楼上下来,看见女主人坐在屋前菩提树荫里的一条长凳上,手中做着针线。“给咱保罗做的,”她抱歉似的说,把活计摆到了一边,“可不经他穿啊,这个野小子,而且还不止野哩!——瞧您睡得多熟,太阳都快下山了!”


我打听她丈夫。“他办事去了,得耽搁一会儿。他叫我向您致意,咱俩也好进一步认识认识——他这么对我说——同时可以去那枞树林中的小径上溜达溜达,走您与他上午没去过的那一边。待会儿他上那里来找我们。”


应我的请求,她又拿起了为儿子做的针线活儿。我们又聊了一些时候,却仍不见林务官回来,她便站起身。“该走啦!”她说,脸红了一下。


我们并肩走在小径上,穿过高高的枞树林,落日的余晖从旁边斜照过来。我们的谈话完全停住了。不时地,我偷眼看她的侧影,仍然无所发现。


“请允许我,尊敬的夫人,”我终于开了口,“请允许我打破这林中的寂静,因为我急欲对您说点什么,向您提出一个问题。您一定理解,一个在异地的人,总是会在心里暗暗思念自己的故乡啊!”


她点点头。“您只管讲吧!”她说。“我想我不会弄错,”我开口道,“今天早上,当我说出自己的姓名时,您显然吃了一惊。您过去听见过它吗?我的父亲,至少在本乡本土吧,可是个有名的人哩。”


她又连连点头:“是的,我回忆起,在小时候听到过您这个姓氏。”谁想到,当我接下去对她说出我故乡的名称时,她的眼珠一下便瞪得大大的,一动不动地盯住我的眼睛,泪水夺眶而出,明亮的眸子也变得模糊起来。我差不多吓了一跳。“我可没想叫您难过哟,”我说,“只是‘大熊’客店的老板从登记簿上知道了我的籍贯。他告诉我说,咱俩曾是同一个城市的孩子!”她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如果您也出生在那里,”她说,“那咱俩就是的。”“不过,”我稍稍犹豫后说,“那时城里的所有人家,我自信都认识,可就是不知您是哪一家?”“我的家庭您不会认识。”妇人答道。“这就怪了!您是几时离开故乡的?”“快三十年了吧。”


“唔,那会儿我还在家里,后来咱们很多人就不得不漂泊他乡了。”她摇摇头。“原因不在这儿。原因是:我的摇篮——”她迟疑了一下说,“也许我根本就没有摇篮吧。我出生的那个家,是一个穷工人租来的茅屋,我便是他的女儿。”


她抬起头来,用明亮的眼睛望着我。“我的父亲叫约翰·汉森。”她说。我极力回忆,却想不起这个人来。汉森这个姓在我们那里多得如海边的沙子。


“我认识一些工人,”我回答,“小时候还经常到一个工人的家里去玩儿来着,而且对他和他贤惠的妻子——他们给了我一些我现在还认为是极好的影响——我至今仍怀着感激之情。不过,您可能说得对,我确实不知道令尊的名字。”